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个人安全免责协议书

《活动个人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 本次户外活动本着放松心情、亲近自然、无任何商业目的、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 但户外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 本协议书为强制性必签文本,签字人必须签写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签字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不签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知道并同意该免责声明。参加人签名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第三条 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必须是环境保护主义者,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四条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应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8周岁以上)。

第五条 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个体人身安全责任自负。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本次活动召集人、组织者对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七条 本次活动时间:20xx年7月日起

我已经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参加本次活动者签字:

声明

本人自愿结伴参加 2014 年 7月日的 明心黔藏活动,并郑重声明如下:

1、本人作为一名身体健康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审慎的保障义务。

2、本人已阅读《户外活动个人安全免责协议书》,已熟知并同意本次活动的所有行程与活动安排,充分了解户外活动的潜在风险,愿意独立承担本次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害。

3、本人同意本次活动系结伴而行,所有活动参加者之间均不成立任何具有合同性质的法律关系。活动召集人、领队不对其他活动参加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任何注意和保障义务。

4、本人在活动过程中将根据自身身体状况独立判断行动风险以保障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任何活动参加者包括活动召集人、领队的影响,并有权随时中途退出活动。

5、本人在活动过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自行承担损失。如因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向加害人索赔。本人同意,如有损害结果发生,活动召集人、领队对于活动的任何建议均不构成对损害结果的故意或过失,本人也不得要求上述人员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本人同意,在活动过程中乘坐的交通工具,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涉及任何其他活动参加者。

7、本人同意,如遇可能损害本人人身或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所有活动参加者均拥有自救的权利,但不负有救助他人的义务。所有的救助行为都是基于完成自救基础之上的见义勇为或道义上的责任,并不构成任何必须履行的民事义务。

8、本免责声明必须由参加者自己签名并告知家属。

9、本声明为不可撤销声明,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参加本次活动者签字: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第二篇:《活动个人安全免责协议书》及个人声明

《活动个人安全免责协议书》

第一条:本次户外活动无任何商业目的、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但户外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

第二条:本协议书为强制性必签文本,签字人必须签写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签字者意味着接受并承担本协议的全部义务,不签者意味着放弃参加此次活动的权利。凡参加这次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知道并同意该免责声明。参加人签名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晓并同意。

第三条: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必须是环境保护主义者,并应该具备以人为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和助人为乐的良好品质。

第四条:参加本次活动的未成年人员需要通过监护人的同意,并且需要监护人陪同一起活动。

第五条: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个体人身安全责任自负。

第六条:本次活动召集人、组织者对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第七条:安全承诺:

1、安全第一,自愿参与。

2、出游人员必须听从旅行社及公司的统一安排。

3、旅行时不可擅自脱队,特殊情况单独离开,应告知相关领导。

4、多有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电话,以免发生意外,有事及时通知相关领导,保证电话全天开机。

5、出游人员注意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最好勿带。

6、旅游期间注意饮食安全,身体不适者及时告知相关领导。

7、切勿理会陌生人的任何搭讪,以免上当受骗。

8、所有人员都需按活动统一规定时间返程,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跟随公司人员返程的或自留未归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9、由于出游期间不遵守以上承诺导致人身、财产安全等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无关。

第八条:本次活动时间: 年 月 日上午 至 年 月 日下午

我已经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参加本次活动人员签字:

声 明

本人自愿结伴参加 年 月 日 活动,并郑重声明如下:

1、本人作为一名身体健康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审慎的保障义务。

2、本人已阅读《活动个人安全免责协议书》,已熟知并同意本次活动的所有行程与活动安排,充分了解户外活动的潜在风险,愿意独立承担本次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害。

3、本人同意本次活动系结伴而行,所有活动参加者之间均不成立任何具有合同性质的法律关系。活动召集人不对其他活动参加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任何注意和保障义务。

4、本人在活动过程中将根据自身身体状况独立判断行动风险以保障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任何活动参加者包括活动召集人、领队的影响,并有权随时中途退出活动。

5、本人在活动过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自行承担损失。如因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向加害人索赔。本人同意,如有损害结果发生,活动召集人对于活动的任何建议均不构成对损害结果的故意或过失,本人也不得要求上述人员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8、本免责声明必须由参加者自己签名并告知家属。

9、本声明为不可撤销声明,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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