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样板

1.临测依据

   (1)国家环保局《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2)《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3)桂环管字[1996]58号《关于广西城市环境综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办法环境监测技术要求的通知》。

2.国家标准: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3.质量保证

   本站持有省级《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参加监测分析的技术人员均通过专业培训,并获得相应的资质合格证。样品采集、呆存、贮运、分析全部按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技术规范进行,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所使用的仪器经过省级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室内分析采用带标准样测定的质量控制措施,监测数据实行三级审核。

4.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结果

4.1大气环境质量监测

4.1.1监测点位

根据大气监测布点原则及洛西镇城区地形、地貌、面积、气象等各种因素特征,监测点位布设采用《xx市大气环境监测点位优化研究》网格优化布点法。整个城区共设置二个大气监测点位,监测点编号及具体位置详见附表4-1。

表4-1        监测点位表

4.1.2   监测项目

根据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及xx市城区污染情况,确定本次xx市xx镇城区大气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颗微粒物等三项。

4.1.3监测频率

   连续监测3天,每天监测四个代表时段,即8时、12时、16时、20时。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每次采样0.5小时,其中总悬浮颗粒物每天采样四次共用一张滤膜。采样同步观测气温、气压和相对湿度等地面常规气象参数。

4.1.4监测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

   监测分析方法按国家环保局《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进行。

   大气监测项目、分析方法、监测频次及仪器见表4-2。

表4-2   大气监测项目、分析方法、监测频次及仪器

4.2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本次大气监测共获得有效数据54个,其中二氧化硫24个、二氧化氮24个、总悬浮颗粒物6个。

    参照(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见表3-4),对原始数据进行整理统计,得出洛西镇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详见表4-5、表4-6、表4-7。

表4-4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表4-5           二氧化硫结果统计表

表4-6            二氧化氮结果统计表

表4-7           总悬浮颗粒物结果统计表

5. 结论

    通过对xx市xx镇为期三天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参照(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得出如下结论:

    (1)区域内二氧化硫一小时平均值在0.006mg/m3—0.009mg/m3之间,日平均浓度在0.002mg/m3-0.005mg/m3之间,监测结果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区域三日平均浓度为:0.014mg/m3,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2)区域内二氧化氮一小时平均值在0.005 mg/m3-0.028 mg/m3之间,日平均浓度在0.016 mg/m3-0.090 mg/m3之间,三日平均浓度为:0.025 mg/m3,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3)城区总悬浮颗粒物浓度范围在0.011 mg/m3-0.023 mg/m3之间,除2*市水电总厂有一次监测结果超标外,其余监测结果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区域三日平均浓度为:0.015mg/ m3,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第二篇: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5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本次环评大气、地表水、声环境、土壤及底泥质量现状委托怀化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进行了一期监测,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来自怀化市环境保护监测站20xx年6月编制的《湖南华洋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铜加工工程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

5.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5.1.1 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确定为:以北区、南区项目所在地中心位置为圆心、半径为2.5km的圆形区域。

5.1.2 评价因子

北区评价因子选定为: TSP、SO2、NO2;南区评价因子选定为: TSP、SO2、NO2、硫酸雾。

5.1.3 监测点位

评价区域内共布设4个大气监测点(详见附图三),即:1#中方县一中点,位于北区厂址东北面900km处; 2#白岩山居民点,位于北区厂址西南侧1800m处;3#王家居民点,位于南区厂址东北侧450m处;4#牌楼镇政府点,位于南区厂址西南侧1700m处。

5.1.4 采样方法与监测项目分析方法

采样方法按《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之规定执行。

监测项目分析方法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表2之规定执行。

5.1.5 监测频次

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于20xx年6月20日~20xx年6月27日连续监测七天,每天监测连续24h;硫酸雾于20xx年6月20日~20xx年6月27日连续监测七天,每天监测4次,每次监测1小时。

5.1.6 评价标准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 5.1.7 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单因子超标率与超标倍数法和超标倍数法。 超标率与超标倍数计算公式:

超标率=(超标样品个数/样品总数)×100% 超标倍数=(Ci-C0i)/C0i

5.1.8 评价结果

北区、南区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详见表5-1、表5-2。

表5-1 北区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 单位:

mg/Nm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3

表5-2 南区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 单位:mg/Nm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3

5.1.9 评价分析及评价结论

由表5-3可知:评价区域内1#中方县一中点、 2#白岩山居民点、3#王家居民点、4#牌楼镇政府点的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日均监测值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南区3#王家居民点、4#牌楼镇政府点硫酸雾烃小时监测均值符合相应标准。

5.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5.2.1 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确定为:中方县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500m铜锣洲断面至下游12km杨柳滩断面,全长12.5km河段。 5.2.2 评价因子

根据本项目污染特征,评价因子选定为:PH、CODcr、 BOD5、SS、TN、NH3-N、TP、石油类、粪大肠菌群、铜、锌、汞、镉、铬、砷、铅、镍、银等18项。

5.2.3 监测断面

评价范围内共布设4个监测断面(详见附图三),即:1# 铜锣洲断面,位于中方县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上游500m处;2 #干塘垅断面,位于中方县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下游3.5km处;3# 牌楼电站断面,位于中方县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下游8km处;4 #杨柳滩断面,位于中方县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下游12km处。

5.2.4 监测频次

监测一期,于20xx年6月20日~6月22日连续监测三天,每天监测一次(采瞬时样)。

5.2.5 采样方法与监测项目分析方法

采样方法按《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之规定执行,分析方法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中表4之规定执行。

5.2.6 评价标准

地表水监测评价标准采用《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中表1之Ⅲ类标准。

5.2.7 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采用单因子超标率与超标倍数法。

超标率计算公式:

超标率=(超标样品个数/样品总数)×100%

超标倍数=(Ci-C0i)/C0i

5.2.8 监测结果

评价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详见表5-3。

表5-3 评价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 单位:mg/L,pH除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续表5-3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注*:参照GB5084-92中“水作”标准。

5.2.9 评价分析及评价结论

由表5-3可知:评价区域内:1# 铜锣洲断面、2 #干塘垅断面、3# 牌楼电站断面、4 #杨柳滩断面的PH、CODcr、 BOD5、SS、TN、NH3-N、TP、石油类、粪大肠菌群、铜、锌、汞、镉、铬、砷、铅、镍、银等17项等八项指标均符合《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之Ⅲ类标准;悬浮物指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中表1之“水作”标准。 5.3 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5.3.1 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确定为:厂界外200m内区域。 5.3.2 监测点位

评价范围内共布设8个噪声监测点(详见附图三),即:1# 北区厂界东面点、2# 北区厂界南面点、3# 北区厂界西面点、4# 北区厂界北面点、5# 南区厂界东面点、6# 南区厂界南面点、7# 南区厂界西面点、8#南区厂界北面点。 5.3.3 监测频次

监测一期,于20xx年6月20日~6月21日连续监测二天,昼间、夜间各监测一次,每次连续监测10min。 5.3.4 测量方法

测量方法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之规定执行。 5.3.5 评价标准

标准采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中3类标准。 5.3.6 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采用超标法。 5.3.7 评价结果

评价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详见表5-4。

表5-4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统计表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5.3.8 评价分析及结论

由表5-4可知:评价区域内1# 北区厂界东面点、2# 北区厂界南面点、3# 北区厂界西面点、4# 北区厂界北面点、5# 南区厂界东面点、6# 南区厂界南面点、7# 南区厂界西面点、8#南区厂界北面点昼、夜间环境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5.4土壤及底泥现状评价 5.4.1监测位点

南面厂址西南耕地的土壤和南面厂址西南侧小溪底泥。 5.4.2监测频次

监测一次,于20xx年6月20日监测。 5.4.3测量方法

监测分析方法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技术规范执行。 5.4.4评价标准

标准采用:《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Ⅱ类标准。 5.4.5 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采用超标法。 5.4.6 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如表5—5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5.4.7 评价分析及结论

由表5-5可知:评价区域内南面厂址西南耕地土壤、南面厂址西南侧小溪底泥环境土壤和底泥监测值基本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Ⅱ类标准,其中镉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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