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登记申请书

企业改制登记申请书

                                                  注册号

         注:1、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2、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

注:①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实际出资情况填写。

②“备注”栏填写下述字母:A.企业法人;B.社会团体法人;C.事业法人;D.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经授权的机构或部门;E.自然人;F.其它。

③出资方式填写:货币、非货币。

                                 ⑵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

                   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第二篇:企业改制方案

甘肃省物产集团公司企业改革总体方案

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创新物资系统体制和机制,实施好甘肃省物产集团“十一五”企业发展规划,促进物资企业的快速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物资系统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甘肃省物产集团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企业基本情况

1、集团历史沿革:甘肃省物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根据省人民政府批复(甘政函[2001]65号文)于20xx年9月由原甘肃省物资局及其直属有净资产的企业改制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省政府授权集团公司依法经营管理原物资局局机关及直属企业的国有净资产。并授权集团公司托管资不抵债的直属企业,在此基础上集团公司吸纳原省物资局所有无净资产的直属企业和事业单位组建了甘肃省物产集团(属法人联合体)。

2、所属成员单位及构成:甘肃省物产集团共管理35个企事业单位,其中全资和控股子公司13户(包括集团公司机关),托管成员企业18户,事业单位4户。

3、人员状况:截止20xx年年底,甘肃省物产集团现有各类人员总计4941人。其中在册国有职工2963人(在岗人员1673人,下岗、进中心、内退、保留关系等1290人);离退休人员1354人(离休102人,退休1252人);其他人员(含集体职工)624 人。

4、资产状况:截止20xx年底,集团汇总22户企业账面 1

资产和歇业多年的9户企业最后一次汇总数据,集团的资产总额为10.8亿元,负债总额为12.5亿元(尚不含9户歇业企业所欠银行利息),净资产为-1.7亿元,负债率则高达116%;根据省审计厅甘审经贸发[2006]113号《甘肃省审计厅关于甘肃省物产集团截至20xx年6月底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的审计意见》审计结果,甘肃省物产集团在扣除各类资产损失后,资产总额为7.4亿元,负债总额为12.148亿元,净资产为-4.799亿元,负债率为164.2%,集团绝大部分债务是托管的14户资不抵债的困难企业所负。由于无力经营,这些企业近年困难状况不断加重,已成为制约整个集团发展的沉重包袱。物产集团总体上是一个严重资不抵债且长期亏损的企业集团。

5、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集团总体严重资不抵债;二是大部分企业歇业、停业、无法正常运转;三是盘活土地困难;四是下岗职工多、就业压力大;五是职工年龄结构老化、文化层次低、整体素质不高;六是负担离退休人员费用沉重。

从上述的基本情况来看,集团公司从20xx年由原省物资局改制以后,经过几年的拼搏,尽管有所发展,但集团整体上仍然存在着三个基本没有改变:一是资不抵债的基本状况没有改变;二是长期亏损的局面没有改变;三是困难企业的困难状况还没有彻底改变。造成这样的现状,主要是集团所属国有企业产权单一,机制、体制不活,难以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所以,集团必须在继续抓好当前生产经营的同时,从体制、机制入手,通过产权制度的改革,搭建发展平台,尽快推进物产集团的改制。

二、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改制原则和总体目标 2

1、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十六大确立的国有企业改革方向,坚持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以改革促发展,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贯彻落实省委 “发展抓项目、改革抓创新、和谐抓民生、保证抓党建”的总体要求,以提高企业竞争力作为企业改制的中心任务。

2、基本思路

加强领导、整体规划、分类指导、一企一策、先易后难、分步推进;

由“松散型集团体制”改制成“紧密型集团公司体制”,下属企业实行“一控二参三退出”的模式进行改革。

3、改制原则

1)、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企业、职工和社会的承受能力,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及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原则;

2)、坚持“三不启动”原则,即资产重组不落实、职工安置不落实、托底资金不落实不能启动企业改制;

3)、实施改制要依法进行,规范操作,积极稳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总体目标

以搞活现代物流企业发展现代物流为目标,从20xx年开始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集团所属子公司及成员单位的改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物资系统国有资产运营新体系。

三、整体改制思路

1、集团所属企业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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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集团现状,将下属30户企业分为三类,第一类为正常经营企业,其标准为:有净资产,运营正常,包袱较轻,基本不拖欠职工工资,“三金”能正常缴纳,该类企业有10户,占企业总数的33.3%,各类人员为3087人,占总人数的66.4%;第二类为困难企业,其标准为:有较多的应收帐款或债权,却很难收回,企业能勉强维持运营或暂时歇业,离、退休职工较多,负担较重,职工工资和“三金”不能按时发放和缴纳,该类企业有6户,占企业总数的20%,各类人员为112人,占总人数的2.4%;第三类为特困企业和名存实亡企业,其标准为:严重资不抵债,长期亏损,扭亏无望,基本上已停止经营,长期拖欠职工工资,“三金”已多年无法继续缴纳,无固定资产和土地资源,该类企业有14户,占企业总数的46.7%,各类人员为1448人,占总人数的31.2%。

2、具体改制意见

1)、企业的改制

将甘肃省万达实业总公司、甘肃省陇西物资储运总公司、甘肃物资(集团)总公司、甘肃省润通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甘肃联泰柏道路集中供热站、甘肃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皋兰物资储运石化工贸总公司、甘肃省木材总公司、甘肃省兰州物资供应站、甘肃省金属物资储运供销总公司共10户企业通过盘活资产、引进外来投资和鼓励职工参股等方式改制为国有控股、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将甘肃省化轻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润美花卉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润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甘肃润成工贸有限公司、甘肃省六通实业公司、甘肃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共6户企业 4

分类整合后改为国有参股企业或股份合作制的民营企业。

对甘肃省机电设备总公司、甘肃省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甘肃省有色金属材料总公司、甘肃省物资贸易中心、甘肃顺隆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甘肃省民爆器材专营公司、甘肃龙运物资联合经销公司、甘肃省物资配套供应公司、甘肃省物资进出口总公司、甘肃省物资协作开发总公司、甘肃省物华硅业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物资大厦、甘肃物连公司共14户已严重资不抵债,基本无任何有效资产,扭亏无望的企业,在妥善安置好职工的情况下,停业或依法破产。在实施过程中,集团鼓励并帮助职工自愿进行重组,重新组建股份制、私营、合伙等多种形式的企业,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和优惠条件。

集团下属各企业的改制,在集团总体方案报省政府、国资委等相关部门批准后,各企业分别形成具体改制方案,对人员安置、资产处置、资金筹措等各类问题做出详细测算后,经集团初审,报国资委审核批准后实行。

2)、所属事业单位的改制

集团下属共有四户事业单位,甘肃省经济学校、甘肃省散装水泥办公室这两户事业单位根据行业对口原则交政府相关部门管理,甘肃省生产资料市场管理办公室、兰州金属交易市场这两户名存实亡的事业单位在妥善安置好职工的情况下,停业或注销。

3)、集团公司机关的改制

集团公司机关将在所属企事业单位的改制基本结束后,在省委、省政府及相关政府部门的指导下进行改制。 5

3、集团改制目标展望

1)、集团改制力争在20xx年年底基本完成。全面完成改制后的集团公司将是一个经营状态步入良性发展轨道的大型企业集团,届时集团公司的销售额将由20xx年底的12.2亿元增加到18.6亿元,利润额由现在的亏损173.5万元转变为盈利300万元,在岗职工的年平均工资由20xx年底的14890元增加到22800元,集团公司的净资产将由现在的-1.7亿元增值到1.2亿元(主要为土地增值),并确保以上各项指标以每年15%的速度递增。

2)、充分利用兰州是全国主干交通枢纽和欧亚大陆桥的重要通道的区位优势,发挥集团现有仓储企业的地理位置和方便、快捷的装卸运输作用,大力吸引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大型物流企业来集团公司投资参股,力争兰州甘藏物流园项目在集团所属的甘肃省金属物资储运供销总公司(河口公司)建立。

3)、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物资系统国有资产监督运营新体系,行使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出资者权利,履行好“管人、管事、管资产”的职能。

4)、加快资源整合。全力支持所属库站和能正常经营的企业,使集团公司所属的骨干企业做强做大,整合经营相同品种和无特色的企业,逐步组建成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集团公司。

5)、在今后一段时期乃至整个“十一五”期间,物产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就是全力实施“三个三”工程(发展商贸、物流、实业三大板块,强化体制创新、管理创新、经营创新三大措施,实现扩大营业收入、提高经济效益、增加职工收入三大 6

目标)。改制后的物产集团公司将以搞活现代物流企业、发展现代流通业为目标,形成以产权多元化、国有资本有一定控制力、在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现代化流通企业集团,最终达到“国家增税、企业增效、职工增收”的目的。

四、职工安置

1、改制后由集团公司控股或参股的企业,对在册国有职工全部实行身份置换,并确保在岗人员总人数的70%以上改制后有就业岗位,对原不在岗而要求安排岗位的人员,根据要求上岗人员的素质及能力结合企业实际确定是否安排重新上岗。对实行停业或依法破产的十四户特困企业的职工全部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后自主择业,若该类企业退出国有,进入市场改为民营企业时,应优先考虑原企业职工的重新就业,集团公司所属控股或参股企业在招聘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该类企业职工重新上岗。

2、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内职工在本人与企业都同意的情况下可实行内退,对内退人员按国家规定预留相关费用,达到内退条件而不愿内退的职工不能置换身份,企业应安排适当的工作岗位。

3、改制后,集团所属成员单位的离休干部全部交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退休人员在社会化管理未正式实施前,原则上继续由原单位管理,也可由原单位与改制企业协商具体管理方式。

4、有集体所有制职工的企业,在改制中应与集体工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方式和标准参照本单位国有职工身份置换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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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产处置

1、对拟将改制为控股或参股企业的资产,在支付置换职工身份补偿金和欠发欠缴职工的各项费用后,剩余的国有资产由改制后成为集团公司控股或参股的子公司继续使用;对外的债权和债务(包括银行贷款)由改制后企业承接。

2、十四户特困企业绝大部分已无任何资产,只有少数几户有少量有效资产,在改制中将少量有效资产通过变现后作为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和欠发欠缴的各项费用;对外债务(包括银行贷款)通过依法破产来解除债务关系。

六、改制费用测算及来源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劳社部发[2003]21号、省委发[2003]77号等文件精神,我们对集团所需改制费用项目进行了分类测算。改制费用包括七大项,即:1、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2、预留距法定退休年龄 5年内职工工资及社保费用;3、预留离休干部医疗费及管理费;4、预留退休职工管理费;5、历年欠发欠缴职工的工资、“三金”等各项费用;6、安置其他人员所需费用;7、改制直接成本。该七项费用均按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进行测算。据此,我们初步测算出集团系统需改制资金共20628.69万元。甘肃省万达实业总公司等16户企业所需12452.04万元改制费用,可以从这些企业的净资产和盘活土地等方式中予以筹措,但甘肃省机电设备总公司等14户特困企业所需的8176.65万元改制费用,企业自身已无力解决。

七、请求解决的问题

1、物产集团总体上是一个严重资不抵债且长期亏损的企 8

业集团,净资产为-1.7亿元,无力用自有的资产来完成改革任务,14户特困企业无任何有效资产,已歇业多年,只能退出市场,这些企业都是20xx年省物资局改制为集团公司时,因改制不彻底而遗留下来的托管单位,是物产集团整体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如果政府不给予资金扶持,整个物产集团的改制将无法启动。安置这14户特困企业职工经初步测算需资金8176.65万元(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4021.2万元,预留离退休人员费用940.9万元,欠缴养老金、医保费896.17万元,欠职工工资和集资款2136.38万元,改制直接费用182万元)。由于上述企业已资不抵债,自身无任何资金来源,其所需改制资金,恳请省政府予以解决;这十四户企业的其它遗留问题,在依法破产时,请政府给予必要的支持。

2、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1999)43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采取授权经营、作价出资方式处置土地资产的,土地资产40%计作国家资本金或股本金;土地资产的60%可用于职工身份的置换;又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物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盘活国有土地有关问题的批复(甘政函[2002]74号)第四条规定:涉及分批分期综合开发国有土地的范围和面积,经土地评估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出让手续或转增甘肃省物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本金。据此精神,为使集团顺利改制,请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将集团下属所有国有划拨土地评估后一部分用于职工身份置换,一部分转增国有资本金。

3、鉴于物产集团公司机关改革将在所属企事业单位改制基本完成以后启动,为了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保持整体稳定,恳请省政府将现在财政供给机关每年125.4万元的补贴包干经 9

费,继续保留至集团全部改制完毕。

4、为加快我省物流企业的发展,扶持省物产集团公司的改革及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恳请省政府每年继续拨付简易建筑费和贷款贴息250万元;为促进甘肃省现代物流业的建设,建议省政府设立甘肃省物流发展基金,以支持甘肃省物流企业的改革和现代物流业的发展。

5、从着眼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根据省委办发[2005]83号文件精神,要求对离休干部的事情有人管、工作有机构负责,所需经费有保障的原则,集团拟将改制后企业离休干部102人和原省物资局54名退休干部全部由集团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为了便于对离退休干部的管理,请求在甘肃省物产集团公司组建离退休干部管理中心,该中心为事业单位性质,编制5—7人,经费由省财政供给;离休干部所需医疗统筹金、特需费、公用经费、取暖费及老干部去逝后遗属的困难补助等费用均由省财政供给;截止目前,共拖欠离休干部医疗费、取暖费、特需费、公用经费等合计110.6万元,请求政府财政拨款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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