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合肥置地广场栢悦中心工程

-2F外墙涨模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报告

中建三局合肥置地广场栢悦中心工程项目部

20##-12-8

一、         事故发生时间:

20##年12月4日砼浇筑过程中。

二、         质量问题发生部位及情况:

栢悦中心2#楼-2F 2-6~2-10轴结构外墙。在砼浇筑过程中,-2F 2-6~2-10轴外墙两处出现墙体竖向模板涨模现象,涨模面积较大,约7m2,造成严重的质量问题。

三、         原因分析:

1、              由于竖向模板施工工人责任心不强,操作技能水平不高,该处使用的螺帽与螺杆不配套,该处模板加固不符合方案及技术交底要求,导致外墙模板涨模,造成了严重的质量问题;

2、              该处外墙墙身高度4.9m,在砼浇筑过程中,施工人员未按照操作工程及技术交底要求进行分层浇筑、分层振捣,砼振捣存在重复振捣,过量振捣,导致了该处砼侧压力过大。

3、              现场管理人员在技术交底后在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不严格,技术交底内容未严格落实。

4、              质检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过程检查频率不足,未进行过程监督旁站。

5、              浇砼过程中,木工看护模板人数偏少,不到位。

由于上述原因导致了此次质量问题的发生。

四、         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

企业信誉受到严重损害,同时造成材料、人工、机械的严重浪费。

五、         质量问题责任处理意见

1、              由于润良劳务木工班该处施工中存在责任心差、操作水平低、对工程质量重视程度不足,并造成了人工、材料、机械的浪费,是造成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根据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处罚条例对该木工班组处以5000元罚款,现场返工处理所需人工、材料、机械费用全部由润良劳务木工班承担。并要求对不按施工现场质量要求施工的人员在20##-12-10前全部清退出场。

2、              润良劳务砼班在砼施工过程中人员操作未按技术交底执行,是造成质量问题的辅因。对该班组处以500元罚款。

3、              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因现场管理不到位,未严格按照公司及项目质量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对质量问题的形成负管理责任。根据公司及项目部的处罚条例,对下述人员做出处罚:

赵威中因质量管理不到位,负主要责任,处以罚款200元;张胡科因未按照技术交底组织现场模板工程施工,是导致质量问题的直接负责人,负组织不力责任,处以罚款150元;孔文俊因砼施工中过程旁站监督不力罚款100元。

4、              通过此次质量问题的发生,项目部将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内部的各项管理工作,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及全体施工人员的质量、安全教育,提高全体质量意识,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六、         技术处理措施

1、对该部位在模板拆除完毕后,对此处砼进行检查,并用墨线标示需要处理部位。

2、对标示出的部位按《砼通病防治方案》进行砼的凿除处理。

3、在凿除完毕后,会同业主、监理单位对该处进行检查。

4、后续按照砼质量缺陷处理方案进行处理。

七、预防措施

1、组织润良劳务公司所有施工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召开现场质量施工分析会,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提高全员的质量意识和责任心,从根本上消除质量事故的再次发生。

2、组织全体项目管理人员召开专题质量管理会议,明确施工质量管理职责,责任落实到人。要求严格加强过程质量控制,做到全程监控,杜绝此类质量事故的再次发生。

3、加强自检、交接检、互检的三检签字制度。

4、严格落实浇砼时木工看护模板制度。

5、严格控制砼浇灌速度。

中建三局合肥置地广场栢悦中心工程项目部

20##-12-8

附件:现场图片

 

第二篇:质量事故的报告及处理

质量事故的报告、处理管理制度

1、 凡是半成品、成品检验不合格,成品退货、成品储存过程中变质、配料错误,均属于质量事故

2、 事故分类:直接损失在500元以上的,属于重大质量事故,500元以下的属于一般质量事故

发生质量事故,应由责任部门或检验部门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填写不合格

3、 报告将信息反馈到质检部,必要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4、 超过报告时间期限的,或质量事故发生后由于未及时报告质检部采取有效措施而导

5、 经济损失的,给予经济处罚

6、 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由经理、质检部调查后直接处理,一般质量事故由部门负责人及质检部调查后处理,处理结果报经理

7、 发生质量事故后,应在全公司内公布事故的发生原因及处理结果。

7、发生质量事故时,分析原因的同时对责任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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