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落实情况报告

关于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

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xxxx县纪委:

继2月24日怀远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工作会议之后,古城乡2月25日召开乡党政联席会议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并于2月26日组织乡村干部及乡直机关负责人认真传达了会议精神,总结回顾了20xx年乡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了20xx年工作,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科学落实

我们组织传达学习了怀远县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新的理论方向和新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反腐败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真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工作和其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研究制定了《乡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

二、强化学习教育,推进作风建设

反腐倡廉以抓学习入手。一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我们要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江泽民、胡锦涛领导同志关于反腐倡廉重要理论的讲话论述,召开学习座谈会,交流学习心得。继续抓好廉政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领

导干部进机关,到学校、到农村讲廉政党课不得少于2次。二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造干部队伍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政治意识,服务意识,大局观念,解决干部工作效率低,诚信意识不强和行政不作为、少作为、乱作为现象,真正树立起廉洁、诚信、勤俭、奉献的健康思想,自觉坚持党风廉政责任制。

三、建立健全廉政制度,规范从政行为

我们要建立和完善乡级领导干部带头按照中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随时随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各行其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依法行使权力,不玩忽职守,要廉洁奉公,不接纳任何影响公正执行的利益;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公道正派,不任人为亲,徇私舞弊;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明确政策规定,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大力实施阳光政务,全面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特别是农民群众最为熟悉的计划生育、农村低保、退耕还林、良种补贴、征地拆迁等涉及群众直接利益的政策都进行了公示。

四、加强党风政风建设,服务大局

紧紧围绕我乡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工作。认真清理,发现损害农民利益

的突出问题及时纠正;加强安全生产、退耕还林工作和行政效能监察,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纠正思想不进取、工作不落实、政策不执行、心态不正常、思想作风不端正、原则性不坚定、自律不严格、纪律不遵守、群众利益不关心的严重问题,进一步规范广大党员干部的执法行为和服务行为,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实现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

五、加大信访违纪查处力度

按照县纪委的要求,认真开展廉政巡查试点,加大信访违纪违法查处力度,随时保持案件查办的高压态势,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纯洁党员干部队伍,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倡导实名举报,实行实名信访举报回复制度,认真排查信访线索,保证信访举报事项件件落实,妥善处理和解决群体上访、重复上访的问题,建立健全信访接待、登记、办理等制度,实行领导信访接待日,落实责任,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纪委、省、市及县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古城乡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深入贯彻学习全会《报告》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履职尽责,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中共乡委员会 乡人民政府 20011年3月1日

 

第二篇:关于贯彻执行“一法一办法”和老年人优待政策落实情况的汇报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甘肃省

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贯彻实施

和老年人优待政策落实情况的汇报

简要汇报四个方面:

一、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常住人口23.17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 31315人,占总人口的13.5%;65周岁以上老年人18308人,占总人口的8% ;90岁以上高龄老人102人,占老年人总数0.32%。

二、主要工作 近年来,我县老龄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甘肃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六个老有”目标,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落实老年人优待各项政策,积极开展涉老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尊老敬老的良好风气进一步弘扬,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较好的维护。

一是完善机制,老龄事业得到有效保障。一是建立完善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了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分别担任主任、副主任,民政、财政等17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老龄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配备了工作人员,负责协调指导日常工作。各乡镇、县城区街道办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工作

人员。各村委会、居委会成立了老年人协会,聘请德高望重的老年人担任协会会长,县、乡、村三级组织机构健全完善,形成了老龄工作有人抓,老龄事业有人管,工作职责履行到位的新局面。二是建立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县财政在十分紧困的情况下,加大老年福利和老年公益事业的经费投入,为老龄办配备了现代化办公设施,改善了办公条件。近三年,多方筹措资金2764万元,完成了县星光老年之家、社会福利中心、什字中心敬老院、百里乡敬老院、蒲窝乡敬老院、龙门乡敬老院、万宝川社会福利院和上良乡旧集村、星火乡蔡家塬村、星火乡星火村、蒲窝乡韩家洼村、邵寨镇东郭村5处五保家园,投资825万元的朝那中心敬老院年内即将建成,这些项目投入使用,使全县养老基础设施新增16000㎡。三是建立完善制度保障机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关于对老年人实行优待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等各项政策措施,健全完善了老龄委成员单位职责、联席会议、走访慰问贫困老年人、老年节老龄委主任发表电视讲话和检查评比等制度,并将办事规则、老年人分布、协会建立等情况上墙公示,同时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严格考核奖罚,促使老龄工作步入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轨道。

二是上下联动,老年维权工作不断加强。县法律援助中心设立了老年人服务咨询台,乡镇司法所实行定期下访受理老年人的司法投诉,三年来共为求助的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20多次,代书诉状65次,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6起,调解案件4起。县法院和基层法庭对老年人参与诉讼活动实行“四优先”(优先

接待、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三照顾”(对家庭困难的老年人给予照顾、对孤寡老年人给予照顾、对需要法律援助的老年人给予照顾)的原则进行处理。三年来共受理涉老案件8起,其中涉及赡养方面问题5件,财产纠纷方面问题3件,使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县老龄办及时调处老年人的来信来访,年平均接待老年人来信来访20余次,较好地解决了涉老问题。

三是狠抓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落实到位。认真执行“一法一办法”,从不同层次老年人的需求入手,全面落实各项优待政策,为246名符合优待条件的老年人办理了《优待证》。按标准及时发放了“五保”老人、90岁以上高龄老人、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将4730名城乡老年人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范围,17个老龄委成员单位对455名特困老年人从资金、物资方面进行了结对帮扶,免费为贫困老年人实施了白内障复明手术,无偿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落实了离休老年人的门诊医药费,免缴了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五保老人、低保老人、90岁高龄老人的健康储蓄金。同时,村委会督促子女与1420名老年人签订了《赡养协议书》,实行乡镇包片领导和村干部定期探访,为1836户有老年人的5.12地震和7.23强降水受灾户新建维修了房屋,解除了老年人生活上的后顾之忧。

四是活化形式,全面提升老龄事业管理服务水平。一是开展老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政府网站、乡村宣传专栏等阵地,采取播放专题片、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知

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党和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关于优待老年人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大敬老爱老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在干部提拔任用条件中增加了尊老敬老内容。古灵台—荆山森林公园建成了敬老爱老德化长廊,乡村文化墙喷绘了敬老爱老宣传图,文艺演出中增加了敬老爱老节目,进一步增强了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二是开展“敬老模范乡(镇)”创建活动。根据省、市精神,讨论制定了《关于开展敬老模范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敬老模范乡(镇)创建验收标准》,坚持把创建活动同各项中心工作相结合,同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同解决老龄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同充分发挥老年人的作用相结合,统筹规划,强化措施,齐抓共管,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了实处。通过3年抓建,全县建成了13个“敬老模范乡(镇)”,占乡镇总数的100%,172个“敬老模范村”,占村总数的94%。西屯乡白草坡村彭改秀被授予全国“孝亲敬老之星”荣誉称号,上良乡等5个单位被评为全市“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先进集体”,李德芳等6名个人被评为全市“十佳敬老工作者”,351户评为全县“和谐家庭”,20名个人评为全县“敬老好儿女、好媳妇”。三是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人文化活动。在积极组织老年人参加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的同时,充分利用县星光老年之家、县城文化广场、皇甫谧大剧院、古灵台—荆山森林公园等场地,先后举办了老年人文艺汇演、农村老年人秧歌汇演、城区老年人健身操比赛、老年人书画展、摄影作品展、庆建国60周年乒乓球比赛等活动,组织老年人参加了“灵台县风韵

文化周”文艺演出和“夕阳红”专列旅游,形成了“天天有活动、月月有赛事、节日有演出、人人都参与”的良好局面。各乡镇、村(社区)都建起了老年人活动室,充分发挥老年人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由老年人协会牵头,成立了32支民间社火队、秧歌队、秦腔自乐班等文艺小团体,组建了21支中老年人“夕阳红”健身队和文艺宣传队,经常利用空闲时间巡回乡村演出,进一步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真正实现了老有所乐。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县老龄事业在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一法一办法”的规定和全县老龄事业发展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法律宣传还不够深入。受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全社会对老年群体的关心和重视程度不够,对人口老龄化这一社会问题的认识不足,尊老敬老的氛围不浓厚。二是老龄事业经费不足。由于受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工业不发达、财政紧困等因素的制约,致使有些工作难以开展,影响了老龄事业的发展。三是为老服务设施投入不够。由于我县资金紧困,老年人学习场所、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不能满足老年人活动的实际需求。在农村,不少老年人协会还没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在社区,老年人活动场所条件也较为简陋,有的社区没有必要的文体活动场所,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比较枯燥。

四、下步工作重点

党的十七大报告把“老有所养”列为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加强和谐社会建设“五有”的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老龄工作的重视。老龄工作不仅涉及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老年人生存状态还关系到全体人民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全面落实老年人优待各项政策,推进我县老龄事业的健康发展,今后将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继续加大“一法一办法”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在青少年中大力开展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教育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教育,把涉老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纳入“六五”普法规划,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支持老龄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大基层养老基础服务设施的投入力度,加强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和乡镇敬老院新建扩建工作;加大对县乡两级老龄机构经费投入,县财政坚持每年按老年人人均3元的标准列支老龄事业经费,提高高龄老人补贴标准,扩大享受补贴范围;大力发展助老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针对贫困老人结对帮扶工作。三是加大工作队伍建设力度。进一步增加县乡两级老龄工作人员编制,充实工作力量,建立健全县、镇、村(社区)三级老年人维权网络,加大对不尽赡养义务、虐待老人和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惩处力度,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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