绿化苗木种植合同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                                       绿化苗木进行种植。经双方商定,签订如下合同:

时间

合同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承包形式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养护管理的形式由乙方组织施工。

种植范围

1. 在甲方小区内按甲方管理人员指定地方种植;

2. 对养护期已死的和成长性能差的苗木进行替换补植。

种植要求(品种及价款)见附表1

质量标准及质量保证

1. 按甲方现有绿化面,乙方组织人员挖穴、施肥、种植,确保苗木长势较好,无病虫害。

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用绿化材料应符合指定的品种、规格和等级。

3. 工程质保期:乙方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一年中乙方负责绿化苗木的养护管理,成活率100%。

付款方式

工程进度完成到总工程量的70%时,一周内付工程总价的60%,完工验收后付清全部余款。

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苗木浇水水源,协调施工环境;

2. 甲方派现场代表进行质量监督,工程质量出现质疑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听侯处理意见。工程量之外及工程量变更,需乙方签证认可;

3. 乙方负责做好施工组织,按进度施工,工程量变更向甲方通报情况,按甲方的总体安排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任务;

4. 乙方负责派技术人员对工程实施全面负责;

5、乙方负责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有意外事件与甲方无关。

违约责任

如遇有不可抗拒因素,工期顺延。

合同生效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日期:                                日期:

绿化种植施工合同

年     月    日

 

第二篇:绿化苗木种植养护合同

绿化苗木种植养护合同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养护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工程地点及内容

1、工程地点:

2、施工内容:

二、施工时间:

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年__月__日。养护期为施工竣工之日起至延后一年。

三、承包方式

该工程采取苗木由甲方采购,人工、机械、黄土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乙方进行施工管理以及包养护管理的形式组织施工。绿化施工费为进苗总价的10%,养护费为进苗总价的15%。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费用按季结算,甲方收到乙方#5@p后,应在十天内付清上季度养护经费。

五、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根据苗木施工技术要求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

2、在检查时入发现有不合格之处,应以“质量整改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乙方。

3、及时为乙方办理结算,按时支付应付费用。

(二)、乙方职责

乙方必须根据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定和标准进行养护并接受甲方监督。

1、按甲方要求在规定工期内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及时报送结算资料。

2、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正常情况下,乙方按规定须保证成活率达到90%(绿化苗木死亡率低于90%,乙方需补种苗木,并且担保其成活)。

3、因乙方养护不当,造成植物死亡,经双方确定、乙方收到甲方整改书面通知书后一个月负责补种同样品种和规格的植物,并保证成活。

4、乙方保证绿化内无杂草、无虫害、无病死,养护所需一切资材:如工具、农药、化肥、除草剂等均由乙方负责。

5、因不可抗力(特大台风、洪水、地震、冰雹等)的自然灾害造成养护植物死亡及非乙方人员因素造成养护植物死亡的不属于乙方负责范围。(但在台风季节必须先行采取用支架对树木进行必要的防护)。

6、一年生植物,如各种草本类花卉的正常凋谢不属于乙方负责范围。

7、各类因苗木种植和养护作业后所产生的绿化垃圾(泥土、枯枝、草坪等),(不包括建筑与业主装修垃圾)。均由乙方负责清理出小区且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8、已竣工工程为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成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除甲方自行及业主破坏的)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9、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遵守发包人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定置管理的各项规定。保证施工场地清洁、复核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及检查验收标准

1、绿化养护工作分为基本工作项目和定期工作项目。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防风防汛、补植及零星病虫害防治、处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和全面病虫害防治。

2、检查验收标准

苗木发芽后过一个夏天或一个冬天后发芽苗成活方可视为成活苗(即养护期一年),甲方对所种植苗木进行验收,苗木成活率达到90%。

① 浇水:以草坪、灌木为主,具体视天气情况确定,保持植物良好长势,不出大面积枯萎等缺水现象。

②施肥:平均2-3次/年,做到施肥均匀充足,保证绿化植物强壮,枝叶茂盛。 ③修剪整形:草地:6-8次/年,灌木:3-5次/年,乔木:冬季修剪一遍。

④修剪要求:草地:要求草的高度大致一致,整齐美观无疯长现象。乔、灌木: 植物主枝分部均匀,通风透气,造型美观;绿篱整齐一致。

⑤病虫害防治:草地、灌木、乔木及时防治,病株、虫害现象不成灾。

⑥除杂草:草坪上不允许开花杂草,花木中不允许有高于花木的杂草,花丛下 无杂草,树盘内无严重杂草。

⑦补植:对因生长不良造成的残缺花草、树木应及时补植回复,满足植物生长 风长的条件下无黄土裸露。

⑧防汛:灾前积极预防,对树木加固,灾后及时清除倒树断枝、清理扶植,尽快 恢复原状。

⑨保护措施:保护现有绿化完整,防止人为损坏,出现人为损坏要及时恢复。

七、 违约责任

1、乙方的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养护达不到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可发出整改书

面通知书或口头通知。20天内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甲方的违约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竣工日期得以顺延。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

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八、 附则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养护期满时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 2 份,其中甲方执 1 份,乙方执 1 份,副本 2 份,甲方执 1 份,乙方执 1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表人(签名):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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