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申请改派须知

北京城市学院毕业生申请改派须知

一、改派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就业报到证)一经打印,无特殊理由原则上不允许毕业生调整改派。对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改派并在改派期限内的毕业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交相应的材料,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改派。

   二、改派期限

    毕业生办理该派手续的期限应在毕业生自第一次派遣之日起的一年之内(例如:20##届毕业生的毕业派遣日期为20##年7月1日,则改派截至日期为20##年6月30日),凡毕业一年以上超过改派期限者,学校无法办理改派手续,如需调换工作,请直接与当地人事部门联系,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事宜。

三、改派受理时间及地点:

    根据我校的具体情况及北京市教委的工作安排,学校将在每周三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面向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咨询电话:62322646  地点:校本部教一楼411室

四、改派流程

 

第二篇:毕业生离校报到改派须知(20xx)

亲爱的毕业生朋友们:

当你们圆满完成大学阶段的学业,即将告别母校开始人生新的征程时,我们衷心地向你们表示祝贺,祝愿同学们在各自新的工作岗位上,为祖国的建设事业建功立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为了让同学们顺利、愉快的到单位报到,现将离校和到单位报到的有关事项及后续遗留问题如何办理告知如下:

一、毕业生文明离校须知

(一)毕业生文明离校

1.办理好各种离校手续,处理好各种关系,文明、安全、愉快地告别母校。

2.毕业生中的党员、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要站好最后一班岗,在文明离校中发挥表率作用。

3.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警惕闲杂人员出入公寓,严禁在公寓内及周边叫卖废 1

旧物品。保持环境干净整洁,禁止在公寓内燃烧杂物,禁止乱涂乱画。

毕业生处理废旧物品时间和地点安排:

时 间:6月17日—23日。

地 点:

马 区:升升公寓篮球场附近

鉴湖林荫大道、

东院青年广场周边地区树荫下

余 区:老学生宿舍1、2、3、4、5、6栋旁林荫大道

4.遵守校纪校规,按时作息,不影响其他年级同学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5.毕业生离校时间为6月24日下午至25日。(因本科学生毕业证、学位证24日下午才领取,建议毕业生购24日下午6点以后的车船及飞机票离汉。)为及时维修学生公寓迎接新生入住,请毕业生按时离校。确因特殊困难暂时不能按期搬离学生宿舍的毕业生,学校为方便学生可将搬离学生宿舍时间推迟至7月1日(不含国防生)。

6.爱护公共财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违纪 2

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二)毕业生行李托运须知

1.各学院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行李托运,指定专门负责人。毕业生不得跨学院购票和代办托运,火车站按各学院提供的班级名单和毕业生火车票办理快件托运手续。请同学们自觉维护现场秩序,排队办理托运手续。

2.邮政、中铁快运、海飞公司等于6月24日下午—25日来校办理行李托运。

提示 毕业生可根据自己的目的地选择托运方式。毕业生办理行李托运地点:

马区:升升公寓食堂附近、鉴湖广场、东院青年广场; 余区:海虹公寓培训楼附近

3.毕业生托运行李的包装,除木箱、皮箱、藤箱、手提包(袋)、帆布袋包装外,其它物品一律使用纤维袋包装,不得使用纸箱或其它的东西包装,防止因包装不牢发生散落,给你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行李包装用的纤维袋(纺织袋),要求质量良好、不易 3

破散,能写上毛笔字。行李专用袋上必须用毛笔写上行李的到站、票号、毕业生的姓名。

4.托运的行李,毕业生应主动接受各学院指派专人的检查,不允许夹带危险品。

5.毕业生托运行李必须先填写托运单,毕业生填写行李托运单时,必须按托运单上的“注意事项”办理,书写工整、地址清楚。

提示 邮政、中铁快运、海飞公司铁路运费不是以件数多少计算,而是以重量多少核收运费。为了保证托运的行李安全,防止行包散落,两件及以上的多件行李不要捆为一件托运。

6.电脑托运需将硬盘及内存条自带,如随机托运需在包裹单上注明。

7.毕业生托运的行李一律按保价运输办理,托运单上需准确地将物品全部价格填写在声明栏内。

8.尊重和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具体操作及实施方案由学校后勤集团直接通知各有关单位。

9.行李到站签收后,托运人如果发现行李有问题,请及时与学校后勤集团邮政管理中心联系。 4

毕业生行李托运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曹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027—62981288 136xxxxxxxx 邮 箱:caoyi96201@163.com

(三)校园“一卡通”事宜

1.首发校园卡免费,毕业生离校后校园卡不收回,留做纪念,其校园卡将取消原有身份功能自动降级为校园消费卡,可在校内继续使用一年,不需办理退卡手续。

2.毕业生临近离校前请注意把握好校园卡存款额度。校园一卡通服务中心不办理现金退款手续。若需退款,请仔细核对与校园卡对应的工行卡卡号或提供在武汉市工商银行开户的银行卡帐号及相关信息,到校园一卡通服务中心登记。我们将尽快将您校园卡内余额转入对应的工行帐户。

3.已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本科毕业生请于20xx年9月10日后凭录取通知书到校园一卡通服务中心更改身份信息,无需换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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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校园卡仅限于本人使用,请毕业生不要把校园卡转借他人。

(四)毕业生毕业典礼活动安排

2010届毕业生毕业典礼定于6月24日举行,请毕业生代表按时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整队入场,并按指定位置就座(请保持衣冠整洁)。具体安排由校长办公室另行通知。

(五)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

鉴于我校毕业生人数较多,毕业生的离校手续将以分散办理为主(有些手续可以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办理),请毕业生根据学校及相关部门离校工作安排,办理交清所欠学费、住宿费、医药费、电费等费用,归还图书,交还公物等手续后,到所在学院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本科毕业生的户口迁移证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到校保卫处户政室领取。研究生户口迁移证由本人凭就业报到证到校保卫处户政室领取(地点:马区:鉴湖12栋1楼 余区:余区保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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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无论毕业生是否落实就业单位,离校时,应在学院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录取研究生除外)、党团组织关系等(学生档案材料将由学校统一邮寄)。请毕业生妥善保管好各种证件,以防被盗和遗失。

2.已考取研究生并到学校就业管理办公室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毕业生无报到证,下学期凭通知书入学。如果考取研究生且原来曾和单位签约的毕业生,请速与原单位办理解约手续,凭解约书和录取通知书到就业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

二、毕业生报到及改派须知

(一)毕业生报到

1.每位毕业生毕业离校时记得一定要到所在学院领取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统一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包括用人单位通知的报到时间)持《就业报到证》到单位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到单位报到的应及时与单位联系,说明 7

原因;无故逾期不报到者,学校不再负责办理改派手续,其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2.与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订了托管协议的毕业生,需持就业报到证、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户口底页原件和组织关东系介绍信于6月25日上午9点—12点到学校集中办理报到手续(马区在院东风汽车招聘厅受理;余区在余区就业办受理),逾期未集中办理报到手续的毕业生可按就业报到证上规定的时间自行到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石牌岭东一路15号)办理报到手续。

3.与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了人事代理协议的毕业生需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户口底页原件,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协议原件,收费收据原件及2张一寸照片于6月25日上午9点—12点办理集中报到手续(马区在东院东风汽车招聘厅受理;余区在余区就业办受理)。逾期请按报到证规定时间单独到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汉口车站路1号)办理报到手续,开 8

具《入户介绍信》。

4.毕业生在报到途中要切实注意安全,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文凭、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等证件,谨防遗失。尤其是保管好毕业证书,一旦遗失无法补办,学校只能出具毕业证明。

★若就业报到证遗失:则必须在遗失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遗失声明上应注明姓名、性别、毕业时间、毕业学校及专业、就业报到证开往单位及报到证号),凭刊登声明的报纸和个人补办就业报到证书面申请到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审核盖章后,再到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补办。

★若户口迁移证遗失:则必须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出具原户口迁往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未入户证明,方可回学校保卫处户证室办理补发手续。

5.毕业生应注意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各类证件的有效期。毕业生到单位报到时,应及时将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党团组织关系等材料交单位人事、组织、共青团部门。若未及时办理有关手续而导致上述材料过期者,由毕业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9

6.申请出国并与有关机构签订了户口、档案托管协议或派回原籍的毕业生,其离校、报到手续与参加就业的毕业生相同。

(二)毕业生改派手续的办理

1.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需要调整就业去向的可到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马房山校区东院大学生活动中心301室)办理改派手续。

★改派所需材料:

①原单位退函(若无就业单位派回原籍的,此材料可略);②新接收单位出具的有效接收函或已签好的就业协议书;③原《就业报到证》。

★改派办理时间:

20xx年7月1日—7月10日期间每周二、四学校集中办理应届毕业生改派,7月11日—9月30日期间每周二学校集中办理应届毕业生改派。(集中办理时当天上午12点前收改派资料,下午4点左右发放新就业报到证)。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7月1日的每周一、三、五(法定节假日及寒假除外)毕 10

业生到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审核改派材料并更改派遣数据后单独去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

★办理改派手续的流程:

①携带改派所需要的材料到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审核并向省就业主管部门上报;②凭学校开具的《武汉理工大学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及改派需要的材料到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并领取新的就业报到证,其中就业报到证的白色联交档案保管单位存档,有色联(研究生为粉红色、本科生为蓝色)为报到凭证;③凭原户口迁移证的原件、新的就业报到证到所在校区保卫处户政室办理新的户口迁移手续;若已在原派遣地入户,无法取回原户口迁移证者,可凭新的就业报到证到原入户的派出所办理新的户口迁移证;④户口在家未迁入学校的毕业生若迁移户口到单位,凭就业报到证直接去家庭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⑤党、团员者凭新的就业报到证、原组织关系证明到校组织部、校团委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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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改派要注意的一些问题

①对于到北京、上海、天津、广东及其他计划单列城市(大连、宁波、青岛、深圳、厦门)就业的毕业生,除用人单位同意接收外,还需当地人事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接收)函,否则不能办理改派手续。

②凡在本省区、本地市以内改派者,可直接到本省区、本地市的毕业生调配部门办理,有关改派的要求及时限按所在的省区、地市的规定执行。

③与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订了户口档案托管协议并已经报到的毕业生,在落实了就业单位或单位同意解决户档问题后,可凭新单位有效接收函、户档托管协议直接到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不需回学校办理);户口、档案托管在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湖北省人才中心以及派回原籍的毕业生,在落实了就业单位或单位同意解决户档问题后,须按第(二)条要求办理改派手续。

④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注意保存好就业协议书,在离校后两年时间内学校可为其办理签订就业协议及改派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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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因办理改派且档案被退回到学校需重新办理转档手续的毕业生必须将新的就业报到证的白色联交到档案室,并注明详细档案接收地址和邮政编码。

2.毕业生的档案由学校统一于20xx年7月以机要邮递的方式转寄到用人单位。若20xx年9月30日尚未收到毕业生档案者,请与学校档案室联系。

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暂行规定》规定,毕业生自领取就业报到证之日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不再负责办理其就业事宜,学生本人可将其户口、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

①自派遣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者;

②按国家规定,自派遣之日起,超过两年择业期者; ③报到后,拒不服从安排或提出无理要求被用人单位退回者。

4.我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scc./)和中国高校就业联盟网(/)常年公布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和有关就业政策,请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注意登陆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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