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最新关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承诺函

关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承诺函

致: 公司

本人/本单位作为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 向贵司的借款人民币 万元整(主合同编号: )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担保的范围: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滞纳金以及贵司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诉讼费用及律师费等。

担保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止。

本保证人同意,贵司享有选择向任一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的权利,本保证人不以贵司有其它担保(包括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而作任何抗辩。

本保证人已获悉并同意贵司可以按照借款人的授权将上述借款划至其指定帐户,不论是否为其本人名下及以何种名义划款。

本保证人承诺:本保证具有独立担保的属性,本保证独立于主合同。不论主合同否有效,本保证人都按照本承诺函的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保证人在下文中签署的地址为贵司的文件寄送地址,贵司的文件一经按照该地址寄出,即视为本保证人已经收到。

在履行本承诺函过程中发生争议引起诉讼的,由贵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特此承诺!

保证人(签字/盖章):

地址:

保证人(签字/盖章):

地址:

保证人(签字/盖章):

地址:

年 月 日

 

第二篇:青岛金王:关于为子公司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20xx-03-26

青岛金王关于为子公司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20xx0326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1-008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xx年3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金王国际

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王国贸”)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为金王国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一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延吉路112号

法定代表人:陈索斌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6320万元

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批发、零售:蜡烛、香薰、

工艺品、化妆品等。

经审计,截止20xx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

青岛金王关于为子公司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20xx0326

151,023,292.10 元,负债102,892,165.10 元,资产负债率68.13%;

净资产48,131,127.00元;20xx年实现营业收入 164,780,931.92 元,净利润-9,778,632.17 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

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

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进行贸易融资,

解决流动资金短缺情况,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为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

期担保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及要求,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金王国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

宜,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王国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有利于金王国贸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解决流动资金短缺情况,

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

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

青岛金王关于为子公司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20xx0326

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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