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型企业环境合规性评价报告

生产型企业环境合规性评价报告

为了有效的控制公司的环境因素,保证环境目标的实现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和其他要求特对公司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遵守情况而对公司的符合性进行评价。

评价时间:20##年2月26日

评价地点:会议室

评价范围: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中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评价人员:公司环境管理体系合规性评价小组成员

评价依据: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执行情况评价表

一、符合性的评价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阐述:

1、电能的消耗

 电在我公司的运行中是不可避免需使用的资源,但在我们的控制下达到最小用电量,我们制定了《能源资源管理程序》对每月进行统计,对超出指标的采取改善措施。根据执行情况的检查我司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有关规定。

2、噪声的排放

我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冲压、空压机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噪声,但均不超过昼间55dB,夜间50dB(A) ,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要求,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的II类区域标准。

3、污水的排放

 我公司由于产品的特点,在生产过程中不会产生工业废水,主要为食堂和办公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工业园生活污水排污管道排放,由污水处理厂处理,公司按要求交纳排污费用。公司也建立了《污水、废气排放及噪声控制管理程序》对污水排放进行了管理。

本公司污水的排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符合《绍兴市排污费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4、固废的排放

a、资源的回收利用

对固体废物(废的纸箱及包装材料)的再循环利用,回收能源和资源。对危险固体废物(废的胶水润滑油瓶、废弃的有害办公用品、生产中的带油手套等)的回收,必须根据具体的特点而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本公司制定有《废弃物管理程序》及《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进行相应的控制。

B、无害化处置

对固体废物进行了无害化处置,对有危害的固废我们交由有资格的危险废物处理商处理,使固体废物或其他的有害成分无法危害环境,或转化为对环境无害的物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要求。

5、废弃的排放

  我公司由于产品的特点,在生产过程中有生活食堂油烟和火烟等。生活食堂火烟没有有害气体的排放。

  本公司废气排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要求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有关要求。

6、粉尘的排放

  我公司生产过程装扮工序中排放,本公司采用密闭车间,同时经测试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一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本公司的粉尘排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要求。

7、化学危险品的漏泄

现场检测空调, 氟利昂无漏泄现象,符合《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的有关要求。

对危险化学品进行了检查,均能作到良好的标示与防护,设有专人管理而且有防泄露措施,无泄漏现象。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

8、火灾与爆炸的产生

公司的消防工作,公司按相关要求设有灭火器与消防栓,制定《消防设备管理程序》进行了日常的检查保养管理,对可能产生的火灾和爆炸公司建立了《应急预案》及《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文件,并针对相关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与演习。公司辖区内的生产生活现场和仓库储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

9、资源、能源的消耗

  我公司以减废节能为方针制定管理目标,建立管理方案。同时建立了相应的管理规定,如《能源资源管理程序》、对用水、纸张、原材料的消耗与控制,对能再循环利用的进行回收,进行再使用,降低了产品生产成本,而且改善了对环境的污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有关规定。

二、相关方的环境要求情况:

 到7月中旬为止公司未收到周边邻居的投诉,我公司的排污情况均能符合排放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规定。

三、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结果情况:

在内审过程中没有发现公司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及其他要求的事项,但是还是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以作到万无一失,保证公司的体系正常运转。

四、应急准备和响应与监测和测量

公司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及《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作业指导书》等文件,使各相关活动能够优先的运行。

五、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落实及“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在新开办的厂房、公司严格按环评要求进行了环评,取得环保局得环评批复,同时我公司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六、重大环境事故的处理或改进的建议

我公司自从运行环境管理体系以来未发生过重大环境事故。

 评价结论: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执行情况评审,发现有些情况与法律法规不符合或执行不到位,如极小部分员工的环境意识不强,随意丢弃固体废弃物等现象。从本次的内审中也可看出部分只能部门对公司的试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认识程度不够,建议各公司结合相关部门对法律法规进行培训与宣传,总体来看,在公司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等过程中,充分发挥了适宜于公司的环境法律法规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公司识别的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能够充分体现了在公司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我公司没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发生。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执行情况较好。

七、结论:

公司的运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体其他法规符合性参见《法规评价清单》

 

第二篇:环境合规性评价报告

合规性评价报告

编码:(20xx年)报告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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