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研究事故的原因,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认真吸取教训,以便有效地采取排除事故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为适应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工作需要、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定的标准,对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分类为轻伤、重伤、死亡三类。

二、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1.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2.重任事故:是指一次事故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包括伴有重伤、轻伤)4.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事故。包括发生事故以后30日因事故而延长的均计入(排除医疗事故或自然死亡)。5.特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的事故。6.特别重大死亡事故:(1)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的(或其它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损失在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2)一次性造成职工100人及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3)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三、伤亡事故与应急防范管理

伤亡事故管理工作包括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处理等,目的是及时掌握事故动态,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查明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一)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建立并实施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处理的内容、程序、负责部门或人员及及其职责,做好伤亡事故管理工作。

(二)事故的报告统计:(1)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应当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并保护好现场;(2)发生重伤以上事故,企业应当以快速的办法报告当地企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最迟不超过24小时;(3)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伤害程度以及事故的简要经过等;(4)企业应当根据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的要求,按月、年定期报送伤亡事故的统计报表。

(三)事故的调查:1.事故调查的组成: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的有关人员组织;死亡以上事故由政府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公安部门和工会组织组成。2.事故调查组职责:

(1)查明事故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2)确定事故责任者;(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事故处理:事故的目的是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因而

事故处理要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的原因不查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XXX公司

 

第二篇:环境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国道109线十七沟至大饭铺(呼市境内)高速公路工程

环境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编制:

审核:

审批:

荣乌高速SDHLM—1项目经理部

年 月 日

环境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根据本合同段的具体情况,为防止环境事故的扩大,减少与之有关的伤害和损失,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特制定此制度:

1、 我项目部坚决按最大程度降低对环境和人的伤害的原则办事。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和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

2 、发生环境事故后按规定即时向上的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3 、建立环境生产事故档案,按时如实填报环境污染及人员伤亡统计表,保存环境事故调查处理文件、图片、照片、资料等有关档案,作为技术分析和改进的依据。

4、按项目部制定的《环保、水保综合应急预案》的各项条款,时常组织急救人员进行演练,时常检查应急救援器材与设备的完好。

5、发生重大环境事故后,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简要的情况上报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的市建设厅主管部门及检查、劳动部门报告。

6、环境事故发生后必须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分部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环境污染情况及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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