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作报告管理制度》

员工工作报告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和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对称,完善公司员工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工作报告是指工作日报和工作周报。

工作日报是指公司中层及以下员工每天工作后,向主管领导报告当天工作量清单、完成结果及工作建议的书面材料。

工作周报是指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集团公司副总裁以上及各控股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在周五,向董事长报告本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下周工作计划的书面材料。

第三条 员工工作报告应当通过书面日报、QQ发送电子文档或以E-mail方式进行报送。目前采用何种方式由各公司自定,条件成熟,公司统一启用OA管理系统。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员工工作报告相关的所有人员。

第二章 报告填报

第五条 公司办公室依据总经理指示或者根据员工工作岗位需要和信息反馈的要求,以《关于要求报送工作报告的通知》(附件1)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应当报送工作报告的种类和开始时间,员工接到通知后应当按要求规范填写和及时报送工作报告。

第六条 员工在填报工作报告时,应当按照《工作日报》(附件2)、《工作周报》(附件3)的格式填写。工作报告应当语句通顺、层次分明、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工作内容要分项写,有过程,更要有工作结果。受挫没完成,必须说明原因,以及后续安排或替代方案。

-1-

第七条 工作报告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凡严重失实或凭空捏造的工作报告,一经查实视为缺报,并按缺报的二倍罚款并通报批评。

第八条 报送工作报告应当在当日24:00时以前报送,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报送的,报送人必须于次日9:30以前及时补报。超过时间未能报送视为缺报。缺报一次扣20元;经提醒仍未补报者,工作日报未写当天视为拒绝工作,不发当天工资。

第九条 凡接通知有工作报告要求的员工,只要是出勤工作(包括加班、出差)每天都必须填报工作日报。如出差无法上网报送,应每天做好工作笔记,回公司当日补报。

第十条 对报送工作日报的员工,若在当天中无工作可做或因其它原因无内容可填报的,也应当及时报送工作报表,并在报表中如实说明,及时反馈有关信息,否则按缺报处理。遇有紧急事项,应当随时报告。

第十一条 员工进行工作报告时,如涉及的有关事项有附件或成果、证据材料的,应当一并附后(属保密资料可以不附)。

第十二条 员工本人须独立完成工作报告,不得相互抄袭,不得以他人名义为他人代报,也不得要求他人以自己名义为自己代报,更不得将自己工作报告事务安排给其他人办理。

第十三条 主管领导可以通过工作报告了解所属部门和员工,每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员工岗位职责履行、胜任能力情况,适时加以督导、纠偏,以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公司领导、人力资源部以员工工作报告,作为员工晋升、调薪、培训、换岗、续签劳动合同等人事决定的依据。

第三章 汇总及考核

第十四条 办公室对接收的工作报告等所有材料,应当严格按照公司《保密管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确保上报材料内容不外泄、丢失。 违者每次处 -2-

罚50元,不能胜任者调离岗位。

第十五条 办公室对每天接收的工作报告等有关材料,应当及时做好整理、登记、归档工作,一人一档;对涉及需要多部门配合、协作的事务,应当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对列入公司月度工作计划的任务,应适时检查工作任务完成进度;将需要进行处理事项的报告材料按轻重缓急和类别送达相关人员阅办。

第十六条 次月5日前,办公室应当及时检查和汇总本月所有员工工作报告报送情况,并如实填写《工作报告月度汇总表》(附件4),以便对当事人员进行月度考核。

第十七条 办公室每月根据有关报告汇总情况对报告人员进行考核。

1、 工作报告每晚报1次,处罚20元;

2、 工作报告每缺报1次,处款20元,同时扣减当日工资;

3、 工作报告弄虚作假1次,处罚40元,且按二倍日工资额扣减岗位考核(浮动)工资;

4、 所扣款项在当事人员月度薪酬中直接扣除。对工作报告情况的考核结果计入当期员工绩效考评,并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员工工作报告情况可随时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将工作报告完成情况作为岗位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进行考评。

第十九条 公司各级管理层应当充分利用工作报告的形式,及时发现和制止工作中的不良行为,对偏离公司工作目标和计划的行为进行纠偏。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予以培训、调岗或辞退。

第二十条 公司对积极努力工作,出色完成任务,认真进行工作报告并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员工,给予嘉奖,并通报表扬。对于遵照本制度有 -3-

关规定,累计受到三次以上处罚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制订和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根据实际情况由办公室进行修订或补充规定。

第二十三条

行。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总裁签发后自发布之日起施 20xx年2月16日-4-

《员工工作报告管理制度》附件1

关于要求报送《工作报告》的通知

先生(小姐、女士):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和公司各部门、员工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您的工作岗位和信息反馈的需要,请您自20xx年 月 日开始填报《工作日报》,具体要求见《员工工作报告管理制度》。特此通知。

报送QQ号: 联系人: E-mail: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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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20xx年 月 日发来的《关于要求报送〈工作报告〉的通知》已收到,我承诺遵守《员工工作报告管理制度》,严格按要求填报。

签名: 年 月 日 注:公司办公室存档 -5-

《员工工作报告管理制度》附件2

工作日报

姓名: 年 月 日 星期

员工工作报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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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作报告管理制度》附件3

工作周报

员工工作报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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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作报告管理制度》附件4

工 作 报 告 月 度 汇 总 表

( 年 月份)

员工工作报告管理制度

审批人: 制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8-

 

第二篇:BMZD-001工作报告管理制度0311

工作报告管理制度

(20##年3月份起实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我所日常管理,保障我所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对称,完善我所员工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我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工作报告是指:

1、      项目经理工作日报(以下简称工作日报)、副主任工作周报(以下简称工作周报)和主持工作主任工作月报(以下简称工作月报)。

2、      职能人员(商务、监督、体系运行、安全、设备)工作周报;

工作日报是指项目经理每天下班之前,向主管领导报告当天工作清单、完成结果、工作计划和工作建议的书面材料。

工作周报是指部门副主任、各职能人员每周周五下班之前,向主管领导报告当周工作清单、完成结果、工作计划和工作建议的书面材料。

工作月报是部门主任每月按公司办公会要求的时间之前,向主管领导报告当月工作清单、完成结果、工作计划和工作建议的书面材料。

第三条  工作报告应当以书面形式,通过OA发送电子文档进行报送,并抄送总师办文员。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所所有相关工作人员。

 第二章  报告填报

第五条  员工在填报工作报告时,应当按照《工作日报》(附件1)、《工作周报》(附件2)、(附件5)《工作月报》(附件3)的格式填写。工作报告应当语句通顺、层次分明、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工作内容要分项写,有过程,更要有工作结果。受挫没完成,必须说明原因,以及后续安排或替代方案。遇有紧急事项,应当随时报告。

第六条  员工进行工作报告时,如涉及的有关事项有附件或成果、证据材料的,应当一并附后。

第七条  工作报告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凡严重失实或凭空捏造的工作报告,一经查实视为缺报,并按缺报的二倍罚款并通报批评。

第八条   报送工作报告应当在当日18:00以前报送,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报送的,报送人必须于次日9:30以前及时补报。如出差无法上网报送,应每天做好工作笔记,回公司当日补报。

第十条  员工本人须独立完成工作报告,不得相互抄袭,不得以他人名义为他人代报,也不得要求他人以自己名义为自己代报,更不得将自己工作报告事务安排给其他人办理。

第十一条  所领导可以通过工作报告了解所属部门和员工,每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员工岗位职责履行、胜任能力情况,适时加以督导、纠偏,以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所领导以员工工作报告,作为员工晋升、调薪、培训、换岗、续签劳动合同等人事决定的依据。

第三章   汇总及考核

第十二条  总师办对接收的工作报告等所有材料,应当严格按照公司《保密管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确保上报材料内容不外泄、丢失。

第十三条  总师办对每天接收的工作报告等有关材料,应当及时做好整理、登记、归档工作,一人一档;

第十四条  次月5日前,总师办应当及时检查和汇总本月所有员工工作报告报送情况,并如实填写《工作报告月度汇总表》(附件4),以便对当事人员进行月度考核。

第十五条  总师办每月根据有关报告汇总情况对报告人员进行考核。

1.   工作报告每晚报1次,处罚20元;

2.  工作报告每缺报1次,处罚20元;

3.  工作报告弄虚作假1次,处罚40元,二次及以上弄虚作假,工资降一档;

4.  超过时间未能报送视为缺报。缺报一次扣20元;经提醒仍未补报者,工作日报未写当天视为拒绝工作,一次扣100元。二次及以上经提醒仍未补报者,提交人力资源部,提交公司管理层进行处罚;

5.  总师办文员每月10日之前提交附件4到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所扣款项在当事人员月度薪酬中直接扣除。对工作报告情况的考核结果计入当期员工绩效考评,并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公司总经理对员工工作报告情况可随时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将工作报告完成情况作为岗位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进行考评。

第十七条  公司管理层应当充分利用工作报告的形式,及时发现和制止工作中的不良行为,对偏离公司工作目标和计划的行为进行纠偏。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予以培训、调岗或辞退。

第十八条  公司对积极努力工作,出色完成任务,认真进行工作报告并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员工,给予嘉奖,并通报表扬。对于遵照本制度有关规定,累计受到五次以上处罚者,属于严重违反部门规章制度,部门有权提出人员回人力资源部待岗。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总师办制订和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根据实际情况由总师办进行修订或补充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审议通过,总经理签发后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年3月1日


《员工工作报告管理制度》附件1

工作日报(项目经理)

姓名:  刘生                     20##   1 日   星期


《员工工作报告管理制度》附件2

工作周报(副主任)

姓名:                                   日至          

《员工工作报告管理制度》附件3

工作月报(部门主任)

姓名:                                   日至          


《员工工作报告管理制度》附件4

工 作 报 告 月 度 汇 总 表(总师办文员)

          月份)

  审批人:                          制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员工工作报告管理制度》附件5

工作周报(职能人员)

姓名:                                   日至          

工作报告管理实施细则

一、报告类别及人员

二、报告流程

日报 、周报            陈梅         转报该报表上级主管

                   月度汇总        总师办主任、人力资源部

二、报告内容

岗位说明书及上级主管交给的其他工作

2.  检验部主任(主持工作副主任)

 2.1组织本部门开展日常经营活动;

2.2参与特检所各类相关政策、规划、计划的制定;

2.3负责按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开展业务活动,维护完善管理体系;

2.4负责项目负责人选的确定与项目组队人员的审批;

2.5负责对检验项目的总体控制(安全、管理、进度、成本等);

2.6负责部门内管理费用的控制;

2.7负责对本部门仪器设备的监督管理;

配合商务部做好本部门相关的采购工作;

2.8参与本部门相关业务的价格标准的制定;

2.9负责及时向商务部反馈相关业务信息;

2.10负责对本部门下属员工的考核;

2.11负责对本部门制度的建设完善;

2.12负责检验责任范围管理,协调检验部与政府和客户相关事宜;

2.13完成领导交予的其他事务。

                 

3.  检验部副主任

3.1在主任领导下,负责分工范围内的工作;

3.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3.3负责按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开展部门业务活动,维护完善管理体系;

3.4负责对项目的执行进度进行控制管理;

3.5负责对项目组成员的任务分配及项目工作中组员的工作考核、项目奖核算;

3.6协调处理项目的重大技术管理问题;

3.7负责协助商务部回收项目款;

3.8全面负责项目的管理工作,并自觉维护企业形象

3.9交办领导给予的其他工作。

                                    

4项目主管负责人

4.1负责具体的项目执行与管理工作(人员组队等);

4.2负责编制项目工作计划、检验检测方案和项目工程量预算文件;

4.3负责对项目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实施过程中的管理控制进行管理;

4.4负责项目中成本进行预算,对项目进行时的成本进行控制;

4.5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申请、以及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

4.6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指派检验员担任安全员;

4.7负责处理检验检测现场突发事件;

4.8交办领导给予的其他工作。

5安全主管

5.1组织开展安全教育,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5.2负责辐射许可证的维护与换证工作;

5.3负责特检所安全资料对客户的年度审核;

5.4负责外借人员的管理;

5.5负责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及需要时的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5.6 交办领导给予的其他工作。

6.检验检测人员

6.1可独立承担其资质允许的检验检测项目,应当熟悉本专业的检测技术,在检验责任师、项目负责人指导下,进行检验检测的有关工作;

6.2应熟悉有关检验标准、方法和检验程序、作业指导书,独立地完成专业检测任务,按要求做好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检验员(师)和无损检测二级及以上人员编制所从事工作的检验检测报告,并对检验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检验检测原始记录与报告符合性、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6.3对检验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或检验责任师汇报;

6.4认真做好所使用的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清洁工作;

6.5认真完成各项检验工作任务,对检验工作的进度、工作管理负责;

6.6认真做好检验原始记录,及时出具检验报告并及时送审、汇总和归档。

6.7认真执行标准,贯彻管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努力提高检验质量;

6.8负责现场工作时协助项目经理进行安全管理事务的执行工作;

6.9交办上级给予的其他工作。

7.辅助人员

7.1配合检验检测人员完成现场相关辅助工作,服从现场项目负责人或检验检测人员工作安排;

7.2应当熟悉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用电设备等操作方法,在检验检测人员指导下,进行检验检测的有关辅助工作;

7.3协助检验检测人员做好所使用的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清洁工作;

7.4对配合检验检测人员工作时所产生的检验检测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在原始记录中检验检测人员签字部位签字。

8内勤

8.1每天清洁部门办公室室内卫生,保持室内环境卫生整洁,星期五一次卫生大检查,督促各个员工办公桌干净简洁;

8.2每天详细记录部门人员考勤,登记人员加班,请假的详细记录。部门员工的不良记录和优良记录及时记录;

8.3每天准时发放出车车单,并核实登记;

8.4每个月1-5日,上缴上个月的考勤表,和本月的办公用品申请表;

8.5每个月6-10日,详细统计各个项目的产值分配总汇;

8.6每半年一次进行工作总结收集,存档完成。(7月1-10日);

8.7年底进行年度产值汇总,工作总结收集;

8.8每个月月底会议记录资料收集并存档;

8.9负责部门日常事务处理,如通知,通告,各类物品发放联系等工作;

配合部门领导进行一些事务管理工作;

8.10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9总师办主任

9.1组织编制总师办的规划、计划和总结;

9.2参与特检所技术管理相关政策、规划、计划的制定;

9.3负责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运作、维护、完善;

9.4组织编制检验检测作业指导书,审核检验方案、检验报告等有关技术文档;

9.5负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处理检验检测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

9.6组织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上岗人员进行技术能力判定;

9.7负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内外部培训的计划与管理;

9.8负责特种设备相关资质及检验检测人员资格管理及取、换证工作;

9.9指导开展仪器设备的日常保养与维修工作;

9.10参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

9.11负责对检验检测报告、管理记录、安全记录的归档管理和维护;

9.12完成领导交予的其他事务。

11总师办副主任

11.1在主任领导下,负责分工范围内的工作;

11.2组织实施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运作、维护、完善;

11.3参与编制检验检测作业指导书,审核检验方案、检验报告等有关技术文档;

11.4组织实施特种设备相关资质及检验检测人员资格管理及取、换证工作;

11.5参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内外部培训的计划与管理;

11.6组织开展仪器设备的日常保养与维修工作;

11.7组织并指导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

11.8完成领导交予的其他事务。

12总师办主管

12.1负责检验检测记录日常管理,建立记录、报告台帐、收缴检验检测记录及时递交审核人员;

12.2参与检验报告录入(报告数量的40%)工作;

12.3负责检验检测报告日常管理,统计特检所检验检测报告及时率,并按月统计考核汇报;

12.4审查归档资料的完整,办理归档手续;

12.5配合检验现场的质量及安全监督;

12.6定检率的控制情况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沟通结果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

12.7参加外部会议,并形成文字记录交部门领导;

11.8部门会议组织,会议记录及整理存档,必要时录入电脑共享;

12.9负责部门日常事务的处理,如:通知、通告、各类物品发放、联系等工作;

12.10缺陷资料的收集、通知书、意见书、联络签收集汇总;

12.11负责各类检验台账建立与管理,按体系要求进行统计汇报工作;

12.12完成上级给予的其他事务。

13总师办专员

13.1负责检验部门和总师办的档案全面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方法和步骤,搞好档案资料及各种记录的收集、整理、编目、保存、立卷、存贮、保密等工作;

13.2负责质量体系受控文件的登记、发放、更换、回收、销毁等工作;

13.3大型项目结束后,必要时协助检验检测人员录入检验报告报告;

13.4负责部门各类行政相关单据、报告、资料的存档;

13.5负责检验检测分类报告编号的发放登记,审查检验报告完成质量和归档资料的完整,办理归档手续;

13.6认真做好文件资料的发放、分类登记和建档工作,并编写资料目录。建立和管理好档案的检索系统,方便查找;

13.7负责本所内部的档案查阅工作,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制度,不得随意借阅、复印;

13.8负责图书、标准、期刊等的征订、采购、收集、保管、借阅等工作;

13.9负责部门取换证相关体系文件、资料的录入工作;

13.10负责部门日常事务的处理,如:通知、通告、各类物品发放、联系等工作;

13.11协助管理负责人,参与对本所的管理要素的审核工作,对本人无关的部门  进行审核,并参与编写管理体系审核报告;

13.12对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填写不合格报告通知单。跟踪并督促改正。

13.13负责识别、获取和更新特检所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并传达到各部门及其它相关方;

13.14负责识别和更新行业和地方法规和其它要求;

13.15负责确认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13.16每半年检查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执行情况;

13.17对过期或作废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文件,按文件控制程序中的文件更改要求执行;

13.18完成上级给予的其他事务。

14设备管理员(兼任)

14.1负责汇总各种检验检测设备仪器和检验物资的购置、更新计划申报;

14.2负责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的开箱验收、建档、发放与回收、保管、维修、保养、期间核查、停用、报废等组织或管理工作;

14.3负责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14.4负责监督检查检验检测设备操作、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情况;

14.5负责对仪器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

14.6负责新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的制定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

14.7负责根据规定对仪器的领用及保管进行管理;

14.8负责对仪器的保养及非返厂维修外的维修管理;

14.9负责对项目开始前仪器的状态及准备进行统筹管理;

14.10组织对新购置的仪器设备、材料的验收工作,并做好入库手续;

14.11负责建立仪器设备与材料的档案台帐;

14.12负责对项目开始前仪器设备的状态及准备进行统筹管理

14.13负责对仪器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

14.14完成上级给予的其他事务。

15 安全员(兼任)

15.1执行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程序、制度和规定,对本部门有关检验作业安全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15.2参与制定特检所HSE管理计划,做好日常安全管理;

15.3协助项目负责人开展HSE管理计划,监督执行情况;

15.4负责与业主的联络,贯彻执行业主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

15.5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配置计划;

15.6负责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计划,适时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作业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15.7组织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保险管理;

15.8主持安全会议,做好会议记录;

15.9监督、检查、参加、指导项目HSE活动及项目前讲话;

15.10深入现场巡回检查,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HSE监督,及时纠正违章;

15.11对本部的重大检验、检测安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受委托或指令组织本部门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和重大安全问题的处理;

15.12辐射工作的一系列检查手续(负责环评的办理与组织验收工作、负责个人辐射剂量的定期送检工作、负责放射人员的体检、培训等工作)

15.13按照各厂要求及项目要求办理相关准入手续;

15.14编制PPE配置计划,PPE库房管理及发放工作;

15.15协助部门领导完成各级安全培训教育及相关的文字记录;

15.16完成上级给予的其他事务。    

16.总师办文员

16.1 协助完成各类报表

16.2 协助完成工作量统计

16.3 协助完成产值汇总

16.4 协助完成报告出具

二、技术体系岗位

1. 所技术负责人

1.1 负责本所的检验检测技术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2 组织编制和批准检验检测作业指导书、审批检验方案、签发检验意见通知书、检验案例等有关技术文件;

1.3 负责组织处理检验检测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

1.4 负责组织对检测设备、仪器、仪表、量检具的采购进行技术审核;

1.5 组织开展机构间的比对和能力验证工作;

1.6 组织本所的人员培训和技术考核工作;

1.7 组织开展对分包方及分包项目、外部支持服务和供应方的评审和批准工作;

1.8 参与管理体系的审核和评审;

1.9 全面负责本所授权领域内的检验检测报告的批准与签发。

1.   所质量负责人

2.1 按照所长提出的管理管理宗旨和目标对管理管理体系进行完整策划,并组织建立、实施和保持管理管理体系;

2.2 负责本所管理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2.3 组织编制、修订、宣贯《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审核《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及作业指导书中的管理性文件;

2.4 负责本所管理体系的实施和检查,组织实施内部管理体系审核及持续改进,对《管理手册》的现时有效性负责,批准内审报告,并向所长报告管理管理体系业绩和改进的需求;

2.5 负责检验管理监督,有权进行管理否决,并提出改进管理的意见,直接对本所所长负责。

2.6 负责组织处理重大管理问题;组织处理管理争议,对出现的管理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并督促检查;

2.7 组织不符合检验工作的控制、纠正及预防措施的验证、抱怨和投诉的处理工作;

2.8 负责与管理管理体系有关事宜的外部联络;

2.   检验检测责任师

3.1 协助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对相关专业或项目的检验检测技术、质量进行控制;

3.2 熟悉本所管理体系和管理控制要素,熟悉相关的技术法规和标准,按管理手册规定的程序,指导并检查检验员的检验工作;

3.3 由技术负责人安排,对本专业的实习、见习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和技术业务培训指导,并受质量负责人的委托对以上人员进行岗位安全、业务技能的考核;

3.4 由技术负责人指定,编制评审或修改与本专业有关的检验检测作业指导书,如检验检测细则、检验检测方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仪器设备核查规程、仪器设备自校准规定、安全应急措施等;

3.5 负责审核本专业的检验方案、检验检测报告检验记录、检验报告的审核,对所审核检验检测报告的正确性负责;有权对可能存在管理问题的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或要求有关人员重新检验;

3.6 负责识别偏离管理体系或偏离检验程序的事件发生,并采取行动来防止这种偏离或将偏离降低到最低限度;

3.7 由质量负责人安排,参加对相关检验部门工作的抽查和对检验过程进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督;

3.8 协助并参加管理负责人组织召开的管理分析会,并就本专业工作中的管理问题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3.9 协助项目主管对检验记录原始数据、报告进行初步审核管理;

3.10 负责现场工作时协助项目主管进行安全管理事务的执行工作;

3.11 组织检验方案、记录、报告等的编制工作,并对报告一审把关;

3.12 交办上级给予的其他工作。

3.   监督员(QEO体系)

4.1 负责对现场检验工作质量进行抽查、监督;

4.2 负责对检验检测环境条件、仪器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监督;

4.3 在总师办组织领导下,开展检验工作考核评定工作;

4.4 深入现场巡回检查,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HSE监督,及时纠正违章。

5.内审员

5.1 协助质量负责人,参与对本所的质量要素的审核工作,对本人无关的部门进行审核,并参与编写质量体系审核报告;

5.2 对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填写不合格报告通知单,跟踪并督促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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