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xx-20xx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共青团韶关学院韶州师范分院委员会

关于评选表彰2011-20xx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校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及各系团总支、学生分会、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继承和发扬“五四”爱国主义精神,鼓励广大团员青年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强化团员青年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作用;激发各级学生组织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树立典型,加强交流和相互学习,有效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校团委决定利用纪念“五四”运动93周年、建团90周年的重大契机,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级学生组织务必按时完成有关工作:

一、评优原则:

坚持把思想品德放在首位,充分发扬民主,实事求是。在评选过程中,要把评选的群众性和表彰的先进性结合起来,切实评选出在各级学生组织工作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绩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评选对象:全院大中、专学生和各级学生组织

三、评选项目:

(一)集体奖项:校团委:先进团支部

社团联合会:优秀协会

(二)个人奖项:校团委: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

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

社团联合会:优秀会长、优秀会员

四、评选要求:

1.参评的所有集体和个人必须认真填写审批表,有特殊要求需上交相关文字材料的集体和个人要求如下:先进团支部事迹材料不少于1000字,优秀青年志愿者材料不少于800字,优秀协会材料不少于1000字。审批表和文字材料须用黑色水性笔规范填写,各级审核单位或个人应认真填写好相关意见。

2.请各部门将评优的名单、信息反馈表、审批表或文字材料于20xx年 4月10日之前报校团委组织部审批,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3.各级评选须经过民主投票,各支部评选结果须经各支部团员大会表决才有效。在评选的过程中,被选个人或集体的票数应超过出席人数的1/2。

4. 评比时间跨度为20xx年3月——20xx年3月。

共青团韶关学院韶州师范分院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第二篇:关于评选表彰20xx-20xx学年度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重庆文理学院文件

重文理学〔2012〕   号

 


重庆文理学院关于评选表彰2011-20##学年度

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各学院:

20##-20##学年度,全校学生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努力践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和关心下,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刻苦学习、励志成才,涌现出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树立榜样,激励先进,宣传典型,充分发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我校学风建设,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开拓创新,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根据《重庆文理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规定,现将我校开展本学年度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1、先进班集体及标兵;

2、文明寝室及标兵;

3、三好学生及标兵;

4、优秀学生干部及标兵;

5、文艺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

6、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及标兵;

7、自立自强先进个人及标兵。

二、评选对象、条件、比例

1、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对象、条件、比例按照《重庆文理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执行,其中文艺活动先进个人和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分别按照1%的比例进行评选。

2、各学院均可在每个项目中上报一个标兵,每项标兵必须在相应的类别中推荐。

三、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表彰工作,在评选、推荐、表彰工作中,务必坚持标准和规定程序,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宁缺毋滥,保证质量,坚决杜绝评选表彰和推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2、各学院要借评选表彰之机,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其对学风、校风建设的促进作用,切实发挥评优表彰工作的积极意义。

3、推荐为校级先进集体和个人及标兵的,应按规定认真填写推荐审批表(见附件)。推荐审批表可在重庆文理学院学工部网页下载区下载。一式两份,打印上报,不装订,不进行相应的包装。

4、推荐为校级先进集体和个人及标兵的,须撰写800字或600左右的主要事迹简介及获奖情况材料,直接打印在推荐审批表中,并附上相应的获奖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推荐为标兵的须同时撰写1500字的主要事迹材料做附件。

5、推荐为校级先进的集体和个人名单,必须按以下要求规范:

(1)所有先进学生名单,只打学生姓名,不填其它内容(同名的可作适当标注);

(2)教学班按:××级××(专业全称)×班的格式统一,寝室编号按:××苑××室统一,要求规范、具体、明确。

6、各类推荐审批表在填写时注意使用第三人称。

7、凡上报后因评选条件不符合而被审掉的名额一律不候补。

四、初评结果上报

请各学院在4月23日下午5:00前完成初评并将名单公示3天,4月2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分校区上报评优材料(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审批表、相关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统计表及其电子版)至学生事务管理科。

特此通知

附:各类评优推荐、审批样表

重庆文理学院

二〇##年四月六日

主题词:先进集体 个人 评选 通知                        

  抄送:校内有关单位                                      

  重庆文理学院办公室                20##年4月6日印   


20##—2012学年度重庆文理学院三好学生推荐审批表

注:此表一式二份,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学院存留一份,装学生档案一份。

20##—2012学年度重庆文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推荐审批表

注:此表一式二份,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学院存留一份,装学生档案一份。

20##—2012学年度重庆文理学院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

注:此表一式二份,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学校存留一份,学院存留一份。

20##—2012学年度重庆文理学院先进班集体标兵推荐审批表

注:此表一式二份,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学校存留一份,学院存留一份。

20##—2012学年度重庆文理学院文明寝室推荐审批表

注:此表一式二份,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学校存留一份,学院存留一份。

20##—2012学年度重庆文理学院文明寝室标兵推荐审批表

注:此表一式二份,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学校存留一份,学院存留一份。


20##—2012学年度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及标兵统计表

学院:     总人数:    填表人:     填表时间:


20##—2012学年度各类先进集体标兵和个人标兵获奖情况汇总表

(该表为Excel电子表格,在网上下载后填写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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