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

上海市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落实人才强国战略,促进上海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围绕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人才需求,根据《上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发展现状及面临形势

(一)人才比较优势成为上海重要资源优势

“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构筑人才高地。20xx年颁布的本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了上海人才发展的指导方针、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标志着上海人才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

人才规模不断扩大,集聚和培育了一批高层次人才。至20xx年底,党政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391.08万人,比20xx年底增加123.77万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占63.43%.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重从20xx年的14.98%提高到25.01%.

高层次人才队伍稳步壮大。至20xx年底,在沪两院院士165人,占全国院士总量的11%;中央千人计划人才183人,占全国引进总量的16%;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1260人;中科院百人计划支持的杰出科学家249人;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支持的特聘教授215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杰出青年基金资助285人;上海市领军人才580人;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25人;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9700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2人,全国技术能手10人,上海市突出贡献技师50人,上海市杰出技术能手40人,上海市技术能手389人。

人才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涌现出一批科技创新成果。全市各类人才积极参与国家和本市重大工程,服务上海重点领域、重点产业,推进科技自主创新不断发展。20xx年,上海申请发明专利26165件,比20xx年底增加15724件;获授权发明专利6867件,比20xx年底增加4870件;获国家科技奖励58项,比20xx年底增加12项;获上海市科技奖励298项,高新技术产值达6958亿元。

人才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国际竞争能力显著提升。上海已成为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和创业的首选城市之一。至20xx年底,在沪工作和创业的留学人员9万余人,比20xx年底增加3万余人;常住上海的外国专家8万余人,比20xx年底增加2万余人;持有效《外国人就业证》、实际在沪就业外国人近7万余人,为全国之最,其中90%以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比20xx年底增加近3万人。同时,本土人才国际化培训力度不断加大。

人才服务业持续快速发展,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人才服务业已经成为本市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至20xx年底,全市人才服务机构753家,比20xx年底增加244家;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营业收入达到550亿元,比20xx年底增加445亿元。20xx年11月,全国第一个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中国上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正式运营。招聘、派遣、人力资源外包、培训、人才测评、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人才服务业态基本齐备,国有、民营、外资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市场机制已成为人才配置的主导方式。

体制机制不断创新,人才环境不断优化。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不断推进,政府人才管理职能初步实现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和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的新转变。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优

化上海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出台人才引进、居住、医疗、奖励、资助等方面的新政策,人才发展环境得到新优化。发布12个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进行人才开发和产业发展同步规划的新尝试。以上海人才大厦为核心,市、区县、行业联动的人才公共发展服务平台基本成型,人才公共服务网络完成新布局。人才服务全国品牌效应充分彰显,与对口支援地区、长三角地区、中西部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人才合作交流取得新成绩。

(二)人才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十二五”时期,上海处于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关键推进期和战略机遇期,面临国际金融危机后续冲击、经济发展转型和统筹城乡均衡发展的多重挑战。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进程中,上海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尚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要。突出表现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相对缺乏,人才市场化改革有待深化,人才公共政策亟需创新,人才生活文化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重大方针,更好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按照人才优先、国际竞争、创新机制、优化环境、以用为本、服务发展的指导方针,大力提升人才国际竞争力,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持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大力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创优活力,完善重点领域人才开发机制,聚焦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人才开发,统筹推进人才队伍整体建设,为实现上海“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加快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xx年,上海人才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以建设浦东国际人才创新试验区为发力点,集聚造就一批世界级高层次人才,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为上海建成集聚能力强、辐射领域广的国际人才高地和世界创新创业最活跃的地区之一奠定基础,为进入世界人才强国行列的国家战略发挥先导作用。

——人才国际化水平大幅提升。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达到1000人,常住上海的外国专家达到16万人,留学归国人才达到12万人,本市重点领域本土人才国际化培训达到5万人。

——人才队伍结构显著优化。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比例达到45%,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R&D)达到123人年,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30%,知识型服务业人才占人才总量比例达到52%,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达到5600人,人才贡献率达到50%。

——人才市场体系与世界初步接轨。健全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各类人才自主择业的市场运行机制,率先建立统一规范灵活、国内国外双向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基本建成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的人才市场服务体系。

——人才发展环境初具国际竞争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瓶颈基本破解,人力资本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15%,人才发展的事业环境、生活文化环境和服务环境初具国际竞争力。

上海“十二五”人才发展主要指标*

上海市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

*第1-6个指标是全国通用指标,第7-12个指标是上海特色指标。 三、以三个千人计划为统领,统筹推进人才队伍整体开发 (一)加快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计划

实施中央和上海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计划。实施中央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业人才项目、青年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外专项目、人文社科项目等海外引才计划。实施上海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计划,发布上海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目录,建设统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联系制度,实施千人计划以才引才的实名推荐制度,建立千人计划人选进入政府决策咨询专家组制度,实施千人计划人选非全时领导职位实聘制度。用5年时间,重点引进1000名能够引领和促进本市重点领域发展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建设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计划地方队,争取一批入选中央千人计划。

建设具有国际竞争比较优势的人才特区。在浦东国际人才创新试验区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等区域,构建人才、智力、技术、资金、管理、服务等创新要素资源高度集聚的人才特区。重点建设张江高科技园区、杨浦知识创新基地、国际汽车城、紫竹科学园区等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鼓励基地在人才管理、经费使用、投资融资、股权激励、成果转化等方面探索创新、先行先试,推进与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宝钢集团、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的基地联盟建设。依托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产业园区,用5年时间,建立一批市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争取陆家嘴金融贸易区、临港产业区等成为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继续推进海外引才引智工作。大力实施浦江人才计划、雏鹰归巢计划、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推进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积极引进本市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紧缺急需的外国专家。实施海外名校精品课程培训计划,扩大出国(境)培训规模。实施上海外国留学生支持计划,加大海外人才储备。

(二)大力实施创新型科技领军人才千人计划

选拔培养创新型科技领军人才。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用5年时间,形成1000名创新型科技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加强领军人才培养力度,争取若干入选两院院士、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等领军人才国家队。健全服务联系制度,加强对领军人才服务保障;加大宣传力度和导向,强化上海领军人才工作品牌。

建立本市科学家工作室。在本市具有相对优势的科研领域,建立20个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市级科学家工作室,争取5个入选国家科学家工作室,造就一批世界水平的科学家。

建设领军人才后备队。依托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等平台,扩大博士后培养规模,提高博士后人员培养质量。完善本市人才发展资金政策,重点资助有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推进各系统、各区县领军人才后备队建设,形成领军人才培养梯队。

(三)大力实施首席技师千人计划

培养选拔首席技师。鼓励并引导企业完善首席技师制度,聚焦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用5年时间,在技师和高级技师中培养选拔1000名首席技师。进一步推进技师、高级技师继续教育及进修交流。充分发挥首席技师示范领军作用,加快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能素质较高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完善首席技师使用激励机制。发挥首席技师的关键带头作用,指导企业建立首席技师管理和聘任办法。鼓励企业设立首席技师工作室,对企业推进首席技师千人计划及建立首席技师工作室给予经费资助,创建一批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对产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市级、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优先推荐首席技师参加本市突出贡献技师、杰出技术能手和技术能手等奖项的评选,继续做好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上海市突出贡献技师、上海市杰出技术能手的评选、表彰和宣传活动。

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依托本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探索建立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在技能培养、考核评价、使用激励等方面开展创新探索和改革试点,辐射带动上下游产业技能人才培养。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高技能人才培养和使用上的主体作用,深入推进企业内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高师带徒、校企合作等项目,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职工技能培训制度。

(四)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人才开发

实施国际金融人才开发计划。建立引进海外金融人才长效机制,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和紧缺金融人才。健全金融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金融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实施金融领军人才选拔培养计划,引领金融人才队伍整体能力和国际化水平的提升。深化国资金融机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选拔任用和激励约束机制。至20xx年,金融人才总量达到32万人左右,其中持有国际通行金融职业资格认证证书的人才达到1.5万人。

实施国际航运人才开发计划。建立若干产学研联盟,促进实践型和复合型航运人才培养。发展国际通行的协会型职业培训模式,培养各类国际化的关键紧缺航运人才。以建设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为契机,大力选拔和引进航运领军人才。至20xx年,航运人才总量达到13万人,其中关键行业人才规模达到5.8万人。

实施国际贸易人才开发计划。建设和认定一批国际贸易人才实训基地,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以建设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为契机,大力引进和培养高层次国际贸易人才。至20xx年,国际贸易人才达到120万人,人才总量、结构、素质基本满足国际贸易中心建设需求。

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人才开发计划。编制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人才开发目录,依托重大攻关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等,引进和造就具有产业引领力的高层次人才。通过“人才+项目”培养模式,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人才队伍梯次发展。至20xx年,新增300名左右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领军人才、2000名左右骨干人才、10000名左右产业化专业人才,造就一支资源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

实施文化高层次人才和文化创意人才开发计划。开展文化名家资助计划,重点资助扶持100名上海文化名家,争取一批入选国家文化名家工程。组织实施“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和上海文化领军人才开发计划,提升文化领军人才创新创作能力和创新团队建设。实施文化创意人才开发计划,依托文化产业园区和创意产业集聚区,大力引进和培育文化创意领军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至20xx年,文化领军人才达到100名,文化领军人才后备队达到500名,文化创意领军人才达到100名,为提升城市软实力、塑造时尚魅力的文化大都市和“设计之都”提供人才支撑。

实施教育人才开发计划。完善东方学者岗位计划、曙光计划和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项目,至20xx年,新遴选250名左右东方学者,新选拔培养500名左右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完善教师职业资格、职务评聘制度,建设若干高水平教师培训基地。大力引进境外优秀教师,建立校企人才合理流动机制,建设“双师型”教学团队。

实施卫生人才开发计划。开展医学领军人才、优秀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培养项目,到20xx年,新遴选培养医学领军人才50名、医学优秀学科带头人100名、医学优秀青年人才150名。完善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公共卫生、全科医学、康复、护理、院前急救等薄弱及紧缺领域的人才培养,促进卫生人才均衡发展,为上海20xx年建成亚洲医学中心城市之一奠定基础。

实施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计划。健全社会工作者职业能力评估机制和薪酬制度,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健全社会工作发展保障体系,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推行项目化、契约化运行机制。健全专、兼职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和开发制度,提升社会工作者队伍专业服务水平。至20xx年,社会工作人才达到7.2万人,其中具有专业资质的社会工作者达到1.6万人,建立一支基本满足社会建设需求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五)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党政人才开发计划,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升党政人才国际化素质,激发党政人才活力,造就一支善于组织引领国际化大都市发展的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实施一流企业家开发计划,深入推进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建立企业经营者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机制和契约化管理制度,培育和引进具有国际视野的战略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实施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着眼于人才基础性培养和战略性开发,构建有利于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的政策环境,在本市重点发展领域培养一批青年拔尖人才。实施两新组织人才开发计划,加强两新组织高层次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培养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高层次人才队伍;健全两新组织人才服务网络,构建人才政策和公共资源向两新组织人才平等开放的服务环境;加强上海市流动人才党员服务中心建设,加大对流动党员的服务力度。实施农村实

用人才开发计划,以提高科技素质、专业技能和经营能力为核心,建设一支适应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新农村、新郊区发展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一)营造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

以建设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浦东国际人才创新试验区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为契机,大力推进创业人才扶持计划,全力破解人才创新创业瓶颈,为上海成为世界创新创业最活跃地区之一奠定基础。

优化创业融资环境。创新中小企业贷款模式,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搭建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平台,发展科技投贷联盟。通过政策引导、资金参股、风险补偿、税收优惠等手段,培育和集聚海内外各类天使投资、种子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和产业基金。完善国有投资资金管理考核办法,把所培育企业产生的科技创新、税收、就业等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境内外上市的扶持体系。

优化创业资助环境。研究完善对千人计划人选、领军人才及其团队的创业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事业。研究出台政府采购扶持创业企业的优惠政策,通过首购、定购、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和示范项目、推广应用等政府采购方式,支持创业人才成长。

优化创业登记环境。探索建立法人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分离的企业登记管理制度,在浦东新区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先行先试。创新外籍人才投资创业管理方式,试点并推行外籍人才创业投资企业合同、章程格式化审批。逐步破除创业人才身份限制,推进境内自然人投资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试点工作。

优化创业税收环境。制定科研成果转化企业税收减免政策。制定扶持高层次人才创业的研发投入税前扣除政策。制定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进境合理数量的科研教学物品、个人自用物品等免征进口税收政策。 优化科研管理环境。建立健全现代院所制度,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等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扩大科研机构用人和科研经费自主权,推行科研人员自主选题、自主聘任科研团队、自主使用研究经费、自主控制科研进程。建立以自主创新绩效为主导的资源配置与学术发展模式。

优化科研成果转化环境。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自主创新成果转化机构,促进创新成果转化由个人化、零散化向专业化、集成化、社会化的转变。健全促进科研人员向企业流动的激励机制和分配制度,鼓励科研人员在项目中试、转化过程中提供跟踪指导、转入创业企业,支持其取得合法收益。健全知识产权交易体系,实施“十百千知识产权人才工程”,推动知识产权专业服务人才成长。

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研究出台职务技术成果政策,明确发明人流动中的利益共享细则,提高主要发明人收益比例。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司法和行政保护机制。加大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力度。 优化创业服务环境。建设创业人才公共服务平台,融合人才公共服务机构、中小企业促进机构和科技创业服务机构服务资源,建设创业服务一站式专窗。建设专业化创业服务队伍,提供个性化全方位服务。依托高校、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等载体,开展创业教育。

(二)构建规范开放的人才市场环境

以建设中国上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为抓手,构建现代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体系,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法制。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政策法规,明晰政府、用人单位、中介机构、人才的权利和义务。研究制定人力资源市场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市场信息收集、统计和定期发布制度。健全市场监管制度,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市场公平和效率。

健全人才自由流动和公平报酬法制。构建不受户籍、身份等限制的平等就业环境,促进人才自由流动和自由竞争。完善同工同酬法律法规,落实所有员工按照同工同酬原则享有公平报酬的权利。落实国家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实现社会保障制度并轨,将在沪工作人员统一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加强对部分行业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缩小行业间工资水平差距。 建设中国上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将人力资源服务业纳入本市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研究出台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在企业注册、财政政策、租房补贴、企业融资等方面予以扶持。积极引进国内外著名人才服务机构,打造上海乃至全国的人才服务机构集聚中心和人才服务供应中心。建设人力资源企业孵化基地,培育中小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加速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创新,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能级。争取国家的人力资源服务创新政策在园区先行先试。

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市场。依托国家重大攻关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产业化攻关项目和重点科研机构、重点企业,遵循国际通行标准和录用程序,大力推进并实施面向全球的人才招聘制度,初步形成开放度高、竞争力强、流量大的国际人才资源配置中心。进一步放宽外资设立人才中介机构政策,充分利用国际著名人才机构服务优势,为上海引才聚才。在本市国际化、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重点领域,鼓励国内人才取得国际通行的职业资格。建设国际金融人才专业市场和国际航运人才专业市场。

(三)优化高效透明的公共政策环境

以创新人才公共政策为核心,推动政府人才管理职能向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使上海率先成为人才管理行政效能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地区。

优化人才引进政策。畅通国内人才进沪通道,进一步完善居住证、居转常、直接落户政策体系。完善海外人才出入境制度,简化海外人才办理签证手续;完善海外人才居留制度,放宽投资类和长期在华海外人才申请永久居留条件,增加可申请永久居留的海外人才拟任职单位种类,放宽长期居留许可的申请条件;探索海外人才技术移民政策,争取在浦东国际人才创新试验区先行先试。制定完善外国专家来沪工作管理办法。

优化人才培养计划。统筹协调全市人才培养计划,做大、做强、做响“大浦江人才工程”品牌,集成实施浦江人才计划、优秀科技带头人计划、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千人计划、科学家工作室培育计划、人才发展资金等高层次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引进、选拔和培养计划,加大各类人才计划投入力度和支持强度,形成覆盖人才不同发展阶段、基本满足人才发展需求的梯次资助体系。建立面向经济建设一线企业倾斜的资助机制,完善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培养资助计划。建立符合创新规律的持续性资助机制,实现由资助项目向资助人才的转变。建设人才资助培养信息共享平台,完善匿名评审专家库,建立科研诚信档案,健全资助计划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制度。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城市建设交通和社会事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能级。

改革人才评价政策。完善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推进职称制度改革,规范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准入,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办法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价办法。探索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逐步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办法。在本市高校和科研院所中,建立以科研质量和创新能力为导向的长周期考核标准,作为薪酬、聘用和晋升依据。

创新人才选拔制度。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推公选办法,扩大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推公选职级和范围。推行和完善党委讨论决定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推行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派出制和选举制。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竞争上岗、聘用合同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在本市高校、科研院所和大型国企中,建立并实施与国际接轨的全球招聘制度。

创新人才激励政策。完善本市荣誉制度和政府人才奖励办法,表彰奖励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杰出贡献的人才。探索建立知识、技术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制度,研究实施技术分红、技术入股、知识产权折价、股权期权激励政策,在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率先落实。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在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时,向高层次人才倾斜。完善高层次人才补充养老、企业年金等多层次保障政策,提高高层次人才退休后养老保障水平。

提升公共服务品质。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和政务公开。健全人才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全面推进人才服务信息共享。

(四)打造宜居多元的生活文化环境

多角度提升城市生活品质,多层次提高城市对人才吸引力,为上海建成安居乐业的国际都会夯实基础。 优化人才居住环境。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解决青年人才阶段性居住困难。逐步放宽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解决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长期居住需求。鼓励产业集聚区、高科技园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园区等建设人才公寓,将符合条件的人才公寓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体系,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优惠政策。鼓励实施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新建若干个生产、生活、生态相融合的国际化社区。

优化人才医疗环境。制定高层次人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完善高层次人才医疗服务。支持本市卫生机构与跨国保险公司合作,建立国际医疗保险境内结算机制。建设上海国际医学园区和上海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吸引境外优质医疗机构与医疗人才来沪服务。

优化人才子女教育环境。完善海外人才子女就读公立学校和参加中高考办法。制定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发展规划,鼓励开办若干所区域分布合理、收费合理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创办中外合作的高水平国际性大学。

优化人才文化环境。提升城市包容性,加强与世界著名媒体、文化传播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尊重海内外人才在信息、艺术、文化和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多元需求。引进、创办、参与大型国际文化活动,鼓励和支持海内外艺术团体来沪演出,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类跨文化、跨国别、跨民族的娱乐活动。大力营造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开明睿智、大气谦和的城市文化,积极培育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风尚。

五、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全面负责本规划纲要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建立党委常委会定期听取人才工作专项汇报制度,完善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直接联系专家制度。

(二)强化责任落实

建立党委、政府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大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指标中人才工作的考核权重。建立年度任务检查评估制度和方法,定期跟踪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重点任务分工表,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时间进度和责任人,报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加大资金投入

完善人才引进、培养和开发的政府投入机制,优化扶持政策,加大支持力度,落实保障人才投入的财政资金。统筹运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和促进以职工职业培训为主要内容的人力资源建设。加强政府引导,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人才发展基金,多渠道吸引和募集社会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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