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林权流转协议书

林地、林权流转协议书

甲方:贵阳市 身份证号码: 乙方:岩洞镇新洞村 组 身份证号码:

根据黎平县委、县政府发展旅游业的指导思想和发展地方经济的战略目标,甲方在乙方呆号、归背一带投资建设高端旅游、休闲度假基地,乙方自愿将旅游范围内外的林地、林权流转给甲方经营管理和保护,为使在协议期内双方无异议且各尽其责,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流转林地、林权地名 ,林权证小班号,流转树种 ,面积 亩,四抵界线: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以林权证为准)。

二、乙方流转林地,林权期限共计伍拾年整,协议签订后,甲方按每年每亩拾元共计人民币 元,一次性付清乙方,甲方支付流转费后,该片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由甲方经营管理、保护(林权证交归甲方保管)。

三、协议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中途反悔,更不得增加甲方任何经济负担,不得在该片林地内植树造林种植农作物,经济作物,不得采割松脂和采伐任何林木(包括病老枯死的林木)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大片林木受害造成的大片林木受损,经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四、甲方在旅游管理期内均按第三条执行,但因景区建

设需要除外,1、修建车道、步道;2、水电设施和防火线开通,旅游场所建设用材,甲方每采伐1株松杂木,必须补植五株以上绿化树苗,每采伐1株杉木,必须补值10株以上杉苗,确保旅游景区青山常在,绿水常流。

五、双方在协议期内都无权流转该片林地、林土,如因国家重大公益事业,地方政府公益事业征占用该片林地,旅游设施补偿全部归甲方,林地补偿按二、八分成,即甲方占二成,乙方占八成;因国家林业政策和地方政府林业政策变更,双方根据变更实际,共同协商处理。

六、协议期满后,甲方将该片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保护的林木全部交给乙方,如甲方继续使用,价格另议,但甲方享有优先权。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当地村民委、林业部门各壹份,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守,违反协议协议方,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外,另处违约金按该片林地流转费的20倍计算。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篇:林地林木流转协议书

林地林木流转协议书

流出方: (以下简称甲方)

流入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 关于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文件规定和 村林改方案的有关规定,在林业产难制度改革前已租赁流转的林地林木维持其经营权不变,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行使山林所有者的监督管理权,并为乙方提供经营服务。

二、流转林地林木详细情况:山场座落及地名: ;四至界址:东: ;南: ;西: ;北: 。林种为毛竹残次林,面积 亩。

三、租金和政策性让利款的计算方法:

1、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租金每亩 元,政策性让利款每亩每年 元。

2、甲方考虑到乙方承租的是毛竹残次林加上又遭受雪灾,从承租时至今只有投入而未有收入,经讨论同意免收5年政策性让利款。

四、乙方交费数额人民币壹仟零陆拾元整,乙方一次性交清给甲方。

五、乙方在经营时如发生意外,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林业部门一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