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评估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申请书

强制评估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申请书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被申请人: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对被执行人所持有的 股权进行强制评估和拍卖。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 纠纷执行一案,业经贵院立案受理。在本案执行期间,被申请人拒不遵照贵院作出的 的规定履行还款义务。现鉴于被执行人所持有的 的股权可供法院强制执行,且此股权已在贵院审理期间由贵院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关于"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规定,申请人特依法向贵院申请强制评估、拍卖被申请人享有的上述公司股权,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贵院判决的严肃性。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一三年 月 日

 

第二篇:评估、拍卖申请书

评估、拍卖申请书

申 请 人:薛端午,男,汉族,19xx年6月7日生,住无锡市北塘区锡澄三村 20号102室,身份证号:32xxxxxxxxxxxx。

被申请人1:冯陆圆,女,汉族,19xx年11月29日生,住无锡市锡山区杜村村 马巷28号,身份证号:32xxxxxxxxxxxx。

被申请人2:藏锡江,男,汉族,19xx年9月17日生,住无锡市芦庄5区86 号501室,身份证号:32xxxxxxxxxxxx。

申请事项:

1、请求贵院将属于被申请人1、被申请人2的位于无锡万科城市花园1区75-802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偿付申请人本金20万元及利息等各项费用合计226090元。

2、由被申请人承担评估、拍卖的费用。

事实与理由:

现申请人与两被申请人关于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根据已生效的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7月25日作出的(2012)锡法湖民初字第0152号判决书,两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本金20万元及利息等各项费用合计226090元。

为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将上述房产评估、拍卖,以清偿申请人。

此致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薛端午

特别授权代理律师:

20xx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