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样本

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样本)

(   年  月  日村民代表大会通过)

为适应人口计划生育形势发展和实施“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需要,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公约。

一 、村委会职责

(一) 向村民宣传人口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政策,普及计划生育科学知识。
  (二) 负责村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实施村民自治,与村民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定期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情况;公开村务。
  (三)为育龄群众免费提供生殖健康服务。
  (四)做好“三结合”工作,制定和落实奖扶措施。
  (五)为育龄群众提供便民服务。 

  二 、村民的权利

  (一)对村民自治组织的组成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对计生工作有知情权、监督权和批评建议权。
  (二)参与计划生育群众宣传教育活动。
  (三)享有法律法规政策、《(外出流动人口)生殖保健服务合同》、《计划生育协议书》和本《公约》提供的服务。
  (四)参与《公约》、《协议书》、《诚信书》的制定。
  (五)可以加入计生协会并要求在其中工作。

  三、村民的义务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公约》。
  (二)接受计划生育管理、自觉落实节育措施,实行计划生育。
  (三)对流动人口进行宣传和服务。
  (四)积极参与生产、生活、生育服务。
  (五)违法生育的村民,依法接受处理(罚)。
  (六)已婚育龄夫妇应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

四 、奖励 

村委会组织民主评选优秀干部、村民、村民组长、诚信小组长、协会会员,报乡镇政府审定、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本公约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  年  月  日生效。

计划生育服务协议书(样本)

  

甲方: XXX 村村委会          乙方: XXX 社XXX
  为充分发挥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积极作用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相互监督,共同遵守。

  一 、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督促乙方履行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遵守《计划生育村规民约》。
  2、向上级反映本村人口计划生育情况。

  (二)义务

  1、为乙方提供计划生育法规、政策、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等知识。
  2、提前将服务通知书送达乙方,并协调技术机构为乙方提供生殖健康服务。
  3、协助上级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为乙方申办(再)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收养手续等工作,督促落实计划生育户的奖励优待和扶助。

  二 、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免费使用甲方提供的避孕药具,享受政策规定的免费生殖保健服务。
  2、要求甲方提供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3、要求甲方按规定及时申办(再)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收养手续。
  4、监督、举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和事。
  5、享受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优待和扶助。

(二)义务

1、不违法生育和违法收养,生育子女的应在三十日内主动向甲方申报,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2、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生殖保健服务,意外怀孕的应主动终止妊娠。
  3、外出务工、经商的育龄人员应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外出已婚育龄妇女还应签订《外出流动人口生殖保健服务合同》,并按时寄回有效孕检证明,常住已婚育龄妇女应签订《生殖保健服务合同》。
  4、不包庇、纵容违反计划生育的对象,不私自作胎儿性别鉴定或为她人作鉴定,不阻挠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房屋出租户要查验租房者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再)生育服务证明,对无证或违法怀孕的要及时向甲方反映。
  5、流入人员应主动到村委会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接受本村的计划生育管理,未办证的应在限期内补办。
  6、违反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村民,有依法接受处理(处罚)的义务。

  三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履行本协议书规定义务之一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二)乙方未履行本协议书规定义务之一的,不能享受集体共同利益。

  四 、有效期限

本协议书有效期为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期满后须重新签订,生效期内若有变更,须经双方商定。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XXX 村委会(签章)    村主任XXX(签章)
  乙方:XXX(签章)
  年    月    日

诚信小组诚信书(样本)

  

为了认真履行计划生育权利与义务,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依据《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按照自愿原则,经协商由                        ……等   名已婚育龄群众组成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诚信小组。
  一、一致推荐        同志为诚信小组长。
  二、自觉执行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相互监督。
  三、自觉落实一项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如有意外妊娠,自觉采取补救措施,同时每个成员都有督促其落实节育补救措施的责任。否则,我们自愿不享受集体利益    分配。
  四、保证做到不违法生育和收养子女,不弃婴,不做胎儿性别鉴定。如有违法生育和收养子女的,每个成员都应督促其交纳社会抚养费的责任,否则,我们自愿不享受集体利益    分配。
  五、本小组若有育龄妇女外出务工、经商等,共同督促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流动人口生殖保健服务合同》,督促其按时寄回孕检证明,并督促当事人缴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违约金。如不履行责任,我们自愿不享受集体利益    分配。
  六、小组内的全体成员一致协商进入      类,并享受该类的服务。
  此诚信书由诚信小组长、村民组长、村委会、村计划生育协会各执一份。
  小组负责人:(签字)
  小组成员:(签字)
  监督单位:    村计划生育协会        XXX村委会
  年    月   日

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内容

 一、再生育政策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或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的;
  (二)第一个子女经市或县人口计生部门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第一个子女患有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经医学干预后,市或县人口计生部门鉴定可以生育正常婴儿的;
  (四)经人口计生部门鉴定不能生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五)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有一个子女或者丧偶再婚前一方依法育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六)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烈士独生子女,二等甲级以上伤残军人或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伤残的;
  (七)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或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
  (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居住在少数民族自治地区、聚居区,一方为少数民族的;
  (九)市政府认为的部分山区农村的独生女户,少数民族户或边远高寒大山区的独生子女户;
  (十)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其它情况。

  二、奖励扶助政策

(一)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二)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生育的子女在两个以内(含两个);
  (三)现存一个子女或符合地方性法规规定,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的部分山区、边远高寒大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四)年满60岁数。

三、合法生育情况

四、违法生育处理情况

五、计划生育违约金收支情况

六、第   季度生殖健康检查、办证、落实节育措施情况

七、奖励扶助情况

八、信访查处结果

九、办事程序示意图

(一)申领一孩生育服务证程序

 


(二)再生育服务证办理程序

(三)病残儿医学鉴定程序

 

(四)收养办理程序

 

(五)奖励扶助办理程序

(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办程序

(五)群众需求调查统计表

(六)民主评议表

(七)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制度

  1、参与制定计划和人口规划以及工作计划,并监督贯彻实施。
  2、参与两委对计划生育的重大决策。
  3、参与本级政府落实计划生育工作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三为主”工作。
  4、参与落实计划生育与发展经济、帮助农民致富奔小康、建设文明幸福的家庭相结合,与社会发展、社会保险、扶贫开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等工作。
  5、监督政府以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6、对人口规划、人口计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人口统计的真实性进行监督。
  7、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以及危害服务对象健康的安全的行为等工作进行监督。
  8、监督政府人员的工作作风,及时反映个别干部违法乱纪行为和计划生育中的不正之风,改进工作作风,使计划生育政策切实落实。

  (八)计生协理事议事制度

  1、协会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研究工作,汇报交流。
  2、常务理事每季度向会长汇报一次工作。
  3、发挥理事人才济济的优势,每年集中1-2次,利用各种形式开展优生优育优教活动,扩大协会的社会影响力。
  4、平时根据各自工作岗位和特长,为计划生育各尽所能。

  (九)会员联系制度

  1、协会理事、会员按就近自愿的原则联系3-5户(名)已婚育龄妇女。
  2、每月与联系对象沟通一次。
  3、向联系的育龄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互通信息、交流思想、帮助联系户解决生产、生活、生育的实际困难,做到送温暖、传知识、搞好服务。
  4、定期向协会汇报联系户的思想及计划生育情况,平时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协助组织做好工作。

  (十)学习培训制度

  1、协会将理事、会员的学习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抓好落实。
  2、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类型的培训或讲座,经常受到协会知识的教育。
  3、每年对协会会长、秘书长、理事会等培训一次,重点学习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计划生育协会性质、任务,协会工作业务和做群众工作的方法。
  4、结合“人口学校”的教育,抓好对协会会员的培训,让广大会员掌握协会章程,懂得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科学知识,切实履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发挥带头作用。

(十一)活动制度

  1、协会开展各项活动正常、活跃、扎实,达到寓教于乐,把协会切实办成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
  2、建立会员之家活动阵地(一室多用、有会员之家牌子)。
  3、理事、会员档案齐全,做到各项活动记录准确。
  4、定期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
  5、协调社会力量,向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为计划生育户排忧解难。

  (十二)计生协会组织流程

 

第二篇:环境卫生村规民约(样本)

环境卫生村规民约

为切实做好本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有效地改善村容村貌,提高村民生活质量,优化人居环境,努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县、乡会议的指示精神,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制定本村环境卫生“村规民约”,希共同监督遵守。

一、大力宣传家园清洁行动的重要意义,营造“家园清洁人人有责,家园清洁从我做起”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美化)责任制,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杜绝乱扔、乱倒现象。

三、推行家畜圈养,实行卫生厕所。

四、确保村主干道路面及两侧和公共场所卫生整洁,无粪堆粪坑、无散养牲畜、无私搭乱建现象、无柴草垛、无垃圾,保证道路畅通。

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社会公德。有义务清扫队伍、有组织成员及规章制度、有垃圾清运车辆、有垃圾制定填埋地点、有全方位消毒措施。

六、严禁占用道路及公共场所乱堆乱倒放建筑材料等各种垃圾。对于建筑遗弃物,影响环境卫生的杂物,应及时清理。

七、违反上述规定者,除责令其自行清理,视情况给予50——500元不等的罚款处理,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八、本村规民约如须修改,需经村民代表大会批准通过。如有与上级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应参照法律法规执行。

九、村委会负责监督本村《村规民约》的实施,并有权对违反者采取处罚措施。

十、本村规民约自公布之日想实施。

年 月 日

朱家庄居委会环境卫生

村规民约

为做好本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有效地改善村容村貌,提高村民生活质量,努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村环境卫生“村规民约”:

一、全体村民应树立“卫生关联你我他,齐抓共管靠大家”的思想,积极配合居民委员会搞好村内环境卫生工作。

二、各户要实行门前三包:做到污水不乱排;垃圾、杂物不乱扔;杂草、粪土不乱放。

三、必须自觉维护道路、水利设施畅通,爱护花草树木:不在路边搭建违章建筑、堆放粪土、乱石、杂物;不在路肩、路边上种植作物、侵占路面;不得破坏本村绿化造林工程,自觉维护道路两边及沟道的环境卫生。

四、各户必须自觉搞好家庭卫生,不得散养禽畜,对死禽、死畜要进行深埋;不得让畜禽在街道上或公共场所大小便,污损地面,违者责令立即清除,并给予批评教育和一定的处罚。

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应合理设置垃圾筐或包装袋,每天将各自的生活垃圾打包后,放到指定垃圾池,不得在半

途滴漏、抛洒、吹飘,更不能倾倒在没有设置垃圾池的地方

或河面,由保洁员统一将生活垃圾清理后运到集中点。

六、因垃圾池只限接收生活垃圾,对因建房或修缮房屋等产

生的垃圾,以及与生活垃圾无关的其他垃圾,各户要及时自

行清除,不准和生活垃圾混放,对出现的混放垃圾,保洁员

有权拒绝投放垃圾池。

七、为保障本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长期有效开展,按户

对个人开征垃圾处理费,以每人5元/年标准执行。

八、对违反上述规定者,除责令其自行清理,视情况给

予50——500元不等的罚款处理,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九、居委会负责监督本村《村规民约》的实施,并有权

对违反者采取处罚措施,如有与上级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

应参照法律法规执行。

十、本村规民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朱家庄社区居委会村

20xx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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