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协议

分 家 协 议 书

协议人: ,男,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 ,男,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

与为父子关系,父亲屋,房产证号为 。因 已经成婚,准备分家另过独立生活,现结合家庭实际情况,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以下房产归属协议:

(一)原有房产位于 ,共计 ㎡。房屋 共 ㎡归,房屋位置东,西,北房屋共 ㎡归 ,房屋位置东 ,南 ,西 ,北 。

(二)房产分割后 今后仍需同其他子女共同对父母尽赡养义务。

(三)其他子女对上述房产分割无异议。

(四)本协议生效后, 可持相关手续去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五)协议未尽事宜由家庭成员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父子双方各持一份,经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分家承诺协议

分家承诺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系父子关系,因甲方年事已高,现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自觉自愿、公平公证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自愿将屋前一幢上下二层小楼约 平米分给乙方,归乙方所有。

2、乙方保证尽到赡养甲方的义务。

3、甲方余下的房屋归甲方所有。

4、甲方名下的土地(包括承包地、自留地、开荒地、坟地等一切土地)生前由甲方处置,身故归乙方所有。

5、自此协议生效之日起,李家分为两个独立门户。各尽各人的门财户事,互不干扰。

6、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绝不反悔。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前期积压房款客户解决方案的通知 2011-2-27 12:25:44

为了顺利的推动南·山房地产工作的开展,南·山房地产公司对于前期欠款客户以及前期办理按揭、首付款已经交齐并且已经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客户的解决办法特通知如下:

一、前期办理一次性、一年分期付款和三年分期付款并且房款未补齐的客户,与2011.2.28号补齐余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否则定金作废房源另售。所有客户的房款均从认购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对于前期办理一年分期或者三年分期首付款已齐,但二次分期款已经超期的客户,公司将按合同约定收取相应数额的违约金。

三、原付款方式是按揭的客户:

1.身份证地址是山东省内并且符合放款条件的客户必须在2011-2-18补齐首付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可以申请延期到2月28号。同时要向按揭室提供相应的按揭资料,及时办理贷款。

2.身份证地址是山东省外和不符合放款条件的客户,公司决定鼓励客户改一次性或者一年分期付款,改一次性可以将房间单价优惠到80元/平米。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可以与认购室联系改三年分期付款。改付款方式的同时必须按新的付款方式补齐房款,房款从认购日期开始计算。并且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备注:前期销售的按揭客户并且不符合放款条件的,改分期 后仍无力补款的客户,认购室或者按揭室将逐个给客户打电话,听从客户意见,公司与2月底开会研究,出台具体的解决办法并通知客户。

四、合同的签订

1.房款已经交齐但是未及时签合同的客户,必须与2月底前将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完毕,否则将按认购书约定将定金作废房源另售。

2.前期办理按揭需要修改付款方式的客户。在修改付款方式后与当日将房款补齐,并按新的付款方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1.20xx年起所有新销售房源取消三年分期付款方式。

2.对于前期积压的已经办理按揭并且无法放款的客户,向南·山房地产公司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仍可办理三年分期付款方式。

3.前期销售房源涨价幅度较大(涨幅在原房价的20%-30%左右)。为支持代理商的工作,考虑客户的实际问题,仍可按原价更名一次。但是要求更名后的付款方式必须改为一次性或者一年分期付款。并要求当日将房款补齐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4.20xx年起,所有的前期销售房源和新销售房源,必须将房款交齐才可交房,否则不予办理交房手续。

南·山房地产公司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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