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工会金秋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1

20##年工会金秋助学金申请表

 

第二篇:关于开展20xx年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三亚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年全市         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市教育工会、财贸工会,各工会工作委员会、工会联合会、工会委员会:

  为协助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进一步推进工会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根据省总《关于开展20##年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琼工办发[2014]68号要求,市总工会决定,20##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从20##年7月上旬开始,到8月31日结束;

二、助学对象

今年工会帮扶的主要对象是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经覆盖但需要进一步帮扶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上学子女。包括:

(一)应届大学生和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以及就读于高等教育阶段的已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二)符合以下条件但尚未建档的困难职工子女。

1.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不超过625元)职工家庭的上学子女。

2、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职工家庭的上学子女。

3.遭受地震、干旱、洪水、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

4.在城市上学的困难农民工(在三亚市工作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家庭上学子女。

三、助学程序

(一)困难职工(含农民工)向所在基层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工会初步认定后,提供如下相关材料:

1.已建档困难职工申请必须提供如下资料:

(1)新生提供本人书面申请一份;

(2)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可于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补交)

(3)申请人及子女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

(4)填写《金秋助学登记表》;

(5)往届生回访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并填写《助学回访登记表》。

    2.符合资助条件但未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的,助学申请必须提供如下资料:

(1)《困难城镇职工档案表格》或《困难农民工档案表格》;

(2)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申请人及子女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

(4)填写《金秋助学登记表》;

(二)基层工会初审后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指导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填写《20##年“金秋助学”申请表》,报主管工会审核,然后由主管工会把所需资料按规定时间上报三亚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三)三亚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对上报的申报资料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并向社会进行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报主席办公会审定后进行救助。

四、活动要求

(一)调查摸底,认真部署。

各基层工会要切实做好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的调查摸底工作,摸清困难职工子女上学情况和家庭生活困难情况,切实弄清底数,严格掌握申报的条件、标准,把好申报的政策关,确保申报工作的准确性。对今年已被市团委、教育、民政相关部门资助的子女不能再重报。

(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各基层工会对申请就学援助的困难职工,调查了解其申请理由是否属实,并对职工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符合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及时上报市总帮扶中心录入全国工会帮扶管理系统,确保一个不漏。对不符合救助条件一律不得建档帮扶。

(三)做好汇总,及时上报。

请各基层工会务必于7月31日前将困难职工申请助学材料整理好上报市总帮扶中心。

联系人:苏小娟  黄美梅

联系电话:88869361  88869203

附件: 1.20##年工会“金秋助学”对象登记表

       2.“金秋助学”回访登记表

       3.困难城镇职工档案表格

4.困难农民工档案表格

三亚市总工会

                                 20##年7月9日

附件1

20##年工会“金秋助学”对象登记表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金秋助学”回访登记表

回访工作人员:            回访对象:          回访时间:      年     月    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