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协议书-样本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协议书

总包人/甲方:

分包人/乙方:

为了加强和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总承包《总承包公司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管理规定》(建一总承项字{2014}102号)、总承包《总承包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建一总承项字{2014}111号),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现场消防安全规定和分包单位应承担的消防安全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建设部和总承包公司与行业部门的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有权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指导。

2、甲方如有直接分包的工程(专业分包等),分包单位违反《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不服从总包单位现场管理,一旦发生消防安全事故与生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主要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要在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防火标志与临时消防车道,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与消火栓,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要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并进行演练。

4、甲方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防尘网、保温材料等,要进行检验其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5、施工现场的各种临时建筑,不得使用可燃材料。对活动房等要有厂方或安装单位验收合格证明后方可使用。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乙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对本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

2、施工现场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项目经理任领导小组的组长并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定期检查及每周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例会, 总结前一阶段消防工作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消防工作。

3、制定消防工作总体方案及绘制施工现场消防平面图,并根据夏、冬、雨季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制定出易发生火灾部位的防火预案及灭火方案。建立并执行消防工作检查制度,制定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制度。

4、成立现场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必须经过培训与定期进行演练及实行昼夜巡逻制度,当发生意外火情后可立即组织抢险灭火。

5、接受当地公安消防机关与甲方防火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指出存在的消防安全方面的隐患,须及时进行整改,不得拖延,并服从相应处罚。

6、制定相应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并分区域指定专人负责防火工作。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安全。

7、对本队全体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其它培训与演练活动,填写“施工队安全教育记录”表。经常组织学习消防法规、规章和消防安全技术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用火用电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8、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9、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设置的消防器材、消火栓要做到布局合理,成组设置,水龙带齐全,要有明显的消防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消防干管、消防立管及消防栓口设置要符合标准规定。

10、电焊工、气焊工、防水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要按规定开具用火证,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

11、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12、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13、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存放与使用安全。

14、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要符合防火要求。库房要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烯料。

15、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及明显的防火标志并有专人负责。废弃材料应及时清除。

16、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防尘网、保温材料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场时要进行检验,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1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

18、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寒冷季节严禁工程中明火保温施工及宿舍内明火取暖。

19、从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险作业时,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全体作业人员签字手续,同时要有具体的防火措施,必须派专人看护。

20、现场搭设的各种临时建筑,不得使用可燃材料,要有厂方及安装单位验收合格证明后方可使用。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

21、生活区的用电要符合防火规定。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使用规定,用火点和燃料(煤气罐等)不能在同一房间内,使用时要有专人管理,停火时要将总开关关闭,经常检查有无泄漏。

22、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于生活区宿舍内。

三、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是在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时签订。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随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终止而告终止,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装修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样本

装修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样本

为了保障二次装修工程的安全,防止火灾危害和发生治安灾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条例》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火工作的有关规定,经_______物业服务中心(甲方)和_______(乙方)协商,制定如下安全、防火协议书:

一、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检查监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甲、乙双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乙方应确定一名施工负责人为现场安全、防火工作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并将所有施工人员基本情况表交至甲方备案。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乙方应在施工中制定消防应急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施工现场有明显防火宣传标志,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知识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应有防火要求和措施,乙方应制定使用电气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安全措施。 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明火作业,应严格按规定进行,并要对有关人员进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由施工队负责人到教育,施工作业应佩戴出入证,防止治安、伤害事故的发生。 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行防火安全教育。 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用火手续,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动火前需清除附近易燃易爆物。

八、

九、

十、 搭建临时建筑或木板房,需符合防火要求,并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 禁止将施工现场建筑物作仓库使用或长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不准在施工建筑物或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十一、 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十二、 施工现场及库区、料场禁止使用俗称“小太阳”的强热光源照明。 十三、 不准在施工工地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十四、 施工保温材料的存放和使用要有防火安全措施,禁止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十五、 施工现场未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批准使用的电热器具要符合电气安装规范。

十六、 施工材料、设备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十七、 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库分类单独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照明 1

等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规定。

十八、 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

于10米。

十九、 严禁在现场喝酒、赌博、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和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二十、 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市府有关规定制定关于安全、防火的奖励和惩罚条款,

并报甲方备案。

二十一、 施工现场应有专职负责人,检查督促落实上述规定的执行情况。 二十二、 施工期间在施工工地如发生火灾和治安、安全方面的事故,均由乙

方负责。

二十三、 搞好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尤其对刨花木屑等

易燃易爆杂物必须随时清扫,清除火灾隐患。

二十四、 施工人员要按物业服务中心指定出入口进出及公共区域,按指定的

路线进入施工区域。

二十五、 禁止在施工现场大小便。

二十六、 乙方应按消防要求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量的灭火器及水桶等,乙方

配备的灭火器进场,须经物业服务中心检验合格。

二十七、 对违反上述有关的单位及个人甲方视情节轻重及态度好坏,给予批

评、书面通知、赔偿直至交公安消防机关处理。

此协议经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保留协议全文,甲方只留存签字页及协议样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代表人: 联系电话:

房间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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