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利润分红协议

广州龙康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甲方:广州龙康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代理人):

姓名 (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姓名 (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参见各人身份复印件。

第一条:协议内容

就以上合作人经双方友好自愿、真诚一起合作,共享双方信息资源提升产品价值和市场占有率,促进公司产品在客户群中知名度等。意见统一共同拟定以下合作事项和各条款。

第二条:乙方零成本

乙方将甲方产品打包进入自己经营的系列产品推向用户:

○1由甲方负责配合乙方所有工作和用户需求(是指乙方打包形式);

○2由甲方负责跟进一切事务至售后服务工作(是指乙方提供信息形式并配合支持甲方促成订单);

○3无须投入任何经营管理成本,可利润分成。

第三条:共享信息

双方日常各自拓展自己公司业务,同时将对方经营的系列产品配套打包进自己系列产品面向市场和用户,即能提高公司软件服务质量,客户省心又省事,又能增值双方产品附价值利润。

第四条:合作利润分红

以甲方财务综合报表为依据进行支配;

第二条的第○1种打包形式事成结款后分红利润比例以每单次(项目合同)纯利润的15%股利分配给乙方。

第二条的第○2种打包形式事成结款后分红利润比例以每单次(项目合同)纯利润的10%股利分配给乙方。

第五条:分红进账方式

以银行转账方式为准:

乙方户名:( )

银行账号:( )

第六条: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力效应。

备注:(双方负责人签字生效)

甲方:广州龙康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日期: 日期:

 

第二篇:合伙经营利润分成协议

施秉县阳光车辆停放有限责任公司

合伙经营利润分成协议

甲方:欧阳光 住址:施秉县 身份证号码:

乙方:吴代贵 住址:施秉县 身份证号码:

丙方:曹中友 住址:施秉县 身份证号码:

就施秉县阳光车辆停放有限责任公司所经营的项目,经合伙经营的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共赢的原则,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三方在施秉县合伙经营阳光车辆停放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前期费用投入共17.8万元,均由乙方和丙方共同投资,乙方出资9.6万元,丙方出资8.2万元。

二、利润分配:经营利润按平均分配的原则,甲、乙、丙三方享有平等的经营利润(注: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先把前期投入费用扣除后所剩的甲方占40%,乙方占30%,丙方占30%)。

三、合伙协议生效后,甲、乙、丙共同进行管理,按照双方议定的管理制度履行各自的职责。

四、合伙经营三方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五、合伙三方实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三方要按各自的

职责各司其职,尽职尽责。

六、合伙三方要对当月产生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通报。

七、合伙经营之中经三方协商达成的各项制度具有和本协议一样的效力。

八、任何一方不得随意退出,必须各尽其责。如果违约,需补偿违约金50万元。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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