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非师范类毕业生改派流程

非师范类毕业生改派流程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非师范类毕业生在原报到证所在省(市)内办理改派不需要回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请咨询原单位和新单位所在地的人事部门。如需跨省改派请参照以下流程。

厦门大学非师范类毕业生改派流程

厦门大学非师范类毕业生改派流程

厦门大学非师范类毕业生改派流程

注: 1. 毕业生在就业一年内或待就业三年内均可进行改派;

2.申请表可登陆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下载专区

(http://xsc./jyzd/downmore.asp)下载,填写后需经学院(研究院)负责就业工作的老师签署意见并盖学院(研究院)公章;

3. 毕业生在办理完报到证后,如需办理户口相关手续,请咨询厦大派出所。厦大 派出所电话: 2185893。

 

第二篇:关于做好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报到、二次派遣和调整改派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报到、二次派遣和调整改派工作的通知

2007-07-19 08:24:24. 来源:山东省人事厅 点击次数:

关于做好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报到二次派遣和调整改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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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到

1、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 省内院校毕业生和省外院校山东生源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和单位要求的有关材料直接到接收单位办理报到手续;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毕业生在省内落实就业单位的,须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当年的招生大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到我厅办理审核、签转手续后,再到接收单位办理报到和落户等手续。

2、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省内院校山东生源毕业生 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使用“网上报到”栏目,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报到”后,持签发到各市、县人事部门的就业报到证、毕业生证书和户口迁移证到相关的人事部门办理报到、落户等手续。

3、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省外院校山东生源毕业生 回省报到的(含报到证签发到省人事厅报到的),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注册后,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生源所在市(设区市)人事部门办理报到、激活网上账号和落户等手续,省人事厅不再办理签转手续。

二、二次派遣

二次派遣是指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生源地人事局的毕业生,在规定期限(自派遣之日起2年)内落实就业单位后,由负责鉴证的人事部门办理的派遣手续。20xx年的二次派遣自7月16日起。

1、省内院校毕业生在省内落实就业单位的手续办理流程: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与接收单位在网上签订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暂不具备网上签约条件的,可签订纸质就业协议书。具体操作如下: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入个人专区,使用“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功能,将接收单位信息录入到网上并下载打印出来),网上鉴证后,打印出来并加盖相关公章------>到生源地人事局开退函------>带以上材料到负责鉴证的人事部门办理派遣手续。

2、省内院校毕业生出省就业的手续办理流程:向学校申请省外就业协议书与接收单位签约,并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录入签约信息------>到生源地人事局开退函------>带以上材料到省人事厅办理派遣手续。

3、省外院校山东生源毕业生在省内落实就业单位的手续办理流程:持原学校发的就业协议书与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到负责鉴证的人事部门办理鉴证和派遣手续。其中异地就业的(含人事代理的),须出具原报到地人事部门同意其异地就业的函。

4、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毕业生在省内落实就业单位的手续办理流程:持原学校发的就业协议书与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到负责鉴证的人事部门办理鉴证手续,经省人事厅审核同意后办理派遣手续。

三、调整改派

毕业生的调整改派是指就业报到证已签发到接收单位,在改派期(1年内),因特殊情况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就业协议,与新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申请回生源地就业,由各级人事部门办理的改派手续。20xx年的调整改派自8月15日起。

1、省内院校毕业生在省内改派手续办理流程:毕业生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可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走网上解约流程,打印出解约函------>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与接收单位在网上签订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暂不具备网上签约条件的,可签订纸质就业协议书。具体操作如下: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入个人专区,使用“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功能,将接收单位信息录入到网上并下载打印出来),网上鉴证后,打印出来并加盖相关公章------>就业协议书鉴证和派遣手续由新接收单位的同级人事部门办理。

2、省内院校毕业生出省改派手续办理流程:向学校申请省外就业协议书与接收单位签约,并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录入签约信息------>与原就业单位的解约函------>带以上材料到省人事厅办理派遣手续。

3、省外院校山东生源毕业生在省内改派手续办理流程:持原学校发的就业协议书与新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与原就业单位的解约函------>带以上材料到新接收单位同级人事部门办理鉴证和派遣手续。

4、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毕业生在省内改派手续办理流程:持原学校发的就业协议书与新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与原就业单位的解约函------>带以上材料到新接收单位同级人事部门办理鉴证手续,经省人事厅审核同意后办理派遣手续。

5、解约后回生源地的改派手续办理流程:省内院校山东生源的毕业生带报到证、解约函到生源地市级人事部门办理;省内院校非山东生源的毕业生带报到证、解约函、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接收函到省人事厅办理;省外院校山东生源原就业单位在省内的,带报到证、解约函到生源地市级人事部门办理。

山东省人事厅毕业生就业处

20xx年7月

滨州市20xx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未就业毕业生档案查询、托管和落户须知

2010-06-28 15:17:59 点击次数:

关于做好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报到二次派遣和调整改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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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注册---->报到程序---->与用人单位网上签约---->办理派遣手续---->办理落户手续---->档案转递程序。

一、网上注册:

1、省内院校毕业生

登录“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点击首页“用户登录”部分的“毕业生注册”链接,选择“省内院校毕业生”选项,显示协议界面,点“接受”按钮,进入省内院校毕业生注册界面,按要求输入正确信息后,出现注册成功信息。

输入自己注册时设置的“用户名”和“密码”即可登录个人网页,使用“网上回生源地报到”栏目,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报到”。

2、省外院校滨州生源毕业生

注册个人信息:登录“信息网”点击首页“用户登录”部分的“毕业生注册”链接,选择“省外院校毕业生”选项,显示协议界面,点“接受”按钮,进入省外院校毕业生注册界面,按要求输入正确信息后,出现注册成功信息---->激活网上账号:省外院校滨州生源离校后,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级复印件,到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窗口(地址附后)办理激活网上账号手续---->登录个人网页:输入自己注册时设置的“用户名”和“密码”即可登录,使用“网上回生源地报到”栏目,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报到”。

3、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毕业生

在“信息网”上填写注册信息,然后提供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审批盖章的入学年《XX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和相关材料,到山东省大中专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联系电话:0531-88597896)申请资格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成为系统登录用户。(详细操作请登录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省外非山东生源来鲁就业须知专栏了解)

二、现场报到程序:

1、毕业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到接收单位的: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和单位要求的有关材料到接收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2、毕业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到省、市人社部门的(未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须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身份证”原件,统一在报到证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到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窗口(地址附后)报到,由市毕业生办公室为其相应办理以下手

续:一是办理报到、派遣、改派、档案转递确认、未就业毕业生人事档案关系托管;二是由毕业生填写“毕业生信息登记表”;三是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四是办理特困生登记;五是为毕业生提供创业培训、项目开发等一体化运作和服务。

三、网上签约:

1、 省内院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的

网上注册个人信息---->登录个人网页---->制作简历:毕业生登录系统后填写基本信息、求职意向等完成电子简历的制作---->检索职位信息:通过智能搜索、综合搜索、快速搜索等查询方式,按照工作岗位类别、工作地区、单位性质等搜索职位,显示符合条件的职位信息后,点击单位名称或职位名称进入具体信息。如对某用人单位有意向,可以在单位职位信息页面中点击“放入职位收藏夹”即可收藏此单位职位信息---->投递简历:毕业生在职位具体信息页面或职位收藏库中可以向用人单位投递简历---->达成签约意向:毕业生收到用人单位发送的签约邀请后,可以对此用人单位选择应约---->网上签约:毕业生对用人单位发送的签约邀请进行应约操作后,协议书最终发送到单位隶属的政府人社部门鉴证(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需先经其审核)。鉴证通过后,用人单位打印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用人单位签字盖章。

2、 省外院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的

毕业离校后:网上注册个人信息---->激活网上账号---->登录个人网页---->制作简历---->检索职位信息---->投递简历---->达成签约意向---->网上签约。

毕业离校前:应先与用人单位签定学校核发的纸质“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须主管部门盖章)---->完成上述网上签约程序---->持纸质“就业协议书”和网上签约的协议书,到用人单位隶属的政府人社部门鉴证、盖章---->把签字盖章的协议书送交学校审核存档,等待签发就业报到证、毕业证等证件。

注:需重新签约的毕业生须先与原就业单位网上解约,并打印解约证明,再与新单位网上签约。

四、二次派遣:

1、毕业生报到后,在滨州市落实接收单位的

毕业生与接收单位通过“信息网”走网上签约流程,签约成功后,经单位隶属的政府人社部门网上鉴证,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和从网上打印的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须主管部门盖章),到负责鉴证的政府人社部门办理派遣手续。

2、毕业生报到后,在省内其它地市落实接收单位的

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和接收单位所在地地市人社部门审核盖章的网上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到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窗口办理异地就业手续(档案在县区人社部门的,须先到档案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3、毕业生报到后,在省外或中央、省属单位落实接收单位的

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和与接收单位网上签订的就业协议书(须毕业生签字、接收单位盖章)或接收函,到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窗口)办理异地就业手续(档案在县市区人社部门的,须先到档案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然后到山东省大中专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 其中,出省就业的省外院校毕业生,由滨州市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办理异地就业手续,即可出省就业。

五、调整改派:

1、滨州范围内改派的

毕业生与原接收单位通过“信息网”走网上解约流程,解除就业协议,由单位打印出解约证明(毕业生、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毕业生与新接收单位通过“信息网”走网上签约流程,经用人单位隶属的政府人社部门鉴证后,单位打印出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解约证明、就业协议书,到负责鉴证的政府人社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2、外市改派到滨州就业的

在外市已就业的毕业生,需与原就业单位办理解约手续,出具解约证明---->毕业生与本市新接收单位通过“信息网”走网上签约流程,经单位隶属的政府人社部门鉴证后,单位打印出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解约证明和就业协议书,到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窗口)办理改派手续。

其中,新接收单位隶属于县区人社部门的,须再经县区人社部门办理派遣手续。

3、改派至外市就业的

毕业生和本市用人单位通过“信息网”走网上解约流程,双方解除就业协议,单位打印出解约证明(毕业生、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毕业生持解约证明、“就业报到证”和外市接收单位隶属的地市人社部门盖章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到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窗口)办理改派手续,即可到外市就业。

其中:①解约单位隶属于县市区人社部门的,须先到县区人社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②新签约单位是外省的:省内院校毕业生,须再到山东省大中专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联系电话:0531-88597896)办理改派手续;省外院校毕业生,由滨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办理改派手续,即可到外省就业。

六、落户程序:

1、毕业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到接收单位的

省外院校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纸质“就业协议书”(须经滨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公室鉴证、盖章),省内院校毕业生凭“信息网”上打印的网上系统生成的“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和学校核发到具体单位(与就业协议书上的签约单位相同)的“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接收单位出具的“落户介绍信”,到接收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2、毕业生报到后在滨州落实就业单位或报到证已签发到具体单位又改派到滨州就业的(包括滨州范围内改派)凭政府人社部门派遣或改派到接收单位的“就业报到证”、 “户口迁移证”和接收单位出具的“落户介绍信”,到接收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3、报到后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需落家庭户口的,凭“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迁入地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在其家庭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其中,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毕业生,需提供“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来鲁就业申请表”(须经山东省大中专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章)。

七、组织关系办理

须办理党组织关系的毕业生,请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委组织部(市政大楼0911房间)办理;须办理团组织关系的毕业生,请持团员证到团市委办公室(市政大楼0466房间)办理。

八、毕业生档案转递、人事代理:

1、档案转递:毕业离校后,滨州生源毕业生和非滨州生源毕业生档案,由学校直接通过邮局发机要邮寄或由学校工作人员集中送交到滨州市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地址附后),并办理转交手续。严禁毕业生自带档案。毕业生档案接收查询9月15日开始。

2、人事代理:国家为保护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鼓励多形式、多渠道放心就业,要求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及时为应、往届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后可放心地到全国各地各种性质的单位去应聘工作,人才服务中心保障其人事方面的合法权益和应有的待遇:如保留原有身份、转正定级、职称评审、工龄计算、调整工资、出国政审、代办社会保险、人事档案能够合理流动等。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窗口,地址:黄河四路307号渤海十六路十七路中段。坐101公交车在广电大厦站点下车南行200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南门进一楼西侧

毕业生报到咨询电话: 0543-3060987; 毕业生人事代理咨询电话:0543-3362725;

滨州人才网(bzrc.cn)、滨州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

滨州市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20xx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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