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须知:关于改派问题

2012应届毕业生须知:关于改派问题

(一)什么是改派?

改派是指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约后,三个月之内重新改换就业单位。

(二)改派怎样办理?

如果省市内改派,需原签约单位同意你重新择业,地市级人事局盖章同意,新单位盖章同意接收,地市人事局同意,然后到本大学就业中心重新办理派遣手续即可,不必再找学院辅导员。如果跨省改派,除单位同意后,则需要省级人事部同意盖章,方能到所在大学办理。外省籍毕业生如在省内改派,如新单位不需要签协议书,则到本省人事厅就业分配机关办理派遣即可。

三)改派相关政策

原单位与新单位在一个省(市)的,应到本省(市)大学生就业主管部门提出改派申请并办理改派手续;

跨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的,应到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提出改派申请,经审核和批准同意后,统一报市教委就业处办理改派手续。

1. 改派时间

(1)春季毕业研究生:毕业生应于5月15日前提出申请,6月下旬办理改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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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暑期毕业生:毕业生应于8月31日前提出申请,9月中旬办理改派手续。

2. 改派程序

(1)毕业生取得原单位人事部门书面退函,并要求用人单位将档案退回学校;

(2)毕业生取得新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省或部级)同意的接收函;

(3)毕业生写出书面申请,阐明改派理由,并到各院系就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4)毕业生将退函、接收函、改派申请、原报到证交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5)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将调整改派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

(6)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到市教委就业处办理改派手续;

(7)毕业生领取改派后的报到证,并持该报到证和原户口迁移证明到户籍室办理更改户口迁移证明;

(8)毕业生将改派后的报到证通知书联交档案室入档,并由档案室按新就业单位为毕业生转递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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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应届毕业生改派说明

一站式服务部

应届毕业生改派说明

办理窗口:大连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二楼三号窗口

咨询电话:87532050-9236

办理窗口:大连开发区行政服务大厅 应届大、中专毕业接收窗口 咨询电话:87935712

应届毕业生改派有效期限为2年。(例:20xx年毕业的毕业生,改派时间截止到20xx年6月30日止。)

一、改派离开开发区企业

1、办理对象:已与开发区企业签订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现改派到其他地区。

2、办理时提供的材料:

⑴开发区签订协议单位加盖公章及毕业生本人签字的《解除协议函》一式三或四份;

⑵报到证(或已换发成为《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的介绍信原件);

二、由大连辖区内企业改派到开发区

1、办理对象;在大连市其它区的企业改派到开发区的应届毕业生。

2、办理时提供的材料:

⑴原签订协议单位加盖公章及毕业生本人签字的《解除协议函》一式一份;报到证上加盖原签订单位所在区人事局毕业生管理部门同意改派公章;

⑵开发区新接收单位加盖公章的《接收应届毕业生备案表》一式二份、毕业生信息导入盘;

⑶毕业证、报到证、户口相关材料;

三、由外省、市地区企业改派到开发区

1、办理对象:已同外省、市企业签订毕业生协议后,在开发区有新企业接收的应届毕业生。

2、办理时提供的材料及流程:

⑴开发区企业加盖公章的《接收应届毕业生备案表》(一式四份)、毕业生信息导入盘到窗口办理。

⑵毕业所在省教育厅新颁发的《报到证》;

办理方式:持开发区备案窗口加盖公章的《接收毕业生备案表》到颁发报到证的省教育厅咨询更换新报到证方式。

⑶持已加盖大连市人事局或开发区劳动人事与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专用章的《接收毕业生备案表》一式一份,毕业证、新更换的《报到证》、户口迁移材料(省内户口提供《户口迁移证》;省外户口提供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到办理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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