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运输合同范本

土 方 运 输 合 同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盖本义

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东营市河口区油区办建设工程项目孤岛管理中心办公楼土方工程运输作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运输任务

由乙方负责河口区油区办孤岛管理中心办公楼土方运输作业任务,乙方承担的运输量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运输数量计算(见图纸)。

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工作面、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服从。

第二条 合同期限

自20xx年12月12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

第三条 运输起止地

起始地:济南军区生产基地四分场 到达地:办公楼新址

第四条 运输车辆

乙方提供自卸式工程运输车辆:9辆,载重量:30吨。 运距:11公里

第五条 运费结算

运费按 27.5元/方计算。

本合同甲方负责买土每方8元(不含税),乙方负责土方运输所产生的税、费。甲方支付运费时,乙方应出具运输费#5@p。

甲方开工前全部支付买土费。当工程完成一半时甲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运费。

第六条 运输质量和安全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面、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燃油供应

乙方运输车辆所需燃油费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运输管理

1、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交通规则,积极维护施工现场交通秩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不得对周边造成扬尘污染、路面污染和噪声污染。

2、乙方应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3、乙方的食宿和车辆停放场地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4、乙方运输车辆的运输作业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建立按时作业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因车辆检修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暂停运输作业的,应提前一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暂停运输作业。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

一方均有权将合同争议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经合同双方或其签约代表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由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托运方(签字): 承运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土方运输合同范本

土方运输合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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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方(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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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方(乙方):



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

第一条 运输任务



由乙方负水泥厂厂区内土方回填运输作业任务,乙方承担的运输量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运输数量计算。



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工作面、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服从。

第二条 合同期限

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第三条 运输起止地



水泥厂厂区内所有土方回填

第四条 运输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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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提供自卸式工程运输车辆:车辆牌号: ,行驶证号: , 

第五条 运费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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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费按 车辆实际装载方量算,每方3元,按月结算。于每月 日前对上一月运费进行结算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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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运输安全

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面、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

第九条 运输管理



1、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交通规则,

积极维护施工现场交通秩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

2、乙方应当在车辆没有坏的情况下,按时、保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

3、乙方的食宿和车辆停放场地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

4、乙方运输的土方在经过甲方指定#5@p员计量后,计入乙方日常运输台账。日常运输台账由甲、乙双方指定经办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上述台账的运输数量和运输里程记录为甲、乙双方日后运费结算的基准和依据。



5、乙方运输车辆的运输作业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建立按时作业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因车辆检修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暂停运输作业的,应提前一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暂停运输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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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违约责任



1、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规定解除事由或本合同约定解除事项以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义务的履行。否则,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并且,甲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合同义务的履行的,须返还乙方合同保证金;乙方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终止合同义务的履行的,扣出当天所有运输数量。

2、合同双方均不得采用虚假记录、虚假计量或其他方法在运输数量上弄虚作假。否则,除虚假部分的运输数量不得作为运费计算依据外,扣出当天所有运输数量。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否则,除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外,还须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未结算部分运费的利息。利息计算时间自甲方违约付款之日起至欠款实际支付清结之日止。



4、乙方运输车辆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进入施工现场,开展运输作业,不得延误。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扣出前一天所有工作数量。

5、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的运输车辆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撤出施工现场,不得延误。障碍交通运输,甲方请拖车拖走,一切费用由乙方出。

6、乙方运输车辆不服从甲方的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妨碍施工现场交通运输秩序的,当天运输数量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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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按照甲方的指令要求,定点装卸,不得乱装、乱卸。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非定点装载部分的运输量不予结算,从乙方运输台账中剔除;如属非定点卸载的,还须由乙方负责将非定点卸载部分的土方进行清理,装运至指定地点卸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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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合同争议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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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

 2、本合同经合同双方或其签约代表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由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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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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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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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承运方(签字):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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