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经请示建设部同意,长沙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 (1990-2010) 》(简称上版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第二条 上版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1、城市性质:长沙是湖南省省会,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中心,全国历史文化名城。

2、规划期限:近期规划至19xx年,远期规划至20xx年,远景设想至20xx年。

3、城市规模:20xx年市区非农业人口规模控制在160万人左右,市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为155.1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总面积966平方公里。

4、城市用地布局结构形式为“一主体、两翼、两组团”。一主体为城市旧城区周围集中联片发展地域;两翼指马坡岭泉塘为东翼、望城坡天顶乡为西翼;两组团指捞霞组团和坪塘组团。

第三条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其它有关法律;(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其它有关国家规范标准;(3)《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及《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十五”发展规划》;(4)《长沙市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纲要》及《长沙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20xx年远景目标纲要》;(5)《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1990-2010)》以及长沙市的实际情况。

第四条 规划空间层次为:长株潭、市域、规划区、都市区、主城区。

1、 长株潭指长沙、株洲、湘潭三市行政区域。

2、市域包括长沙市区、长沙县、望城县、宁乡县和浏阳市。

3、规划区包括市区全部,长沙县暮云镇、黄兴镇、榔梨镇、黄花镇、星沙镇、跳马乡、干杉乡、安沙镇、北山镇以及望城县全部,总面积2893平方公里。

4、都市区是由集中的规划建设用地及这些用地之间的自然环境共同构成的区域,以乡镇为基本单位,包括市区、长沙县星沙镇、暮云镇、榔梨镇、黄花镇、望城县高塘岭镇、坪塘镇、丁字镇、雷锋镇、星城镇、含浦镇、黄金乡,总面积1450平方公里。

5、主城区包括城市主体(即中心城区)、河西新城、星马新城。

第五条 本次规划的期限:

1、 近期建设规划:2003—20xx年;

2、 中期规划:2006—20xx年;

3、 远期规划:2011—20xx年;

4、 远景设想:20xx年及以后。

第六条 本规划是长沙市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土地空间利用各种规划以及一切建设活动,均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遵循本规划。

第七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规划说明书三部分组成。

第八条 本规划自国务院批准之日起执行。本规划的解释权属长沙市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由长沙市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第二章 规划指导思想与城市发展目标

第九条 规划的指导思想

立足21世纪,坚持以人为本,创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空间,走经营城市之路,以特有的文化气质与环境质量取胜,以做强、做优城市为目标,把握市场经济规律,适应改革开放需要,为本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拓展战略空间。

第十条 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1、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把长沙逐步建设成为我国中部地区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

2、以实施高新技术带动和优秀文化带动为重点,将长沙建设成为繁荣的经济强市、开放的窗口城市、文明的现代都市和秀美的山水名市。

3、到20xx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300亿元,市域总人口达到625万人,城市化水平达到46%以上。

4、到20xx年长沙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888亿元,市域总人口达到688万人,城市化水平达到70%。

第十一条 规划发展战略

1、生态环境先导战略:着力保护自然山水资源,构筑城乡融合的绿色空间体系。

2、大长沙战略:从长株潭城市群远景展望入手,完善区域城镇体系,发挥长沙在区域发展中的极核作用。

3、城市提升战略:体现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规模和功能要求,通过高新技术带动和优秀文化带动,拓展城市空间,提升城市功能,优化用地布局。

4、公共优先战略:以人为本,配备综合服务设施,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第十二条 城市建设目标

1、基本形成符合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特点的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市域城镇体系,强化浏阳、宁乡的市域次中心地位与作用,并与株洲、湘潭共同构筑经济发达、布局合理的现代化城市群。

2、基本形成与区域性中心城市相匹配的城市功能结构,按照“一主(城市主体)、两次(河西、星马新城)、四组团(暮云、捞霞、高星、含浦组团)”,构筑青山、秀水、绿洲、名城融为一体的城市空间格局。

3、基本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城市林业生态圈,形成以“两带、两圈、五楔”为骨架的绿色空间体系。

4、基本形成与现代化中心城市相匹配的基础设施框架,以霞凝港、黄花空港、信息港“三港”,高速公路、京广铁路“两路”为主体,建设一批区域性重大枢纽工程;以轨道交通网和城市骨架道路网“两网”建设为重点,形成快速便捷的客货运交通网络。

5、基本形成以历史文化名城为依托的城市形象骨架,充分发掘历史文化内涵,强化名城地位。

6、建设布局合理、环境洁净、配套齐全、生活舒适、交通便捷的居住园区。

第三章 长株潭城市群远景设想

第十三条 长株潭城市群发展目标

构筑基础设施一体化、产业一体化、市场一体化、城乡一体化的总体格局,建成有一流环境品质和现代化城市运转效率的城市连绵区。长株潭三市城区及中间地带共同构成城市连绵区的核心

区,核心区面积约4500平方公里,其空间布局为以湘江和现京珠高速公路为主轴的带状组团式结构。预测至20xx年,核心区城市人口800~1000万。

第十四条 长株潭协调建设要点

1、建立长株潭三市在水资源、土地资源利用及产业布局方面的协调机制,切实保护好河湖水系、基本农田保护区及周边主要山体,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加大湘江流域环境污染治理力度,保护湘江水源,统一规划建设三市湘江风光经济带。

2、合理布局区域性重大市政设施及公共设施,建设三市轨道交通网络;加快三市区域公用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建设及用户设备数字化进程,建成三市高速信息网络。

3、近期重点建设三市各自环线、三市间公路外环、潭望高速公路及株洲至黄花机场高速公路、三市轻轨,形成三市间通达便捷的道路交通运输网络,实现市际“Y”型公路的城市道路化。

第四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十五条 推行积极的城镇化发展政策,强化以湘江、319国道为主轴的“十字型”城市空间轴带,积极开发以浏阳、宁乡为中心,沿交通干线向外辐射的二级城镇发展轴,实施极化提高、辐射带动战略,把中心城市做强、做特、做优,将浏阳、宁乡发展成为中等城市,重点发展一批中心镇,加强市域道路、交通、能源、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第十六条 规划至20xx年全市总人口为688万人,城镇人口为482万人,城市化水平为70%。 第十七条 充分考虑市域各城镇的区域地位,逐步形成规模不同、功能各异、布局合理、相互联系紧密的城镇群体。

1、城镇体系职能等级结构

1)中心城市1个——长沙市区:长沙市区是市域的中心城市,湖南省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并将逐步建设成为我国中部地区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规划应强化综合服务职能,增强辐射带动能力。

2)一般城市2个——浏阳市、宁乡市:浏阳市为浏阳市域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中心,规划到20xx年城市人口为40万人,建设用地约40平方公里,工业以烟花生产及其辅助工业为主,相应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医药工业及特色手工业;宁乡县规划上升为市,为宁乡市域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中心,20xx年城市人口32万人,建设用地约32平方公里,工业以食品、机械、化工、建材等为主。

3)建制镇83个,其中中心镇29个,一般建制镇54个。

2、城镇体系规模等级结构

规划形成一个特大城市(长沙市)、两个中等城市(浏阳、宁乡)和若干个建制镇构成的市域城镇规模结构。

第十八条 建制镇按其职能分为四类

1、 工矿型

规划6个:夏铎铺、煤炭坝、道林、铜官、永和、七宝山。

2、 交通型

规划3个:大瑶、青山铺、横市。

3、 旅游纪念型

规划8个:灰汤、花明楼、桥驿、黄兴、开慧、文家市、大围山、黄材。

4、 集贸型

规划66个(建制镇名略)。

第十九条 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市域大型公共设施和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以现代化国际航空港、霞凝新港、高速铁路、高速公路为骨架的水、陆、空交通运输系统,在高等级公路主骨架基础上,实现市域公路“三横八纵”网络布局。三横:铁树坳—莲花山、319线、铁山—大瑶—田心镇—青山桥—百花坳;八纵:千秋—澄潭江、106线、1819延长线、京珠国道主干线、原107线、乔口—冷水滩、青山铺—观音港、竹鸡坡—王家坳。

第二十条 市域旅游资源开发

规划形成一个旅游中心,三条旅游辐射带的总体格局,进一步完善与优秀旅游城市相配套的各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1、一个旅游中心

即规划区范围,以历史文化名城的内涵为基础,充分发挥名人、名山、名水、名洲、名城等特有的资源优势,建成现代化的旅游目的地、旅游集散地和旅游客源地。规划形成五大特色旅游区:名城风貌旅游区、新世纪文化旅游区、岳麓山科教旅游区、长株潭“金三角”生态旅游区、黑糜峰—青竹湖自然生态旅游区。

2、三条旅游辐射带

东面形成沿浏阳河的自然风情旅游辐射带,辐射范围包括大围山、道吾山、天马山、浏阳河、望丰湖、沿溪烟花精品园、光大水产及柏加盆景花卉基地等,发展策略以开发森林度假、烟花观光、登山探险、宗教朝圣及水上游乐为主。

西面形成长沙—花明楼—灰汤—黄材—沩山的旅游辐射带,辐射带范围包括雷锋纪念馆、曾国藩墓、刘少奇纪念馆、灰汤温泉、黄材水库等,并与韶山旅游区遥相呼应。

南北方向沿湘江形成旅游辐射带,与岳阳、株洲、湘潭相联,发展水上观光旅游。

第二十一条 市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综合生态系统的敏感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结合自然地理和社会经济条件,将全市划分为五个类型的生态功能分区(I-V类)。

1、I类区:是重点保护区域,其生态敏感性最强,系统稳定性差,很容易受到外来干扰的影响,或者该区的生态服务功能最重要。在该区域内禁止一切有损生态系统的开发活动,特别是城市建设和工业布局,对已存在的工矿企业应坚决予以搬迁,对已破坏的生态环境要做好生态恢复工作。同时,应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在该区域建立自然保护区,如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区、森林公园等。

2、II类区:该区的生态敏感性强,系统稳定性较差,对外来的干扰抵抗力弱,或者这些地区对长沙市的发展具有比较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与整体生态维护关系密切。该区域以保护为主,在合理引导下可以进行适度发展,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的开发,严格控制其人口发展规模,对已破坏的生态环境要有计划地进行修复。

3、III类区:该区的抗干扰能力较强,同时生态服务功能价值一般,较适宜作为城市发展用地。

4、Ⅳ类区:该区系统稳定性较好,外界的开发建设活动对它的影响不大,生态服务功能一般,但该区一般多为耕地,对于该区内的发展要给予合理地引导。

5、Ⅴ类区:该区敏感性低,生态服务功能价值低,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适宜城市发展。

第五章 城市性质与规模

第二十二条 城市性质

长沙是湖南省省会,长江中游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第二十三条 中心城市主要职能

1、信息与交通中心

加快信息网络建设,奠定信息时代超常发展的基础,完善水、陆、空交通运输网络,促进人流、物流、信息流交汇与交换,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2、商贸中心

着眼于发展成为中西部地区的商品流通中心,起到承东启西、南北转换的枢纽作用,加快市场体系和物资商品集散的服务网络建设。

3、科教中心

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科教基础设施,逐步实施教育现代化工程,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增强研究、创新和发展潜力,发挥科教中心城市的示范、带动和辐射功能。

4、文化中心

挖掘城市历史文化底蕴,发挥历史文化名城优势,充分展示地方文化特色,通过优秀文化带动,发展影视、新闻、出版、会展等文化产业,使之成为提高长沙知名度、拉动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5、综合服务中心

强化中心城市的综合服务职能,创造良好的城市景观形象,促进旅游服务业发展;同时大力发展邮电通讯和信息产业,开拓融资市场、技术信息市场和相应的服务体系,增加城市的幅射与带动能力。

第二十四条 城市规模

20xx年都市区城市人口规模为20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200平方公里,其中主城区城市人口规模19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170平方公里;20xx年都市区城市人口规模24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230平方公里,其中主城区城市人口规模228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212平方公里;20xx年都市区城市人口规模31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310平方公里,其中主城区城市人口规模264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253平方公里。

第六章 城市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

第二十五条 城市用地发展方向与空间结构

沿湘江、319国道两条生长轴线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构筑“一主、两次、四组团”的城市空间结构。“一主”为城市主体,“两次”为河西、星马新城,“四组团”为暮云、捞霞、高星、含浦组团。

第二十六条 用地布局原则

实施高新技术带动和优秀文化带动战略,优化产业布局,调整用地结构及比例,为高科技产业、文化产业、金融服务业、旅游业等提供充足的发展空间,提高道路广场用地及绿地比重,着力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功能。

第二十七条 城市主体规划布局策略

城市主体指河东城区集中联片发展区域,北、东至浏阳河,西至湘江,南至绕城线,规划城市建设用地124平方公里,城市人口规模为146万人。规划强化综合服务功能,“退二进三”,改善环境质量,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商务中心和商业中心,使之成为集信息、金融、商务、行政办公于一体,环境优美、设施一流、高效集约的“极核”。

1) 环线以内要有机疏散人口,外迁布局零散的工业企业,优化用地结构,增加绿地及公共设施用地,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规划将展览馆路以南、人民路以北、车站路以西、湘江路以东的地域作为市级中心,集中布置城市金融、贸易、信息、商业、办公等公共服务设施。

2) 环线以南规划以公共设施和居住用地为主,要尽早搬迁黑石铺地区的危险品仓库及有污染的企业,结合省政府新址的建设,建成现代化的省级行政管理中心,并在原有文教科研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文化教育产业,逐步建成面向长株潭的井湾子文教科研区。

3) 环线以东规划充分利用其区位和存量土地较多的优势,为旧城区人口外迁提供发展用地,并在圭塘规划体育中心。

第二十八条 新城规划布局策略

1、河西新城位于湘江以西,西至都市区边界,北至谷山,南至靳江河,规划城市建设用地65平方公里,城市人口规模为65万人。在保护好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和其他自然山水体系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科研院校云集的有利条件以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先导优势,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使之成为环境一流、水平一流的文化科教产业中心。

1) 金星路东侧结合市委、市政府规划市级行政中心,预留行政办公用地,配套布置商业金融及居住用地。扩大望城坡高科技产业基地的规模,外迁或置换三汊矶一带有污染的工业。

2) 严格控制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周边的建设用地,高标准建设岳麓山大学城,后湖以南、环线以北地段作为岳麓山大学城近期发展用地。

2、星马新城位于城市主体东面,规划城市建设用地64平方公里,城市人口规模为53万人。以星沙国家级经济开发区、马坡岭农业高科技园以及广电中心、世界之窗为依托,扩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规模,利用其特有的对外交通优势,大力发展新型工业、高科技农业、航空产业和文化休闲产业。

1) 长永高速公路以南,远大路以北,规划为电子、生物工程等新型工业区,以外向型、高档次、集约型的产业为主;远大路以南,马坡岭一带,以省农科院、湖南农业大学为依托,重点建设马坡岭农业高科技园。

2) 长永高速公路以北,京珠高速公路以东,规划建成影视传媒、娱乐休闲基地。 第二十九条 组团规划布局策略

1、暮云组团位于城市主体以南,北至绕城线,西至湘江,东南至都市区边界,包括暮云镇全部、大托乡部分及洞井镇部分,规划城市建设用地12平方公里,城市人口规模为9万人。利用其区位和资源优势,布局面向长株潭的旅游、商贸等区域性公共设施。

2、捞霞组团位于城市主体以北,东北至都市区边界,西至湘江,南至浏阳河,包括捞霞开发区和丁字镇,规划城市建设用地20平方公里,城市人口规模为14万人。结合城市主体内货运码头和火车北站的搬迁,布局霞凝新港和捞霞货运站、编组站,成为水运、公路、铁路的中转联运中心,并规划仓储用地、物流中心、大运量的工业基地。

1) 石长铁路以北新建千吨级的码头,完善水运设施,配套适量仓储用地。

2) 石长铁路以南、金霞路以西,保留鹅羊山、秀峰山,结合车站,设置市级副中心,结合捞霞火车站,强化物资中转功能,设立大型物资批发市场。

3) 金霞路以东,设大型铁路货运站,完善现有仓储设施,规划作为城市主体外迁工业发展用地,以大运量的机械、化工工业为主。

3、高星组团位于城市主体西北部,东至湘江,西北至都市区边界,南至市区边界,包括高塘岭镇和星城镇,规划城市建设用地16平方公里,城市人口规模为14万人。利用现有工业基础以及河西高新产业的辐射,规划为以机械、食品工业为主的综合性产业区、市区新产业开发及置换外迁企业基地。

4、含浦组团位于城市主体西南部,西南至都市区边界,东至湘江,北至市区边界,包括含浦镇和坪塘镇,规划城市建设用地9平方公里,城市人口规模为9万人。主要为岳麓山大学城的远期发展用地以及与之配套的生活居住用地,对坪塘现有小水泥厂逐步实行关停并转。 第三十条 居住用地规划

以改善居住环境、集中成片建设、发展生态型住区为原则,适当降低中心区居住用地的比例,完善新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引导中心区人口向外疏散。规划居住用地面积8680公顷,占城市

建设用地的28%,人均居住用地28平方米,常住人口住房成套率达95%,暂住人口住房向公寓式转换,使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1、旧城改造中应注重古城历史风貌的保护,增加居住用地中公建用地、绿化用地和道路广场用地的比例,改善住区环境和中心城区整体形象。

2、新区的住宅建设应确保基础设施与商业、文化、教育、卫生等生活配套设施的同步建设,形成具有一定吸引力的居住区,并制定相应政策,吸引中心区人口迁入。

3、住宅标准和住宅设计要体现多样性和可选性,以满足不同收入要求的居民对住宅的要求。在主城区边缘及其它组团中,结合自然山水布置高尚住宅区,如洞井水库、石燕湖、青石山庄、洪山翠园等地区。

4、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中小学规划建设的规范标准配建中小学,通过布局调整和标准化建设,采取扩、迁、并、建的办法,优化中小学教育资源配置,规划中小学教育用地1250公顷。 第三十一条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以提升城市品位、完善服务功能为目标,采用集中与分散、综合功能和专项职能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商务中心、商业中心、科教中心、体育中心、博览中心等。规划公共设施用地531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7.13%,人均17.13平方米。

1、商贸用地

规划建设以零售为主的商业中心,以物流配送批发为主的物流中心及物质集散中心和以金融、商务办公为主的商务中心,将长沙逐渐发展成为区域性的商贸中心。

1) 商业中心

规划形成以五一广场为核心的市级商业中心,河西、星马两个次中心和若干个居住区级中心的零售商业中心体系。

2) 物流配送及物资集散中心

规划暮云、捞霞、星马、望城坡等四个大型物流配送中心,其中暮云为主要面向长株潭的区域性物流中心。

物资集散中心,包括生产资料集散中心和生活资料集散中心。生产资料集散中心结合捞霞、暮云的物流配送中心统一规划建设,而生活资料集散中心则根据“一主、两次、四组团”的城市空间结构分布。

3) 商务中心

商务中心以芙蓉广场为核心,东至韶山路,西到蔡锷路,北至湘雅路、展览馆路,南到人民路,总面积约为4平方公里。集金融、商务、办公于一体。另在河西新城、星马新城规划商务办公区。 商品展示与展销是商务中心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规划在商务中心区内设置商品展示中心,另在洞井、捞霞、望城坡、星沙形成四个以商贸交流为主的大型商品展销中心。

2、行政办公用地

中心区原则上不再增加行政办公用地;在长沙大道两厢,结合省政府新址,规划省级行政中心;在金星路以东、岳麓大道以北地段,结合市委、市政府,规划市级行政中心。

3、文化娱乐用地

1) 在芙蓉北路,利用原火车北站用地规划综合性文化艺术中心,设置音乐厅、艺术展览中心、影视文化不夜城、文化宫等设施。

2) 在定王台图书批发市场、长沙图书城、省图书馆、市图书馆等基础上,设置音像图书馆、微缩图书馆、计算机联机检索中心、科技情报中心等专门性图书设施;对现有区级图书馆、中心书店按发展需要进行改造、扩建。

3) 结合现省博物馆、省妇儿活动中心、烈士公园、省展览馆,规划市级文化活动中心,在河西、星马、暮云、捞霞、高星、含浦设置区级中心。

4) 在新世纪文化城,结合广电中心、世界之窗、会议展览中心,设置集影视、传媒、会展博览、旅游休闲于一体的新世纪影视博览区。

5) 在圭塘结合体育新城,规划集体育、娱乐、休闲于一体的圭塘体育文化产业区。

6) 在长沙大道两厢,结合省级行政中心,设置省群众艺术馆、省科技中心、科学宫和青少年活动中心,形成面向长株潭的集文化、艺术、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性现代文化产业园。

7) 在河西新城,结合岳麓山公园北大门及西湖水上公园的建设,规划集文物展示、新闻出版、文化娱乐于一体的岳麓山西湖文化产业园。

4、教育科研用地

完善现有文教科研区,加强各类基础设施的配套,预留足够的发展用地,规划五大文教科研区:

1) 岳麓山文教科研区:高标准建设岳麓山大学城,发展用地主要在丰顺垸,约4平方公里。

2) 含浦文教科研区:发展用地约6平方公里。

3) 金盆岭文教科研区:主要通过工业和仓储等其它用地置换来获得发展用地,约0.5平方公里。

4) 井湾子文教科研区:通过用地置换、整合及新增用地获得发展用地,约2平方公里。

5) 马泉文教科研区:规划建成中南地区的农业科技教育中心,发展用地主要在长永高速公路以南,约3平方公里。

5、体育用地

以承办全运会为目标,确定竞技体育设施的建设标准和规模,改扩建贺龙体育文化中心;建设体育新城,布置于圭塘;适应全民健身的需要,配套建设群众体育休闲设施,各区和有条件的镇,体育设施须达到一场、一馆、一池的要求;同时结合场馆建设,积极开办业余体校,开设重点训练项目。

6、医疗卫生用地

以人人享有卫生保健为目标,加快医疗卫生设施建设速度,健全医疗卫生三级网络,满足全体居民就近获得医疗卫生服务的需要。

1) 改造、扩建现有医院,结合新区建设,配套布置综合性医院,逐步完善各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优势互补的结构体系,形成专科配套、各具特长的医院布局新格局。

2) 各区根据人口需要,配套完善医院、街道卫生院、防疫站、妇幼保健院以及慢性病医院、健康教育所等项目,形成完善的全民医疗保健网络。

第三十二条 工业用地规划

降低工业用地比例,调整布局,集中成区,优化结构,节约用地。规划工业用地为321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0.37%。

1、城市主体内原则上不再新增二、三类工业用地,外围组团相对集中发展新兴工业小区。对于地处城市中心区,不能发挥土地级差效益,污染较严重的工厂,规划将其迁往新建工业区,如湖南橡胶厂、湖南造漆厂、曙光电子管厂制氧车间及动力车间等。在城市中心区边缘零星分布的工业,根据相对集中布置的原则及城市发展的需要,逐步外迁或进行置换。

2、规划四个工业发展区

1) 望城坡工业区:积极发展占地少、无污染、科技含量高的仪器仪表及信息产业,形成面向21世纪的高科技产业园区。

2) 星马工业区:在现状基础上,继续引进电子、电器等大型工业集团,该区南面结合马坡岭农业高科技园形成农产品开发与深加工的新兴产业基地。

3) 捞霞工业区:利用水运、铁路等大运量交通优势,积极发展机械、化工、原材料加工等大运量的工业,并作为城市主体工业外迁基地。

4) 高星工业区:积极发展机械、食品工业,并作为市区新产业开发及置换外迁企业基地。

3、结合教育科研区,发展教育、科研、生产一条龙的知识产业,规划两个知识产业园区

1) 岳麓山知识产业园区:地处岳麓山教育科研区南面,利用科研优势,发展相关产业;

2) 井湾子知识产业园区:以现有专业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形成专业性较强的知识产业园区。 第三十三条 仓储用地规划

布局上逐步改变条块分割、零散建设的局面,以社会化、大储量、集中型为主,并结合对外交通设施布置,形成加工、储运综合体;逐步外迁城市主体内伍家岭、金盆岭、新开铺、黑石铺等地的危险品仓库,在捞霞组团,结合水陆联运中心,集中布置仓储用地。规划仓储用地88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86%。

第三十四条 绿地规划

以自然山水、生态绿地系统构筑现代化山水城市的绿色空间骨架,大幅增加城市绿地。重点加强城市主体的绿化建设,完善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地系统,形成市、区、居住区三级公园,沿江、沿路绿化带及街坊、单位附属绿地相结合的城市绿地体系。规划城市绿地372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2%,人均绿地12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10平方米。

第三十五条 道路广场用地规划

提高道路广场用地比例,为城市的高效运行提供必需空间,改善中心区的交通条件。规划道路广场用地518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6.72%。

第三十六条 对外交通设施用地规划

提高对外交通的设施容量、设施水平,重点扩建黄花国际机场,新建霞凝新港和长株潭三市外环线等,规划用地217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7%。

第三十七条 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加强城郊生态农业建设,建设一批无公害蔬菜基地。积极推进都市区内村镇建设用地整理,村民住宅向公寓化、小区化方向发展,乡镇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在城区周边生态控制区内,严格控制开发强度。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