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房产分割协议书

家庭房产分割协议书

立协议三方

(以下简称父母) (以下简称长子) (以下简称次子)

为了促进家庭成员间的和睦相处,增进父子间兄弟间及家庭所有成员之间的情感,进一步明确家庭之间的相互权利和义务,避免其家庭成员间无谓的纷争,现根据家庭房产的实际情况,并经父母与俩子的共同协商,现对家庭房产提出如下分割协议,以便家庭成员共同遵守。

一、家庭现有房产情况

1、位于 。 2、位于 。

3、目前,两处房产的产权所属证明及土地使用权均属父亲名字,父母现在年岁已高,为此俩子依法对其房产进行较为合情、合理、合法的分割。

二、房产分割的具体实施办法

1、位于 其居住及房产权归 所有。 2、位于 其居住及房产权归 所有。 3、介于目前两处房产所属证明及土地使用证的所有权持有人,均为父亲名字,由于条件所限,暂时无法变更过户,待协议签订后,其有关证件和票据都交给俩子各人保管。今后条件允许如需要变更或过户一切费用均由俩子负担。

4、房产分割后,三方之间均不存在经济互补问题,均以各自所分割的房产为清结基数,不再有经济纠纷。

三、相关事宜

父母的两处房产分割后,为了确保两老人居住有保障,安度其晚年,便利幸福地生活并不受任何影响,现就有关事宜,商定如下:

1、房产分割后,俩子的居住处均须留有父母的一间卧室和一间厨房,以供父母无偿地居住和使用,直到终身。俩子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变相占用留给父母的房屋。2、以上所分割的两处房屋,原都是父母所有,而不是俩子自购商品房,所以此次分割,只有俩子才享有房产权利,不存在他(她)们所谓共同财产的说法。

3、房产分割后,如遇房屋拆迁所产生的经济补偿费用,均归俩子各自所有,父母不享受经济互补问题,但无论谁的房屋被拆迁或出售,父母仍要随其居住,并做到卧室和厨房齐全。

4、如谁不留住处或不给父母住,谁要一次性付给父母现金6万元,以供父母租房用。

5、从明确产权之日起,父母每家住十年(不付任何费用),为减少搬迁麻烦,先从次子家开始居住。

6、在父母能自理的情况下,不要求俩子承担生活费,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父母年迈,俩子对父母的赡养问题,要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各自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

四、未尽事宜,再经三方共同商定解决

五、本协议一经签字后即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本协议,如有悔改,后果自负。

六、长子与次子享有房产权的时间为 年 月 日起生效。各自对其房屋拥有占有、使用、管理的权利。本协议各自均已看过无异议。协议书凡参于人均各持一份为凭。

立协议人:

父亲: 母亲: 长子: 次子: 监证人:

年 月 日

 

第二篇:家庭房产分割协议书

家庭房产分割协议书

为促进家庭和谐共处,保持家庭和睦团结互助,防止家庭纠纷

产生,甲、已、丙、丁四方为坐落与惠林路石油公司家属院一栋240

平米二层独家小院(房产证编号: )和慧琳路石油公

司家属院四楼的一套75平米单元房(房产证编号: )

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乙方(长子方)代表 : 乙方爱人见证: 丙方(次子方)代表 : 丙方爱人见证: 丁方(女儿方)代表 :

第一条 油公司家属院一栋240平米二层独家小院,登记证书号为 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为甲方,本协议书中为壹号房;另外一套位于慧琳

路石油公司家属院四楼的75 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本协议书中称贰号房。

第二条 本协议所述房屋,经甲乙丙丁四方协议,壹号房由甲

乙方使用,居住。其所有权、使用权待甲方百年归老后乙方、丙方

共同享有,乙方、丙方分别拥有50% ,上下层由乙方与丙方抓阄解

决,下层多余部分由乙方与丙方协商分配;如壹号房被进行拆迁,

所获得赔偿由乙方、丙方分别拥有50%。与丁方无关;贰号房待甲方

百年归老后其所有权、使用权由丁方继承;如贰号房被进行拆迁所

获得的赔偿由丁方所有。与乙、丙方无关。

第三条 甲方本着平等,关爱子女的原则进行承诺,在享有上

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居住权

第四条 经四方协议, 贰号房自20xx年10月1日起乙方拥

有8年使用权,在使用权限时间内如需修缮,装修等施工行为,由乙

方承担。如贰号房被拆迁:

第五条 壹号房、贰号房在甲方在世之年,乙方、丙方、丁

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未经甲方同意,对本协议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六条 本协议书签订后甲方仍保持有权选择壹号房或贰号房

作为居住房的权利,期间甲方生老病死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丙方

及丁方按各自33.3%共同承担,不得以房屋折旧比例分摊。本协议书

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丙丁三方

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的权利。

第七条 本房产协议书所涉及内容为甲方百年归老后房产分割

协议,除房产之外的任何有形无形财产继承份额则以甲方口头或书面

遗嘱为准,乙方、丙方、丁方不得有异议。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每方各执一份,自签名之日起成立,

儿媳作为见证人在本协议上签名;另:为示公证,特邀请叔辈 作为本次协议书签订旁证。

第九条 本协议效力约定:除经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

内容之外,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

甲方(父):

乙方(长子): 乙方爱人见证(长媳):

丙方(次子):

丁方(女儿):

叔辈旁证: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年 月 丙方爱人见证(次媳):日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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