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事项调查报告

附件3

关于××反映与××村××河开发区××农所种的20亩土地纠纷问题的调查报告

县信访局:

自接到你局关于××村××反映与××村××河开发区××农所种的20亩土地纠纷问题的信访转办件(临信字[2012]10号)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调查组,通过走访调查相关人员、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该信访案件认真进行了调查。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的问题

与××村××河开发区××农所种的20亩土地纠纷问题

二、信访人基本情况

××,男,汉族,初中文化,19××年1月30日出生,××村××农民,身份证号:××××;电话:××××。

三、调查情况

经查,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经走访知情人得知,在19××年之前,××河开发区是一片荒滩, 19××年3月,××向村委会××河开发区集资1500元,自投资金2600元在××村××河××农自开土地14亩,并得到了14亩土地的使用权,××栽植了防沙林带。20××年,由于国家土地政策的调整,县土改小组、镇政府、××村委会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对××河进行了土地承包。20××年3月,新一轮土地承包开始后村委会对此土地纠纷进行了调解,提出退还××的集资款的方案,但因××要求过高未达成一致。后××多次到村委会要求处理此纠纷,但因村干部换了一直没有解决。

四、调查结果

经查,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经走访知情人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得知, 19××年3月,××向村委会××河开发区集资1500元,自投资金2600元在××村××河××农自开土地14亩,并得到了14亩土地的使用权。20××年,由于国家土地政策的调整,县土改小组、镇政府、××村委会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对××河进行了土地承包。20××年3月,新一轮土地承包开始后村委会对此土地纠纷进行了调解,提出退还××的集资款的方案,但因××要求过高未达成一致。

调查人:××

二〇××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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