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消费者委员会20xx年工作总结

韶山市消费者委员会20xx年工作回顾

暨20xx年工作思路

一、20xx年工作回顾

20xx年,我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湘潭

市消委和韶山市工商局的具体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广大消费者的积极参与下,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消费维权工作,紧扣“消费与民生”年主题,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努力促进和谐消费环境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多管齐下,消费宣传取得新成效

1、认真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召开了韶山市消费者委员会第三届第三次会议,调整了消委会委员名单,换选了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3月x日当天,市工商局、市消委联合卫生局、药监局、质监局、物价局、烟草局等单位举办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在各乡镇悬挂横幅20余条,以“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为内容加大宣传;在新世纪购物广场前设立了“韶山市消费者委员会消费维权进社区服务点”,以设立展台、咨询台、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宣传《消法》等法律法规;设置了 “假烟展示台”并向消费者当场介绍识别常识。共发放宣传资料20xx余份,接受消费者咨询200余人次。当日下午2:30,

市工商局联合卫生局、药监局在垃圾场将收缴的“三无”产品、过期食品、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集中销毁,其中销毁过期食品865包、假冒药品427盒、假劣中药25公斤、劣质化妆品158盒、不合格消毒产品24盒。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在韶山报和韶山广播电视台开展消费宣传工作,全年发布消费维权稿件20余篇。二是大力开展消费教育。加大了对“一报一刊”(《中国消委费者报》、《中国消费者》杂志)的发行工作,将消法知识普及到社区和农村,使基层老百姓掌握必要的法律法规,以便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3、开展了消费维权进社区活动,在清溪镇社区设立了消费维权联络站,并在该站设立了消费宣传栏,开展了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

(二)履职尽职,消费维权取得新成绩

一年来,我委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贯彻落实“大消保、大维权、大服务”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能,进一步提高消委组织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消委组织的影响力和公信力,配合各职能部门构建大消保格局,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更好地服务消费者。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我委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了一系列消费维权活动,对食品、农资、儿童玩

具和白酒等重要商品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先后开展了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检查、“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检查及送知识、送服务、送技能下乡的“三送”活动,抽取了3个农资样品进行送检,抽取了3种通讯器材进行送检。特别是在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对全市的市场、超市、商场进行了检查。同时,继续开展 “12315”联络站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学校、进景区的工作,设立了韶峰景区“12315”工商申诉举报站,进一步完善了20家“12315”联络站相关制度。一年来,我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0件,成功调解5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万余元,并接待来访和接受咨询300余人次。

(三)定期通报投诉情况

根据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向社会通报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同时发布消费警示,尽可能把消费维权由事后补救转为事前防范。

二、20xx年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树立“一切为了消费者,一切服务消费者”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消委社会监督的职能作用,努力打造消委组织的权威和社会公信力,从而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消费维权事业,为构建韶山和谐安全消费环境,实现经济

快速发展服务。

(二)具体措施

1、积极开展消费维权进社区活动。

在去年清溪镇社区消费维权联络站的基础上,建立2至3个新的联络站。

2、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一是针对当前消费者反映较集中的银行、有线、供水、供电等行业开展消费者评议活动。二是开展1-2次消费体验活动。三是在处理好日常消费投诉个案的同时,要把工作重心放在一些带有普遍性、代表性的消费热点和难点问题上,也就是转变到关注和解决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

3、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深度合作。在韶山报开辟《消费与安全》栏目,在电视台开辟消费申诉举报热线。

4、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团结协作,做好消费者投诉的受理、调解工作,特别是要抓好韶山旅游市场的消费维权工作。

韶山市消费者委员会 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营子区消费者协会20xx年工作总结

营子区消费者协会20xx年工作总结

20xx年,营子区消费者协会在区工商局党组正确领导下,在市消协具体指导和消费者、经营者大力支持下,经过消协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紧紧围绕“让消费者更有力量”年主题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积极开展“3.15”宣传活动;认真组织消费者评议,接受消费者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以及配合区工商局中心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紧紧围绕“让消费者更有力量”年主题,认真扎实地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消费者协会工作的宗旨和目的。20xx年我协会根据中消协提出的“让消费者更有力量”年主题,充份体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3.15国际消费权益日期间开展了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参加活动的单位和企业共近12家,参加宣传人员40多人,宣传板块12多块,散发宣传资料、产品、商品知识介绍和服务承诺20xx余张。现场接受咨询服务200多人(次),受理投诉3起,利用“12315指挥中心”发布消费警示1期,特别是营子电视台宣传报道后,深受区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的好评和广大消费者的称赞。

二、积极热情的做好接受消费咨询和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20xx年共接受消费咨询785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96起,成功调解96起,调解满意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万余元。在接受消费咨询和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中我们力求做到五个结合。即:把接受消费咨询和受理投诉同宣传法律、法规结合起来;把接受咨询和受理投诉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起来;把接受咨询和受理投诉同处理商业欺诈结合起来;把接受咨询和受理投诉同开展“让消费者更有力量”年主题结合起来;把接受咨询和受理投诉同创建信用协会结合起来。使消费者协会工作开展的既全面又扎实,从而提高协会社会地位和知名度。

三、积极主动配合区工商局中心工作,从而促进消费者协会工作的全面开展。20xx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体制转型的关键一年。诸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迎接驻区机关行风评议活动、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等工作。区消协及其工作人员积极配合,主动参与,与此同时,把消协工作贯穿到其中,从而推动了消协工作的全面开展。尤其是配合区工商局

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上取得突出成果,全年共查扣假冒壳牌机油114桶,假冒斯伯丁篮球25个,假冒承德畅远牌五香豆豉34袋,假冒海飞丝、飘柔、潘婷洗发水75瓶,假冒舒肤佳香皂380块,假冒苏泊尔电热水壶10个;另查扣三无净水机7台,手持式电钻2台,汽车轴承1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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