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销售合作协议书

产品销售合作协议书

1、销售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类别: 特约经销商 编号:

合同有效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兹因乙方对甲方所提供产品之认识,愿诚信合作,共同拓展业务,遵从公平、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事项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销售地域及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为其经营的 区域内销售甲方提供的x系列;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区域内有义务做好广告宣传及其它相关产品推广工作。

2、甲方保留调整产品市场价格政策,变更营销策略的权利。

3、若乙方连续两个月天达不到所规定的最低进货量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

4、甲方须维护乙方的一切商业秘密。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市场秩序,进行合法经营。

2、市场投入费用必须保证真实。

3、不得经销其它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同类产品。

4、有义务向甲方及时提供市场反馈信息和合理化建议。

第四条、产品及价格:

1、甲方所提供之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质量标准,并提供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所需要的相关质检报告。

2、乙方销售的甲方所供产品之价格,应依甲方提供的零售价为标准。情况严重时甲方有权停止供货。

3、乙方需配合甲方的销售政策,在乙方各店的上货率为100%且将甲方产品陈列于主要竞品旁边。

4、甲方在某时段的促销政策乙方应及时、准确的告之消费者,并配合甲方促销政策的有效实施。如乙方促销活动执行不到位,或善自更改促销政策,甲方可依情况取消下月乙方促销活动。

5、乙方需保证甲方为经销系列产品唯一的供货商。若出现窜货甲方有权停止一切促销及费用支持,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条、送货方式:

1、订货:

甲方指定订货联系人:

2、送货及验收:

①甲方负责把产品运至双方约定的双方指定收货联系人为:

②乙方在接到甲方货物和送货单时即验收,如发现数量短缺或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业务人员,核实后退货或补货根据实际情况与乙方协商解决,一经收货后,产品或产品任何部分随后发生的损失或损害的全部风险(由产品质量本身造成的损失除外)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结算方式:先款后货。

甲方与乙方的货款结算方式为款到发货,订货付款以款到甲方指定帐号为发货原则,甲方指定帐户为:

开户行:

户名:

卡号:

第七条、退换货:

①但为保持产品在货架的新鲜度,生产日期超过6个月的单品,乙方可向甲方申请特别促销支持。

②乙方在经销区域内应保证甲方产品在保质期内销售,如有产品出现滞销和质量问题包退包换,但乙方须将滞销产品不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内退回。乙方不应销售,否则引带出来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如有纠纷、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协议如有修改或增加条款,经双方同意另行补充执行。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 3页),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本协议附件:

1、双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甲方提供之供价及零售价表。

备注: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

年 月日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2、农产品销售合作协议

甲方: 地址: 传真号码: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代销农产品、规格与价格等

乙方提供指定农产品,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配送货物。本协议签订之前,乙方将货物样品(每款一斤)保存在甲方,乙方送货时应严格按照该样品的质量、规格、包装等要求配送货物。

产品价格应包含内外包装、标贴等相关包装费用(不含增值税#5@p)。

二、协议范围

1、甲方提供贴牌,委托乙方贴牌生产“XXXX”牌农产品,采用甲方的公司名称、地址、品牌标识;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农产品的贴牌生产,并确保这些产品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2、甲方利用自身的营销网络开发市场、销售贴牌产品;乙方利用其技术、设备、人力等资源生产制造符合甲方要求并经甲方认可的贴牌产品。

3、贴牌产品由甲方销售,乙方不负责销售,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生产的贴牌产品转卖给任何第三方。

4、双方合作期满后或终止合作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生产或销售有甲方品牌标识的产品,乙方若违反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销售所得进行赔偿。

5、甲方有权派员监督、见证贴牌产品的原料、生产、配送整个过程,乙方应予以全力配合与协助。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及费用

乙方直接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或双方协定的交货点,单价含运费;乙方严格按订单中规定的数量和日期准时交货。

四、提出交货、质量异常及期限

提出交货、交货数量和时间以订单为准;乙方接到订单后若有异议,应在接到订单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接受订单;对于不能及时供货,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按订单总额的 %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五、价格与结算方式

产品价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价格为准,若价格有变动须经双协商同意,并确定新的价格及执行日期;双方确定货款结算方式为:月结,例:20XX年7月1 日至20XX年7月31日的货款,甲方在8月月底前结清。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并应适时满足国家标准的有关最新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甲方帮助乙方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七、品牌管理

甲方提供的商标(包括包装设计、图形、汉字、英文及其组合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许可的范围内使用,不得私自转让或扩大其使用范围;双方合作期满后,乙方即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任何带有甲方标识的产品。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壹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无意见则自动续约一年。

2、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 若履行协议过程中涉及函件送达的,联系方式以本协议所列的为准;若一方存在变更,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送达不能的所有责任。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日期: 年月 日 年 月日

3、产品销售合作协议

制造商:(以下简称甲方)

销售商:(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全国范围内与甲方合作销售甲方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国范围内销售甲方产品。合作形式有如下两种情况:

1、由乙方按照不低于甲方规定的设备价格与客户进行洽谈,甲方只在技术和设备售后方面进行配合。

2、由乙方给甲方提供用户需求信息,然后由甲方严格按照需求信息进行生产,发货并做好售前调试工作。

二、质量及技术保证

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为符合国家规定的行业技术规范的合格产品。如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达不到以上承诺,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三、产品价格

1.产品的价格为甲方给代理商或业务员的最优惠的统一价格。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其价格具有市场竞争力,即与其他同类产品比较具有较高的性价比。由于甲方产品的最终销售是以贸易系统的方式来实现,甲方将根据乙方及乙方用户的要求,针对每一项业务的具体要求,及时提供给乙方指导或参考性价格。乙方与用户商谈的合同价格,原则上不应低于甲方报出的最低价格线(甲方同意的除外)。

2.在本协议签字之日起,甲方须提交乙方壹份详细的产品价格清单,该清单包括甲方与乙方结算的最低价格及市场用户参考价格。

四、费用支出

费用支出,按照合作形式进行负担,具体如下:

1、甲方提供#5@p,符合本协议第一款第一条的情况,甲方承担乙方及客户到达甲方后的实地考察、设备初验、终验等费用,其余如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招标投标、广告费用、商务运作等费用成本和支出由乙方承担。

2、符合本协议第一款第二条的情况,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设备采购与费用结算

1、客户对甲方产品有意向订货时,乙方应及时和甲方签订书面订货合同,订货合同应有乙方法人代表(或授权办事处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乙方合同章,此订货合同构成一份独立的有效合同,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均可视为对该独立合同的有效补充;

2、乙方须在和甲方书面订货合同签定后,同时支付甲方出厂价的xxx%,作为预定金(或甲方同乙方办事处协商),甲方在确定订货合同及货款后,将准时为乙方交货;

3、货款以到达甲方指定帐户之日为准,甲方在货款到帐后应及时开具相应的增值税#5@p;

4、运输: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甲方负责配合乙方装货,派遣调试工现场调试。

第五条价格和价格保护

1、乙方向甲方订货的价格为甲方制定的特殊合作价,具体见附件二。甲方应尽力保证此价格具有足够的市场竞争力。

2、乙方有责任对自己得到的价格资料保守秘密。

3、乙方销售期内,若遇甲方价格政策的调整,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具体措施由双方协商讨论。

六、甲方提供的支持与服务

为支持乙方拓展市场,甲方承诺在广告宣传等方面对乙方提供以下支持:

1.甲方将在其产品广告宣传品等公开资料中注明与乙方合作。(根据乙方需要)。

2.甲方将根据乙方需要安排两次(无偿)对乙方业务人员的技术交流;并可根据乙方需要无偿安排对乙方人员在甲方本部或甲方现有客户处提供培训。

3.甲方对所有乙方销售的产品壹年内免费保修,保修期以外按成本提供维修服务。

4.甲方负责免费提供乙方用于开拓市场的产品说明书、技术及维护手册以及推介产品使用的电脑软件、相关电子版宣传资料。

七、知识产权

1、乙方应在甲方品牌的前提下销售产品。

2、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品牌销售非甲方设计和制造的产品。

3、一旦乙方发觉第三方有侵害甲方品牌或其他知识产权等行为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若甲方有意追究他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应提供有效的帮助。

八、协议期限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有效期为协议签字之日起12个月。

2、距协议到期日30天以前,双方应友好协商是否需要续签协议。

3、如有下列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均可立即终止协议:

1)另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在得到警告后,30天内未能采取补救方法的;

2)另一方即将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3)另一方具有不诚实或欺诈行为。

4、关于协议终止

1)本协议终止并不能消除各方在协议期内对另一方欠款的支付

2)协议期满后,甲方应继续向乙方现有用户提供售后服务。

3)合作期满后,除非有必要完成额外的订单,乙方应立即停止甲方产品销售、广告或使用任何甲方的知识产权。

九、违约责任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本合同需加盖公章并签字(传真有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壹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签署日期:年月日

4、产品开发销售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共同开发,销售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1、甲方成立鱼业照明事业部,研发和生产及销售均在甲方工厂。

2、乙方协助甲方共同开发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甲方负责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的生产,销售。

3、以甲方的名义对外销售双方合作开发的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产品。

第二条: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的开发和设计,乙方应确保所开发的产品具有可靠性,实用性。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私自生产和销售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

3、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进行相关的可行性测试。测试结果达不到预期目标,甲方有权不生产和销售该产品。

4、甲乙双方在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项目合作期间,相关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甲乙双方在没有征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单方将该知识产权转让或者委托,授权第三方使用。

5、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的生产和销售,均由甲方负责,乙方可以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建议。

6、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项目合作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干预甲方经营,

7、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项目合作期间,乙方有权查看该项目的财务数据,但不得复制或拷贝。

8、乙方除与甲方合作外,不得在其他公司从事相关产品研发的兼职业务。

第三条:利润分配

甲乙双方在悬索定向投光集鱼灯(暨灯具)项目合作期间,

利润分配采取按年度分红方式,按以下方式分配

1、利润指税后利润.以年度核算,总收益减去总开支。

2、个人所得相关税费,乙方自行承担。

3、利润的40%用于投入下一年的研发和扩大生产,销售60%用于甲乙双方分配,甲方有该60%利润中的70%分配权,乙方有该60%利润中的30%分配权。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乙方设计的产品不具有可靠性,可销售性,或者乙方设计的产品投入市场后未能到达双方预期的销售数额。

2、如果将乙方设计的产品进行生产或销售,可能给甲方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

4、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5、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合同履约成为不必要

6、因情况变化,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7、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各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2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乙方:

授权人:

 

第二篇:[产品销售分成]合作协议

[产品销售分成]合作协议甲 方: 乙 方:山东机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真诚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就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手机软件及游戏产品的市场推广、销售一事达成共识,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合作形式  1. 双方采用网络广告投放的形式共建网络平台进行产品内容销售。甲方负责维护、更新双方合作的内容产品,乙方负责维护网络推广、销售平台的正常运行。  2.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手机主题、手机游戏和手机软件等资源名称】,乙方利用其自身的网络平台,为甲方的内容产品提供广告宣传和销售服务。  二.合作时间  甲乙双方合作时间自2011 年2月2日 至 2012 年2月1日止。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授权乙方对甲方开发、创作的【手机软件或游戏等资源的名称】产品进行市场推广和销售工作。  2. 甲方负责内容产品发布的合法性,并确保提供给乙方链接地址的正确性。  3.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的变化采取相关的措施或变动,但应及时通知乙方。  4. 甲方在个人用户对内容产品产生疑问、投诉且不能单独处理时,有权要求乙方给予协助解决,乙方应配合甲方共同解决用户的疑问和投诉。  5. 甲方应有专门的联系人负责和乙方沟通、协调,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如下:  姓名: ,联系电话: ,手机: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乙方经甲方的授权, 对甲方开发、创作的产品进行市场推广,并负责自身平台的技术支持、运营。2.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利益分配,在约定的结算期内向甲方支付销售分成。3.乙方在推广甲方业务的过程中,不得随意夸大或改变甲方产品的功能或说明。因此而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或引起消费者投诉的,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 乙方不得在推广过程中诋毁或贬低甲方产品,不得把甲方产品给非法站点推广(包括黄色站点、六合站点等),不得做任何负面的宣传。  5.乙方负责推广、销售甲方提供的产品内容,并向甲方提供数据查询平台,使甲方及时了解产品在销售时,有效用户下载缴费的动态信息。  6.乙方负责提供真实有效的用户购、下载数据,以作为双方结算【产品销售分成】的依据。7. 合作期间,如甲方有其他推广需求,需与乙方协商,乙方应积极采取配合,但超出本合同约定范围的推广活动应另行结算费用。8. 乙方在个人用户对内容产品产生疑问、投诉且不能单独处理时,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协助解决,

甲方应配合乙方共同解决用户的疑问和投诉。 9. 乙方应有专门的联系人负责和甲方沟通、协调,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如下:  姓名: 李玉超 联系电话:0539-6010159 手机:139xxxxxxxx   五. 合作费用的结算  甲乙双方在合作业务方面将按照【产品销售分成模式】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有效用户购买、下载缴纳的销售收入分成 :  1. 结算方式: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通过乙方销售给有效用户下载安装后,每收取用户1元人民币,则乙方向甲方支付0.7元人民币,即:乙方向有效用户销售甲方产品所得金额的70%支付给甲方,30%归乙方;  公式为:甲方应得分成=经双方确认的有效用户购买下载金额×70%有效激活用户的标准为:在乙方平台注册并成功付费购买下载甲方产品至少一次。  2. 结算时间:  甲乙双方以自然月为结算周期,甲乙双方应于每个自然月开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核对完 上月结算数据,以确认上一月乙方的推广费用收益,并由双方在最终确认单上签章。如若双方对结算数据存有异议,应对没有异议部分先行结算,异议部分双方另行协商。  乙方在双方收益确认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等额正式#5@p,甲方在收到#5@p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应得的推广费用。  如遇法定节假日,则以上日期均相应顺延。  3. 甲方帐户信息: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乙方应保证以上账户信息的内容真实性和准确性,甲方将结算后的市场推广费用汇至以上帐户后,视为已经付款完毕。  六.违约、中止及终止  1. 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一方在收到另一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一方在收到通知后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另一方除就所有损失而要求赔偿外,亦有权向其发出通知解除本协议。  2. 如果甲方的此次推广方式的实际使用用户数据达不到甲方的市场预期(即每月新增用户 个),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中止本合同的履行,以对产品进行更新改造,但该中止时间不得超过15天,且次数不得超过2次。超过该期限及次数的,乙方有权拒绝。  3. 如一方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协议,需提前三个工作日与对方取得联系,并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之后,以书面形式达成终止合作协议,否则单方面终止协议方需赔偿对方万元的经济损失。  七.保密条款  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特别是合作方式、价格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

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均属于商业秘密。一方必须对自另一方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在未事先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同时保证因为工作需要接触商业秘密的该方员工严格保密。如果由于一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的任意条款内容遭到泄漏,另一方有权随时终止该合同的执行,并追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电脑病毒、黑客攻击、不可控制的ChinaNet骨干网故障、传输网故障或特定第三方的网络故障、带宽或其他网络设备或技术提供商的服务延迟、服务故障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 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3. 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相关争议,甲乙双方本着友好、真诚、协商的原则进行协商。如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可向临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十.未尽事宜及其他  1. 本合同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均必须以书面形式写成,以传真、专人派送(包括特快专递)或航空挂号邮件形式发送。  2.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所签署的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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