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二局青年人才培养方案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青年人才培养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在总公司“专业化、职业化、国际化”人才策略的指导下,为进一步完善局人才培养机制,加大后备人才培养力度,搭建青年人才梯队,合理挖掘、培养青年后备人才,与局后备领导干部培养接轨,完善局人才梯队,为局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第二条  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能绩并重、挖掘潜力。

2、平等竞争、公开择优、注重实效、鼓励创新。

3、内部培养为主、外部引进为辅、搭建人才梯队。

4、坚持备用结合、重视青年培养、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条  定义

青年后备人才是指与局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年龄在35岁以下且未进三级单位后备领导干部梯队的优秀员工。

第四条  培养目标

坚持“专业技术人才和综合管理型人才”同步培养,努力构建数量充裕、结构合理、专业配套、素质优良并具有二局特色的人才队伍,为局建设四支人才队伍、培育八类核心人才提供后备力量。

第五条  人才培养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能

(一)局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和完善局青年后备人才培养管理制度,并对各公司青年后备人才梯队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

(二)三级单位人力资源部作为本单位青年后备人才培养的组织协调部门,负责本单位青年后备人才培养对象的甄选和青年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等。

(三)各级职能部门、项目部作为青年后备人才培养基地,负责对培养对象的推选和人才培养计划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使用范围

局总部及局属各单位青年后备人才的培养均应参照本方案执行。

第二章  青年后备人才筛选和培养

根据员工的能力、经历、岗位级别等条件,将青年后备人才分为一级梯队、二级梯队和三级梯队。

第七条  一级梯队青年后备人才

(一)入选条件

1、廉洁自律,勤俭节约,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工作作风务实,具有较高的能力素质,业绩突出,群众评价好,具有一定的培养和发展前途。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6年以上工作经验。

3、按照青年后备人才培养程序,完成了二级梯队培养计划。

4、因特殊需要,从社会聘用的高级人才,经考核合格,可申请(推荐)进入一级梯队。

(二)培养目标

1、综合素质:德才素质高,具有很强的决策、组织、领导和沟通能力,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独立负责本单位相关系统工作,取得中级以上职称和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2、任职目标:提任局总部部门执行经理、三级单位部门正职、四级单位领导班子副职、项目经理、高级技能人才及以上岗位。

第八条  二级梯队青年后备人才

(一)入选条件

1、爱岗敬业,责任心强,专业知识扎实,创新意识强,工作业绩突出,工作能力强,群众评价好,有一定的培养和发展前途。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作经验。

3、按照青年后备人才培养程序,完成了三级梯队培养计划。

4、因特殊需要,从社会聘用成熟人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申请(推荐)进入二级梯队。

5、一级梯队青年后备人才,第一年度培养考核不合格的,重新纳入二级梯队进行培养。

(二)培养目标

1、综合素质:德才素质高,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沟通能力,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独立承担本部门相关板块工作,取得中级职称和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2、任职目标:提任局总部业务经理、三级单位部门副职、四级单位部门经理、项目班子副职及各专业中级技能人才及以上岗位

第九条  三级梯队青年后备人才

(一)入选条件

1、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勤于学习,善于钻研,适应能力强,有一定的培养和发展潜力。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入职满半年的高校毕业生和社会聘用员工。

3、二级梯队青年后备人才,第一年度培养考核不合格的,重新纳入三级级梯队进行培养。

(二)培养目标

1、综合素质:爱岗敬业、勤于学习、上进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沟通能力,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并能够按照工作程序和规范很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取得初级职称和相关岗位上岗证书。

2、任职目标:提任局总部业务助理、三级单位部门业务主管、四级单位部门副经理、项目部部门负责人、责任工程师、技术、商务、财务等各专业领域业务主管以上岗位。

第十条 青年后备人才专业分类

青年后备人才,按照业务分工及总公司“十二五”人才规划中对人才的划分,现将青年后备人才细分为:项目建造人才、工程技术人才、科技研发人才、商务法务人才、投资运营人才、党群综合人才、财务资金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等:

1、项目建造人才:指从事项目生产管理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生产经理、工长以及从事安全、质量、物资等方面工作的人员。

2、工程技术人才:指从事工程技术和工程技术管理工作并具有工程技术能力的人员。

3、科技研发人员:包括研发人员和技术运用人员,研发人员指以技术中心主,专门从事科技研发的各类专业人才;技术运用人员指各科技部门人员,以及各大中型项目总工。

4、商务法务人才:包括合约商务、法务部门人员,以及各施工项目的商务、法务、物资采购人员。

5、投资运营人才:指从事地产融投资、融投资建造、城市综合开发、股权投资、金融投资的各类专业管理及运营人才,主要包括各单位总会计师、投资部门(或投资业务)人员、投资项目运营管理人员等。

6、财务资金人员:指专门从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融资理财、经济审计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7、党群综合人员:指专门从事党务、人力资源、纪检、综合办公、工会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8、技能人才:指在生产和服务等领域岗位一线,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备一定的操作技能,并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运用自己的技术和能力进行实际操作的人员,主要包括取得技工、技师及其他相应技能水平的人员。

第十一条  青年后备人才甄选

(一)人才盘点

局属各单位按照专业类别对本单位青年人才的现状及发展需要进行盘点,并对青年人才结构和职业目标进行分析。

(二)选拔程序

根据人才盘点结果,对本单位青年员工进行推选和审核,审核通过的纳入青年后备人才梯队,青年后备人才选拔程序:

1、由各级培养单位提出本单位需要培养后备人才的岗位。

2、青年员工根据本人职业目标和综合能力,以及各梯队青年人才的入选条件,于每年1月份提交《青年后备人才申请(推荐)表》(附件1)。申请表包括申请人(被推荐人)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申请后备人才级别和专业类别、职业目标、短期工作目标、素质能力专长等内容。

3、培养单位、三级单位人力资源部按照选拔标准筛选申请人(被推荐人),按程序进行审批,公司人力资源部编制《青年后备人才花名册》(附件2),并将申请表和花名册进行存档。

4、经审批通过的一级梯队青年后备人才,须报局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二条  青年后备人才培养实施

各公司要做好青年后备人才年度培养方案,并指导各培养单位具体培养方案的制定,各级梯队现职人员本着传、帮、带的原则,根据各自后备人才的实际情况,为其制定针对性强、详细切实的可行方案,并通过阶段性总结、座谈、即时沟通、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培养过程进行跟踪。

(一)培训方式

培养方式包括入职培训、导师带徒、专业技能培训、职业资格培训、轮岗培训、继续教育以及其他方式。

1、入职培训

局将统一部署《员工入职培训手册》的编制工作。

2、导师带徒

导师带徒制指企业各专业领域中富有经验的、有良好专业技能和管理经验的技术专家或资深管理者,与企业被培养人才建立的支持性关系,在工作中对培养对象进行个人职业发展、岗位技能、价值观、企业文化等方面的指导和培训。

为促进青年后备人才的快速成长,局将“导师带徒”的范围扩大至青年后备人才成长全过程,各单位要做好导师的选拔和师徒配对工作。具体可参照《“导师带徒”制度指导意见》(建二通[2007]218号)文件。

3、专业技能培训

为帮助员工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企业有计划地开展相关专业的技能培训,包括:基本专业知识、技能的学习,管理经验、新工艺、工法推广,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的贯彻执行等。

4、执业(职业)资格培训

根据各岗位的从业资格要求,各公司要有计划地组织职业资格培训,并出台相应职业资格激励机制。

5、轮岗培训

(1)综合管理人才的培养侧重于为其提供宽口径的轮岗计划,按照后备人才的梯队层次制定部门、项目的轮岗计划,使其了解部门、项目的生产经营状况,培养其沟通和适应能力,使青年后备人才积累多岗位的工作经验,为后期的职位晋升打下良好的基础。

(2)轮岗决策要与继任计划相结合,有明确的业务或发展目的。青年后备人才轮岗培训的每个岗位任职时间不少于6个月。

6、学历提升教育

针对实际工作需要和青年后备人才的发展方向,鼓励具有较高发展潜质的青年后备人才有针对性参与国家正规学历、学位教育。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奖励政策。

7、其他方式

(二)培养落实

1、各梯队青年后备人才培养周期为三年。

2、培养实施单位为培养对象选定导师,并签订《导师带徒协议》,导师带徒工作具体可参照《“导师带徒”制度指导意见》(建二通[2007]218号)文件。

3、根据培养对象实际能力和目标,培养单位、导师和培养对象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并填写《青年后备人才培养计划表》(附表3),按程序进行审批,并报人力资源部存档。培养计划包括具体目标、培养方式和实施步骤。具体目标必须明确职称和职业资格内容,一级梯队和二级梯队青年后备人才的培养方式必须包含轮岗培训内容。

4、青年后备人才培养周期原则上为三年,培养计划包括具体目标、培养方式、实施步骤等,分三个年度详细制定计划。

5、导师定期与培养对象沟通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并给与指导。

6、培养对象按照培训计划参加各项培训活动,主动与导师交流,并定期总结。

7、各培养单位要切实抓好公司培养方案的实施,同时,在不影响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尽量多地为青年员工提供参加培训的机会。

(三)过程跟踪

1、培养对象每年6月份填写《青年后备人才半年工作总结表》(附件4),按程序进行审批,并报人力资源部存档。半年工作总结包括培养对象心得体会和导师评价建议等内容。

2、培训对象每年总结培养工作情况,填写《青年后备人才年度培养考核表》(附件5),按程序进行审批,并报人力资源部存档。

3、人力资源部每半年对青年后备人才进行一次集体交流,并填报《青年后备人才交流活动记录》(附表6),经人力资源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局人力资源部。

4、人力资源部每年至少到培养单位与培养对象进行一次座谈和个别沟通,并做好座谈记录,了解培养对象的思想动态和培养情况。

5、局人力资源部每年要到各单位进行调研,深入了解青年后备人才思想动态和培训计划落实情况,调研工作完成一周内,将调研情况反馈给各公司。

6、各单位应建立网络化沟通交流平台,及时帮助培养对象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等。

第三章  考核与评价

第十三条  考核对象

培养单位、培养对象。

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考察表、工作总结、访谈、随机抽查等形式进行。

第十五条  考核内容

(一)培养对象考核

1、期间考核:三级单位负责对被培养人的培养效果进行考核,每年12月填写《青年后备人才年度培养考核表》(附件5),并对培养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完善和调整培养方案,以保证培养目标的落实。

2、期满考核:各梯队青年后备人才培养期满的,培养对象填写的《青年后备人才培训期满考核表》(附件7、8、9),人力资源部和培养单位参照青年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对培养对象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培养对象工作绩效、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方面。

(二)对培养单位考核

三级单位和培养部门对每年度培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填写《单位年度培养总结表》(附表10)、《年度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表》(附表11)及《青年后备人才结构表》(附表12),内容包括年度培养计划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不足。各培养单位《单位年度培养总结表》报三级单位人力资源部,三级单位《单位年度培养总结表》、《年度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表》及《青年后备人才结构表》报局人力资源部。

第十六条  考核结果

(一)局属各单位青年后备人才培养工作考核作为公司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计入各公司年度考核总分。

(二)各梯队青年后备人才完成阶段性培养的,在晋升、培训机会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培养计划基本完成的,可以再给予适当的培训及轮岗机会,帮助其提升能力。培养计划未完成的,延长1年培养期限,延长培养后仍未完成计划的,予以淘汰。

(三)青年后备人才的晋升包括薪酬等级的上调和职务的提升。

第十七条  建立青年后备人才档案

建立青年后备人才档案,跟踪记录其基本信息及培养情况。

1、局人力资源部负责局总部人才培养档案的建立和管理,三级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单位人才培养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2、档案建立的原则为一人一档,并作为以后职位晋升的重要依据,需要签订培训协议的按照公司规定签订。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方案由局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青年后备人才申请(推荐)表

单位(公章):


附件2:

青年后备人才花名册

单位:


附表3:

青年后备人才培养计划表

单位:

附表4:

青年后备人才培养半年工作总结表

单位:

附表5:

青年后备人才培养年度考核表

单位:

附表6:

青年后备人才交流活动记录

单位:


附表7:

一级梯队青年后备人才培养期满考核表

单位:

附表8:

二级梯队青年后备人才培养期满考核表

单位:

附表9:

三级梯队青年后备人才培养期满考核表

单位:

附件10:

青年后备人才培养年度总结表

单位:


附表11:

青年后备人才年度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表

单位:

备注:培训计划完成情况填写: “完成”、“基本完成”、“未完成”。

附表12:

青年后备人才结构表

单位:

 

第二篇:青年人才培养方案

关于加强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加快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进程,实施人才强企战略,结合我公司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通过分析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的特点专长、职责需要、考评情况等,公司决定对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采取多种培养方式,有效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

一、培养对象

1、 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谦虚好学、工作勤奋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培养目标:

通过加强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改善队伍结构,使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加快适应、早日成才,为公司的发展和建设作出贡献。具体目标有三个层次:

1、第一层次培养目标(公司级):系统掌握本专业的理论知识,专业技术水平较高,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和开拓创新能力,能够创造性地开展专业技术工作,解决一些关键和重大技术难题,并逐步成为技术带头人。

2、第二层次培养目标:掌握本专业的理论知识,专业技术水平明显提升,能综合分析和解决一些专业技术难题,具备一定的科技管理和技术创新能力。

3、第三层次培养目标:熟悉岗位基本知识和技能,能独立开展专业技术工作。

三、培养方式:

1、入职培训:

公司对每一个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实行入职培训,入职培训包括三级安全教育、厂情厂史厂规教育、优秀知识分子座谈、拓展训练以及师徒培训等,通过安全教育,学习中国石化“安全生产十大禁令”,使刚踏入石化企业的大学生了解该行业铁的安全纪律;通过系统的学习企业发展战略、企业文化、企业规章制度等知识,使受培人尽快了解企业的过去、现状和愿景;通过新、老知识分子座谈,为他们树立榜样、认清方向、增强克服困难的信心;通过拓展训练,发挥个人潜能,培养团队精神。入职培训为培养对象转变角色、加快适应提供了很好的机会,各单位要及时将大学生抽调出来进行集中培训。

单位要热情接待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为他们提供生活、工作、学习上的帮助,单位领导要与之谈话,介绍本单位情况并对他们讲标准、提要求,为他们配备操作技能水平高、自身要求严格的操作人员担任师傅,并签订师徒合同,明确双方的职责范围、培训时间以及培训标准。

2、轮岗培训:

(1) 轮岗培训分为单位级和公司级两种层次,单位级轮岗培训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公司级轮岗培训由人力资源处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单位之间进行。申报公司级轮岗培训的人员必须先通过单位级的轮岗培训。

(2)对分配在管理、技术等岗位的大学生,见习期内必须到生产装置轮岗培训3个月以上。对分配在生产车间的大学生,车间应给他们提供在关键岗位轮岗培训的机会,促进其学习生产技术知识,培养工作能力。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对表现优秀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进行跨单位的轮岗培训。

(3)轮岗培训期间,人力资源处和基层单位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通过跟踪考察、考核,对培训效果进行确认,培训达到岗位要求,则确定培训结束,并作好培训记录,培训结果将作为岗位竞争上岗的一种资格,公司将逐步将其配置到发挥自己优势的岗位上,促其早日成才。培训没有达到岗位要求的,将继续进行培训。

3、“导师制”培养:

根据总部《中国石化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导师制”管理暂行规定》精神,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试行“导师制”(以下简称“导师制”),通过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的高层次优秀管理和技术专家、高级技师,采取一带一、一带多或多带一形式,培养一批专业基础知识和学术技术水平较高、发展潜力较大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使他们的综合素质提高到较高水准,为炼油结构调整和产品质量升级项目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导师制”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根据人才成长规律和我公司发展需要,按专业技术水平、综合素质和工作业绩等,对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分第一、第二、第三培养层次实施“导师制”。

(1)导师选聘条件:

a.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所从事专业领域有比较深入的研究,学术造诣高、技术全面的管理和技术专家。

b.在科研开发、技术进步、技能操作等方面成绩显著,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重要研究课题重要工程项目中主要部分的研究、技术工作,或解决过其中关键技术问题或复杂的生产问题,所取得的成果通过地市级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验收,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c.所从事专业为石油化工、机械设备、热能动力、仪表电气、信息工程、安全环保、财务管理、经营管理等主体专业。

d.具备指导培养对象学习和开展专业技术工作的条件和能力。

e.操作水平高、解决实际生产问题能力强、能创新地攻克专业技术难题、组织技术攻关的高级技能人才。

(2)导师职责:

a.认真遵守相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按要求完成培养任务。

b.根据培养对象的专业特长和工作能力,指导培养对象选定培养课题,制定 有针对性的培养计划和目标。

c.全程监督、指导培养对象开展课题研究和专业技术工作,认真传授专业技 术工作的思路、方法和经验,解决培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d. 定期检查培养对象的工作、学习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对培养对象进行考核 评价。

(3)培养对象职责:

a.认真遵守相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按要求完成被培养任务。

b.加强理论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尊敬导师,虚心求教,定期向导师汇报工 作、学习和思想情况。

c.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培养专业管理、专业技术和操作技能等工作。 d.结合培养课题和工作实际,撰写专业技术论文。

(4)签订培养协议

a.建立导师人才库,对符合导师选聘条件、具有带徒意愿的管理和技术专家、高技能人才,纳入导师专家库管理。建立动态管理和人才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对专家库成员进行补充、调整。纳入“导师制”管理的培养对象应与单位、导师签订三方培养协议。

b.培养协议内容:

培养协议期限:培养协议期限为1-3年。

签订培养协议须约定培训期满服务期限,其中第一层次培养对象约定期限为5年, 第二、三层次约定期限为4年。

4、开展专业技术论文撰写:

为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整体技术水平,督促他们及时进行技术总结,决定要求青年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撰写一篇以上的论文。

(1)论文要求:

论文主题为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本职工作实际,着重围绕解决生产、经营、发展的实际问题而进行的技术分析、理论探讨、技术总结、经验总结交流等。

(2)表彰和奖励:

公司将对优秀论文的作者进行表彰和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在送外培训、技术交流、晋职晋级等方面优先考虑;优秀论文印刷装订成册出版在公司内部发行,特别优秀的论文推荐到有关刊物发表。

四、工作程序:

1、确立培养对象:由符合培养条件的青年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基层单位按需推荐,完成了入职培训和轮岗培训的培养对象才有资格申报“导师制”培养,公司审定第一层次“导师制”培训人员,人力资源处与各单位共同确定第二层次人员,各单位确定第三层次培养人员。

4、师徒遴选及结对:按专业对口的原则,遴选导师和培养对象推荐人选并师徒结对,确定培养课题,制定培养计划等。每名导师原则上可以指导1-3名培养对象。

5、组织审核:审核培养对象和导师人选、师徒结对及培养计划和目标等情况。

6、提交专业论文:培养协议期满,培养对象提交一篇专业技术论文。

五、考核与评价:

1、考核评价:

主要考核评价导师及培养对象培养协议履行情况、培养对象专业技术和理论知识掌握情况、培养实施进度及任务完成、取得的成绩等方面。原则上应每年对培养实施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价,培养协议期满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考核评价结果的应用:

(1)考核评价结果应作为选拔使用、评优评先、奖惩兑现的主要依据。

(2)年度考核评价中,对考核“优”的给予表彰;考核“不合格”的,对导师和培养对象分别进行谈话,分析原因,对下阶段工作提出改进意见或调整培养计划等。

(3) 培养协议期满综合考核评价中,对考核“优”的导师和培养对象分别给予表彰和奖励,导师可直接列为下次“导师制”人选。考核“不合格”的,应延长培养期,延长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延长期满考核仍不合格的,培养协议自动失效,导师不再纳入导师专家库管理。

3、有关待遇:

(1)师徒培训:

a.指导师傅有权在岗位职责范围内给受培者分配工作和学习任务,有权向班组、单位提出奖罚建议;

b.指导师傅如能认真履行师徒合同,每月奖励50元培训指导费;

c.受培者在规定时间内未达标,对师傅的奖励要视情况扣罚;

d.指导师傅或徒弟一方不认真履行师徒合同,另一方有权向单位申请终止师 徒合同,经单位裁定终止本合同,并对有关责任者进行处罚;

e.受培者发生违章违纪及责任事故,如系指导师傅未履行合同所致,指导师 傅应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罚。

(2)“导师制”:

培养期间,对在带徒过程工作认真负责并取得显著效果的导师实行奖励政策,奖励标准分别为一类3000元/年.人、二类2000元/年.人、三类1000元/年.人。

(3)轮岗培训的待遇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几点要求:

1、 各单位要加强对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考核,要加强组织领导,对刚毕业的大学生要确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技能水平高的操作人员担任师傅,言传身教,要签订师徒合同,对双方要有要求并纳入单位的绩效管理体系。

2、对有事业心和责任心、虚心好学的青年专业技术人员,要有意识地给任务、压担子,积极组织轮岗培训并确定相应的导师,全面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

3、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专业技术活动,在组织专题技术攻关中吸收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做好传、帮、带;积极参与技术论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4、积极组织本单位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撰写技术论文,并在工作协调、提供技术资料等方面创造条件。

5、做好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工作,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制度化、规范化,将职称评审政策向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倾斜,严禁超编聘任、混编聘任。

6、加强青年人才的宣传表彰工作,形成尊重知识、热爱学习、崇尚技术的氛围,公司将每年举办一次论文评比工作,并将论文评比、表彰、奖励等工作标准化、制度化、常态化,对组织得好的单位,公司也一并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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