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会组织状况调研报告

夯实基础  迎难而上  开创工运事业新突破

——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状况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街道工会联合会有基层工会组织33个,工会建制率100%。其中独立建会企业24家,机关1家,8个社区联合会(涵盖47个非公小企业,47家个体工商户)。职工1918人(农民工830),职工入会率97%,共有会员4275人(失地农民入会2357人)。

二、存在的问题

1、生产经营状况方面。大部分企业出现停产和半停产状态:一是由于95%的企业是生产建筑材料,季节性用工,职工更换平凡不稳定,企业出现停产和半停产状态;二是收购农作物(枸杞)的3家企业属于季节用工,用工及不稳定;三是企业生产环保滞后,环卫局让停产,造成职工解散另谋出路如银川市银鹿建材制品有限公司和银川泉发保温材料厂;四是企业机器设备老化,生产效率底,质量不过关,造成亏损及负债如宁夏星盛铸成机械制造公司和银川鼎新实业公司;五是企业货款收不回如华西龙公司等;六是小企业资产单薄,经营管理和措施局限于小作坊,生产跟不上和销路打不开,处于半停半开业状态,职工工资没有保障发放不及时,人员更换平凡。

2、场所经营模式方面。一是街道所属企业分散偏远集中在农村,道路以低洼乡村小道为主,家庭作坊式的种植和养殖企业;二是职工居住和生产操作环境极差以及大多数企业没有办公场所以家代替或租用宾馆,居住和办公一体化及其简陋无任何办公设施。

3、规范运作和队伍建设方面。一是企业领导管理层重视程度不够,工会主席依付于企业只抓生产,工会运作难于开展工作,处于有名无实;二是企业工会没有专门办公场所和职工休闲活动阵地,企业文化和工会宣传氛围极少甚至为零;三是职工技能和文化素质偏低,自我保护意识淡薄。由于部分企业属于季节用工且职工流动性大,导致新来职工对有关政策和自身维权、劳动保护方面的空白;四是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和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不稳定。面对基层日益多变的经济形式,复杂多样的劳动关系,非公企业工会干部不稳定和素质高低层次不齐已成为能否完成工会规范运作任务的决定因素;五是80%企业经济实力薄弱,处于半停产,经济效益滞后制约了基层工会规范运作的资金保证。

4、行使职权和发挥作用方面。一是季节用工,人员流动大,无法为职工签订各项合同;二是作为职工利益维护者没有积极主动为职工签订有关合同;三是工会绝大部分干部都是兼职的,对工会工作力不从心,甚至于工会工作没有打开局面,工会流于形式和对付上级工会,认为建工会只是为了返还会费的问题;四是有些企业工会主席更换频繁,出现对工会这个组织职能作用了解甚少,职工的权益得不到保护,劳动保护费用、劳动保护用品不能按时发放、卫生设施条件差且得不到改善;五是职工签订的各项合同如同虚无,一些企业的职工长期处在有毒有害的环境中工作,作业场所粉尘、有毒气体、噪音严重超标。部分规模较小的企业设备陈旧、工艺落后、作业环境差,存在事故隐患;六是阶段性、突击性成立工会组织效果不佳,非公企业规模小,人数少,流动大,虽然完成了组建工会任务,但绝大部分工会组织作用没有发挥,形同虚设,何谈规范运作,尤其随着市场经济的优胜劣汰,50%企业面临停产和破产工会组织也随之消失。

三、对策和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要切实加强《工会法》、《自治区工会条例》、《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党政领导、企业经营者和广大职工对工会工作在市场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地位的认识,使全社会切实认识到工会基层组织建设,是整个工会组织建设的基础,直接关系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是必须长期坚持抓好的一项战略性任务。要准确理解和认真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深刻认识到这一方针的提出和落实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是当前职工队伍新变化的要求,在对中国工会运动和国际工会运动形势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是党政工和企业组织学习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2、针对企业工会加大宣传力度和政策的指导扶持工作。重心下移给予小企业工会支持与帮助,着重配送一些办公设施及宣传资料,做到文化、技术、资金“三下乡”。规范企业工会工作制度,发挥企业工会主席的职能作用。

3、建立以吸引、服务职工为主要内容的长效机制,激发职工加入工会积极性。既然工会基层组织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那么就必须要建立组建工会的长效机制。一要不断完善党建工建互促互带制度。应当明确工建是党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与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很好地结合在一起就能极大地提高工会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要大力开展工会会员定点消费优惠活动。通过优惠活动,使工会在就医、就学、日常生活消费方面享受一定的优惠待遇,激发广大职工加入工会的积极性。三要在困难帮扶、评选先进、福利发放等方面对工会会员进行倾斜,使广大职工切切实实地感受到工会会员与非会员的区别,进而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吸纳到工会中来

4、进一步转变建会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把自上而下推动建会与自下而上发动建会结合起来。在非公有制企业建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会与过去在国有企业建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会有很大不同。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国有企业、党政机关建会没有阻力。而在新形势下,党政自上而下干预建会的成分大大减少,组建工会遇到不少的阻力,对此,应把自上而下推动建会与自下而上发动建会结合起来进行,具体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大力宣传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代征制度及会费返还机制,促进未建会单位尽快建会。二是工会要提高依法建会的能力,特别是善于和敢于按照法律的规定,主动邀请上级工会派人到基层去帮助指导建会。三是加大对工会组建工作的人员和财力投入。有效解决建会工作投入精力大与工会干部力量不足的矛盾。

5、创新工会组建新模式,为组建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加大组建工会工作的力度,取得更大突破,必须进行组建方式的创新。面对众多小型分散的非公企业,要突破单位限制组建联合基层工会、基层工会联合会,由这些工会组织直接吸收那些难以独立建会企业的职工加入工会或建立工会小组。总之,只要能把职工吸纳到工会中来的做法,都是可行的,都是应该鼓励提倡的。同时,组建方式的创新要同步考虑有利于维权、有利于工会发挥作用,注重实效。

6、一手抓组建、一手抓工会作用发挥,以质的提高带动量的增加。要抓好新组建工会依法规范的问题,走好“边组建、边规范、边提高,走质量、数量并重”的建会路子,打好工会组织基础、工作基础、制度基础和物质基础。在此基础上,着眼于新组建工会作用的发挥,并着力抓好“三个切入点”,即上级工会代行基层工会的部分维权职能、积极稳妥地推进基层工会主席直选、建立基层工会干部保护基金制度,以提高基层工会干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二篇:关于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和吸引力的调研报告

关于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和吸引力的调研报告

20xx年11月7日至11日,省总工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第二调研组就进一步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和吸引力专题进行了调研。通过召开地方工会干部座谈会和深入企业走访,与两市地方工会干部、企业工会干部、企业职工进行交流,调查了解了两市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和吸引力的工作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近年来,的经济健康发展,为工会工作创新发展既带来了机遇,又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总工会始终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坚持不懈地把推进工会组建和增强基层工会活力,作为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重要着力点,坚持走工会工作社会化的新路子,把履行维护基本职责和履行各项社会职能有机地结合起来,工会工作得到了社会各方的支持和职工群众的认同。

一是探索建立区域(行业)性工会联合会,推动小型非公企业工会发挥作用。黄石、鄂州两市总工会针对非公企业点多面广、小型分散的特点,在乡镇、街办和工业园区大力推行区域性、行业性非公企业工会联合会建设。黄石市铁山区小型非公企业工会通过建立联合会章程,进行工会组织联合,工会联合会对所辖企业工会实行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进度、工作标准、工作考核“五统一”的管理;通过召开区域性、行业性会员(代表)大会,直选工会联合会主席;通过工会联合会与所辖各企业工会签订工会经费统筹管理使用委托书,对企业工会经费实行统一代管,统一监管,形成了“规范化收缴、制度化使用、程序化审批、规章化监督”的工会经费代管机制;通过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工资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为主要形式的职工权益维护机制,以及集体合同“1+3”模式的程序到位、内容到位、落实到位,变单个非公企业工会“单兵出击”为区域(行业)内非公企业“联合作战”,较好地解决了中小非公企业工会工作力量单薄、能力有限、作用难以发挥的问题。通过工会组织联合,实现了干部力量整合,工会经费聚合,从而激活了基层工会组织功能,提升了工会组织凝聚力和吸引力。目前,

二是开展非公企业工会主席选配管理,发挥工会主席核心作用。两市根据省总统一部署,各确定了一家非公有制企业和一个区域(行业)性工会作为工会主席选配管理工作的试点。按照省总《关于开展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区域性、行业性工会主席选配管理试点的通知》要求,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灵活多样的工会主席产生、管理、保障机制。黄石市总在总结该市非公企业工会主席职业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对于规模较大、职工人数较多、候选人范围较广的非公企业,积极有序地推进企业工会主席的民主直选;在联合工会,发挥“党建带工建”的优势,在工会主席选配上实行了“双推双选”,即党组织推荐党总支书记人选,工会组织推选工会主席人选,实行党工负责人“一人双职、一人双岗、一人双责”,即两副担子兼挑、两项责任同负的领导工作体制。

三是贯彻落实《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以企业工会达标为契机,大力推动工会规范化建设。为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两市按照省总统一部署,把企业工会工作规范化建设作为重点工作,通过规范企业工会组织建设、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加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等,不断规范企业工会工作,增强企业工会的活力。据统计, 20xx年企业工会工作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中,黄石市达到一级标准的13家、二级标准的18家,鄂州市达到一级标准的3家、二级标准的4家。

四是实施职工建功立业和文化建设工程,不断深化“创争”活动和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丰富职工文体活动。两市围绕市重点工程和技改项目开展建功立业劳动竞赛,组织实施技术比武、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和技术协作等活动。黄石市总围绕建设“两型”社会,深入开展“我为节能减排作贡献”和“节能减排、工人在行动”活动,引导职工参与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全市企业参与面达80%以上,职工参与面达85%以上。鄂州市总在全市十大系统、百家企业、千个班组、万名职工中广泛开展以“我为节能减排作贡献”为主题的劳动竞赛活动,得到了基层工会组织的积极响应,向全总申报的全国职工节能减排合理化建议,共有5项获奖,有3家企业被评为职工节能减排合理化建议活动先进单位。

五是健全社会化维权机制,推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两市本着维权与维稳“两手抓”的维权理念,把维权工作融入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中,从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来谋划工会维权工作。黄石市总工会通过联合劳动、工商、安监、统战、文明委等多个部门共同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把创建活动与部门评比活动结合起来,出台了企业社会责任认证标准,敦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做到各项制度规范合理、职工权益充分保障、双方协商平等合作、工会作用有效发挥,达到了党委重视、政府支持、企业满意、职工受惠的良好效果。黄石市总依托“潘兰英职工维权服务热线”,建立了联席会议、领导接访、情况通报、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形成了集信访接待、调查调解、处置救助于一体的工作机制,让职工的诉求更加畅通,让职工的困难真正得以解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从调研情况看,经过黄石、鄂州两市总工会的努力,两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工会组建率、会员入会率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基层工会活力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

一是工会干部兼职现象普遍。《工会法》规定,职工200人以上的企业可配备专职工会主席。但目前中小型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的专职工会主席基本没有配备,工会主席兼职化现象普遍,工会组织机构与其它部门合并的问题也十分突出。

二是工会经费不足。目前,区级总工会、乡镇(街道)、社区工会三级都没有经费留存。工会工作的重心和重点在基层,现在这三级工会的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工作量成倍增加,而工会经费完全依靠上级工会进行补贴,基层工会感到难以为继。

三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在开展工作和活动的方式方法还不够灵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手段还不多,措施也不够硬,工会维权力度不够大。大部分非公企业工会在劳资矛盾的调处中对职工的维权诉求普遍存在无能为力和无可奈何现象,有的甚至采取回避态度。

基层工会作为各级工会的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在整个工会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中占据重要的基础性地位。各级地方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长远眼光谋划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以全局意识统筹基层工会工作发展,以科学态度抓好基层工会工作落实,从而激发基层工会活力,不断增强基层工会凝聚力和吸引力。为此,我们建议:

(一)围绕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推进工会组建。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我省县域经济民营化的深入推进,非公企业得到长足发展,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非公企业尤其是规模以下中小非公企业的工会组建,已经成为各级工会建会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是工会工作不断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工会要从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主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不断推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工会组建工作,最大限度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一是要创新工会组织形式和工会组建方法。解决好工会组建工作的重点,就要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大胆创新工会组织形式,在县(市、区)区域以下大力推进区域(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建设。通过组建工会联合会形式,推动中小非公企业建立工会、发展会员。与此同时,对规模较大的建会难点企业,上级工会要转变建会方法,加强工作指导,深入职工群众,充分调动职工建会和入会积极性,把“自上而下推动建会”与“自下而上自愿建会”结合起来,攻克建会难点。要突出做好农民工入会工作,采取输出地和输入地相结合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二是形成组建工作合力。针对少数企业经营者对工会缺乏认识、部分职工群众入会意识还不强等问题,要通过采取大力宣传《工会法》和《湖北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和完善工会组建工作领导格局,采取依法收取工会筹备金等措施,促使企业经营者支持工会组建工作;要加大对工会重大活动、重要工作、先进典型和维权案例的宣传力度,建立和扩大购物、医疗等会员优惠服务基地,积极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使广大职工认知工会、认同工会,增强职工加入工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工会推动建会、社会支持建会、职工踊跃入会的良好局面。

三是要依法规范工会组建。要严格依照《工会法》、《工会章程》、《企业工会主席产生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工会组织形式、工会主席产生程序、职工入会工作、会员管理办法等,杜绝出现“架子工会”、“影子工会主席”和“花名册”会员,为已建工会发挥作用奠定坚实组织基础。

四是要注重巩固建会成果。上级工会要加强对基层工会指导和服务,帮助基层工会因企制宜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工会活动,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逐步把基层工会工作开展起来,把基层工会组织的作用发挥出来,不断巩固发展建会成果。

(二)围绕增强工会组织活力,推进基层工会群众化、民主化建设。

基层工会的活力直接关系着整个工会组织的活力。机制建设是激发基层工会的内在活力、挖掘基层工会内在动力的重要抓手。要通过建立健全基层工会民主机制、基层工会主席产生机制、会员群众评价工会工作机制,推进基层工会群众化、民主化建设,增强基层工会活力。

一是健全基层工会民主机制,密切工会与会员的联系。党的十七大要求发展基层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会员群众是基层工会的主体,充分

调动会员参与工会工作的积极性,可以极大地增强基层工会的活力。当前,要重点加强企业工会的民主建设,广泛动员和组织会员群众依法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工会事务,维护和实现会员民主权益。要定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坚持会员代表常任制,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充分体现会员(代表)大会作为企业工会最高权力机构的作用,保证会员群众的选举权。要坚持重大问题民主决策制度,由会员(代表)大会决定工会重大问题,保证会员群众参与权。要坚持会务公开制度,工会委员会和工会领导人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工会重大事项和经费使用情况要向会员公开,保证会员群众知情权。

二是健全基层工会主席产生机制。基层工会核心在工会主席,建设一支强有力的基层工会主席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组织、协调、引导、带动作用,有利于增强基层工会组织活力。基层工会主席产生,要拓宽民主渠道,进一步扩大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要坚持基层工会主席的任职标准,规范完善提名酝酿、组织考察、任前公示、民主选举、组织批准等程序。要采取组织推荐、会员推荐、会员自荐等多种方式,把组织推荐与会员推荐有机结合起来,拓宽选拔工会干部的渠道,提高工会干部队伍的素质。要大力推行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使更多的会员行使选举权和享受被选举权,实现“在少数人中选人、由少数人选人”向“在多数人中选人、由多数人选人” 转变、由“伯乐相马”向“赛场选马”转变、工会主席由“要我干”向“我要干”的转变,建立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真正体现会员群众意愿,克服工会行政化倾向。要积极推行非公有制企业和区域性、行业性工会主席选配管理试点经验,加强上级工会对基层工会主席管理、工作考核奖励和权益保护,逐步建立一支由会员直接选举、企业支持认同、上级工会直接领导、综合素质相对较高的基层工会主席队伍。

三是建立定期开展职工喜闻乐见文化娱乐活动的制度。要结合非公企业实际,制定定期开展群众性强、参与面广,贴近群众、健康有益,有利于推进积极向上职工文化和企业文化建设的各种寓教于乐的文娱体育活动,发挥工会组织教育职工、引导职工的作用。

四是建立健全会员评价工会工作机制。要坚持以人为本,确立职工和会员在企业工会评价体系中的主体地位,把职工和会员的满意度、认可度和支持度作为衡量工会工作的基本标准。改变自上而下的单一考核模式,完善上级工会考核下级工会、下级工会评议上级工会、会员民主评议工会工作有机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使基层工会主席和基层工会工作始终在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

(三)围绕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推进基层工会维权机制建设。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工会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以职工为本,切实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基层工会组织凝聚力。基层工会处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第一线,在工会履行基本职责中具有基础性作用。基层工会特别是企业工会必须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基本职责,建立健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机制,推动形成职工与经营者共谋企业发展、共建和谐企业、共享发展成果的良好局面。当前,我省非公企业工会委员会约占全省企业工会委员会的68.3%、占全省基层工会委员会的40.5%。因此,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尤其要重视增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的活力。要结合实际推动非公企业按《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开展规范化建设,重点建立健全基本的制度和主要的维权机制,切实发挥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作用。

一是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保障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平等协商机制是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是工会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重要制度。非公有制企业要根据《劳动法》和《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协调劳动关系,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企业行政、工会和职工代表要组成协商委员会,要根据企业发展和职工意愿,重点协商解决职工工资不正常增长、加班加点、欠缴社会保险等问题,不断寻找达到企业和职工“双赢”的平衡点。

二是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机制,保障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利。职工民主政治权利的落实是企业维权的重点。一方面,非公企业要积极推行建立以职代会制度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突出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督促《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在企业的贯彻执行。在条件未成熟的非公有制企业,可通过劳资协商恳谈会、职工民主议事会、职工意见箱、厂长(经理)接待日、职工代表列席行政办公会等形式,引导职工群众及时参与企业决策、管理和监督,为逐步推行职代会制度奠定基础、创造条件。另一方面,积极推行厂务公开制度,坚持对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规章制度要公开;涉及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会保险交纳情况要公开;涉及劳动安全保护情况要公开;涉及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商的签订、续签和履行情况要公开;涉及辞退职工和处分职工的情况和事由要公开。

三是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监督机制,保障职工的生命健康权。非公企业要建立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网络,建立由工会牵头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签订劳动安全生产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开展“安康杯”和安全生产企业创建活动,保障职工的生命健康权。

四是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机制,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要坚持“基层为主、调解为主、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劳动争议问题解决在基层。已建工会的非公企业要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完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上级工会要积极指导企业工会调解员学法用法,坚持依法调解和依法维护,有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此外,在小型非公有制企业集中、行业集群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发区、科技园区、工业园区,通过发挥区域(行业)性工会组织作用,推行区域(行业)性职代会制度,签订区域(行业)性集体合同,破解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建制难、工会维权难等问题,推动小型非公企业工会组织作用的发挥。

五是建立健全困难职工帮扶机制。非公企业要建立困难职工档案,通过争取企业行政支持一点、工会经费拿出一点、职工群众自愿捐出一点等办法,设立专门的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制定运行规范、公开透明的帮扶制度,对不同类别的困难职工给予力所能及的帮扶和救助。对特殊困难职工,本级工会还可以向上级工会请求适当支持。

(四)围绕强化基层工会建设,加强上级工会服务指导。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基层工会建设,上级工会必须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牢固树立“服务职工、服务基层”的理念,发挥好指导服务基层工会作用。上级工会服务基层工会,既要有“软件服务”,又要提供“硬件服务”。“软件服务”主要包括为下级工会提供法律法规、专项工作的培训、具体工作指导和主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硬件服务”主要包括为下级工会资金和物质帮助与支持,并代行部分基层工会的维权职能。

一是建立工作联系点责任区制度。上级工会通过建立工作联系点责任区制度,坚持到基层工会和重点企业工会了解工作情况,掌握基层工会的实际状况,帮助其理清思路、破解难题,推动工会重点工作落实,发挥基层工会组织作用。上级工会要定期集中研究各联系点责任区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对制约基层工会工作发展的普遍问题要着力予以解决,对适应职工群众需要和基层工会工作实际要全力推进,对不适合在基层工会普遍开展的工作要及时调整,做到工作重心放在基层,工作部署贴近基层,工作方法适合基层,提高“服务职工群众、服务基层工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目标和考核制度。要根据全省工会工作的发展现状,科学制定基层工会必须开展的指令性工作计划。这类计划不宜多,具体要求也不能过细,但一定要突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点,每年底要对部分指令性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适当的检查考核和评比。同时,也要结合基层实际提出一些指导性工作目标。这类目标主要是指导工作基础较好、工作力量较强的基层工会,不断推动工会工作的创新和全面发展。总之,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目标,以及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上级工会对基层工会要多一些指导、少一些指令,多一些因地制宜、少一些整齐划一,多一些热心服务、少一些检查评比,更好地调动基层工会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三是建立立足于服务基层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上级工会要根据基层实际情况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采取组建讲师团送教上门、建立网上课堂、开办工会干部夜校等办法,提供形式多样、符合基层实际、以免费培训为主的干部教育培训服务,扩大干部教育培训覆盖面,提高基层工会干部的业务能力。要通过免费脱产培训,有重点地培养一批既有较高法律法规和工会理论水平,又精于基层工会工作的业务骨干,充分发挥业务骨干的示范带动作用,扩大工会干部教育培训效应。要不定期组织基层工会干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丰富基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形式,拓宽基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渠道。

四是积极探索建立“维权上提一级”的工作制度。上级工会要根据基层工会的要求和职工的意愿,具体帮助、推动基层工会履行职责。在基层工会以自身力量无法履行维权职责时,上级工会要主动、及时介入,切实解决基层工会特别是中小企业工会维权难问题。

五是建立支持基层工会工作的经费投入制度。上级工会要牢固树立工会经费要“为职工服务、为基层服务”理念,合理安排资金,使有限的经费尽可能向基层倾斜。当前要通过建立支持基层工会工作的经费投入制度,着力解决以下问题:加大对乡镇(街道)工会的经费补助,解决乡镇(街道)工会的工作经费短缺问题;走工会干部职业化社会化路子,为乡镇(街道)工会配备一批专职工会干部,解决乡镇(街道)工会无人干事的问题;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或职工维权站建设,解决基层工会无钱帮扶困难职工的问题;对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给予经费支持,解决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难以开展工作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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