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设计服务合同范本

设计服务合同

设计服务合同

委 托 人: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受 托 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订约时间:

订约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的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其项目的广告推广事宜,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XXXXX   设计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一,但以平面设计服务为限。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X个月),自20##年X月X日至20##年X月X日止。合同结束之界定以完成XXX工作为准,但总体工作认定时间不得超过合同期限,若有相应延迟,以双方口头商定时间为准。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服务费用:为确保项所服务之品牌形象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同时保证双方利益,合同采用分阶段计费方式。

合同服务费用,总计人民币:XXXX元整(¥XXXX元)

   (二)1、付款方式:甲方以现金或银行个人转账形式向乙方支付。

         2、付款时间: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项目启动金,计人民币XXXX元整(¥XXXX元)整。

项目VI系统设计完成,甲方须想乙方支付合同剩余尾款:计人民币XXX元整(¥XXXX元)整。乙方在收到相应款项后,将所有涉及之设计文件移交于甲方,合同结束。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及时对乙方所提交的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提出口头或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按双方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及时提供乙方服务所需的各种图片、文字原形资料和相关信息,并对以上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因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乙方的任何法律纠纷和违规行为,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责任或者间接责任。

    3、甲方应出具授权委托书确定甲方的对口衔接人,全权代表甲方对委托项目的总体设计风格及功能要求进行控制负责,并有对所有稿件签字确认的权利和义务。

    4、甲方对委托项目各阶段整体设计方案、创意稿等有权提出书面或口头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对乙方修改后最终认可的设计方案予以书面确认。

    5、甲方在各阶段整体设计方案确定后,有权提出局部修改完善意见,但每次提出的修改意见不应超出上次提出的原则性修改意见。乙方的工作成果经甲方签字认可即为合格。

    6、为配合乙方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清单形式列出阶段工作及时间要求,双方签字确定。

7、甲方有权每季度对乙方进行考评,如考评不合格则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下季度如果考评再不合格,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担甲方广告推广服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总体设计风格及功能要求,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和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事务。

    2、乙方由于使用甲方指定文图资料而侵犯他人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权利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需安排专门人员组成项目工作组,人员如有调整,乙方须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

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识等,但使用时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

    5、乙方对甲方提出的修正意见,应在甲方发布实施、制作执行等允许的时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

6、乙方承担广告推广服务的各项内容以及文案等应以电子文件或打印稿形式向甲方交付设计稿。乙方在最终设计方案确认后,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推广执行工作。

7、由乙方单方面原因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负责。

8、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应及时、完整的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六、知识产权的约定

    1、甲方承诺对于未支付费用的乙方的创意、设计作品,在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不得在任何环境或条件中使用,亦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改动、模仿使用,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2、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和付款方式支付全部服务费用后,即拥有本合同约定的创意/设计作品的所有权和专有使用权。因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者解除的,双方另行协商。

    3、所有经甲方签字确认的提供给乙方供设计使用的图片、文字应不存在任何权利缺陷、法律纠纷,若乙方因采用甲方所提供的图片、文字而产生的法律纠纷及其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4、所有由乙方签字确认的提供给甲方使用的图片、设计应不存在任何权利缺陷、法律纠纷,若因甲方采用此图片、设计而产生的法律纠纷及其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协助甲方从第三方购得的设计素材,包括涉及他人著作权、肖像权的图文资料等,甲方对其使用范围将按照甲方实际支付购买的版权使用空间和时间加以限定。

6 、乙方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含著作权),否则自行解决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并承担全部责任,同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7、乙方因自身宣传之需而需采用甲方资料和图片图纸等须先征得甲方的认可, 不得将为甲方提供的logo等设计方案和文件用于任何第三方。

    8、乙方在不影响广告效果的情况下有权在设计作品和载有该作品的媒体广告、印刷品上署名。

七、保密约定

    1、甲乙双方应保守因履行合同而知悉的商业秘密,乙方对于为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甲方的一切业务信息和资料以及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等相关信息,乙方应严守机密。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披露此类信息资料。

3、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素材和合作期间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中德置业及中德英伦联邦项目的所有策划、创意、营销策略和销售状况等)负有保密义务,并不得将甲方提供的素材和商业秘密提供或泄露给其它第三方,亦不得将其用于本合同项目服务以外的其它目的,否则,乙方须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此外,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不再支付后续款项。

八、违约责任

1、在规定付款时间里没有付款,属甲方违约。若甲方逾期未付款,乙方提交工作成果时间亦相应顺延,同时,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当支付乙方总金额0.5%的违约金,逾期累计达15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当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延迟工作进度,则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2、乙方无合理原因/或非不可抗力,在规定时间里推迟交付稿件,属乙方责任。

    3、未能事前采取(或通知甲方采取)合法手段取得第三方版权、肖像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导致向甲方提供的作品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属乙方违约。

    4、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而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及相关资料,属透露方违约。

    5、如双方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有权变更或终止合同。一方因另一方严重违约需要变更或终止合同的,一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就变更或终止合作事项达成书面协议。在就终止合作事项达成书面协议前,双方的一切权利义务仍然依本合同,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甲方已授权进行的服务等等。

6、若乙方提供的稿件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应提出明确的书面要求,否则视为满足甲方要求)。若由于乙方提供设计方案经过多次修改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致使甲方工作进度延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双方因“不可抗力”而未能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时,将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免除双方全部或部分责任(“不可抗力”是指我国法律所明确规定的各类情形)。

8、除合同已经有约定的以外,无论任何一方违约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向对方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 由于乙方工作原因出现失误导致甲方遭受实际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如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且乙方未在30个工作日内采取令甲方满意的弥补措施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九、人才保护制度

为保障乙方的正常发展,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有效期结束后的六个月之内,不得雇用乙方的工作人员。同时,甲方也不得安排第三方人员在乙方工作环境内工作。

十、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

    1、根据项目进程和广告服务内容制订工作计划,双方协商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本月工作清单,甲方应按实审核并签字确认,月工作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不得无故不对乙方提交之本月工作清单签字确认。无故拒绝签字的,视为其认可该工作清单。

    2、经甲方签字确认后的稿件,制作为成品之后如果发现错误,由甲方承担损失;如乙方没有按照甲方书面意见进行修改,由乙方承担损失。因没有履行法定广告审批手续或者广告内容不实造成发布广告违规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3、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认可的报价、工作计划、工作任务书(单)、协议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由于甲方特殊需要而发生的差旅费用,由甲方实报实销;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达成的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视同本协议组成部分。

    6、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

    7、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即行生效,甲乙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设计服务内容

 

第二篇:20xx年TCL广告设计、制作业务合同范本(定稿)

广告设计、制作业务合同

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甲、乙双方(指本合同以下签署处签字盖章的本合同方)经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广告设计或制作服务(以后简称“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与资质保证

1、 本合同下所指的服务内容在本合同附件一第1条中详细规定。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进行修改,乙方应严格按照服务内容提供服务、提交相关工作成果(以后称“工作成果”)。

2、 各方向另一方保证其已经获得了所有的政府审批、内部授权、具有签署、履行本合同的法律与能力。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本合同应由各方亲自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不得转移或转让。

二、设计、制作标准与质量要求

1、 工作成果按照甲方签字确认的设计或制作效果(指效果、标准,以下同)或采用甲方提供的样品效果或由乙方制作并经甲方确认可达到甲方预期效果的样品进行设计、制作,乙方保证交付的工作成果的效果达到双方事先确认的效果。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效果。设计、制作样稿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工作成果质量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乙方标准、双方约定标准(在附件一中详细约定)中的最高标准。广告制作类项目质量保证期从工作成果交付之日起至少为一年,质保范围按照前款规定。

三、服务报酬与支付方式

1、 乙方提供以上广告设计、制作服务,甲方按照本合同附件一第1条规定向乙方支付报酬。本合同附件一第1条明确规定的报酬构成乙方提供本合同所指的服务的全部报酬、费用,乙方不得再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2、 乙方应在广告服务结束后三十天内向甲方提供验收合格证明、合格#5@p和本合同原件或复印件等资料,书面通知甲方付款。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资料审核并确认无误后,于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之日起二个月内汇票或转账方式付款。但乙方有义务在付款日前十五天再次向甲方确认并提示甲方付款,乙方未履行此义务,则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3、 乙方同意本合同款项可由甲方在本合同附件一指定的第三方向乙方支付。

四、合法性审查与不违法保证

1、 如样品由甲方提供,乙方有义务审查该样品的合法性,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应向甲方及时指出并要求修改。

2、 与工作成果相关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除本合同明确规定外,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使用。如涉及到图片、文字资料、音乐、声音、专利、专有技术等材料(以后称“材料”)的使用,乙方应向甲方主动提供材料的原始来源证明、相关权利人签发的使用许可证明。甲方对工作成果的效果或市场效应进行审查。

3、 乙方保证其提供给甲方的工作成果不违反国家及地方的相关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并承担因违法而产生的全部责任。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工作成果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提出上述侵权指控,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五、工作成果的交付

1、 工作成果应在本合同的附件一中约定的交付日交付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2、 延迟交付甲方有权拒收;如甲方同意接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3、 交付数量少于约定数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补足或拒绝补交(如甲方未提出要求应视为拒绝补交);交付数量

多于约定数量,乙方有权取回,如在交付之日乙方未取回,应被视为乙方将多出的工作成果赠与甲方,该部分工作成果仍然受本合同相关条款约束。

4、 工作成果交付时经甲方检验《售点制作验收反馈表》中的验收项目不合格率超出10%或交付后使用过程中甲方关

联公司(最终用户)正常使用中出现违反质量保证的不合格率超出10%,则该批工作成果将被视为全部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或要求乙方全部收回并不支付或退还全部服务报酬,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相关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广告设计成果而言,甲方享有最终的验收确认权。

5、 如服务报酬中已经包含了相关的打版费、开模费等为完成工作成果而必须的材料费用,则相关的材料的所有权归

甲方所有,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交付到甲方指定地点或由乙方免费保管至甲方通知乙方处置方式时止。

六、标识的使用

1、 如乙方提供本合同下的服务项目需要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产品标识或企业名称等(以后统称甲方标识)情形,乙方

应事先取得甲方许可(甲方提供样品或认可的样品),甲方许可后由乙方按下列使用规则严格执行:

1) 乙方使用甲方的字样,应符合甲方使用统一要求;带甲方标识的样品应经甲方确认符合要求后再批量生产。

2) 乙方生产标注甲方标识的广告品数量,应与本合同中约定的工作成果数量一致。经甲方验收不合格退回的

工作成果的处理方式应经甲方事先同意。

3) 凡使用甲方标识的广告品,乙方只能供应给甲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销售给其他任何第三人,印制的该

标识也不能以任何形式流放到第三方。

2、 如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上应标注其公司名称,则乙方有义务书面提示甲方,并按甲方事

先批准的位置、标注方法在工作成果上进行标注。除此之外,工作成果上不应有除甲方标识之外的其他标识。

七、保密

除非在接收相关信息时该信息已经由乙方之外的第三方公开,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甲方全部信息都应被视为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签署、样品、样稿。

八、不可抗力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仅指足以影响到本合同义务正常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出现不可抗力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另一方,并在七日内提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关或经另一方认可的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超出规定时间未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将被视为未出现不可抗力。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服务期间,若甲方对服务内容等进行调整,甲方需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对于不导致服务报酬的增加或增加的金额

不超过百分之十之内的服务内容调整,乙方同意无条件调整并且不增加服务报酬。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应付服务报酬增加的变更,在变更前双方应参照本合同规定的程序签署补充协议。

2、 因甲方的原因或情况使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已不需要,甲方需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取消全部或部分服务。甲

方需承担已提供的部分服务报酬,并按取消的部分服务相应的报酬的百分之一和乙方损失两者之中较低者作为乙方全部损失的赔偿。

十、违约责任

1、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和第二条中任一项规定,甲方有权不支付相应的报酬,并且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

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名誉损失等间接损失)。甲方名誉损失可委托有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任何情况下应按照不低于五万元计算(以下条款同样适用)。

2、 乙方违反第四条规定,甲方有权不支付本合同下的服务报酬,乙方还应承担全部费用负责处理完毕由此而引起的

纠纷,同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次,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名誉损失等间接损失)。

3、 迟延交付或交付数量不足时的违约金应按照迟延交付或数量不足部分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天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

4、 如出现第五条4项规定的高不合格率,除解除本合同外,乙方还应按本合同总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 如因乙方原因,出现第三人(非甲方授权)生产、使用或销售应用了甲方标识的本合同所述产品以及其他产品,

乙方应按侵权产品货值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对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使用甲方商标的,乙方在甲方提出侵权警告后不停止使用的,乙方应当按照侵权产品的市场销售总价款的十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保留提出侵权诉讼的权利。以上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人民币十万元的,以十万元计算,乙方并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6、 如乙方违反第六条2项规定,乙方应使甲方免予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全部罚

款、律师费等)。

7、 违反第七条规定,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不向乙方支付任何报酬(如甲方已经支付乙方应全额退还),且乙

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 甲方逾期付款应按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承担逾期付款的利息。

9、 本合同规定的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可从服务报酬中直接扣除。

十一、廉政条款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以及双方保持业务关系期间,不得出现以下任一情形:

1、本合同中甲方业务经办人员、各级业务主管(以后统称“甲方人员”)及其近亲属,在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公司(关联公司指在其他公司持有或被持有股权或股份,或事实上控制或被控制的公司、企业或者他形式的组织)持有股权或其他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权);

2、甲方人员以及其近亲属在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公司任职;

3、乙方接受甲方人员或其近亲属指定的人员取得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公司股权,或在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公司任职;乙方自己或通过任何第三方对甲方人员或其近亲属请客、送礼;

4、乙方自己或通过任何第三方给予甲方人员以及其近亲属,或甲方及其近亲属指定的人员回扣、佣金、有价证券、实物、股权或其它形式的好处。

乙方违反以上任何一项禁止性约定,应按已经发生的业务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如果乙方主动或者在甲方提出的情况下向甲方提供实际发生的全部违约事实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则甲方可免予追究乙方以上违约责任。

十二、不竞争条款

乙方承诺,在双方业务往来期间及合作终止后三年内不对甲方业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职员等)采取任何手段使其离开甲方到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工作或任职。若出现该类情况,则属乙方违约及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按“廉政条款”的规定执行。

十三、权限约定

乙方理解并同意,未取得甲方书面有效委托(加盖甲方公章并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甲方任何业务经办人员无论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作出的任何业务承诺、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经甲方授权以甲方名义、以甲方业务员名义发出业务订单,接收、验收或确认任何工作成果)都不能代表甲方,该种行为完全是其个人行为,乙方同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而无权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十四、其他约定

1、 如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损失证明材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甲方赔偿金额以

本合同服务报酬总金额为限),甲方不需要承担乙方利润损失、其他特殊或间接或意外或后续的损失和税金等。甲方向乙方补交服务报酬时,乙方未向甲方书面主张支付逾期期间利息,则视为乙方放弃本合同中的违约赔偿请求。

2、 除非双方对修改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否则双方之间签订的涉及本合同业务的其他合同、协议与本合同有不同约

定时,以本合同为准。甲方根据经营需要将自己在本合同中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人(TCL集团内部企业),

乙方同意甲方只需通知乙方即可。

3、 乙方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将与甲方及其关联企业之间签订合同及合同履行的情况书面告知甲方,否则甲方与其关联

企业为同一目的与乙方重复签订合同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4、 如本合同需办理有关登记、审批手续和合同鉴证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税费和费用。因乙方未办理相

应手续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 本合同以上条款中约定的违约金和损失赔偿等重复计算。

6、 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各方未主张或行使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项权利不应被视为默示放弃。

十五、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方加盖公章和乙方盖章后生效。以上规定的甲方印章缺一不可,否则为无效合同,甲方对此免于承担任何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形成,而且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已经全部理解并无异议。单方面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无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当附件内容与本合同冲突时应以本合同为准。

十六、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如因本合同以及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甲方: 乙方 签约人: 签约人: 日期: 日期:

附件一:服务内容与报酬

20xx年TCL广告设计制作业务合同范本定稿

总计金额大写为: 元整(以上内容应以大写金额为准) 以上费用中如包含打版费、开模费等费用,双方约定如下: 2.双方约定工作成果质量标准如下:3.以上工作成果交付地点为:4.乙方同意本合同款项由甲方指定的

5.乙方开户银行:,帐号: 甲方(服务接受方): 乙方(服务提供方) 签约人: 签约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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