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火计划培养方案

“紫荆志愿,薪火相传”清华大学志愿者骨干培养计划 “志愿紫荆,薪火相传”清华大学志愿者骨干培养计划(简称“薪火计划”)由清华大学党委学生部、校团委共同发起推动,旨在通过为期两年的“因材施教”培养,提高清华大学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与公益意识,为中国培养具有公益服务精神的领军人才。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薪火计划要求学员在完成专业学习的基础上,通过公益体验、参访调研、实践锻炼、项目创新等形式的公益训练,强化学员对社会公益现状的认识与把握,激发学员的公益热情与社会责任感。

一.培养目标

“紫荆志愿,薪火相传”清华大学志愿者骨干培养计划(简称“薪火计划”)旨在培养具有公益意识与服务意识的骨干型人才,立足国情,引领中国公益事业的发展。

进入“薪火计划”的学员应充分利用计划提供的资源,加强对校园志愿服务活动的认识与了解,自觉对公益领域中某一具体问题深入了解并做出积极尝试,最终带动校园公益组织(院系紫荆支队、公益类社团等)发展,塑造良好校园公益氛围。通过计划培养的合格学员应具备以下能力:

? 深刻认识志愿公益的内涵与社会意义

? 掌握管理公益项目的方法

? 了解NGO组织的运作模式

? 拥有志愿公益领域的宽广视野

? 将志愿公益情怀融入个人长期发展

二.选拔方式

1. 公开选拔

公开选拔阶段进入的学员应至少保证2年的培养时间,热衷于社会公益及志愿服务活动,愿意承担一定的校园公益责任,能自觉对公益领域中某一具体问题深入了解并做出积极尝试。薪火计划对本阶段进入学员原则上第一学年以培养为主,引导学员选择重点关注的公益领域;第二学年开始以项目扶持为主,根据学员个人研修计划,为学员匹配相关资源,支持学员自主运行项目,鼓励学员在志愿公益领域大胆创新。

2. 项目选拔

项目选拔阶段选拔的学员为志愿公益赛事中涌现出的优秀项目或各院系推荐的具有创新性的优秀项目的主要参与者。薪火计划对于此类学员直接进行项目

支持,根据学员需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匹配资源,从各个方面支持项目的发展,促进项目的长期性运行。

三. 培养环节

薪火计划的培养以学员参与度与表现区分培养层次,持续时间为两年,分为基本要求、常规培养和递进支持三个类别。学员在参与薪火计划活动中的表现将纳入学员考核体系,在学员申请资源匹配时予以体现。学员每学年的个人培养计划与前一学年培养计划的完成情况将作为匹配进一步资源的重要依据。薪火计划项目方将于每年固定时间开展相应活动(资源)申请匹配环节,计划学员应依据个人研修计划有选择的参与,但参加活动次数与类型需要达到最低要求(细则另附)。

薪火计划原则上鼓励学员在志愿公益领域大胆创新,将为学员创立或运行的志愿公益项目发展提供大力支持,并为项目宣传、评优提供必要帮助。 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是项目方为保证计划开展而设立的必修环节。其中学员个人研修计划的制定与完成以一年为周期实施,而集体建设与交流等环节将依实际需要在合适的时间组织实施。学员完成基本要求的表现将纳入学员考核体系,作用于学员其它培养环节资源匹配。

1. 制定个人研修计划

“薪火计划”强调学员在志愿公益领域的自主性及个性化,引导学员选择重点关注的公益领域。计划学员应在每年春期制定本学年个人研修计划,包括但不限于薪火计划培养体系内的实习实践、访问调研、项目运作和其它个人在志愿公益领域的课程学习等情况。个人研修计划应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据实制定,并能与学员长期发展相结合。

薪火计划项目方会根据学员兴趣与要求对个人研修计划提供指导性建议,并依据学员研修计划考核学员计划执行情况;对学员研修计划中涉及的培养环节,应给予相应的优先考虑。

2. 集体建设与交流

薪火计划在强调学员个性化发展的同时也注重学员对公益领域的整体性认识与思考。为了增强学员联络、促进学员相互学习与交流,薪火计划项目方将视具体情况不定期组织集体建设与交流环节,包括以下形式:

1)分享交流。参加志愿公益类的交流活动,共享志愿公益经历与经验,拓宽学员视野,激发创新灵感。

2)案例研讨与研究。对于公益领域的重要问题和学员关切的问题进行案例研讨与研究,提升分析、思考能力,为学员解决公益项目发展中的问题提供经验参考和方法指导。以上活动必要时可由具备相关领域知识和经验的公益导师团导师(或邀请其他合适人选)指导进行。

3)志愿管理培训。通过培训增进学员对志愿公益的理解与认识,组织参观校外公益组织机构,增进学员对社会公益现状的认知。

4)其他集体活动。通过集体参与志愿活动等方式加强学员间的联络,促进学员共同思考与成长。

集体建设与交流环节中原则上鼓励各期学员主导或承办相应环节。薪火计划项目方将对学员参与集体建设与交流环节提供支持经费,并对承办方提供激励。活动出勤与交流积极性将作为该环节主要考核指标。

常规培养

常规培养是全体学员在薪火计划中的限选环节。学员在常规培养与递进支持环节中的参与以自主选择为主,但须保证总体参与度,并将参与环节的数目与期望纳入个人研修计划。递进支持环节可以替代常规培养环节中的活动作为限选环节,以促进学员更加专注于项目与自主发展。

1. 实践锻炼

薪火计划项目方将在培养期间为学员定期提供整合志愿公益信息和资源支持,督促并帮助学员获得实践能力提升。本环节培养方式包括:

1)社工锻炼。担任各类公益类组织负责人,在项目执行和其它公益实践的锻炼下加深对志愿公益的理解,增强领导力与执行力。

2)志愿服务。参与志愿服务活动,通过观察、分析、总结提升对于志愿公益现状的认识,培养奉献精神与同理心。

3)实践锻炼。参与社会公益团体实习、参加各类公益实践赛事等,拓宽思维,培养创新力。利用假期时间,有规划、有目的地组织学员参与实践训练,在实践中进一步认识社会、认识公益。第一学年暑期集体参与公益类服务或调研等实践活动,认知公益;第二学年暑假组织学员分领域开展小规模集体实践,参加“北京清华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台湾新竹清华大学——两岸三地志愿服务实践活动”等专项公益交流活动,在交流中激发公益创新;鼓励部分学员在项目创新的基础上,自主提出假期实践计划,助力公益项目发展。

本环节各培养方式分别通过述职报告、实践成果、志愿服务时间以及最终答辩进行考查。学员秋季学期第4周提交的个人培养计划应包含社工发展计划、实习计划与志愿服务计划,如需薪火计划项目方联系岗位应一并提出岗位申请;春季学期第12周提交述职报告及其他本学年与个人培养计划相关材料。薪火计划项目方将依据实际情况帮助学员获得社工锻炼、志愿服务与实践锻炼的锻炼机会,并为有必要的项目提供后勤保障。特别的,项目方为鼓励学员的学习与交流,将为参与公益实践赛事的项目提供支持与物质激励。

2. 集体调研

集体组织型参访调研由薪火计划项目方在公共类假期组织进行,通常选择以下调研类别中的一类或几类进行:

1) 偏远区域公益组织与环境考察。加深对于偏远地区的环境和需求的认识,分析这些区域需要何种社会力量,培养学员社会责任感。

2)中心城市公益模式考察。对于公益组织集中的中心城市开展广泛的公益组织与模式的比较调研,分析各种模式利弊,加强对其他公益组织的认识,开拓视野。

3) 公益领域名人及校友访谈。有机会了解清华毕业生在毕业后的职业选择与发展,了解毕业生的现状与思路变化;了解公益骨干投身公益的动力,感受公益的成就与意义。

本环节由薪火计划项目方策划、联系、组织,每学年至少组织4次。调研项目应至少提前1个月由项目方立项,由学员自主选择加入,通过学员实践感想与调研报告对学员进行评定。

递进支持

递进支持主要服务于公益项目发展,对于项目的考评是进一步资源支持的主要评定方式。所有环节皆由学员自主申请加入,各环节亦分别设有考核办法。

1. 项目孵化及支持

薪火计划原则上鼓励学员在志愿公益领域大胆创新,项目方将为学员创立或运行的志愿公益项目发展提供大力支持,并为项目宣传、评优提供必要帮助,包括以下支持方式:

1)资金支持。资金支持力度视实际需要与对项目的考核结果,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10,000元/年。

2)宣传辅助。将对公益项目进行或集体或单独的宣传策划,帮助项目扩大影响力。

3)项目指导。薪火计划项目方将积累大量公益项目发展过程中的资料,为项目提供借鉴。

学员每学期第12周提交项目发展报告,并通过项目支持申请陈述项目需求。薪火计划项目方将从项目影响力、创新性、实践性、发展潜力等多方面考查项目发展情况,视项目评定给予不同等级的支持力度。

2. 自主调研

学员在项目执行期间可以依据个人兴趣或项目需要申请自主调研活动。调研应有助于项目发展或对某一重要社会公益问题有较为全面的认识。学员在自主调研后应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并最终服务于个人成长及项目发展。自主调研将分以下环节:

1)申报与立项审核。学员需分析调研问题的重要性和调研所需的支持,合理规划调研人员、行程和目标,交由薪火计划项目方审核,在经过初评及公开答辩环节审定后立项并确定支持额度。对有必要的项目可以预支部分经费。

2)调研开展。经过审核和前期联系准备,全面考察调研对象,深入分析问题与冲突核心,并能为公益项目发展或一类问题的解决汲取经验。

3)总结汇报。调研结束后学员需要认真总结调研成果,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并结合调研报告为项目或校园志愿公益发展提出合理建议。参与学员除了提交调研报告外还需参加暑期(寒假)实践汇报总结会,并视调研报告及汇报情况予以评定并发放其余的调研经费。

学员于每学期第11周提交自主调研申请,完成调研后于下学期第2周提交调研报告以及项目阶段发展规划书等材料。本环节将综合提交材料及总结汇报情况进行考核。

为鼓励自主调研选题更加具有开创性,调研成果能够更加有益于校园或社会公益发展,薪火计划项目方将依据调研成果对表现突出的团队予以激励(各项制度及标准细则另附)。

 

第二篇:软工专硕培养方案_课程计划

深圳大学(工程)硕士(软件工程)领域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软件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的培养目标是,面向软件产业需求,培养高层次、实用型、复合交叉型人才。具体要求是:

1. 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

2.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优秀的创新、创业能力,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3. 掌握软件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软件设计开发的专业技术或工程组织管理工作。

4. 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和听说能力。

二、学习年限

1.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可以为3年。

2. 研究生应该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和学位论文,修满学分,按期毕业。

3. 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学院同意、研究生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学习年限,但最长不超过5年。

4. 3年学制的研究生在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申请提前半年或一年毕业,但其在学年限不得低于2年。

三、培养方式

1. 采用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并重、校企联合培养的方式,既强调基础理论知识的培养,又注重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

2.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

3. 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完成个人培养计划所列的课程学习任务,完成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共同指导学生完成论文。

4. 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课程、实践学习结束后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参照《深圳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办法》执行,综合考核通过后才能进入学位申请阶段。

5. 跨领域或根据其他规定需补修课程的,由导师在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时确定,记入考核成绩,但不记学分。

四、专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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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在实践基地应进行不少

于6个月的专业实践。其中,软件工程方向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将由学院和研究生导师推荐到相关企业进行实践;SAP方向的专业硕士研究生,将由SAP授权培训中心北京西普阳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推荐到相关企业进行实践。

2.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般应在第2学期末提交实践学习计划,在第3学期末提交实践学习总结报告。 3. 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实行全过程的管理和质量评价,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五、个人培养计划

1.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在第1学期结束前,与导师互选并确定指导教师。

2. 指导教师与所指导研究生应根据培养方案要求,于第1学期结束前共同拟订并提交研究生个人培养

计划。个人培养计划应符合培养方案的总体要求,并根据研究生的不同情况因材施教。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

软工专硕培养方案课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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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课程免修

研究生通过自学或其它学习途径已掌握了本门课程的基本内容并达到其基本要求,经本人申请,任课教师同意,院、校两级批准后可免修,但需参加该门课程结束时的考试或在课程开始前单独组织的免修考试,通过考试可获得学分。

八、考核方式

1. 课程学习和各必修环节,均需进行成绩考核,考核通过才能取得规定学分。

2. 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学位课程与选修课程进行考试,必修环节和补修课程进行考查。 3. 考试成绩按百分制或等级制评定,考查科目按通过、不通过两级记分制评定。

4. 考试课程成绩要求60分以上(含60分)可获得学分,考查课程通过者可获得学分。学位课程各科

成绩平均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方可申请学位。 5. 学位(毕业)论文答辩成绩按通过、不通过记录。 十、学位论文

1. 专业学位研究生撰写论文首先要进行开题,撰写开题报告,内容包括文献阅读,学位论文选题、科

研调查、研究方法、实验手段、理论分析、论文工作计划等。开题报告由相关专业领域专家评审,经学院批准,由各培养单位存档。

2. 论文选题应来源于社会实践或工作实际中的现实问题,有明确的实践意义和应用价值。

3. 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应强化应用导向,重在考察学生综合运用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

力。论文撰写要求参见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相关规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有关学术规范问题由研究生本人承诺,导师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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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工专硕培养方案课程计划

十一、毕业与学位申请

研究生按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要求,修满规定学分,通过论文答辩,准予毕业,并根据《深圳大学学位条例实施办法》申请学位。

十二、推荐阅读文献

国外期刊

1. 《IEEE Transactions on Software Engineering》

2. 《IEEE Transactions on Computer》

3. 《IEEE Transactions on Programming Language》

4. 《Communication of ACM》

5. 《IEEE Transactions on Operation System》

6. 《IEEE Transactions on Evolutionary Computation》

7. 《IEEE Transactions on Service Computing》

8. 《IEEE Transactions on Image Processing》

9. 《IEEE Transactions on Knowledge and Data Engineering》

10.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Neural Networks》

国内核心期刊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文版) (双月刊) SCIE、EI收录

2. 《软件学报》 (月刊) EI、ISTIC收录

3. 《计算机学报》 (月刊) EI、ISTIC收录

4. 《计算机研究与发展》 (月刊) ISTIC收录

5. 《电子学报》 (月刊) ISTIC收录

6. 《自动化学报》 (双月刊) EI、ISTIC收录

7. 《中文信息学报》 (双月刊) ISTIC收录

8. 《小型微型计算机系统》 (月刊) ISTIC收录

9. 《系统仿真学报》(月刊)

10. 《计算机科学》 (月刊) ISTIC收录

11. 《模试识别与人工智能》 (季刊) ISTIC收录

12. 《计算机工程 (半月刊)》 ISTIC收录

13. 《计算机工程与应用》 (旬刊) ISTIC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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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月刊)

15. 《数值计算与计算机应用》 (季刊) ISTIC收录

16. 《计算机应用研究》 (月刊) ISTIC收录

17.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 (双月刊) ISTIC收录

18. 《计算机应用》 (月刊) ISTIC收录

19. 《计算机工程与设计》 (月刊)

院主管领导签名(公章):

20xx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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