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物业中心安全责任书

火炬物业中心安全责任书

为体现“安全事事无小事”,增强全体员工对安全工作的责任感,提高员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确保安全无事故。并把责任落实到个人,特制定火炬物业中心安全责任书,由中心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签订。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长:李剑波

副组长:司晨阳、栾彩温

成员:、徐世谦、管艳杰、张霞、李娜、王玉妮、邓勤忠、牛军

职责:①由总组长宏观控制火炬物业中心的全面安全工作。

②由副组长制订具体措施方案,由其他成员负责实施。

③由徐世谦具体负责火炬物业中心的消防和安全保卫工作。

④由栾彩温具体负责火炬物业中心的水电暖工程和设备运行维修工作。

⑤由张霞具体负责火炬物业中心的财务工作。 ⑥由王玉妮具体负责火炬物业中心餐饮方面的卫生和安全工作。

⑦由李娜具体负责火炬物业中心的卫生保结和清洁工的安全工作。

⑧由管艳杰具体负责创新基地的全面安全工作。 ⑨由邓勤忠具体负责创业大厦的全面安全工作。 ⑩由牛军具体负责高发大厦的全面安全工作。

二、奖惩规定

1、本责任书作为相关责任人考核其政绩,评先授奖和职级升降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和中心福利直接挂钩。

2、严禁领导体罚和变相体罚员工,轻者中心通报批评;较为严重者警告处分;造成后果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3、个部门要结合实际,利用例会时间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记载。

4、严禁员工斗殴、追打,由于员工之斗殴、追打等发生的事故,医疗费用除开保险部分外,中心概不负责。

5、对能排查的设备隐患而未排查解决的,由此而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中心负责。各部门、宿室如有安全隐患,该部门领导应及时向综合部主任反映,综合部主任及时向处长报告。如果各部门领导发现隐患而未及时报告,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该各部门领导负责。综合部主任未及时把部门汇报的情况向处长报告而发生了安全事故,则由综合部主任

和中心共同负责。综合部主任向处长报告而中心未及时整改,如果发生了安全事故,则一切后果由火炬物业中心承担。

6、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门,该部门所在领导承担主要责任,中心承担次要责任,上述责任人年终考核为不合格,不评优,扣奖金。

另附各相关责任人签字:

物业中心负责人签字:

综合部主任签字:

保卫部负责人签字:

工程部负责人签字:

财务部负责人签字:

餐饮部负责人签字:

保洁部负责人签字:

创业大厦负责人签字:

创新基地负责人签字:

高发大厦负责人签字:

20xx-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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