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不设董事会适用)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关于选举执行董事、监事及聘任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规定,我公司于 年 月 日在 召开第一次全体股东会议,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股东代为监事。同时,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董事聘任 为公司经理。

以上任职人员均无《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第二篇:一人有限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及执行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文件示范文本

xxxxxxxxxx有限公司

章 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股东出资设立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xx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x。(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决定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决定需行政许可的,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x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作出决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出资时间 市xxxxxxxx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xx市xxx区xxx路xx号xx室

xxxxxxxx,股东的证件名称为

xxxxxxx,证件号码为xxxxxxxx,出资方式为货币,认缴出资额为xxx万元。认缴出资时间至xxxx年xx月xx日以前。 第五条 股东的名称为 1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

第六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委派执行董事和监事;

(3)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定;

(9)修改公司章程。

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七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和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委派。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委派连任。

第八条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拟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5)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6)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九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十条 公司设监事一人,由股东委派。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委派连任。

第十一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第十二条 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七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三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章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或具体多少年自主选择)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五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报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六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3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决定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十七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经股东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申请注销公司登记,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终止。

第十八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股东。

第十九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条 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股东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签字(盖章):

{股东为自然人的签字,为经济组织的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4

xxxxxxxxxx有限公司

股 东 决 定

根据公司章程第七条的规定,本公司出资人决定委派xxx同志为xxxxxxxxxx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任期三年。

股东签字(盖章):

{股东为自然人的签字,为经济组织的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5

xxxxxxxxxx有限公司

股 东 决 定

根据公司章程第九条的规定,本公司出资人决定聘任xxx同志为xxxxxxxxxx有限公司的经理,任期三年。

股东签字(盖章):

{股东为自然人的签字,为经济组织的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6

xxxxxxxxxx有限公司

股 东 决 定

根据公司章程第十条的规定,本公司出资人决定委派xxx同志为xxxxxxxxxx有限公司的监事,任期三年。

股东签字(盖章):

{股东为自然人的签字,为经济组织的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7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