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租赁合同试乘试驾范本

场地租赁合同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 ”活动场地租赁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活动概述

1.1租赁场地名称:济南奥体中心中心商业区北广场

1.2租赁期限: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1.3付款方式及金额: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付给甲方本合同保证金 贰仟元整(¥2000元),保证金在活动结束后待甲方确认乙方未有违约行为,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租金伍仟元(¥5000元)。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位置图、场地平面图等材料和协助乙方正常办理各种手续;

2.2甲方负责公共区域的前期清洁管理;

2.3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2.4甲方协助乙方在活动前将禁停桩移走,并在活动当天向乙方提供220V的电源,并派一名电工技师进行接电。

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3.2乙方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合法、有效的经营资格证件;

3.3乙方应按规定支付租金并承担因本次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

3.4乙方不得进行与本次活动无关的任何其他活动,并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馆内的各项设施,造成损坏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3.5乙方在进行本次活动所有新闻稿件时均提及甲方场地和名称;

3.6乙方需到负责活动的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并聘请正规安保人员以确保本次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如乙方不办理相关手续或不聘请安保人员,造成任何损失或者责任由乙方承担。

3.7乙方举办的活动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协会的政策法规。

3.8乙方负责进场前保护好场地,并负责活动结束后的场地清洁工作。

4.违约责任:

4.1因甲方单方面原因造成场地无法使用,甲方应返还乙方所交纳金额;

4.2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活动无法进行,甲方不再退还乙方已缴纳金额,并应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其他损失;

4.3在租赁期限内,如遇政府指令使用该租赁场地,甲方应提前20天通知乙方,协商变更租赁期限。如因租赁期限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甲方应退还乙方交纳的租赁费用,双方各自承担因准备本次活动而支出的其他费用;

4.4因地震、灾难、战争等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导致活动不能正常进行时,甲方应退回乙方已交所有款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5除因地震、灾难、战争等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因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甲方场地损坏的,乙方应双倍赔偿所缴纳金额。

5.争议解决方式

5.1双方应守信协议,不得随意违约,如确需要更改协议,经双方协商同意认可后,方能改动,否则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5.2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可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6.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订立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享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其他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济南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第二篇:地场租用合同

场地租用合同

出租方:贵州铜仁地区农业生产投资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方:陈南华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店,甲方同意将“农资中心”大楼部分场地租赁给乙方开办职业培训学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

一、场地实行抵押租用:

本合同生效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壹万元整(10000.00元)。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在未违反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在五日内退还乙方交付的押金壹万元。

二、场地租赁范围:

1、位于铜仁市锦江南路316号“农资中心”大楼3—7层楼层。

2、大楼院坝和院坝值班室、小厨房、锅炉房。

3、大楼后面原甲方职工食堂(包括厨房、储藏室)

4、大门楼梯间(飞龙洞天)。

三、场地租用时间:

暂定五年,从二〇一〇年x月x日至二〇20xx年x月x日止,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对外租赁,应优先乙方续租。

四、租赁费的缴纳:

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玖万元(90000.00)整,以 半年为单位缴纳,本合同生效之日,乙方向甲方缴纳租金肆万伍仟元(45000.00)整,以后以9月x日和3月x日为缴纳租金时间。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租金,逾期十天不缴纳租金,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乙方租用的全部场地,乙方所交的押金壹万元,甲方不予退还。

五、乙方在不改变甲方房屋主体结构,确保大楼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可根据自身教学需要对甲方大楼室内进行装修和改造,费用由乙方自理。

六、乙方在租用甲方场地期间,必须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对安全工作负责全面责任,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其经济和法律责任一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甲方室内的办公用具、乙方可无偿使用,但乙方必须爱护,如果成或遗失,由乙方修复或照价赔偿。

八、乙方从事教学需办理的手续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办理和承担,所长沙的经济纠纷和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租用甲方场地期间的水电费,由乙方按月缴纳,如因不按时缴纳水电费,造成停水、停电,由乙方负责解决。

十、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政策性原因或其他特

殊情况,需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可在征得对方同意的前提下,解除本合同。

十一、甲方场地产生纠纷,由甲方自行处理解决。甲方应保证乙方所租用的场地按时交付使用,如不能按时交付乙方租用的场地,给乙方造成夫人经济损失,甲方给予赔偿。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铜仁地区农资总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二〇一〇年日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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