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xx届毕业生户档及改派常见问题的说明

关于2014届毕业生户档及改派等重要问题的说明

亲爱的2014届毕业生同学们:

你们好!

首先,为你们完成学业并即将踏上新的征途送上最美好的祝福!在你们满怀期待和憧憬奔赴新的人生旅程时,还有一些事情是你务必要了解的:

1.在你们毕业离校时一定要记得领取本人的《报到证》(升学的学生无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这些对你们真的很重要!

2.千万记住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到证》上的指定单位去办理报到手续(升学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并落实本人档案去向;派遣回原籍(“打回原籍”)的毕业生也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到证》上的单位去报到。因为《报到证》(以前称《派遣证》)是你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工作报到、个人户口迁移、人事部门转接档案等手续的重要凭证。如无《报到证》,则会出现以下情况:(1)异地或原籍均无法办理你的落户;(2)人事局或人才中心将不予接收你的档案;(3)国有企事业单位无法将你作为正式工作人员等。

3.你们的户口是需要自己持《户口迁移证》到迁移地上的指定地点办理落户手续的(含升学学生),如果拿在手上不去办理,那你就一不小心成“黑户”了。

4.学校将统一用机要方式将你的档案寄送至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人才交流中心);到单位报到后,请及时落实档案是否寄到,如果1个月后仍未收到档案,那就要赶紧致电学校档案馆,查询本人档案去向了,详见“如何查询档案去向?”

5.我省教育厅就业相关文件中规定,非定向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毕业后第二年的6月30日前)可向学校就业中心提出改派申请,每人可改派一次。如果你们在毕业后两年中重新找到了新的工作,请按照相关办理规定及时回母校办理改派,详见“毕业生如何办理改派手续?”

6.就业中心:88494728 就业信息网网址:http://job.。

最后,祝福每一位毕业生走好人生每一步!

西北工业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二O一四年

关于20xx届毕业生户档及改派常见问题的说明

◎ 毕业生如何办理改派手续?

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毕业后第二年的6月30日前)可向学校就业中心提出改派申请,超过两年的不予受理,可按其它人员流动手续办理。学校办理改派原则上每2周一次,一般是周五上午到省教育厅办理,改派所需材料须在改派前一天交至就业中心。改派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原单位退函(离职或解约证明)复印件、《报到证》原件、新签约的协议书或接收函及《西北工业大学毕业生改派(补办)报到证申请表》(学校就业信息网下载),以下简称《改派申请表》;若改派回原籍,则需要原就业单位退函或者无法落户证明复印件、《报到证》原件、《改派申请表》及父母户口本首页复印件;若从原籍改到单位,则需要原报到证原件、新签约的协议书或单位接收函。

◎ 如何查询档案去向?

毕业生可致电学校档案馆(029-88492473)查询本人档案去向。我校毕业生档案均通过机要方式寄送,如“查询档案机要去向”需先到档案馆开具“介绍信”,凭“介绍信”到学校机要室(友谊校区党政办公楼2楼机要室029-88492407)领取“机要交寄单”复印件;持“介绍信”及“机要交寄单”复印件到陕西省机要局(029-87438870)查询机要去向;陕西省机要局会将查询结果以挂号信的方式寄回学校(大概1个月左右),学生可致电档案馆查询。

 

第二篇:关于20xx届毕业生申请延期派遣的说明

关于2014届毕业生申请延期派遣的说明

各2014届毕业生同学:

鉴于北京市或京外部分用人单位无法在应届毕业生毕业前申请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户口指标或办完户口转迁手续,经北京市教委批准,这部分毕业生可以在6月16日前向我处递交盖有用人单位公章或人事章的延期派遣申请及本人签字的户档封存申请(见附件1、2、3),暂缓办理离校手续,将自己的户口和档案在学校保留到20xx年12月15日,在此期间毕业生可继续与全国任何地区的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签约并完成毕业派遣。

注意事项:

1、递交申请时间为5月12日至6月16日,6月16日之后递交申请的毕业生将不再列入延期派遣计划内,毕业时将二分回生源地自谋职业。

2、递交申请地点为研究生院办公楼424房间招生就业处。

3、自毕业日起至20xx年12月15日间,申请延期派遣的毕业生户口暂时冻结并保存在研究生院,期间一律不得外借,不能办理类似结婚、生育、保险、出国等手续,如急需使用,则先进行就业派遣后方可办理。

4、若延期派遣同学未在20xx年12月15日前落实北京市户口,学校将于20xx年12月31日前统一将这部分同学的户口按二分派遣回生源地再就业。

5、延期毕业同学待工作及户口落实后,可于非节假日的工作时间内向我处提交三方协议等就业材料,进行毕业派遣申请。并在接到我处办理手续完毕通知后,于两周内携离校清单前来研究生院办理离校手续完成离校。离校时,凭北京市教委颁发的就业报到证及离校清单领取毕业证及学位证。

招生就业处

20xx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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