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章程(模板)

章程

         

O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目  录

目  录  …………………………………………………………………………( 2 )

第一章  总则………………………………………………………………………( 3 )

第二章  活动范围…………………………………………………………………( 3 )

第三章  成员………………………………………………………………………( 4 )

第四章  组织机构…………………………………………………………………( 6 )

第五章  资产管理…………………………………………………………………( 8 )

第六章  社团文件…………………………………………………………………( 9 )

第七章  终止程序…………………………………………………………………( 9 )

第八章  附则……………………………………………………………………( 10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定名为:护理学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是经四川省攀枝花学院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本协会作为一个独立的院级学生组织,拥有自己的章程和完整的规章条例制度,机构框架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

第三条  本协会是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并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的学生社会团体。是以“加强护理学术交流,弘扬南丁格尔精神”为宗旨而成立的学生社会团体,从专业出发建立一个相互学习,开阔视野,调动学习积极性的平台,以宣传“护理学及礼仪”为主要内容,让更多的人掌握护理风范,并通过讲座及咨询的方式对本系和外系的同学进行宣传教育,让他们更好的了解并关注护理工作。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攀枝花学院校团委、医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医学院社管委的活动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活动范围

第五条  本协会的活动范围:

(一) 组织开展护理学等专业学术性研究研讨、PDL教学模式等学习工作,研究培养有专业素养的大学生。

(二) 出版有关中西医临床医学、护理学等专业学术性研究成果、活动成效及与护理知识知识有关的会刊;

(三) 深化医学专业学生临床、护理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

(四) 组织开展护士等礼仪培训,提高护士医学素养;

(五) 培养营造护理学宣传氛围,普及与护理相关的知识与观念,让广大学生了解常见病、多发病的疾病预防等护理学方面基本的操作、处理知识;

(六) 开展护理操作技能培训与实践活动;

(七)开展常见的疾病预防、处理等护理知识宣传宣传

(八) 开展各类社会公益活动,拓展医学视野,培养学生奉献精神;

(九) 同校内其他社团联谊开展有助于社团共同发展,共同进步的联谊活动。

第六条  本协会的活动方式:

(一) 定期开展急救、老人常见疾病等护理学等多方面相关的研讨研究活动,开展课内课外师生以及学生之间的互动理论研究活动;

(二) 出版《护理学协会会刊》,每学期至少一期,定期制作护理知识宣传漫画、海报(展板、宣传栏等)、板报;

(三) 组织开展有关护理常识的学术讲座、防暑、预防流感等方面护理方面指导咨询活动;

(四) 开展医学专业等多专业之间的学术交流活动;

(五) 利用现有可利用所有条件,分别针对医学专业与非医学专业学生开展医学急救、常见医学器材等操作技能实践培训活动;

(六) 组织成员到学校内及市内其他学校开展护理知识普及等各种实践活动。可以以义诊形式对参与进行常见生命特征测量等活动。

(七) 开展各类有意义的社会公益性活动,为社会条件较差地区奉献自己的一份力;

(八) 同校内其他社团联谊开展有助于社团共同发展,共同进步的联谊活动。

第三章    成  员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成员,需遵守以下规定:

(一) 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二) 拥护并遵守本协会的章程;

(三) 积极参与各部门工作与社团活动。

第八条  成员入会的程序:

(一) 在招新地点提交协会招新表;

(二) 若因一定原因,无法在协会指定的招新时间内提交协会招新表,而满足第七条规定的学生,可在直接联系会长或干部申请加入协会并登记个人基本信息。

第九条  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 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 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 参加本协会开展的各类活动(如培训、公益性活动等)的优先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  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 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 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 积极完成本协会各部门分配的工作;

(四) 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 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出个人意见,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  成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主席团或办公中心,并办理相关退会手续。若成员不按规定交纳会费或多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协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由办公室自行办理相关退会手续。

第十二条  成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主席团、秘书处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 护理学协会”执行机构各部门主要职能:

成员代表大会:为本协会最高权利机构,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各部门部长、干事以及入会成员,均可入选;

主席团:包括一名会长、二名副会长。会长负责协会的统一管理工作,为本社团负责人,副会长则负责日常活动的具体实施以及成员的组织安排工作,督导各部门工作。

秘书处:包括一名秘书长、二名副秘书长。秘书长负责协会资产收支审核及会刊出版审核,社团常规督查工作,为本社团财务负责人,副秘书长则负责协助秘书长、主席团各类工作,参与纪检考核工作;

办公中心:负责组织会议召开、会议记录整理、协会档案的管理保存,草拟通知、工作方案、相关制度、负责本协会的财产管理和报销工作,负责出版协会会刊,购置必需用品和开展活动所需相关物品。下设办公中心财务部,专职分管社团财务相关工作;

理论研究中心:负责社团理论研究工作,如中西医结合、PDL教学模式等研究研讨学术性学习工作,并提出创新活动形式递交主席团商议;

组织策划部:策划并组织开展协会活动,掌握协会每次活动的细节,为活动提供相关服务;合理组织安排协会学习管理、培训工作,调研协助协会开展活动;

联络信息部:负责为协会各种活动经费筹集资金赞助,同时担负联系校内外其他协会社团的学生组织,与其开展联谊活动,吸纳其他社团有关护理知识宣传并整理递交主席团商议。根据需要制作培训课件并收集活动、会刊相关资料,并收集整理社团活动期间相关资料,调研协助协会开展活动;

宣传部:负责协会各项宣传工作,通过广播、海报、宣传栏等多种宣传形式在全校学生中宣传本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以及协会的最新动态。负责协会各活动的背景、场景布置,调研协助协会开展活动;

编辑部:负责会刊、会报、宣传栏等关于护理宣传的编辑工作。负责协会邮箱管理,为协会的工作提供网络交流平台。负责社团活动新闻稿等常规工作,调研协助协会开展活动;

监察部:参与各部门工作考核,监督协会财务工作,核对协会相关制度,并对优秀干部、干事及成员进行表彰、违纪情况汇总,并作出备份同时递交办公室与信息部进行资料备份。

第十四条  本协会成员代表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本协会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  本协会成员代表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将大会决议及时报医学院社管委批准、备案。

第十六条  本协会成员代表大会其主要职责是:

(一) 选举和更换协会负责人;

(二) 听取并审议负责人的工作报告以及办公室财务部相关财务报告;

(三) 讨论决定协会重大活动事项;

(四) 修改协会章程、财务管理办法等,决定协会终止事宜。

第十七条  成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成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成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对协会变更、注销和修改协会章程、财务管理办法等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十八条  成员代表大会成员每届任期最多2年,每年需至少10名新入会成员进入成员代表大会。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主席团表决通过,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九条  主席团、秘书处是成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成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成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条  主席团的职责:

(一) 执行成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组织筹备召开成员代表大会;

(三) 向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 决定成员的吸收或除名;

(五) 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

(六) 决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七) 领导本协会各部门开展工作;

(八)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 接受成员提出的对本协会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提出解决办法并接受其监督。

第二十一条  秘书处的职责:

(一) 管理社团财务,向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二) 督导社团检查考核;

(三) 协助主席团开展各类社团工作;

第二十二条  本协会的会长、秘书长、副会长、副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 在本协会活动领域内有一定能力;

(三)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的法定代表人为本协会会长,如因特殊情况,需由本协会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 会费收入;

(二) 学校补助、企业赞助等其他合法收入;

(三) 各类奖励等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按照国家及攀枝花学院有关规定收取成员会费。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活动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由办公中心保管登记各项消费,并由秘书处监督执行,任何社团经费不得在其他成员中分配。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收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的财务收支接受成员代表大会和监察部的监督。办公中心应按时将财务收支相关情况在成员代表大会向与会各成员代表公布。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社团文件

第三十条  本协会若有任何重大决定,需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公布给部门、成员。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红头文件需由社团指导老师、主席团、秘书处集合成员意见后方可公布。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红头文件公布,需由监察部督导考核并由办公中心抄送、抄发。

第七章    终止程序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因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主席团提出终止动议并递交成员代笔大会审核。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社管委审查批准同意后方可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四川省攀枝花学院相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除清算以外其他任何形式活动。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经社管委登记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攀枝花学院及攀枝花学院医学院社管委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只能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成员代表大会由各部门人员,协会成员选举代表参与,各部门至少2人,其中至少1名干部参与。

第三十九条  本协会负责人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与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条  纪检部督导考核每学期评定总分为100分,主席团基础分为60分、各部长基础分60、干事基础分60分;基本工作分20分(视其基本工作表现而定);部门工作表现分20分(视参与部门工作表现而定);若有违纪现象,纪检部可根据实际情况扣分。学年评定总分由两学期评定总分相加所得,每学期各占50%。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自20##年1月13日重新修订完成。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自攀枝花学院相关管理机构及攀枝花医学院社管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的主席团所有。

社团宗旨:   加强护理学术交流,弘扬南丁格尔精神

社团方针:  积极进取,团结共进, 自信自强

努力拼搏,挑战极限,开拓创新

社团目的:  深化护理知识,提高医学素养

            宣传疾病知识,促进护理发展,

陈挺    编

                                         

 

第二篇:003临沂大学学生社团章程模板

社团章程模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临沂大学_______社团,简称“______”(选填),英文缩写_____(选填)。

第二条 _____(社团名称)社是一个以________(服务对象)为服务对象,进行__________(主要活动内容)活动的非赢利自发性_________(类别)团体,由________(年级)届________(系别)系________(专业)专业________(班级)班_________(姓名)发起组建的。 (填写第一届会长相关信息)

第三条 _______(社团名称)社以“_____________(社团宗旨)”为宗旨,严格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学校纪律和团委的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社团是临沂大学学生社团成员之一,接受临沂大学校团委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接受________(指导老师姓名)老师的指导。

第五条 全体社团成员必须遵守本章程,按照本章程规定严格要求自己。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社团的活动范围(必须具体、明确)

(一)*********

(二)*********

(三)*********

( )*********

第三章 社团成员及其权利义务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临沂大学正式学籍;

(二) 承认本社团章程;

( ) ……。

第八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 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的权利。

(2) 有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的权利

(3) 有组织活动,参与活动的权利

(4)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

(6) 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7) 有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的权利; ( ) ……。

第九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 有遵守社团章程、学校相关规定的义务

(2) 有接受社团定期注册,并缴纳会费的义务。

(3) 有促进社团健康发展的义务。

(4) 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5) 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6) 参与社团活动;

(7) 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 )……。

第十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并交回有关会员身份的证件。(必须载明会员退会清退会费的办法)。

第十一条 会员如有违反本社团章程的行为,…… (各社团自行制定奖惩办法)。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二条 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1)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

(2)审议批准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3)对社团变更、注销等事项作出决定;

(4)修改社团章程;

(5)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负责。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召开时间:_______召开一次(自行制定,原则上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三)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根据《临沂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三十三条规定,本社团组织机构必要组成如下:原则上设会员大会、会长、副会长(主管财务的必须有一名)、财务部。其他部门视社团自身情况自行设立。如果社团会员中团员人数超过三人,要设立社团团支部,如果会长是团员,则兼任社团团支书。

第十八条 本社团的会长(社长)、副会长(副社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心学生社团工作;

(三)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四) ……

第十九条 本社团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期一年。本社团会长不兼任其他学生社团的负责人。

第二十条 本社团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一条 团支书行使以下职责:

(一)学生社团团支部要根据《临沂大学学生社团团组织工作办法》(试行),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团组织的决议和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学生社团团工委布置的各项工作。

(二)积极协助会长做好本社团工作,关注社团成员思想动向,起好组织协调作用。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二条 本社团经费来源

(一) 会费;

(二) 捐赠;(请注明捐赠途径)

(三) 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 )……。

第二十三条 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

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四条 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五条 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本社团资产管理必须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委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报校团委并接受监督,同时应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第二十七条 本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校团委组织的财务审核。

第二十八条 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九条 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社团执行机构或______名以上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社团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条 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报校团委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一条 本社团因各种原因需要注销时,由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指导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社团联合会及校团委。

第三十二条 本社团终止前,须在校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三条 本社团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在校团委的监督下,按照临沂大学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经___年___月___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会员大会执行机构。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校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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