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活动免责协议书

《户外活动个人安全协议书》

第一条

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依法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审慎的注意义务和自我保护义务,如在活动中发生脱团,或未经许可参与本公司安排的项目外活动(如下水游泳等)造成的人身财务损害后果,由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相关规定和本声明妥善解决。

第二条

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财务损害,赔偿责任公司同样不承担。本协议中关于免除公司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的所有其他参与人。

第三条 熟知并同意本次活动的所有行程与活动安排以及所有应注意事项和细节,充分了解本次活动所存在的风险及潜在的风险,愿意独立承担本次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害风险。

第四条

鼓励参加者自行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活动中一旦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将不承担人身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参加活动的成员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五条

本次活动过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由本人独立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自行承担损失。如有损害结果发生,公司对于活动的任何建议均不属于构成损害和过失原因。

第六条

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设施设备(如天气、动物)等所造成的意外事故伤害,本公司不承担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七条

不宜参加此类活动未提前申明或执意参加者,在没有医疗急救设备的偏远地区突发疾病或遇到事故等无法及时治疗,本公司将不对此负责。

参加本次活动者签字:

 

第二篇:免责协议书(年)

哈雷戴维森骑行活动风险责任承诺书

哈雷戴维森车主(含亲朋)基于共同的爱好和理念,自20xx年12月18日20xx年12月17日止哈雷戴维森成都自发召集、组织的的培训、骑行、巡游、旅游等一切活动,该活动系“自驾、自助、自主”的性质,是广大车主本着“自愿参加、风险自担”原则,自发组织的一次非盈利性的户外活动。

广大车主考虑到参加人员的分散性,组织、联系上的困难,为便于该活动的顺利开展,共同请求成都哈雷作为本次活动的联系人,代为办理本次活动的相关手续。参加本次活动的车主知悉:成都哈雷并非本次活动的召集者、组织者,成都哈雷与本次活动的车主没有契约关系,成都哈雷在本次活动中也不对参加的广大车主负有任何安全保障义务以及其他一切经济及法律上责任。成都哈雷在本次活动中提供的是无偿服务,并非营业性或盈利性活动,成都哈雷自身在本次活动中不收取任何费用。成都哈雷在本次活动中负担骑行终点洛带古镇的午餐费用。

本次活动的行程、活动安排是由广大车主自行、共同商定确认的。参加本次活动的全体车主及亲朋,均已充分了解到本次车主骑行活动中可能发生的和没有预计到的各种风险,同时,对本次活动的计划和行程,均已知悉并自愿选择参加本次活动。

基于上述共同认识,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本人自愿参加20xx年12月18日20xx年12月17日止哈雷戴维森成都自发召集、组织的的培训、骑行、巡游、旅游等一切活动,并郑重声明如下:

1、本人作为一名健康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与审慎的保障义务。

2、本人已熟知并参加本次活动的所有行程与活动安排,充分了解本次活动的潜在危险,愿意独立承担本次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人身活财产损害。

3、本人同意本次活动全体活动参加者将平摊所有费用,所有活动参加者之间均不成立任何具有合同性质的法律关系。活动召集人。领队和财产官均系全日活动参加者共同推举的无偿服务者,不对其他活动参加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任何注意和保障义务。

4、本人在本次活动过程中将根据自身身体状况独立判断行动风险以保障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任何活动参加者包括活动召集人、领队和财务官的影响,并有权随时中途退出活动。如因本人自身原因退出活动的,本人愿意继续承担平坦的活动费以免给其他活动参加者造成没有预计的经济损失。

5、本人在活动过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自行承担损失。如因他人侵权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将独立的向保险公司索赔或向加害人索赔。本人同意,如有损害结果发生,活动召集人、领队和财务官对于活动的任何建议均不构成损害结果的故意或过失,本人也声明放弃要求上述人员及其他同行人员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权利。

6、本人同意,在活动过程中如需与其他活动参加人员共同乘坐任何交通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包车),均构成本人与受雇方独立的合同关系。如因受雇方原因造成本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本人将独立追究受雇方的违约或侵权责任,而不涉及任何其他活动参加者。本人也声明放弃要求任何同行人员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权利。

7、本人同意,如遇可能损害本人人身或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所有活动参加者均有自救的权利,但不负有救助他人的义务。所有的救助行为都是基于完成自救基础之上的见义勇为或道义上的责任,并不构成任何必须履行的民事义务。

8、本次活动所涉及的风险。我知道户外运动具有已知的和不能预见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导致我人身、财产或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上的损失。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在户外场所和交通旅行中的危险。

(2)北落下的石头、冰块或其他从上方落下的物体击中。

(3)蛇、虫、兽类、人类等造成的伤害。

(4)雷暴、冰雹、洪水等灾害性天气。

(5)高温、低温带来的危险,包括虚脱、失温、冻伤等,

(6)自身身体状况:伴随着这项活动本身的生理反应。

(7)个人装备和物品的环境或丢失等。其他危险可能包括在没有医疗急救的偏远地区生病或遇到事故。我了解这里对风险的描述是不完全的,并且对其他没有预计到的内在风险由可能存在性。

9、我承诺放弃的民事权利。我明确同意和承诺将接受和承担这项活动所存在的所以风险。我对此项活动的参与完全是自愿的。我因此自愿放弃有关民事权利,不对组织者及经销商要求索赔和诉讼。

10、本人同意由于参与非本次活动主办方组织的其他活动发生任何问题将由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11、本次活动所有保险需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享受。

12、本声明为不可撤销声明,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声明人:

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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