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出租车夜班承包经营合同书




 

第二篇:出租车承包经营合同书

出租车承包经营合同书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本着互利友好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万隆运输有限公司渝C 出租车(型号 自编号 发动机号 底盘号 )在大足县内经营及使用权租赁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希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止。由乙方在大足县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在每月 前向甲方一次性缴纳本月承包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每月保险金 元整(小写: ),另在签订本协议后,乙方应向甲方交纳风险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本合同顺利终止时,乙方完清该车相关费用时,甲方应如数退还该风险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否则甲方有权以该风险金优先偿付其乙方所欠的费用。

二、乙方租赁甲方的羚羊出租车证件齐全(包括:该车行驶证、营运证、治安证、保险卡、交通信息卡、气瓶合格证)由甲方提供本车证件乙方不得修改,损坏或遗失。如有此情况由乙方负责,其该车外观完好、无异响、计价器、空

车灯、顶灯完好、备用轮胎一个。

三、乙方在经营期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修理费、年审费、保险费、检测费、交通事故赔偿罚款、诉讼费、执行费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在租赁经营期间内,乙方应全部承担在营运过程中所造成自已或他(她)人的伤、残、亡等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五、租赁期内如果乙方在经营时发生该车不可修复的重大损失,乙方负责应向甲方一次性赔偿车损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六、在租赁期内,甲方有权收回该车出售,终止合同;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经济损失,但收回该车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注:收回该车出售要以公司过户为准)

七、乙方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按时交纳给甲方每月租金的情况下,乙方对该车有经营、使用、收益的权利,乙方在租赁经营过程中不得对该车以任何理由私自转租给他(她)人经营,如有此情况甲方无条件收回该车,并不退还乙方风险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八、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若违反以下条款的,甲方可以随时收回该车,甲方并有权不赔偿乙方损失的权利,内容如下:①乙方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使甲方的信誉度受到极大影响;②乙方不按时缴纳交清给甲方租金及营运期

间的相关费用及相关手续;③乙方对该车营运用于其它不正当业务。

九、乙方到期时交还给甲方该车应保证车况良好,能够正常行驶,证件及随车物品齐全,本合同从签字之日起,签字之前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签字后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十、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该合同,如有违约则应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十一、乙方应复印一份本人身份证,交于甲方保管。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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