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领导小组文件

舟普文广发〔2011〕14号

关于举办普陀区第三届排舞比赛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文体广电站:

    为深入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推动我区全民健身运动广泛持久开展,经研究,决定于5月23 日在沈家门一小田径场举办普陀区第三届排舞比赛,望各单位认真组织参加。

附:1.普陀区第三届排舞比赛规程

        2.普陀区第三届排舞比赛报名表

                           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全民健身月  排舞比赛  通知

抄送:市文广局、市体育局、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

普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办公室       20##年5月3日印发

附件1:

普陀区第三届排舞比赛规程

一、时间和地点:

20##年5月23日晚上7:00在沈家门第一小学田径场举行。

二、竞赛项目

比赛分规定曲目比赛和自选曲目比赛,规定曲目为《相约北京》,自选曲目不设限。

三、评分办法

比赛按排舞评分标准进行评分,采用10分制计算,分值取小数点后2位,评分分值和标准如下:

1.动作的完成(3分):动作与标准舞码的一致性,动作与音乐节拍的吻合;

2.编排设计部分(3分):创新性、流畅性、队形变化及音乐风格的把握;

3.舞曲风格及表现力(2分):把握风格,面部表情自然、自信,对舞曲音乐的感觉和理解准确,融入音乐的感染力;

4.服装服饰妆容(1分):风格吻合、时尚流行、色彩及整体视觉效果协调;

5、总体完整性(1分):整齐度、团队精神、视觉效果、全部表演的整体总评价。

四、报名

本次比赛将采取自愿报名的办法,各乡镇街道可以统一报名也可发动排舞队直接报名,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员各一名,运动员限12-16人。各参赛队将报名单于5月10日前传至普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科。联系人:戴颖,联系电话(传真):3805521。

五、录取名次及奖励

本次比赛设最佳风采奖3名,最佳活力奖3名,最佳展演奖若干名,最佳风采每队奖2500元,最佳活力奖每队奖2000元,最佳展演奖每队奖1500元的奖励,分别颁发奖牌。

六、其他

比赛音乐曲目由大会统一播放,出场顺序在比赛前15分钟抽签决定。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普陀区首届排舞比赛报名表

参赛队名:                组      别:      

联系电话:                自选舞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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