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的质量检测与控制总结

建筑材料的质量检测与控制

摘要:近几年,随着建筑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建筑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因此我们在搞好建筑业发展的同时也要坚持保证建筑业材料的质量。本文结合我多年从事检测工作的经验,从检测项目、取样、环境温度控制、加荷速度、试验误差、数据处理几方面,对建筑材料的检测与控制措施进行总结。

关键词:建筑材料检测质量控制

1建筑材料质量的检测

1.1检验项目。由于建筑业所需要的建筑材料众多,所以施工现场所用的建筑材料品种就会很繁多,而且每种材料大多数是由不同的建筑材料商所提供的,他们的质量并不一定有所保证,因此每种材料用于工程前需要进行质量检测,而且检验项目要服从国家、行业标准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保证各项试验指标都要符合建筑行业的有关规定。例如配制混凝土用的水泥,需按批检验其强度、安定性、细度和凝结时间;混凝土用的粗骨料按常规进行颗粒级配,并对密度、含泥量及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等进行检验项目。

1.2取样试样。取样式样可以说是在建筑市场里最常见的一个检验建筑材料的方法,而且建筑材料的所有材料都要经过取样式样的检验。取样应该要有代表性,一般是以一批材料(不同的材料,每批数量不同)不同部位随机抽取规定数量的样品(钢材是从规定部位截取),即不仅取样,并且数量上也要正确。取样部位及方法也要按规定进行。试样的数量和取样部位及其方法将关系到试验结果的准确性,数量过少,取样部位及方法的偏差,都会使试验误差增大,有时会得出相反的结果。我们在实际检测中也会呈现一些例如取样不具有代表性、取样数量不够、取样方法不正确等等的问题,因此我们一定要遵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和此行业的规则进行操作。

1.3环境温度与湿度的控制。温度和湿度对一些建筑材料的性能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在标准中对材料的养护、测试时的环境条件也都有明确的规定,必须严格遵守。例如夏天在进行混凝土搅拌时,拌合用水宜采用深井冷水,水温不应超过20℃。拌和站水管及水箱应加设遮阳和隔热设施,而且也应避免拌和用水在水箱中长期存放。在进行大体积混凝土施工,且环境温度较高时,可采用添加冰块的方法降低拌和用水的温度。

1.4加荷速度。在常温试验的情况下,如果在测试材料力学性能时加荷速度较快,试件变形将滞后于加在其上的荷载,此时测出的强度值就会高于材料固有的强度。例如,在测试钢筋的屈服点时如果加荷速度较快,屈服点值就会有所提高;同样在测定水泥、混凝土、砖等试件的抗折、抗压性能时,加荷速度的快慢对测试的结果也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应当严格按照材料的相关标准和操作规程操作试验机,加荷要连续均匀地进行,当试件开始迅速变形并接近破坏时,要停止调整试验机油门,直至测出试件最大的荷载值。

1.5试验误差。试验方法须严格按标准规定的规程来进行。但在做钢筋拉伸试验时有个别试验人员只试验到试件出现颈缩就停机,而不将其拉至断裂,这种操作是不符合标准的,显然也是错误的,这样势必会造成试验结果的误差,但这不是试验误差,而是人为造成的误差。若钢筋不拉断,其测得的伸长率较规定的试件断后伸长率要低,与标准规定相违背,这是不允许的(钢筋焊接件由于不需要测定伸长率,可在试件出现颈缩现象后停机)。试验要求必须准确,将误差降到几乎为零。

1.6数据处理。在建筑材料的检验结果中会由于各种原因,在同一组试件中,有时试验数据的结果会出现较大的差距,为了使试验结果更加准确,标准规定对一些材料的试验结果数据要有取舍的要求。例如水泥胶砂强度抗折试验中,当三个强度值中有一个超出平均值±10%的需剔除该数值时,以其余两个强度测定值的平均值作为抗折强度结果。混凝土和砂浆的抗压试件强度平均值的计算等都有各自的取舍方法,应加以注意,切记不可简单的把数据相加计算了事。计算后的数据修约的方法按《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进行计算,其尾数要按四舍五入单双法进位,并按标准规定保留数据的有效位数。试验结果数据有时会出现较预期数据过低或者过高的情况,同一组试件中数据相差悬殊,或同一试件各项性能指标出现相互矛盾等异常现象,这就需要认真对待查明原因,并及时复试和复验。

2建筑材料质量的控制措施

2.1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在材料的质量监理中,首先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使施工企业在组织管理、人员配备、检测程序方法、手段等各个环节上加强管理,同时在施工承包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中也要明确对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并明确监理方在材料监理方面的责任、权限以及建设单位的要求等等。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实行合同。

2.2制定监管程序及制度监理人员应制定相应的监管程序及制度。在制度中应明确监管人员的职责、工作程序、步骤和手段,对材料的质量要求和保证工程质量应采取有效的措施等,完善各级行政部门,加大对建筑材料市场的监管,加大对伪劣建筑材料的打击力度,净化建筑市场。各级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要加大对施工现场建筑材料验收工作的检查力度,对不按规范、标准进行验收,不认真执行见证抽样制度,验收资料不真实,以及将不合格材料使用到工程上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保证建筑的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2.3加强进场材料的质量监管材料进场前,监理人员会同施工方对材料生产厂家资质及质保措施进行审核,并要求提供所购产品样品的质保书,根据质保书所列项目对其样品再检验,对样品不符合规范标准的不能采用其产品。对进场材料要加强现场的取样送检工作,首先检查各进场材料的出厂报告,再对材料见证取样送检,送检的批量、数量、取样方法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对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率较高的企业应亮红灯,停止其产品在工程中使用。如水泥,水泥进场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或进场试验报告,并应对其品种、标号、包装或散装包号、出厂日期等检查验收。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试验结果使用。要求施工单位尽量进同种同批水泥,以减少送检频率。经检验

为废品的水泥,应坚决要求退场;对强度达不到标号的,可按实际强度进行配合比设计。

3结语本文结合我多年从事检测工作的经验,从检测项目、取样、环境温度控制、加荷速度、试验误差、数据处理几方面,对建筑材料的检测进行总结以及提出了具体的控制措施。总之,建筑材料的检测是确保工程使用材料质量、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举措。在施工之前,检测人员一定要严格遵照规程操作,注意检测试验的每个细节,努力做好建筑材料的检测工作。

 

第二篇:浅析建筑材料质量检测与控制

摘要:随着我国建筑业的高速发展,建筑材料作为土木工程施工的物质基础,建筑材料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的质量,因此把好建筑材料质量关,做好检测与控制工作尤为重要。本文通过分析建筑材料范围及质量检测发展现状,针对质量检测的程序与方法进行探讨,并提出几点质量控制措施。

关键词:建筑材料;质量检测;质量控制

1 建筑材料范围及质量检测发展现状

GB6566-20xx将建筑材料分为建筑主体材料(用于建造建筑物主体工程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用于建筑物室内、外饰面用的建筑材料)。建筑主体材料包括:水泥与水泥制品、砖、瓦、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砌块、墙体保温材料 工业废渣、掺工业废渣的建筑材料及各种新型墙体材料等。装修材料包括:花岗岩、建筑陶瓷、石膏制品、吊顶材料、粉刷材料及其他新型饰面材料等。

以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控制主要以施工单位自行控制为主,改革开放后,我国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加强了以质量监督站为主的质量控制体制,长期以来检测工作沿用传统的手工填表,人工统计和文件柜存放的工作形式。需要工作人员复杂的计算、判断、誊写、统计工作。这样大大增加了工作的工作量和复杂度,技术水平落后,工作效率低下而且管理难以规范。

近年来,由于一些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程序的开发和应用推广,许多检测机构已经摆脱了全手工进行检测的问题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积极研制开发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检验管理信息系统。利用它从业务和管理两方面着手,提高检测机构自身的检测和管理水平,以适应当前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形势的需要。

2 建筑材料质量检测的程序与方法

2.1 确定检测试验项目

施工现场所用的建筑材料品种繁多,进场需检测,试验的材料检验项目要服从国家、行业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所属有关部门)的规定。比如混凝土用的水泥,需按批检验其安定性.强度,凝结时间和细度。

2.2 取样试样

取样要有代表性,一般是以一批材料(不同材料每批数量不同)不同部位随机抽取规定数量的样品(钢材是从规定部位截取),即不仅取样数量要正确。取样部位及方法也要按规定进行。试样的数量关系到试验结果的准确性,数量过少,取样部位及方法的偏差,都会使试验误差增大,甚至会得出相反的结果;但是,在实际检测中常常出现取样不具有代表性、

取样数量不够,取样方法不正确等。

2.3 环境温度与湿度

温度和湿度对一些建筑材料的性能有很大的影响。故在标准中对材料养护,测试时环境条件有明确规定,只有严格遵守这些规定,试验结果才具有可比性;如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SBS)等防水材料,其性能对环境温度较为敏感,要求拉伸试验时室温须控制在23℃±2℃。如果用取自同一母体的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SAS)样品制作成9组试件用作抗拉力(纵向)试验,可先将9组试件平均分作3个大组,之后再按50℃为一个温差等级分别作拉力试验,其中1个大组试件在标准要求的23℃环境下试验,另2个大组试件分别在28℃和18℃的环境下作拉力试验,试验过后分别计算出每一大组中的3组试件抗拉强度平均值,结果发现在28℃环境下试验的3组试件抗拉强度平均值比23℃标准温度环境下试验的3组试件抗拉强度平均值低2.8%,而在l8环境下试验的3组试件抗拉强度平均值则比23℃标准温度环境下试验的3组试件抗拉强度平均值高出3.5%。该试验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出环境温度湿度对材料试验的影响,因而要求试验时必须将温、湿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2.4 试验误差

试验方法须严格按标准规定进行。可是有个别试验人员在作钢筋拉伸试验时只试验到试件出现颈缩而不将其拉至断裂,这是不正确的,这样势必造成试验结果的误差,但这不属于试验误差,而是人为造成的误差。钢筋不拉断,其测得的伸长率较规定的试件断后伸长率要低,与标准规定相违背,这是不允许的(钢筋焊接件由于不需要测定伸长率,可在试件出现颈缩现象后停机)。试验要求必须准确,以减少误差。

2.5 数据处理

由于各种原因,同一组试件中有时试验数据结果离散性较大。为使试验结果准确,标准规定对一些材料的试验结果数据有取舍的要求。如水泥胶砂强度抗折试验,当三个强度值中有一个超出平均值土106的需剔除该数值,以其余两个强度测定值的平均值作为抗折强度结果。若其中有两个测定值超过平均值的±106时,则以剩下的一个测定值作为抗折强度结果。若3个测定值全部超过平均值的±106时,则须重新检验。混凝土和砂浆的抗压试件强度平均值的计算等都有各自的取舍方法。应予注意,切不可简单地把数据相加计算了事。计算后的数据修约的方法按GB/T8170进行,其尾数要按四舍五入单双法进位,并按标准规定保留数据的位数。

试验结果数据有时会出现比预期的过高或过低,同一组试件中数据相差悬殊,或同一试件各项性能指标相互矛盾等异常现象,这需要认真对待,查明原因,并及时复试和复验。

3 建筑材料的质量控制措施

3.1 材料进场前的质量控制

仔细阅读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等与工程材料有关的文件,熟悉文件对材料品种、规格、型号、强度等级、生产厂家与商标的规定和要求。

认真查阅所用材料的质量标准,了解材料的基本性质,应用特性与适用范围,必要时对主要材料、设备、构配件的选择向业主提供合理建议。

掌握材料信息,优选供货厂家。掌握材料质量、价格、供货能力的信息,选择可靠的供货厂家可获得质量好、价格低的材料资源,而且有助于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对业主供应的材料,应及时提供信息;对承包商供应的材料,要及时对订货申报进行审检、论证,报业主同意后方可订货。

3.2 材料进场的质量控制

物单必须相符。材料进场时,应检查到场材料的实际情况与所要求的材料在品种、规格、型号、强度等级、生产厂家与商标等方面是否相符,检查产品的生产编号或批号、型号、规格、生产日期与产品质量证明书是否相符,如有任何一项不符,应要求退货或要求供应商提供材料的资料。标志不清的材料可要求退货(也可进行抽检)。 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都必须有相应的质量保证资料。包括:生产许可证或使用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或质量试验报告单。合格证等必须盖有生产单位或供货单位的红章并表明出厂日期、生产批号和出厂合格证。

3.3 材料进场后的质量控制

工程上使用的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都必须事先审批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不能存放与本工程无关或不合格的材料;所有进入现场的原材料与提交的资料在规格、型号、品种、编号上必须一致;不同种类、不同厂家、不同品种、不同型号、不同批号的材料必须分别堆放,界限清晰,并有专人管理。避免使用时造成混乱,便于追踪工程质量,对分析质量事故的原因也有很大帮助;应用新材料前必须通过试验和鉴定,代用材料必须通过计算和充分论证,并要符合结构构造要求。

结束语

建筑材料是建筑工程这一特殊产品的原料,其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建筑工程的优劣,而目前社会上生产的建筑工业产品伪劣品太多,因此,必须对建筑材料质量进行严格检测与控制。如要加强进场材料的质量控制、严把材料进场验收关、合理选择、使用和存放材料等等。另外需要建设系统采取行政管理手段,备案措施,检验等措施来保证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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