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录和参考范本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目录和参考范本

目录

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三、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四、安全生产责任和奖罚制度

五、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六、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七、安全生产台账管理制度

八、特种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九、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十、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十一、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十二、应急救援措施管理制度

十三、消防管理制度

十四、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十五、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制度

十六、“三同时”管理制度

十七、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视企业具体情况而定,如企业有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需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使用锅炉等压力容器的需建立锅炉安全管理制度等)

总 则

1、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制定本制度。

2、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3、安全生产贯穿于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4、各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5、公司主要负责人、各车间主要负责人、各班组组长是本公司、本车间、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别对其所辖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6、公司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7、公司工会组织应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8、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9、公司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10、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1、公司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12、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编制。

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1、为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订,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公司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全公司上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年度的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3、各车间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组织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制定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

4、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公司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5、各部门必须坚持使各级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化,经常化,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问题。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1、为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必须加强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公司对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检查职能。

3、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本公司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以充分保证,经费从公司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4、公司应采取会议、板报、标语、印发宣传品、图片展览、安全知识竞赛、专场教育讲座等多种形式,做好对职工的安全教

育。

5、公司应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安全教育档案由公司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专管员)负责实行分级管理。

6、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其每年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20学时,其它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4学时,一般作业人员不得少于40学时。

7、新进场工人必须接受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专管员)组织实施。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各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各班组长组织实施。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9、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后重新上岗时,必须通过相应的车间及班组级安全教育。

10、公司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教育和培训。

三、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为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加强各级安全生产检查。

2、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政府、上级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

规定、制度等。

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安全防护、查机械设备、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处理等为主要内容。

4、公司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为主,以查处“制度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半年组织进行一次。

车间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和重点抽查为主,以查处“装臵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季度组织进行一次。

班组安全检查应以经常性安全检查和自查、互查、交接查为主,以查处“操作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周组织进行一次。

各级检查都应对检查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安全评比的主要依据。

5、公司及各车间班组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大型机械设备、施工用电、压力容器等专业性或重大危险项目的安全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6、公司及各车间班组应根据生产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

7、各级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检查部门。

8、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三定”、“四不推”(即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和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工段、凡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凡厂部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限期整改。

9、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企业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抄报上一级行业主管部门。

10、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1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都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全技术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汇总并存档。

四、安全生产责任和奖惩制度

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公司主要负责人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公司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审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

(2)组织编制和实施公司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负责审定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公司副职和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规定审批公司年度安全措施费用,并对其投入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

(5)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公司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6)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

(7)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公司安全生产状况。

2、公司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专管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专管员)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公司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组织领导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定期组织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6)领导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审定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7)负责组织对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报告。

3、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坚持班前安全活动,经常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不冒险蛮干。

(4)做好对本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报告有关部门或领导。

(5)认真做好本班组新进场人员的进场教育和岗位教育工作。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后,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4、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安全生产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任务是: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公司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组织重要安全生产活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标准及安全生产政策的拟订工作。

(2)综合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拟订公司安全生产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公司所属各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管理。

(3)负责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的发布,对公司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组织、协调公司管理范围内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4)组织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项目经理的安全资格审核等工作。

(5)监督检查各单位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有关设备、材料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情况。

(6)监督检查各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监督检查各单位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7)拟订公司安全生产科研规划,组织指导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8)负责对公司重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究,审定并最终做出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罚。

二、企业安全生产奖惩

1、公司对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罚,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予以追究。

全年无死亡、重伤事故,负伤频率不超标、无重大机械责任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各项安全管理全面达标,并且全面做到以下几点的,公司将予以奖励。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安全生

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及上级文件精神。

(2)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关心、支持安全部门的工作,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

(3)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特种作业、安全技术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责任明确,并逐级落实到位。

(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安全措施经费满足需要。

(5)劳务队伍的录用、管理及使用符合要求,并签定和落实了安全生产合同(协议)。

(6)实现安全生产责任状目标,实现年度创建安全指标。

(7)上级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时,合格率100%,优良率达到50%以上,现场防护按标准,无重大事故隐患。

(8)未因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工作存在问题被上级部门予以罚款、通报批评或责令停工整改,未被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未被业主或总承包单位予以投诉。

(9)各类安全生产报表等及时、准确、迅速,无遗漏。 奖公司主要负责人1000元、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专管员)800元、车间、班组安全管理人员200-600元。

2、公司所在省、市、区安全大检查时,受到所在省、市、区通报表彰,或获得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或荣誉证书的,公司给予奖励:

奖公司主要负责人800元、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专管员)500元、车间、班组安全管理人员100-200元。

3、由于重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受到当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表扬的,公司将给予受表扬部门1000-2000元的奖励。

4、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时,对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方面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予以奖励,奖励集体500-1000元,奖励个人100-200-元。

5、公司对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所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对预防重大事故、排除险情有功及奋不

顾身抢救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有功的部门或个人,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后,公司将予以奖励,奖励单位部门2000-5000元,奖励个人500-1000元。

6、公司对发生责任事故的所在单位将予以罚款。

(1)一年内,因责任原因,死亡一人,罚事故所在部门、车间5000元;因责任事故,重伤一人,罚事故所在部门、车间500-1000元。

(2)一年内,因责任原因,死亡或重伤超过一人次的,对事故所在部门、车间的罚款从第二人次起加倍。

(3)凡因责任原因,一次造成多人伤亡或构成四级重大安全事故的,公司将对事故所在部门、车间按每死亡一人罚款6000元,每重伤一人罚款1000元,每轻伤一人罚款200元的标准予以处罚,罚款数额累计计算。

7、公司对责任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予以追究,并进行罚款。

(1)一年内,因责任原因,造成一人重伤事故的:

罚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专管员)400元、事故所在部门、车间的主要负责人500元、事故直接责任人员500-1000元。

(2)一年内,因责任原因,造成一人死亡事故的:

罚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专管员)800元、事故所在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1000-2000元、事故直接责任人员2000-4000元。

(3)一年内,因责任原因,造成死亡和重伤事故超过一人次的,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罚款,从第二人次起加倍。

(4)一年内,因责任原因,造成一起多人伤亡或构成四级重大安全事故的:

A、对公司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专管员)的罚款按每死亡一人罚款2000元、每重伤一人罚款500元、每轻伤一人罚款100元的标准处罚,罚款累计计算。

B、对事故所在部门、车间的主要负责人的罚款按每死亡一人罚款3000元、每重伤一人罚款800元、每轻伤一人罚款200元的标准处罚,罚款累计计算。

C、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员的罚款按每死亡一人罚款4000~6000元、每重伤一人罚款1000~2000元、每轻伤一人罚款200~400元的标准处罚,罚款累计计算。

8、对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中出现不良现象的单位和个人,公司予以处罚。

(1)公司给予对在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中被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或被通报批评的部门、车间500-1000元的罚款。

(2)公司给予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不良,被当地省、市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或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曝光,造成极坏社会影响的部门、车间1000~3000元的罚款。

9、公司对违章蛮干、不听劝阻、不服从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从业人员予以罚款处理。

(1)第一次违反者,罚款50-100元;第二次违反者,罚款加倍;对屡教不改者的罚款金额,以所犯次数和第二次罚款数额相乘计算,并调离工作岗位。

(2)危及他人安全与健康,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除按上述要求进行违章罚款外,还要承担受害者的医疗等费用。

10、对因他人违章造成个人伤害,或因不可抗拒外力原因造成伤害的,公司不予罚款。

11、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的来源:

(1)从科技基金中列支。

(2)各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罚款。

12、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的管理:

(1)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由财务单独列帐,专款专用。

(2)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用于本《制度》所列的各种奖励及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的其他有关安全方面的奖励。

(3)安全奖励基金的使用由公司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专管员)审核,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

13、对部门、车间的罚款不得摊入成本,对个人的罚款要当场付款,特殊情况可由公司从本人工资、奖金中扣除,任何车间

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予以报销。

五、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1、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实行统一管理。

2、安全生产工伤事故报告应采取快报方式,逐级完成。

事故现场负责人(或现场目击者)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用电话、电报、电传等最快方式,向公司领导进行报告。

公司领导应在接到事故现场负责人的报告后,立即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重伤事故的报告不超过24小时,死亡事故的报告不超过4小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

3、发生伤亡事故的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拍照或录像、写出详细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方可移动现场物件,待调查组确认调查取证完毕,充分记录后,方可清理现场。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事故隐瞒不报,不得拒绝、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不得在事故调查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

5、事故调查处理文件、图纸、照片、录像等资料应长期完整保存,以便研究改进措施,进行安全教育,开展安全科学研究。

6、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虽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按伤亡事故上报和查处,不得隐瞒不报。

7、事故调查完毕,对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建议,公司负责落实与处理。

8、公司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工伤事故报表和月度工伤统计报表,不得瞒报或迟报。

六、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的安全设备、特种设备(包括行车等)由公司统一管理并负责对其实施监督。

2、公司做好安全设备、特种设备的进场组织、安装调试、拆卸退场及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工作,负责向当地设备监督、检验部门进行报检、报验,未经当地设备监督、检验部门许可和验收合格的安全设备和特种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3、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三定”原则,做好对现场安全设备和特种设备的管理,所有从事与安全设备与特种设备作业有关的操作、维修保养等人员均必须由公司统一派遣,禁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公司应做好对现场安全设备和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并对其安全运行实施监督,不得以任何借口支持或强迫安全设备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违章作业。

5、公司应把对外租设备的管理纳入到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中,不允许以租代管、以包代管。

七、安全生产台帐管理制度

1、公司对安全生产台帐进行统一管理。

2、公司加强安全生产台帐工作的领导,明确一位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生产台帐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台帐工作所需必要条件,并对下属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档案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

3、安全生产台帐管理职责

(1)凡是在企业生产及业务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与安全关联性文件材料都应按规定收集齐全,整理归档。

(2)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台帐管理工作,各生产车间负责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台帐管理工作。

(3)企业办公室负责收集企业领导在企业安全管理和参加重大安全生产活动中形成的材料,并及时交负责人整理归档。

(4)安全生产台帐负责人应忠于职守,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企业各职能部门对收集的安全关联归档材料的完整程度、准确性以及保存价值进行审核。

4、安全生产台帐范围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企业安全组织方面的内容。

1.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证书;

2.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证书;

3.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及其资格证书;

4.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及其负责人任命文件;

5.企业安全管理网络体系;

6.其他与安全组织方面有关的内容。

(二)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文件、计划、总结方面的内容。

1.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2.企业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3.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安全检查制度;

5.隐患整改制度;

6.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7.安全奖惩制度;

8.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9.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10.设备管理制度;

11.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2.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制度;

13.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4.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5.各工种、岗位或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6.各类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实施、修订及作废的文件;

17.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通知及执行情况汇报、记录;

18.企业上报的各种安全生产方面的计划、总结、报告等材料;

19.其他与安全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方面的内容。

1.各级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所发的安全监察指令书、停产整顿通知书等各类执法文书;

2.企业落实执行各类文书所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及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报告及记录;

3.安全监督执法方面的其他文件、文书和记录。

(四)安全检查方面的内容。

1.日常检查记录及处理情况记录;

2.月度、季度及年度检查记录及处理情况记录;

3.安全检查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及整改情况记录;

4.各专项安全检查的计划安排、检查记录及处理情况;

5.各项检查的总结汇报材料;

6.其他与安全检查相关的材料。

(五)安全教育培训方面的内容。

1.企业安全培训计划;

2.企业主要负责人、中层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安全培训的记录;

3.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记录;

4.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及教育培训记录;

5.换岗教育培训记录;

6.日常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及总结;

7.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记录及总结。

(六)安全投入方面的内容。

1.全年安全投入的计划及专项安全投入计划;

2.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投入的情况记录;

3.隐患整改方面的投入记录;

4.防护用品方面的投入记录;

5.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方面的投入记录;

6.安全评价、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设、安全代理方面的投入;

7.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投入。

(七)工伤保险方面的内容。

1.参加工伤保险员工的名单;

2.企业为员工缴纳保险费的凭证或单据;

3.发生工伤的员工获得工伤保险理赔的凭证或单据;

4.其他与工伤保险相关的文件、凭证或单据。

(八)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内容。

1.企业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情况及可能产生的职业病种类;

2.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的预防措施情况;

3.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定期检测检验报告;

4.接触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的员工及其身体检查情况;

5.企业内确诊为职业病的员工情况及其身体检查、治疗记

录;

6.其他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文件、材料。

(九)劳动防护用品方面的内容。

1.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执行情况的记录;

2.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3.员工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记录;

4.其他与劳动防护用品有关的文件、材料。

(十)“三同时”管理方面的内容。

1.有关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方面“三同时”项目的文件、材料;

2.“三同时”项目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3.“三同时”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

4.其他与“三同时”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

(十一)安全防护设备(含劳动卫生设备,下同)方面的内容。

1.各类安全防护设备的种类及型号等基本情况资料;

2.各类安全防护设备管理部门及设备运行情况记录;

3.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运行维护保养情况记录;

4.应急救援设备的种类、数量和型号及管理部门、状况等记录;

5.其他与安全防护设备相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

(十二)用电管理方面的内容。

1.企业用电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记录;

2.配电室运行状况记录;

3.临时用电申请及拆除记录;

4.配电箱等用电设施运行状况记录。

(十三)特种设备方面的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臵、测量调控装臵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十四)事故调查处理方面的内容。

1.发生事故情况经过介绍;

2.事故调查组成人员名单及事故调查的相关会议记录;

3.事故调查收集各类证据;

4.事故分析会记录;

5.关于事故的原因分析、责任认定和防护措施的相关决定文件;

6.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文件;

7.企业月度事故报表;

8.其他与事故相关的文件、材料。

(十五)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内容。

1、基础建设、物料购臵与处理、产品生产等活动中形成的与安全相关联材料,在项目结束后整理归档;

2、企业及企业各部门在企业安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可以按每月、每季或年归档,也可按项目或活动归档。

八、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落实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 规范本公司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特种作业指容易发生 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的 作业。

2、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领导不得指派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 业,如有发生,按奖惩制度予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制度 及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前,必须接 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 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 际技能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 可上岗作业。

3、录用特种作业人员时,必须首先考虑持证人员,其次是录用已按 国家规定的本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的要求进行教学, 并 接受过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的职高、技校、中专学校毕业生,由局向上 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考核发证。

4、特种作业人员证件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操作证每两年由原考 核发证部门复审一次。 负责部门应在有关人员复审期限前向有关部门 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体检表、单位证明等) 。

5、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 6 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申请 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6、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及时填写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并与其 证书复印件一起妥善保存,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申报、培训、考核、 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7、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操作 规程及有关规章制度。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 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

8、特种作业人员有拒绝违章指挥及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 律的权利。

9、各车间、班组负责人、负责管辖区域内的特种作业及特种作业人 员作业管理工作。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教育与培训,提高安 全知识水平及安全操作技能,能够处理可能出现的事故。

10、 全体员工应自觉接受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 理

九、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现场危险作业人员安全,结合项目情况,特制定管理 制度。要求项目部所有人员严格遵守、互相监督、杜绝违章、保证安全。

二、危险作业范围包括:高处作业 临电作业 明火或易燃易爆作业 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吊装起重作业 安装拆除作业

三、危险作业管理职责分工

1、安全员:负责明火作业的安全检查;负责高处作业、有限空 间作业安全设施的检查、 验收; 监督安全技术措施或交底的落实情况; 对现场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以及时消除隐患。

2、安全副经理:购臵、发放、更新危险作业芝动保护用品

及安 全防护设施;购臵时要审核供货单位的资质材料,严禁“三无”不合 格产品入场;做好有关记录资料。

3、安全技术负责人:编制安全保障措施或方案,并对作业人员 进行交底。施工方案要做到:操作性强、有针对性、科学优化。根据 项目教育培训制度的规定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教育、交底及考 核;审核特种作业操作证,杜绝假证、过期证入场。

4、项目经理:保证购臵劳保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费用的使用。

四、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1、安全技术交底 在安排危险作业前,相关负责部门或人

要组织力量对作业人员 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明确危害的严重,发表主预防措施。

2、指定作业安全监督员 作业过程中要有安全监督员负责现场管理,如明火作业的看火 人、各作业班组的工班长。安全监督员要坚守岗位,严禁私自脱岗, 发现安全隐患时要立即处理或上报处臵, 情况危急时可指令人员停止 施工离开作业点,待处臵安全后再组织施工。

3、危险作业安全保障措施

1.高处作业:作业点必须按标准设臵安全防护设施,砍有困难 不能设臵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采取临时保障措施以保证作业安全; 作 业人员要系好安全带,使用的工器具要放好,严禁随

意抛掷;遇有六 级及以上强风、大雾、雷暴雨等恶劣气候时停止露天作业;作业场所 要有足够的照明设施。

2.临电作业:作业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作业时 要佩戴好绝缘保护用品,挂设禁止合闸等标识标牌。

3.明火或易燃易爆作业:主要涉及现场的氧气乙炔焊接作业、 防水作业及食堂液化气的使用。现场明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动火 审批制度” ,做到持证上岗;防水作业时要加强通风,严禁与明火作 业同地点同时进行; 食堂管理员要定期组织对气体报警及自动切断装 臵进行定期检测,保证其动作灵敏性及可靠性。

4.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本着“先检测、先通风、后作业” 的原则组织有限空间作业。作业前要进行申报,待审批同意后方可进 行施工。

5.吊装起重作业:作业必须做到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吊 装要先对机械设备、 吊索器具进行检查; 严格按 “十不吊原则” 操作; 作业过程中做好周边防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 起重吊装工程,要编制专项方案并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并严格按 方案组织生产。

6.安装拆除作业:对临建房屋、车站盾构用的门式起重机的安 装拆除作业,要委托有相应安拆资质的单位进行作业,并签订安全生 产管理协议。对现场脚手架的安拆工程,要编制施工方案,作业前要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区要指定

施工员进行全过程监管。

7.作业人员要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8.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9.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整理。

十、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公司必须免费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带、使用。严禁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2、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

3、公司采购、发放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具有《国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劳动防护用品生产条件资格认可证》和《安全鉴定证》的产品。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协同材料管理部门认真做好对新购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杜绝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

4、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期内防护性能完好。

十一、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 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投入,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公司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2 范围 公司所有生产活动

3 职责

3.1 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 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3.2 综合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 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 全投入迅速及时。

3.3 生产技术部负责编制安全投入计划,编制安全投入报告,具体实施安全经费投入,建立 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帐,并汇总到综合管理部。

3.4 综合管理部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 全投入落实情况, 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帐, 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

告。

4 内容

4.1 安全经费按国家、公司相关规定和标准提取,实行专款专用。

4.2 安全经费按以下范围内使用:

4.2.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是指: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 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 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4.2.2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4.2.3 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价支出。

4.2.4 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4.2.5 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4.2.6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4.2.7 在以上使用范围内, 公司应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司安 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4.3 公司为员工提供的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所 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4.4 安全费用使用步骤

4.4.1 综合管理部根据规定制定安全费用提取计划,经财务

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执行,由财务进行专门帐户管理。

4.4.2 生产技术部编制安全投入计划汇总到综合管理部,由

综合管理部审核后编制公司安全 投入计划,经财务审核后报总

经理审批。

4.4.3 生产技术部根据实际投入需要编制安全费用投入报

告,经综合管理部、财务审核后, 报总经理批准执行。综合管

理部和财务检查实施情况。

4.4.4 生产技术部、财务部要建立安全投入台帐。

十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管理制度

应急预案的基本要素

1.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参加单位、人员及其作用;应急反应总

负责人,以及每一具体行动的负责人;本区域以外能提供援助的

有关机构;政府和企业在事故应急中各自的职责。

2.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地点;事故影响范围及可能影响的人

数;按所需应急反应的级别,划分事故严重度。

3.通告程序和报警系统

报警系统及程序;现场24小时的通告、报警方式(如电话、

警报器等);24小时与政府主管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便于应急指挥和疏散居民);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向公众报警的标准、方式、信号等。

4.应急设备与设施

可用于应急救援的设施,如办公室、通讯设备、应急物资等;有关部门如企业、武警、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可用的应急设备;与有关医疗机构(急救站、医院、救护队等)的关系;可用的危险监测设备、个体防护装备(如呼吸器、防护服等)。

5.能力与资源

决定各项应急事件的危险程度的负责人;评价危险程度的程序;评估小组的能力;评价危险所使用的监测设备;外援的专业人员。

6.保护措施程序

可授权发布疏散居民指令的负责人;决定是否采取保护措施的程序;负责执行和核实疏散居民(包括通告、运输、交通管制、警戒)的机构;对特殊设施和人群(学校、幼儿园、残疾人等)的安全保护措施;疏散居民的接收中心或避难场所;决定终止保护措施的方法。

7.信息发布与公众教育

各应急小组在应急过程中对媒体和公众的发言人;向媒体和公众发布事故应急信息的决定方法;为确保公众了解如何面对应急情况所采取的周期性宣传以及提高安全意识的措施。

8.事故后的恢复程序

决定终止应急、恢复正常秩序的负责人;确保不会发生未授

权而进人事故现场的措施;宣布应急取消、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连续检测受影响区域的方法;调查、记录、评估应急反应的方法。

9.培训与演练

对应急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合格者上岗;年度培训、演练计划;对应急预案的定期检查;通讯系统检测的频度和程度;进行公众通告测试的频度和程度及效果评价;对现场应急人员进行培训和更新安全宣传材料的频度和程度。

10.应急预案的维护

每项计划更新、维护的负责人;每年更新和修订应急预案的方法;根据演练、检测结果完善应急计划。

十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消防管理工作,预防和杜绝火灾,保护公共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施工现场、签有劳动合同的职工、临时工、外包工、 杂工。

3 职责

3.1 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人 人记平安、处处讲安全、各级担风险、经理肩重担。

3.2 公司消防工作由总经理统一领导, 后勤部负责公司消

防安全管理工作, 积极做好消防安全的宣传,各部门负责人是部门消防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消防管理工作,各部门的安全员配合协助本部门负责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4 组织

4.1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牵头成立公司义务消防队,由后勤部负责日常组织、训练、 管理。

4.2 义务消防队应定期进行教育训练, 熟练掌握防火、 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做到能进行防火检查和扑灭火灾。

5 火灾预防

5.1 保卫部门会同各部门明确消防重点,备齐消防设施,做到防患有方,责任到岗,并 按照实际情况,结合防火灭火需要,为有关部门建设或增设必要的消防设施,配备相应种类 的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进行日常保管、使用和维护。

5.2 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确定消防重点部位和消防重点工作, 各部门应该做到以下 几点。

5.2.1 对各个消防重点部位加强预防。

5.2.2 各消防吸点工种的岗位责任制中应有消防责任条款。

5.2.3 对各种岗位进行相应的火灾预防教育,对有关人员进行防火灭火的示范教育,学会使用灭火器。

5.3 易燃易爆化学品仓库必须严格制订仓库消防条例, 其它各仓库、 资料室等应制订相应的库房消防管理制度。

5.4 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专车运输,专人押运,并持有有关部门培训合格证书。

5.5 在消防重点区域应设严禁烟火等标语。

5.6 居住集体宿舍的职工必须认真执行公司集体宿舍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不准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取暖器等)和煤炉液化气,不准乱扔烟蒂和火柴梗。

5.7 食堂电线、电器设备必须远离水、油、煤气钢罐与灶具设臵隔离墙。

5.8 公司各类电工、焊接工等特护工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持证上岗,其它关键技术岗位操作人员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使用、安装电气设备线路,进行电焊气割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管理规定,施工现场须保管好可燃气瓶, 并放臵在通风和与热源相距 6 米以外的地方, 作业后仔细检查现场有无火灾隐患, 确无危险 后,才能离开作业现场。

5.9 各部门所使用的电扇、 电热取暖器等电器设备须在下班人员离开之前切断电源, 禁 止使用电热台板。

5.10 新建、扩建工程,设计、施工、竣工等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技术规范。

5.11 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擅自拆除,停止使用消防器材和设施,不得缩小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

6 火灾扑救

6.1 公司任何人员一旦发现有火情或爆炸发生,应立即传讯就近人员,参与灭火。

6.2 在火情发生时比较安全的情况下, 应就近选用灭火器, 消防水或沙等灭火器材进行 灭火。

6.3 在不构成威胁人身安全的条件下,在场人员应尽力扑火,消除隐患。

6.4 灭火人员应牢记以下事项。

6.4.1 只有火势较小且安全时灭火。

6.4.2 因水是导体,不可在着火电器上泼水,以免触电伤人。

6.4.3 因油和气比水轻,不可在着火电器上泼水,否则油或气会在水面上继续燃烧,并且越燃越猛并迅速扩散。

6.4.4 灭火时,始终要保证在火势一旦失控时有安全脱身的途径,保证所有通道畅通。

6.4.5 火势失控时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应迅速组织在场人员脱离危险区,并检查所有人员是否遗失,如构成人员伤亡,应立即通知急救中心“120”抢救。

6.4.6 在场人员无力扑灭情况下,立即通知火警“119”援助。

6.4.7 火情一经控制,应迅速组织人员清理现场,以防死灰复燃,并注意安全,妥善处 理好善后工作。

6.5 参加扑救火灾的干部和职工必须服从报警火场总指挥

的统一指挥。

十四、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控制作业环境的职业危害因素 特制定本制度。

1范围 适用于公司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

2术语: 3.1 职业病: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 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 起的疾病。 3.2 职业禁忌症:指不宜从事某种作业的疾病或解剖、生理状态。 在该状态下接触某些职业性危害因素时可导致下列情况: ①使原有疾 病病情加重。②诱发潜在疾病。③影响子代健康。④对某种职业危害 因素易感,较易发生该种职业病者。 3.3 危险因素: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 3.4 有害因素: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 性损坏的因素。 通常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二者不加以区分而统称为危害因素, 主 要指客观存在的危险、有害物质或能量超过一定限值的设备、设施和 场所等。

3.5 有尘作业: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含量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中粉 尘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作业。3.6 有毒作业: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

物质含量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中有毒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作业。

3.7 防护措施:为避免从业人员在作业时身体的某部位误入危险 区域或接触有害物质而采取的隔离、屏蔽、安全距离、个人防护等措 施或手段。 3.8 个人防护用品:为使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 事故和职业危害因素的伤害而提供的个人穿戴用品(劳动防护用品)。

4 职责: 4.1 公司安委会负责职业健康体系管理。 4.2 安环部是职业健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职工健 康档案,专职安全管理员兼职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4.3 综合部负责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从业人员的健康 监护档案。 4.4 安环部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 4.5 综合部人资负责办理从业人员的工伤社会保险。 4.6 设备基建部负责职业健康防护设施的管理。 4.7 财务部负责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治费用、职业危害因素 检测费用、职业键康防护用品及设施费用的落实。 4.8 工会监督职业健康管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收集从业人员的职 业健康需求信息,向安委会提出有关职业健康的合理建议。 4.9 各部门/单位制定与本部门/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职业健 康操作规程,有专职安全管理员兼职职业健康管理。

5 控制程序: 5.l 法律、行政法规及标准的学习和贯彻。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场所 、 劳动保护条例》《职业安全卫生术语》《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等法律法规,贳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5.2 职业

危害因素的分类 职业危害因素主要分为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心理生理性、 环境性职业危害因素。 安环部按上述 5 类对公司工作环境中所有的职 业危害因素进行分类,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并定期进行更新。 5.3 职业危害的防护: 5.3.l 在公司进行新、改、扩建项目时,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 病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 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当熟知 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并告知从业人员,不得隐瞒。 5.3.2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设臵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5.3.3 定期请获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健康服务机构对公司内所存在 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 评价, 检测、 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健康档案。 5.3.4 公司新改扩建项目必须按《职业病防治法》要求进行职业 病危害预评价, 项目投产试运行 1 个月后还需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 果评价。 职业病危害评价必须由取得职业健康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评 价。 5.3.5 安环部负责确定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组织监督公司作业 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分级管理,每年组织一次职业危害因素的 检测,保存检测结果。安环部对已确认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项目 与 监测点每月进行一次监测,根据国家标准对监测的结果进行分级,同 时将监测结果在受检岗位公告栏公布。 5.3.6 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有毒有害作业 场所的定期定点监测; 现有装臵、 生产设施更新、 改造、检修的检测; 事故性监测:新建、改建、

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竣 工前和竣工后验收的监测;卫生防护技术措施效果评价的检测等。 5.3.7 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从业人员提供个人使用 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3.8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或设备装臵设臵公告栏,公布职业 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职业 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5.3.9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在其醒目位臵设臵 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检测结 果、标准、等级等。 5.3.10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设臵报警装臵,配 臵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参照《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 度》 进行维护、 检修, 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 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或停止使用。 5.4 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管理 5.4.l 职工医院每年安排一次全公司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 为 每一位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规定期限妥善保存。职 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从业人员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 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资料。 5.4.2 公司和从业人员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待遇等。当从业人员工作岗位或内容发生变更,接触到的职业危害因素改变,公司应 向其如实告知。相关方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由相关方承包人负 责。相关方与公司签定的承包合同时应明确其职业健康管理责任(以

合同条款明确),出具其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4.3 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从业人员从事对本人和胎儿、 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5.4.4 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须组织其上岗前、在岗期 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检查 费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落实。 5.4.5 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应当及时 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公司财务部落实。

5.4.6 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厂医逐级上报至所在地卫 生行政部门,确诊为职业病的,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 告,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从业人员职业病诊 断费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落实。 5.4.7 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及时安排进行诊断:疑似职业病病 人诊断或医学观察期的费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落实。 5.4.8 不适宜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综合部人力资源安排其 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臵。 6 报告和记录 6.1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 6.2 职业卫生档案 6.3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6.4 年度职业健康档案

6.5 年度职业卫生防治计划和方案 6.6 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专柜定期检查记录

十五、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对外来施工、 承包和租聘方以及外来施工和服务人员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公司与相关方签订合同的责任单位是相关方归口管理部

一、 工程公司与相关方签订合同的责任单位是相关方归口管理部 门。 1、负责组织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并对相关方各类证件和 资格进行审查。 2、负责对相关方及其作业现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和管理。 3、负责督促相关方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并把公司安全管理 制度相关要求传达到相关方。

二、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范围内的相关方的安全监督 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范围内的相关方的安全监督 管理。 管理。 1、负责对相关方的安全资质进行鉴定审核。

2、负责监督责任部门与相关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负责监督检查相关方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工程发包管理规定: 1、公司因工程等工作需要对外发包工程项目,发包单位必须严 格审核承包单位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及安全资质,对不符合条件的单 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 2、对符合条件的承包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还必须签 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安全生产管理协 议书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门各一份。 3、

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后,发包方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对承包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进行监督检查, 向承包方介绍本企业各项 安全管理制度。 4、发包方生产技术部门、工程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 应负责对对口的承包方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流, 明确安 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落实安全措施。 5、发包方责任部门督促承包方在施工和作业中达到发包方的安 全管理要求。 6、承包方负责对作业人员开工前的三级安全教育。 7、承包方开工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各级管理 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施工安全措施。

8、未签订承包合同的其它施工作业等项目,发包单位与承包单 位也必须签订由公司统一印制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手续, 严禁口头安 排。 9、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包单位要对承包方的安全施工情况经 常进行检查监督,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10、承包方在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 11、 现场工作人员应接受发包方和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督和检 查,对违章人员或妨碍企业安全生产的作业,企业有权令其纠正或停 止作业。 12、 承包单位在我公司范围内, 违反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 一经发现,除对其进行教育外,并按我公司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同时追 究发包方单位相关责任。

四、承包单位须提供以下安全资质资料: 1、施工企业相关安全资质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现场负责人安全职

责及授权书。 4、有关承包劳务合同(协议) 。 5、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6、施工、服务人员劳动合同书或授权委托书。 7、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8、施工设备、设施台账。

十六、“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 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为确保公司投资项目实施后符合安全 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的要求,实施源头控 制,避免新投资项目形成新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根据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一、 职责:

1、 安环科是“三同时”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三同 时”工作的综合组织和协调。参与投资项目“三同 时”的内部评估、审核和验收。依照政府相关职能 管理部门的规定程序办理职业健康卫生、劳动安全 和环境保护“三同时”手续;建立和保存“三同时” 项目档案。

2、 保卫处负责依照政府消防管理部门的规定程序办理 投资项目消防安全“三同时”手续;负责组织消防 安全“三同时”的内部评估、审核和验收,并完备 档案技术资料。

3、 技术部门负责组织对工艺调整、设备定型、材料更 换

等技术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劳动安全、职业卫生 和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并提出治理技术措施方案, 列入项目整体实施计划。负责参与投资项目的“三 同时”评估、审核和验收。

4、 设备处负责在设备大修、设备改造和新设备投入使 用等技术项目的实施方案中,对劳动安全、职业卫 生和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并提出治理技术措施方案, 列入项目整体实施计划。负责参与投资项目的“三 同时”评估、审核和验收。

5、 财务处应确保项目“三同时”的资金投入;对未进 行“三同时”的投资项目不予立项、审核和结算付 款;负责参与投资项目的“三同时”评估、审核和 验收。

6、 设计单位根据项目主体设计方案和“三同时”评估 意见,提出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方面的设计 方案。负责参与投资项目的“三同时”评估、审核 和验收。

7、 立项单位是投资项目“三同时”管理的责任部门, 负责投资项目“三同时”的申报,并向设计单位提 供与“三同时”相关的方案、技术资料和数据。负 责参与投资项目的“三同时”评估、审核和验收, 确保“三同时”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运行。

8、 施工单位应按照投资项目“三同时”设计方案,确保“三同时”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和申请验收;确保“三同时”项目的施工质量,负责参与“三同时”项目评估、审核和验收,并根据验收结论组织 改进,达到设计标准。

二、 工作程序:

1、项目的申报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采用新工艺、新技术、 新材料、新设备等投资项目正式批准后,立项单位必须向 安技部门进行申报。

(2) 立项单位在投资项目总额中,必须包含项目的 “三同时”治理投资费用,若该项目无“三同时”投资必要的,必须在《安全、卫生、环境、消防“三同时”申报表》中注明。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由安环科向政府有关职能管理部门 (安全生产、 职业卫生、 环境保护、消防)申报执行“三同时”程序: ①建成后有新的环境污染产生和排放的项目, 必须办 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 ②涉及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储存和使用项目,必 须办理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和职业卫生“三同时”; ③对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健康有危害因素的投资项目 必须办理职业卫生“三同时”; ④特种设备投资项目申报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2、“三同时”方案评估、评价 :

(1)安环科根据项目申报资料组织对该投资项目进行 “三同时”评估和评价,可采用下列方式:①组织专业安全检查组进行内部评估、评价;②委托具有相关评估资质的设计单位和中介机构进 行评估。

(2)组织评估、评价的单位应根据评估、评价结果, 提出书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作为“三同时”的设计依据。

3、“三同时”的设计:

(1)项目设计单位根据“三同时”可行性研究报告, 将“三同时”设施纳入主体项目设计方案;不具备相关专 业设计资质的,可委托设计。

(2)报政府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审批的“三同时”项目,其主体工程设计方案中必须设立“三同时”专篇文本资料。

(3)设计工作结束后,设计单位将初设方案按审批流 程和权限报批后,转入施工程序。

4、三同时”的施工 :

(1)施工单位要严格按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确保职业安全健康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2)项目单位对“三同时”设施的施工过程进行日常管理;安环科对“三同时”设施采购、安装、施工等全过程进行监控,对出现的问题予以及时解决。建立相应的原始记录,索取相关的档案资料和资质证明。

5、“三同时”的验收、运行:

(1) 投资项目完工后,主体工程验收的同时,“三验收同时”设施。并填写《安全、卫生、环境、消防“三同时” 验收表》。

(2)凡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视该项目未完 工,财务不予结算付款。

(3)立项单位对验收中提出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 的改进意见,应积极安排人力、物力、财力按期解决,并将整改情况

及时报安环科。

(4)立项单位确保“三同时”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 入运行。

(5)申报政府职能管理部门的“三同时”项目验收, 由政府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三、 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安环科负责解释

十七、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

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臵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

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

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

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臵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

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臵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臵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臵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二、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一)锅炉的日常使用管理制度

1、遵守《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建立健全锅炉房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定锅炉房专(兼)职负责人进行管理。

2、接班前按规定巡视检查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核对运行记录、清点用具,并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3、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锅炉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4、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5、交接班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正常。

6、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7、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关问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交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二)锅炉维护保养制度

1、锅炉安装前,先写出申请报告,持锅炉有关资料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安全审批手续,未经许可,不得施工。

2、锅炉安装、修理和改造应有具有锅炉安装资格的单位安装。锅炉安装必须接受当地锅炉安全检查部门的监督,经验收合格后,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发给使用登记证,方可使用。

3、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必须坚持每天对锅炉、管道和附属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

4、常压热水锅炉投入使用后,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结构、阀门和管路系统。

5、锅炉设备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保养,运行的常压锅炉实行定期内外部检验。

6、跑、冒、滴、漏的阀门要及时检修或更换。

7、锅炉运行时保持锅炉本体清洁,无污垢、无渗漏,无锈和腐蚀,认真详细地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三)锅炉房安全、卫生制度

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

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等其它杂物,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4、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许锁住或拴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5、锅炉房要配有灭火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6、锅炉用煤、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7、锅炉房地面、墙壁、门窗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8、煤厂、渣场要分开使用,煤堆、渣堆要定期洒水,堆放整齐。

9、主管领导要定期、不定期地对运行记录、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锅炉工工作职责

1、按规定时间准时上班,做好交接班记录,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有事请假。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努力学习锅炉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3、定期对锅炉和附属设备进行保养,随时检查暖气片和管道,保证正常供暖。

4、保证锅炉房设备及室内外的环境卫生,随时清理炉灰,确保炉内外清洁,。

5、出现事故及时上报,实事求是的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待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后,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损失,追究其责任,按价赔偿。

6、积极配合门卫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看好学校财物,凡星期六日休息,和节假日要坚持同门卫值班。

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专管员)负责解释。

2、本《制度》已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通过,自XX年X月X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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