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补充条款

就业协议书补充条款

经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就业协议书(编号: )约定如下补充条款:

一、为维护协议的严肃性,对本协议书约定违约金,违约金标准如下:

1、20xx年1月31日前违约,违约金3000元; 2、20xx年2月1日后违约,违约金6000元。

二、出现下列4种情况时,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不负违约责任。

1、应聘者经体检不符合公司用人要求的。

2、应聘者未能正常获得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

3、应聘者故意隐瞒与公司用人条件相关情况的。

4、应聘者在试用(或实习、见习)阶段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的。

公司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篇:三方就业协议补充条款

三方就业协议补充条款

甲方:  深圳市金岷江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龙华大浪嘉安达科技园5栋5楼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本着“诚实守信、平等自愿”的原则,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其他事项和未尽事宜签订本补充协议:

一:如出现下列情况,则违约方须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3000元人民币。

1.   甲方无特殊原因(不可抗力因素、企业经营困难等)不接收乙方来甲方实习培训及工作的,视为甲方违约。

2.   乙方因个人原因(包含但不限于考取研究生或公务员、出国留学/移民、有其它就业机会等)不能如期来甲方实习培训及工作的,视为乙方违约。

3.   乙方报到时需出示能证明本人正常毕业的相关证书例如毕业证、学位证、学校开出的有效力的证明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二:违约责任免除说明

1.  若乙方在获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推迟来甲方实习培训或工作的,不视为乙方违约。

2.  若乙方在实习培训期间或期满考核成绩为不合格而终止实习培训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3.  乙方在正式入职甲方前,须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健康检查,如发现有不适合从事工作的病情,甲方不接收安排工作,不视为甲方违约。

三:其他补充条款

1.  乙方在规定的学制内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视为乙方自愿终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  乙方在与甲方正式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本补充协议后,经不超过三个月的试用期后,双方协商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3.  乙方在未毕业期间,甲方可安排乙方实习或试用,双方协商另行签订实习协议。如乙方到另外的公司实习、工作,在不与甲方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干涉。

三方就业协议及本补充条款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学校各执一份。

签约双方已明确上述条款并接受其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毕业生)

  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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