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办理改派的注意事项

关于20xx年应、往届毕业生办理改派的注意事项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现对2010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的改派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毕业生改派的期限

1.2011届毕业生,凡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包括办理人事代理)并依此派遣的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的期限为两年(截至20xx年6月15日)。凡办理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出国留学或因就业困难而被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的期限为三年(截至20xx年6月15日)。

2.2010届毕业生,凡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包括办理人事代理)并依此派遣的毕业生,改派已于20xx年6月15日停止受理。凡办理了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出国留学或因就业困难而被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的期限截至20xx年6月15日。

3. 2009届(包括2009届)以前毕业的毕业生改派工作已全面停止受理(参加国家项目除外)。

4.因教育厅严格控制已签约毕业研究生(包括办理人事代理)的改派,所以研究生的改派在一年的受理期限内时要经过教育厅严格审批。按灵活就业等形式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研究生,两年内的改派原则上不受限制。

5.超过改派期限的毕业生如需再调整单位,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办理。

二、改派所需材料

1、解除就业协议证明。派遣至签订就业协议的单位提供原派遣单位同意改派的有关证明,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提供原就业协议书(包含空白协议书)。

2.改派申请(在http://job.下载专栏中下载)。改派申请需所在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并留联系电话。

3.与新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新就业单位出具的接收函。协议书或接收函必须有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除外)。

4.原报到证。

三、改派流程

1.在受理期限内的毕业生提交改派材料。

2.就业中心审核毕业生改派材料。

3.根据教育厅时间安排,就业中心集中将符合改派条件的毕业生材料统一上报,经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办理新的报到证。

4.就业中心通知完成改派的毕业生领取新的报到证。

5.毕业生持新报到证,到校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更改户口迁移证,到校组织部更改组织关系,即可到新就业单位报到。

四、注意事项

1.毕业生在择业期间只有一次改派机会,建议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等到工作确定后,再办理改派手续。

2.关于改派后档案的转发。毕业生可凭新报到证到原接受档案的单位或地址(包括未就业派回家庭来源地的)申请转发;办理了档案保留的毕业生可直接到校就业中心办理。

3.请毕业生妥善保管好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到。

4.毕业生若在外地不能亲自办理改派手续的,可授权他人办理。被授权人持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说明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办理。

5、就业中心电话:2332278,户籍科电话:2332072。

延安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

 

第二篇:关于20xx年应,往届毕业生办理改派的通知

关于20xx年应、往届毕业生办理改派的通知

-------------------------------------------------------------------------------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现对2008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的改派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毕业生改派的期限

1.2008届毕业生,凡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包括办理人事代理)并依此派遣的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的期限为一年(截至20xx年6月15日)。凡办理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出国留学或因就业困难而被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的期限为两年(截至20xx年6月15日)。

2.2007届毕业生,凡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包括办理人事代理)并依此派遣的毕业生,改派已于20xx年6月15日停止受理。凡办理了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出国留学或因就业困难而被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的期限截至20xx年6月15日。

3. 2006届(包括06届)以前毕业的毕业生改派工作已全面停止受理(参加国家项目除外)。

4.因教育厅严格控制已签约毕业研究生(包括办理人事代理)的改派,所以研究生的改派在一年的受理期限内时要经过教育厅严格审批。按灵活就业等形式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研究生,两年内的改派原则上不受限制。

5.超过改派期限的毕业生如需再调整单位,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办理。

二、改派所需材料

1.改派申请。改派申请需所在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并留联系电话。

2.与新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新就业单位出具的接收函。协议书或接收函必须有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除外)。

3.原报到证。

4.原就业协议书。

5、解除就业协议证明(没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还需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派回生源地(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就业困难等)的毕业生无须提交该证明。

三、改派流程

1.在受理期限内的毕业生提交改派材料。

2.就业中心审核毕业生改派材料。

3.根据教育厅时间安排,就业中心集中将符合改派条件的毕业生材料统一上报,经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办理新的报到证。

4.就业中心通知完成改派的毕业生领取新的报到证。

5.毕业生持新报到证,到校公安处户籍科办理更改户口迁移证,到校组织部更改组织关系,到校档案馆办理调档手续后,即可到新就业单位报到。

四、办理时间、地点

1.正常工作期间,受理改派申请的时间为每周二上午9:00—12:00,地点为长安校区文津楼二层东段,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公室(029-85310325)。

2.寒暑假期间,受理改派申请的时间为周二上午8:30--11:30。(根据陕西省教育厅规定,2008届毕业生改派从9月份开始办理。)地点为雁塔校区学子食府五层东段,原学生处就业中心办公室(029-85308111)。

五、注意事项

1.毕业生在择业期间只有一次改派机会,建议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等到工作确定后,再办理改派手续。

2.关于改派后档案的转发。毕业生可凭新报到证到原接受档案的单位或地址(包括未

就业派回家庭来源地的)申请转发;办理了档案保留的毕业生可直接到校就业中心办理。

3.请毕业生妥善保管好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到。

4.毕业生若在外地不能亲自办理改派手续的,可授权他人办理。被授权人持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说明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办理。

5、就业中心电话:85310325(长安校区),户籍科电话:85308597,档案室电话:85310254。

陕西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二〇〇八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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