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重点税源企业征管质量问题的研究

提升重点税源企业征管质量问题的研究

重点税源管理,是指各级税务机关按照各自的管理职责,依托计算机网络,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对重点税源的现状及其变动趋势做出合理判断,为正确决策提供依据的税收管理工作。税务机关通过各种方式,调查、分析重点税源变化,及时准确掌握应征税款的规模与分布的一项贯穿税收征管全过程的综合性业务工作。

一、信宜市税源基本情况

(一)税源分布情况信宜市地方税收主要来源于国有企业、股份公司和个体经济,过分依赖于房地产、建筑业及其相关产业,税源户绝大多数来源于个体工商户。截至20xx年底,全市共管辖纳税户5354户,其中个体纳税人4389户,企业纳税人945户,其他纳税人20户。税源具体分布情况见表一、表二。

(二)重点税源情况2008-20xx年信宜的重点税源户情况见表三。

二、信宜地税重点税源管理基本现状

(一)基本情况

1、信宜地税对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的划分标准是:一是参照省局、茂名市局标准,年纳税额达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由市局、分局两级班子挂钩联系监控,年纳税额达10-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纳入市局重点税源监控,年纳税额达1-10万元的企业纳入基层分局重点税源监控;二是从事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矿产采掘和小水电等行业的纳税人,除按上述标准监控外,对项目投资额超过500万元的,也纳入市局重点税源监控范围,实行从立项至清算的全过程监控。

2、20xx年信宜地税共确定634户重点税源监控企业,其中,市局、分局两级班子挂钩联系监控41户,市局级监控135户,基层分局级监控458户。

(二)主要做法

1、市局、分局两级班子挂钩联系监控的41户重点税源企业。一是市局、分局两级班子成员挂钩联系41户重点税源企业,每季度带领工作组深入企业调查了解,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和税收变动情况,深入分析影响企业税收的主要因素,指导基层加强日常税源监控管理工作。二是市局业务股室分析重点税源企业。市局机关业务股室对企业进行分析和指导,征管股从税收收入角度对重点税源企业进行分析,总结税源变化特点,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措施,同时,还从税源管理角度对重点税源企业进行分析,根据监控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和建议,归纳总结相应的征管规律和防范措施;税政管理科从政策执行角度对重点税源企业进行分析,根据企业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分析企业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稽查局对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完毕后逐户形成以查促管建议书,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管理建议。三是基层分局管理重点税源企业。各基层分局抽调精兵强将跟踪管理辖区重点税源企业,并保持人员相对固定,负责采集企业的基本信息,对企业上报的重点税源数据进行初审,对企业生产经营及税收收入进行监控管理、分析预测及其他常规性管理工作。

2、市局级监控135户重点税源企业。按照省局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办法来操作,由征管股牵头,各基层分局相互配合。企业每月报送重点税源监控报表,先由各分局管理员负责审核,然后由分局重点税源管理组再进行审核、上报。税收管理员定期到企业实地调研,按月上报重点税源分析。征管股根据各基层分局上报资料进行全面分析,定期发布行业性、区域性税负等预警信息,并指出疑点企业及疑点问题,为基层进一步开展评估和检查提供指导。

3、基层分局级监控458户重点税源企业。充分发挥基层分局税收管理员的作用,采取系统分析比对、调查走访、电话咨询等方式,获取重点税源企业的“活情况”。一是结合巡查巡管,定期到重点税源户进行纳税辅导,宣传税收政策,了解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市场

行情等动态情况,分析、预测税源的变化情况和发展趋势,及时发现征管的薄弱环节和税源潜力。二是做好重点税源户纳税情况分析,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确定税收控管方案,对有欠缴、缓缴税款的,制定清缴计划。三是实施重点税源调查后,对调查中所了解的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必须形成记录报告,在重点税源管理档案中备份。

(三)监控成效

重点税源是组织税收收入的“牛鼻子”,20xx年,信宜地税在税收收入形势异常严峻的情况下,通过大力强化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促进税收收入实现了平稳较快增长。20xx年信宜地税组织634户重点税源税款入库达25,847万元,占全局税收总额由20xx年的50.1%提高到67.2%,增长了17.1个百分点。其中,市局、分局两级班子挂钩联系监控的41户征缴税款入库达20,269万元,同比增长69.4%,增收8,301万元,占全局税收总额由20xx年的35.1%提高到52.7%,增长了17.6个百分点;市局级监控的135户征缴税款入库达4,139万元,同比增长11.1%,增收414万元;基层分局级监控的458户征缴税款入库达1,439万元,同比增长1.4%,增收20万元。

(四)存在问题

当前,信宜地税重点税源监控工作虽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不容忽视:

1、重点税源监控方式单一,监管手段不高。当前信宜地税对重点税源实施监控管理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税收管理员利用每月的税源巡查巡管到企业进行实地调查了解。二是对企业会计报表进行审核比对。三是加强#5@p管理,以票控税。但通过这三种方式了解掌握的有关数据和信息只是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情况,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不可避免地存在着重点税源监控信息不实、不全面等现象,直接影响税收分析和预测的质量。税收管理员尽管建立了重点税源管理台帐,也只是为应付上级的检查,发挥不出其应有的监管作用。

2、重点税源监控内容不细,监管力度不大。由于重点税源监控方式单一,导致地税机关掌握的重点税源资料仅停留在纳税人提供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以及企业财务报表等有限的静态基础资料上,而对重点税源企业发展前景、发展规模和盈利能力预测等最具有监控价值的动态资料却掌握得较少,缺乏有效的全过程动态监控。地税机关对重点企业的经营发展状况、辖区内经济发展趋势、税收收入增减预测等存在一定难度,客观上也助长了企业虚假申报的侥幸心理,导致重点税源信息资料失真。且外部与国税、国土、工商、银行等部门虽初步建立了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但信息传递考核制度没有完善,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仍偏低。此外,地税系统内部征、管、查三个环节的信息传递上相互脱节,从而使重点税源监管缺乏力度。

3、税源监控手段科技化水平低,监管效果不强。从内部来看,近年来虽然注重依托信息化支撑,强化重点税源监控管理,但受传统管理模式的影响,信息化水平应用不高,尤其是基础数据录入失真,且统计口径不规范,导致目前省局开发的“税源管理平台”数据不准确。例如,通过查询,发现存在部分重点税源企业未在征管系统中进行认定,而部分未达到重点税源企业标准的纳税人未及时进行变更取消;“重点税源企业”纳税查询名单中还有部分个体工商户。这将导致“税源管理平台”中的重点税源企业监控信息不全、不实,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着重点税源监控管理质量的提高。从外部来看,重点税源企业网报率低,仅占重点税源企业户数的60%,从而导致企业网上报送数据较困难,征管系统中抽取不到纳税人的财务信息,不利于“税源管理平台”的应用。

4、税务管理人员素质与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的需求不适应。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经济业务更加多元化,企业规模越来越大,经济核算越来越复杂,这些都加大了重点税源监管的难度。而纵观信宜地税,税收管理员的素质堪忧,年龄偏大、税收专业化人才不多,计算机操作水平不高,现代化综合知识缺乏,导致利用信息资源进行分析、预测的能力不强,对

纳税人纳税评估流于形式,对纳税人涉税信息不敏感,信息把握不全面、不及时,审核评估不深入,这些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导致重点税源监管不到位。

三、完善县(市、区)级地税部门重点税源管理的几点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县(市、区)级地税部门重点税源监控工作,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笔者对完善县(市、区)级局重点税源监控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重点税源监控的总体要求

1、县(市、区)级地税部门应通过建立分级、分类的税源监控体系来加强对重点税源的动态管理,逐步实现管理对象明确、管理内容全面、管理方法有效、管理手段先进的控管机制,增强税源监控能力,有效降低税收管理成本,提高税源监控的主动性、准确性和实效性。(1)对金融保险、烟草、电力、电信、行政事业单位等行业主要监控工资薪金发放情况、房产、土地等税源变化情况等。(2)对企业所得税不在地税征管的工业、商贸企业主要监控股权投资情况、工资薪金发放和股息、红利发放情况以及房产、土地税源变化情况等。(3)对其余的重点税源户要关注各类信息。

2、为保证重点税源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各基层税务分局应设置重点税源管理岗位,配备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1-5人,负责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为确保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的连续性,各基层税务分局应按户建立管理台帐,条件允许的应建立一户式电子台帐。重点税源管理岗位监控的县(市、区)局重点税源户人均不得超过20户,建议在10户左右为宜。

(二)重点税源监控的范围

对列入重点税源监控范围的纳税人分为县(市、区)局级和基层分局级重点税源户。

1、县(市、区)局级重点税源户:上年地方税收纳税总额在1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或从事建筑业、房地产开发及部分地方特色行业且项目投资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

2、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列为基层分局级重点税源户:(1)全年地方税收纳税总额在1万元以上的纳税人。(2)全年地方税收中某一单项税种在5000元以上的纳税人。

3、各基层分局可结合本地税源管理实际,在上述要求外适当扩大分局级重点税源户的范围,尤其是要加强对资产规模较大,生产经营收入连续增长,却常年亏损或微利,企业(个人)所得税缴纳不正常的纳税人的监管。

(三)重点税源监控的组织网络

重点税源的监控应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管理,市区设置的基层分局或管辖范围较大、管户较多的基层分局应建立“税收管理员——重点税源管理组——分局”三级重点税源监控体系,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税源监控网络。

1、税收管理员应按照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要求做好重点税源户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加强对重点税源户的动态管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按月对重点税源户的纳税申报情况、#5@p购领情况等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及时发现重点税源户在税收申报中的异常情况。(2)按季对重点税源户的财务报表填报的质量进行案头评估分析,重点对其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销售(经营)收入、成本(费用)、利润(收益)、职工(用工)人数、工资及税收缴纳等指标的本期数与上期数以及上年同期数进行比较、分析,掌握了解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对外投资等动态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季度分析报告。(3)通过对重点税源户的财务报表申报缴税情况的比对、分析,并结合各类涉税事项的审核以及日常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巡查工作。在巡查中,应着重了解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状况、27资本运作情况及房产、土地变化等信息,及时掌握税源动态情况,分析纳税能力,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相应的征管措施,同时要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并将巡查情况登记在重点税源监控台帐。对在巡查中发现的涉税重要事项,必须填写《重要事项报告单》,按程序逐级上报,并在台帐中予以记录。对列为县(市、区)局级的重点税源户,应按季巡查,巡查面应达到

100%;对其他重点税源户,每年到户巡查不得少于1次。(4)根据日常管理、巡查和税收分析的具体情况,对发现有纳税疑点的重点税源户,及时进行纳税评估或报分局安排日常检查,并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情况及时登记台帐。(5)年度终了后2个月内要做好重点税源户基本信息、税源信息和关联企业、股权结构变化、股息红利分配等信息的采集、维护工作,确保纳税人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重点税源管理组应抓好基层分局的重点税源管理工作。了解和掌握税收管理员对重点税源户管理情况,对税收管理员报告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置;按季有选择地对重点税源户的税负水平进行纵向对比分析和同一行业企业横向分析,把握重点税源的变化和发展趋势;根据行业税负标准和预警区间,对发现税负异常的重点税源户进行筛选,及时转交税收管理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并根据调查了解的具体情况按规定开展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工作。

3、分局长是基层分局重点税源管理的总负责人,应按照要求,切实抓好重点税源的组织管理工作,掌握重点税源总的变化趋势。基层分局班子成员应定点挂钩联系5户-10户重点税源户,定期了解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纳税变化情况;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宣传税收政策,及时帮助解决纳税人提出的有关税收问题,切实为纳税人服务。对在纳税评估、日常检查中发现的税收问题,应加强与重点税源户面对面的交流沟通,提出改进意见,切实帮助纳税人提高税法遵从度。

(四)县(市、区)局各职能部门对重点税源的监控管理

县(市、区)局各职能部门应负责对税源监控体系进行业务指导,根据分工分别负责各自所需重点税源信息的收集、整理,对不同部门需要的同一重点税源户的相关资料,由主管业务部门负责在相关部门间及时进行传递,不得多头布置,实现对相关信息的共享。

1、征管部门应负责扎口管理全县(市、区)重点税源监控的组织工作,协调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涉及户籍管理、#5@p管理、行业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的业务指导和规范。

2、税政部门应根据不同税种、不同行业的税收政策,调研分析行业税负标准以及预警区间,指导基层做好重点税种、重点行业的税源监控工作,并对数据分析中税负异常情况及时推送到基层分局。

3、计财部门(部分地区合并入征管部门)主要负责定期了解重点税源的税收收入情况、发展趋势、总体税负水平,并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对重点税源变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做好税源预测分析。

4、信息部门(部分地区合并入征管部门)主要负责对重点税源户的数据采集、维护和推送的管理。

(五)完善重点税源监控的管理机制

1、建立信息传递和共享制度。一方面要加强部门协作配合,继续完善与工商、国税、国土、房产、公安、银行等部门间的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实现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促进信息资源使用效能的最大化,随时掌握区域内税源变化情况,掌握税源管理工作的主动权。另一方面要加强内部征收、管理、稽查等各部门共同责任的工作落实,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各部门信息传递和信息共享制度,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做好重点税源的事前、事中、事后监控管理。

2、完善重点税源监控的评估机制。以“税源管理平台”的推广应用为契机,要把重点税源企业列为重点评估对象,对其实施全面监控。一是强化考核。根据重点税源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评估工作目标。对重点税源的评估定人、定户、定时间、定指标、定质量,在规定的时间内达不到评估指标和质量要求的,按责任追究到人。这样就可以有效地调动税务人员在评估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分类评估。根据重点税源企业纳税人的信用等级高低实施分类管理、分类评估,重点加强对C、D类纳税人的纳税评估。通过实施分类评估,既减轻了税收管理员的工作压力,又可正确引导纳税人自我加强管理,

依法纳税,自觉向A、B级纳税人学习。同时,可参照税务稽查流程实施纳税评估工作的评估、执行、分析三分离,各岗位人员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形成严密的监控体系。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定期召开重点税源分析会,各岗位汇报交流对重点税源评估情况,总结经验,分析成因,有针对性地改进评估措施,提高对重点税源评估的效果和监控力度。三是强化服务。在评估过程中,应帮助企业加强成本核算,提高经济效益。利用地税部门接触面广,信息灵的特点,积极为企业提供经营信息及合理化建议。还可为重点税源企业专门设置税务咨询机构,开辟办税“绿色通道”,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个性化、特色服务,随时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以良好的服务赢得纳税人对评估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3、完善重点税源监控的选人机制。从税务人力资源研究方向入手,建立和完善重点税源监管人才选拔机制。一是整合税源管理机构,调集优势力量,加强重点税源监控管理。要坚持对重点税源重点监管的原则,切实把那些综合素质高、政治业务能力强、年轻有为、敬业爱岗、经验丰富的税务人员调整到重点税源监管岗位上来,让这些人员从日常繁杂的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管理重点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原则上对年纳税1万-10万元的重点监管企业每人负责50户以下,对年纳税在10万以上的重点企业可适当减少管理户数,以确保监管人员有足够的精力管好分管的企业。二是完善管理手段,加强培训,鼓励多出人才。要加强对重点税源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要在财力、物力上予以适当倾斜,每年拿出一定时间组织2至3次专门的业务培训,每次培训不少于10天,不断更新和丰富知识,以满足工作需要;同时鼓励全体税务人员积极参加各类职业资格学习和考试,力争在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高级审计师、计算机类高级工程师等职业资格上多出人才。三是合理配置人员,提高重点税源监管人员的待遇。地税机关要在人才选拔上坚持实行能级对应、优势定位、动态调节的原则,对于那些被确定为重点税源监管岗位的人员,要适当提高绩效考核评分,对业绩突出的人员要在职务晋升、评先评优上优先考虑,切实调动这些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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