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上海市境内旅游合同
示范文本
(2013版)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旅游局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旅游者参加境内旅游(不含赴港、澳、台地区旅游及边境游)与旅行社签订团队境内旅游合同时使用。旅游者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旅行社应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二、旅游前,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旅游者在交纳费用后,旅行社应开具发票。
三、旅游者应结合自身身体状况选择旅游产品及项目。
四、旅行社委托组团、拼团的,须事先告知旅游者并在本合同中载明。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五、旅游者与旅行社通过互联网在线旅游网站签订合同的可使用本合同电子版。
六、在填写本合同第二条“行程与标准”和“旅游行程单”时,旅行社应以准确、明晰的语言表述,不得出现“准X星级”、“相当于X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与××同级”等模糊不确定性用语。
七、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行社的强制交易行为。
八、旅行社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明该旅游项目所包含的景点门票及住宿、餐饮、交通标准、导游服务等相关内容。
九、旅行社制定补充条款对本合同示范文本有关条款的内容进行补充、细化的,补充条款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十、本合同示范文本是《上海市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09版)》修改版本,自本版本下发之日起使用,今后凡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十一、旅游咨询与投诉机构:
1.上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
地 址:中山西路2525号
邮 编:200030
投诉电话:64393615、962020
2.上海市消费者申(投)诉举报中心
举报投诉电话:12315
3.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地 址:永嘉路383号
邮 编:200040
旅游违法违规举报电话:12318
合同编号:
上海市境内旅游合同
(2013版)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乙方(旅行社): 上海泰格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经营许可证编号: L-SH-00784
经营范围: 国内旅游业务、旅游咨询、会务服务、旅游用品及纪念品售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旅游产品名称 。
团 号 。
组团方式(三选一)
□ 自行组团
□ 委托组团(委托社全称 )。
□拼团(其他社全称: )。
出发日期 ,出发地点 。
途经地点(经停地点) 。
目的地 。
结束日期 ,返回地点 。
第二条 行程与标准(乙方提供旅游行程单,须含下列要素)
景点名称和游览时间 。
往返交通 ,标准 。
游览交通 ,标准 。
旅游者自由活动时间 ,次数 。
住宿安排(名称)及标准和住宿天数 。
用餐次数 ,标准 。
地接社名称 ,地址 ,
地接社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导游服务(□全陪;□地陪)。
第三条 旅游者保险
乙方提示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经乙方推荐,甲方 (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
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
保险金额: 元,保险费: 元。
第四条 旅游费用及其支付
甲方应交纳旅游费用: 元,大写 元。(含导游服务费用 元/人,合计 元)。
旅游费用交纳期限 。
旅游费用交纳方式 □现金;□支票;□信用卡;
□其他 。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自觉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安全警示规定,遵守团队纪律,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
2.甲方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拒绝乙方未经协商一致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4.在旅游过程中,甲方应自行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
5.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甲方应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6.行程中发生纠纷,甲方应与乙方平等协商解决,不得损害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以拒绝上、下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甲方在签订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材料时,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独出行的,须由监护人书面同意。
8.甲方购买旅游产品、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参加适合自身条件的旅游活动,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要求,配合有关部门、机构或乙方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
9.甲方不能成行的,可以让具备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并及时通知乙方。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双方应按实结算。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2.乙方提供旅游行程单应与本合同团号一致,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乙方应在出团前,如实告知相关旅游服务项目和标准,提醒甲方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宗教禁忌。在合同订立时及履行中,乙方应对旅游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适当措施(可另附安全告知书,由甲方确认签字)。
4.甲方属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凭有效证件可享受旅游景点门票优惠的,双方对该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可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5.因航空、轮船、铁路运输等费用遇政策性调价导致合同总价发生变更的,双方应按实结算。
6.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委派的导游人员,应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
7.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前款情形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六条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二选一)
□最低成团人数 人;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乙方应当提前7日通知甲方,本合同解除,向甲方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 本团成团不受最低人数限制。
第六条 甲方解除合同及承担必要费用
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乙方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二选一)
□(一)双方可以进行约定并从其约定: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 日至 日,旅游费用 %;
(2)行程前 日至 日,旅游费用 %;
(3)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 %。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 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 )-( )-( )-( )
□(二)双方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7日至4日,旅游费用10%;
(2)行程前3日至1日,旅游费用20%;
(3)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30%。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 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规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
如按上述1、2方式支付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但最高额不应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行程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到达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行程前7日以内(不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二选一)
□ 1.双方可以进行约定并从其约定。
(1)行程前 日至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
(2)行程前 日至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
(3)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
□2.双方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1)行程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
(2)行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3)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甲方予以赔偿。
乙方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逾期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逾期支付部分旅游费用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不真实而造成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因不听从乙方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等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游行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甲方在行程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的15%支付违约金;甲方在行程开始当日或者行程开始后得知的,乙方应当按旅游费用的25%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七)乙方未经与甲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甲方要求,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甲方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乙方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八)乙方具备履行条件,经甲方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甲方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甲方除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外,还可以要求乙方支付旅游费用 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九)其他违约责任:
。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也可在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90天内向旅游质监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或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有行程单、安全告知书和补充条款均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住 所: 营业场所: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 编: 邮 编:
日 期: 日 期:
旅
游合同书
旅 游 合 同 书 合同编号: 旅游者(甲方):_______美国泰克国际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社(乙方):__________中国康辉国际________旅 行 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方和乙方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组团旅行或单项旅行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订于___20##年_1__月_1__日至__2013__年12___月_31__日,赴____________中国内地____________旅游,自愿委托乙方办理相关旅游接待和安排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旅游合同条款:
第一条:[旅游费用]:
甲方成人:100人分成10个旅行团,乙方报价:_3500__元/人;
第二条:[服务标准]:
1、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标准>>。
2、具体内容以甲、乙双方约定的<<旅游行程表>>中所列的服务标准为准。
3、旅游费用中不包含甲方的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
重费;个人购物;自愿增加参观的景点门票;旅行住宿时酒店要求自费的洗衣、电话、上网、饮料费及其它个人消费等项目; <<旅游行程表>>服务标准未涉的其他消费项目。
第三条:[关于退团]:
1、甲方在旅行出发前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退团或减少人数,须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出发前5—7天退团或减少人数,如果机票、火车票已出,只收取相应退票及订票手续费。
(2)出发前3—5天退团或减少人数,除收取相应退票及订票手续费外须另外支付减少人次应支付的总团款10%的违约金。
(3)出发前72小时退团或减少人数,除收取相应退票及订票手续费外须另外支付减少人次应支付的总团款20%的违约金。
2、乙方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需退团或延期,应当提前3日(不含当日)通知甲方退团,并退返甲方所交的全部旅游费用;征得甲方同意也可以延期或改成其他旅行线路,合同另行签定;乙方未提前3日通知甲方,应按旅游法规规定陪付甲方已支付团款20%的违约金。
第四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 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2、 甲方应确保自身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和相关病史告知乙方;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 甲方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自已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否则责任自负。
4、 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积极配合和协助全陪和地陪的工作,以便能更好的完成旅行计划;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俗习惯和风土人情;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 旅游过程中与乙方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按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甲方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乙方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6、 甲方自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或由乙方代买,<<旅游行程表>>服务标准中已包含此项的除外,具体赔付办法按照保险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 按收费标准和<<旅游行程表>>中的服务标准安排甲方去旅游地的食宿、交通、有关景点和其他计划项目,做到质价相符,保质保量(双方未约定的项目除外)。
2、 乙方不无故增加费用,如确因宾客多数自愿增加游览项目,所发生的门票、车费及其它费用按当地接待社标准由甲方自付,多数旅客同意自愿增加游览项目时,不参加者自行安排此间活动。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 机、车、船票价格,报团时乙方尚未得到通知,甲方须按规定补交票额差价,多退少补。
3、 购买门票持老年、离休证等证件按景区规定享受优惠的,乙方应按旅行社团体购买的折扣价退还甲方差价;
按景区规定免票的,按旅行社团体购买的折扣价全退。
4、 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甲方购物。
5、 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国内旅游每人责任赔偿最高限额15万元,入境、出境旅游每人责任赔偿限额为30万元,具体赔付办法按照保险公司规定办理。
6、 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及地陪人员应提供热情、周到、及时的旅行服务。
第六条:[甲方权利]: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的服务的权利,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独立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的权利,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乃至投诉的权利。
第七条:[乙方权利]: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的权利,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全部旅游费用
的权利,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拒绝旅游者提出
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往返火车、飞机票以民航,铁路部门售予本社的航班、车次为准,旅行团出发前或途中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和交通部门等特殊原因(如民航、铁路、游船、车队等)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性调整原因影响旅游行程,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改变交通工具、车次、航班、调整行程顺序、以及减少旅游景点乃至取消行程计划,费用如有增减,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补足。
第八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3、<<旅游行程表>>为此合同的附件,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责任约定]:
1、甲方违约责任: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甲方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陪偿责任。
2、 乙方违约责任: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的,
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规定以外的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乙方应当积极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乙方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乙方违约,应由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 补救责任: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
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投诉解决不成的,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甲方(签章):美国泰克国际旅行社
乙方:___中国康辉国际___旅 行 社
住所:
代表:
电话:
2012 年11 月 12 日
具体旅游行程安排
★第一次发团20##年3月1日北京2日游
1、06:30--07:30专车到客人住地接车。(五环以内免费接车)
2、约07:00集合出发;驱车前往世界闻名的万里长城,车览居庸关外景(行车时间约1.5小时)
3、9:00到达,游八达岭长城览攀登长城,纵览巍巍长城内外,体会古今好汉豪情。(毛主席题词:“不到长城非好汉”的好汉坡即此段长城)(游览为3小时左右)(门票45元已含)
4、11:45中午用餐及金肆维玉雕馆;午餐后参观皇家四合院。
5、14:00左右抵达北京市昌平区,途经古神道石牌坊,游览我国明朝十三陵的祖陵---十三陵(游览为1.5小时左右)(门票45元已含)
6、 17:00 乘车返回市内,观赏奥运鸟巢、水立方, 游客回程 沿途 就近下车, 结束愉快的名胜之旅。
北京第二日
1、约06:30—07:00派专车到游客指定地点去接客人(六环内免费,具体时间我社提前通知);
2、约07:30集合出发;
3、约08:00接团后游览世界现存的最大古代皇家建筑群—故宫紫禁城(含门票60元)(时间约3小时);
4、约11.30到达古代皇家祭祀上天的场所—天坛公园(含门票35元),(时间约1.5小时);
5、途中可欣赏到老北京中轴线的北端最高建筑—鼓楼和钟楼;
6、约12:30安排午餐,餐后乘车前往皇家园林—颐和园(含门票30元),(时间约1.5小时);
7、途中可欣赏到北京夏季避暑胜地—玉泉山(玉泉塔);
8.结束旅游
★第二次发团20##年7月1日海南精品五日游
★第三次发团20##年9月1日西安南京桂林3日游
1. 早上7点下榻的酒店用餐,8点半左右从西安出发,赴临潼游览有三千年温泉利用史、两千多年皇家园林建筑史的--华清池,杨贵妃“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的海棠汤、莲花汤、星辰汤、尚食汤、太子汤等,及西安事变旧址--环园、五间厅,参观秦人玉文化广场。用中餐,地点为西北风味小吃城或下和村农家乐(自理)
2. 下午参观世界文化遗产、世界第八大奇迹--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 一、二、三号坑、铜车马展厅等。如果有机会您还能见到兵马俑的发现人杨志华/杨培彦/杨新满/杨全义噢!兵马俑参观结束后返回西安,16:30点到达西安机场乘17:00飞机飞往南京
3. 18:50到达南京机场乘坐大巴车前往南京白宫大酒店
南京一日游
1.7点集合用早餐08:30游览举世文明的南京长江大桥或南京有着1500年悠久历史和丰富人文资源的江南古典名园莫愁(约30分钟)乘车前往朝天宫(行车约一个小时)
2.10:00江南现存规模最大、保存最为完好的一组古建筑群[朝天宫](约30分钟),观阿育王塔(观佛骨舍利)
3. 11:00“金陵第一园”[瞻园](含观虎字碑拓展)(约40分钟)
4. 12:30客人用餐,享受南京特色菜系或秦淮特色小吃套餐
5. 14:00全国首个开放式5A级景区,[夫子庙秦淮风光带](约30分钟),欣赏十里秦淮,六朝粉色的古建筑群。
6.15:00乘画舫畅游秦淮河,[秦淮河画舫](约30分钟), 南京城南地区最大的公园[白鹭洲公园](含鹫峰寺)(约50分钟)
7.16:00 国家5A级旅游名胜,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的陵墓[中山陵](约60分钟 景区内小交通自理),旅游结束南京飞机场送团,乘机前往桂林
桂林一日游
1.07:30-08:30 到桂林市内或市内各酒店接游客,驱车50分钟左右至磨盘山码头。
2.09:30-10:30 磨盘山码头,乘船游览百里画廊大漓江:磨盘山—阳朔(行船约4.5小时),沿途欣赏望夫石、九马画山、黄布倒影等名景,春夏烟岚的漓江荡漾着美丽和纯洁,江中的鹅卵石粒粒可数,两岸万千青峰倒映其中,美不胜收。
3.14:30-17:00到达阳朔,阳朔下船后,游览电影《刘三姐》中当年刘三姐和阿牛哥订终身的地方大榕树景区、月亮山,感受月亮山阴、晴、园的奇妙变化。游览国家AAAA级景区——世外桃源,在一片秀美的山水田园风光中去找寻陶渊明笔下“小桥、流水、人家”的意境,让久蒙城市喧嚣的心灵得到一次宁静的洗涤。最后乘车返回桂林
4. 于18:00到达桂林两江机场乘南方航空CZ3287返回北京,旅行结束!
★第四次发团 20##年12月26日哈尔滨亚布力滑雪 雪乡3日游 冰雪大世界
第1天
早宾馆接团,后乘旅游车赴亚洲最大的国际滑雪中心--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20##年第24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举办地)(车程约3小时),沿途欣赏北国林海雪原风光。中午抵达亚布力(俄语亚布洛尼音译,即苹果园的意思),午餐后休息片刻,在09年大冬会竞技主会场-新体委滑雪场滑雪2小时,(含雪鞋、雪板、雪杖、教练费200元/人自理,滑雪服80元/人自理),亲自体验惊险而刺激的滑雪运动,自费坐高空索道(180元/人自理)登上亚布力山区最高峰海拔1374.80米的大锅盔山山顶,观雪山圣景;或世界第一滑道(180元/人自理)。入住宾馆。
住:亚布力 (中、晚)
用餐:自理
第2天
早餐后可再次滑雪(自费),午餐后赴雪乡,入住家庭旅馆。晚餐后,{{(自费)前往梦幻家园,乘坐马拉爬犁,进木屋博物馆欣赏各个年代采伐所用的工具及采伐者穿戴的衣帽等;之后可亲自体验拉锯、劈材、规楞等劳动作业,感受、回味一下过去的生产生活;随后我们登上观景台,俯瞰雪乡全景,拍照留念,之后以打出溜滑的方式下到山下;前往梦幻家园二人转酒吧欣赏东北二人转演艺表演(赠送30元酒水代金券)。}}}}……
住:雪乡火炕(早、中、晚)
用餐:中餐 晚餐
第3天
早可乘坐雪域登山车[自费]登雪乡最高峰-洋草山,鸟瞰白雪、松柏、高山、构成一幅神奇、美丽的画卷,拍摄雪乡之奇观(国家级获奖雪景摄影作品大多从这里拍摄的);也可继续感受滑雪的乐趣(自费).继续在白雪皑皑的童话世界赏雪、咏雪、戏雪、堆雪人、打雪仗,尽情的在雪地里打滚,感受远离喧嚣,宁静自然的乡村风光,后乘车返回哈尔滨游览冰雪大世界后,结束愉快的旅行。
用餐:中餐 晚餐
服务标准:
接待标准:住宿(亚布力双人标间、雪乡住农家火炕(4-6人间),5正2早(10人围桌,8菜1汤,酒水自理),全程空调旅游车,持证优秀导游服务,亚布力山门票,新体委滑雪场滑雪2小时,雪乡山门票,旅行社责任险。
参考自费项目:亚布力:滑雪服(80元) 滑雪教练(200元) 高空观光索道或滑道(180元)
雪乡:影视群落小屋(50元) 洋草山(190元) 梦幻家园含东北二人转(170元) 滑雪
滑雪服 滑雪教练
备注:有老年证、军官证、导游证、领队证等特殊证件及人群景点门票不退。
找法网中国最大的法律咨询中心国内旅游合同范本参考找法网旅游服务合同国内旅游的定义是国家内的居民离开长住地到国内另一地方去进行的旅游…
GF20xx2403团队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国家旅游局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使用说明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
合同编号H45299天津金龙国际旅行社国内旅游合同甲方乙方天津金龙国际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编号津甲A492833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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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旅游合同范本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签约人代表性别国籍身份证号住所或单位地址电话乙方组团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编号经营范围地址邮编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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