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合同范本

铝合金门窗,全玻璃门窗工程销售合同

项目名称:北屯社区改造14#、16#、18#楼

铝合金门窗工程

甲方:北屯社区居委会

乙方:青岛怡实装璜工程有限公司

20##年   月    日

甲方:北屯社区居委会

乙方:青岛怡实装璜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地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北屯社区改造14#、16#、18#楼铝合金门窗工程的制作、安装及相关服务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协议条款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北屯社区改造14#、16#、18#铝合金门窗工程

2.总包单位:青岛福瀛建设集团公司

3.监理单位名称:青岛海西建设监理公司

二、工程(交货、安装)地点:工程施工现场

三、承包范围:北屯社区改造14#、16#、18#楼铝合金门窗工程及网点全玻璃门窗的制作、运输(汽运)、装卸、保险、安装、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

四、合同价款:

1.各分项价款:

 2.合同总价款:

预计合同总价款为¥:1645635.00

    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肆万伍仟陆佰叁拾伍元整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付合同额的30%订金,门窗框进场开始安装付合同额的20%,门窗框安装完毕付合同额的20%,玻璃和门窗扇安装完毕付合同额的15%,门窗工程验收合格付合同额的12%,余3%质保金,保修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即付清。

六、现场施工要求:

    施工前,乙方应将相关的设计、施工方案报送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施工操作规范,安全作业,杜绝一切质量、安全隐患,遵守甲方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产品验收标准及要求:

本分包工程执行的国家、行业质量标准:

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年版))

2.《建筑防火规范》(GBJ16-87(20##年版))

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年版))

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5.《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年版))

6.《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50176-93)

7.《铝合金建筑型材》(GB/T5237-2000)

8.《浮法玻璃》(GB/T11614-1999)

9.《中空玻璃》(GB/T11944-2002)

10.《钢化玻璃》(GB/T9963-1998)

11.《平开铝合金窗执手》(QB/T3886-1999)

12.《铝合金门窗拉手》(QB/T3889-1999)

13.《铝合金窗锁》(QB/T3890-1999)

1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范》(GB50210-2001)

15.《铝合金门窗安装工程检验评定标准》(GBJ301)

16.《建筑外窗抗风压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T7106-2002)

17.《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T7107-2002)

18.《建筑外窗水密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T7108-2002)

19.《建筑外窗保温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T8484-2002)

20.《建筑外窗空气隔声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T8485)

21.《铝合金门》(GB/T8478-2003)

22.《铝合金窗》(GB/T8479-2003)

八、质保期及质保承诺:

1.本合同提供产品免费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护。

2.质保服务承诺:接到甲方发出的保修通知后48小时内赶到工地现场进行维修。若乙方在甲方发出保修通知后48小时内未履行保修义务,则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发生的所有费用甲方有权在质保金中抵扣。

3.抵扣质保金费用的依据:由甲方、物业公司代表、维修方、业主四方共同签字确认的维修结算单

九、合同附件:

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北屯社区改造14#、16#、18#楼铝合金门窗及网点玻璃门窗工程设计方案》

(二)通用条款

一、生产过程的监控:

1.监制:甲方有权对进场材料、设备生产过程进行监制、监控,乙方有责任提交生产过程的检验报告。

2.第二方审核:凡通过ISO9000认证的企业,甲方有权对乙方质量体系的符合性、有效性进行第二方审核。

二、材料、设备包装与运输

1.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根据法定的标准和通常的惯例自负费用进行内外标识和包装,并自负费用以适当的运输工具,保质保量将合同标的物运送到本合同约定的验收地点。

2.包装材料乙方要尽量采用可回收利用的环保材料,在运输过程中要避免跑冒滴露、污染环境。

三、材料、设备的选择、检验方式及其费用负担:

1.进场检验、验收:乙方负责供应的自购、自产材料、设备进场要报请甲方进行检验、验收;

2.关于强制检验材料、设备的规定:对影响安全、环保的需要送交政府法定部门复验的材料、设备,不论是乙方提供还是甲方指定生产厂家、甲供材料、设备,均由乙方按规定取样送检,甲方负责同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费用由乙方负担。

3.不合格品的处理:验收、施工或交付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乙方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色样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负责整改或调换,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4.铝合金门窗型材选用江阴龙鼎牌,门窗内平开五金件选用山东国强五金。网点部分门窗全部采用单玻,其中全玻璃门窗为12MM透明白玻。其它门窗全部采用中空玻璃。

四、甲方为乙方施工提供的条件:

甲方提供的条件: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施工、垂直运输,生活用水源、电源,提供必要的办公、住宿、加工、仓储条件,提供施工通道、作业面等,其垂直运输费,水电费包含在甲方付给总包单位总包服务费中。

五、开工、延期开工及完工、质保期的计算:

1.开工:开工日期以甲乙双方协商的开工日期为准。开工时书面下达开工令。

2.延期开工的审批:若施工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乙方在开工前48小时有权提出延期开工的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工期可以顺延。

3.工期顺延: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如未及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工程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或因总包单位不能如期提供有关条件,影响乙方施工,甲方未及时协调和保证,因此影响工期,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工期可予顺延。

4.工程自完工之日起开始计算一年的质保期。

六、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在进场前甲方会同监理、总包单位确定该分包项目的隐蔽工程验收内容和中间分部、分项、子分项工程的验收内容,按规范进行验收和记录。

七、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偿付赔偿金,按实际发生的损失赔偿给对方。

2.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供货或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延迟交货时间或工期迟延,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

3.若因乙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甲方发出履约通知,逾期超过10日,乙方仍未按甲方要求履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若因甲方未履行合同的约定付款,乙方发出付款通知,逾期超过10日,甲方仍未履行付款,甲方应付给乙方逾期付款额的利息,且每逾期一日付款按合同总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工期顺延。

八、关于再分包:

1.本工程不得再分包。

2.乙方擅自分包,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5%支付违约金。

九、工程款的结算:

1.工程进度款的申请与审核:甲乙双方按照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对应付款阶段的已完工的形象进度,确定拟拨付金额;

2.门窗面积按图纸洞口尺寸结算,圆弧异型窗按计算两边尺寸的矩形窗面积结算。全玻璃门窗按展开面积结算,玻璃肋计算面积。

3.乙方完工后一个月内甲方必须对工程款结算认可完毕;超出一个月乙方可视为已报给甲方的结算额为最终的结算额,即甲方认可的结算额。

十、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

1.总则:工程竣工验收按照乙方自评、甲方验收的流程进行。

2.竣工验收资料:工程完工后,乙方通过自验认为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应按甲方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和归档标准,向总包单位提交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据此甲方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一旦发现问题,乙方要立即组织整改,并负责及时申请复验。

3.工程移交:经甲方组织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两周内乙方须将工程移交给总包单位,同时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和设备工具、剩余材料等,并将所有办公、宿舍、临时加工地点,仓库范围内的环境清理干净。

十一、成品保护:

工程完工前由乙方负责,完工后由甲方负责成品保护或与相关单位协商联保。

十二、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一经确认,乙方应严格按图纸施工,若因甲方原因需变更,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相应变更工程,该变更必须以双方确认的日期为准,若双方无法确认一致,则以现场监理确认为准。因变更导致的各项损失,及延误的工期由甲方承担。乙方材料损失及误工费甲方以签证单的形式给乙方予以认可。

2.若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设计和施工不符合规范要求,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的期限内作出修正处理,乙方应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做出修正,若乙方在该期限内未予以处理,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或委托第三方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抵扣工程款,工期不予顺延。

3.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自行变更设计施工方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十三、文明环保要求:

乙方要按甲方要求进行噪音、粉尘等影响环境因素的控制,注意保护环境,保持环境整洁。

十四、施工人员配备:

1.乙方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                  

2.乙方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要与合同约定相一致,在施工期间须专职在岗。所选派施工的工人必须具备相关技能,若发现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更换。

十五、保密

1.乙方对甲方发放的图纸、资料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2.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以及商务条件,特别是共同研究成果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十六、本合同文件包括内容及效力:

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如下:

(1)本合同补充合同、协议、签证;

(2)本合同协议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甲方签字确认的铝合金门窗及网点玻璃大门设计方案图;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十七、不可抗力:

按照合同法规定执行。

十八、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黄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十、其他:

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留存3份,乙方留存3份。

甲 方                乙 方

公司名称:北屯社区居委会                   公司名称:青岛怡实装璜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20##                      签订日期:20##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真:

行:                           行: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篇:供货合同范本

供货合同

本合同下甲方为需方,乙方为供方。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本合同,双方在此承诺已完全知悉并理解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购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导)、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   发货时间、地点、方式

发货时间:

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电话通知

第三条   货物接受与验收:乙方按交货时间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必须提供场地并组织验收,双方办理材料验收手续。

第四条   付款及结算方式

供货人结算账号:

供货结算方式:每月25号以前凭出库单和双方确认后开据正规发票

第五条   责任承担

(一)   乙方责任:

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甲方拖延付款时间除外)拖延或者拒绝供货,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  乙方所供货物按供货清单送货,出现不符清单数量及规格要求的,由乙方负责调换和补偿。

3、  乙方所供货物质量必须全部达到国家规定和要求的检测标准。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经双方或技术监督部门或其它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的责任,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  乙方须按供货时间,保质保量的按时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5、  乙方需提供必须的报验资料,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6、  乙方为甲方开具国家正规发票。

(二)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货物的验收。

2、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结账,不得任何理由拖欠。

第六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或者更改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其变更、修改合同的内容。

第七条    甲、方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者延期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者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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