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学校少年宫章程

乡村学校少年宫章程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乡村少年宫的规范化管理,提高乡村少年宫的整体办学水平,依据镇江市文明办《关于进一步推进“乡村少年宫”建设的意见》要求,规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遵循少年儿童生理、心理发展的规律和学校教育工作的规律,整合现有农村中小学及社会教育资源,配合学校常规教育活动适合农村青少年特点,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农村未成年人实际,以素质教育为重点,注重道德教育、养成教育、体验教育和实践教育。

第三条

乡村少年宫是以农村青少年学生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公益性校内教育文化辅助机构,要面向全体,为农村孩子提供更好的素质教育活动场所,让农村孩子也能享受到城里孩子同样的优质教育教育资源,乡村少年宫要成为农村未成年人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的重要阵地、校内业余文化活动的主要场所、全面健康成长的摇篮。

二、目标和任务

第四条

乡村少年宫总体目标:以贴近和服务广大未成年人为宗旨,以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核心,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德育实践基地为龙头,以乡村少年宫为主阵地,逐步构建课内与课外结合、校内与校外配合、家长放心、青少年喜欢、独具我校特色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体系。

第五条 乡村少年宫建设目标和功能:

(一) 为广大农村未成年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活动场所和教育资源,培养他们的兴趣和爱好,满足他们的课外活动需求,实现快乐学习、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促使“乡村少年宫”成为孩子喜欢的活动场所,家长放心的教育阵地、村民满意的文化中心,推动我校素质教育再上新台阶。

(二)思想道德教育的阵地。“乡村学校少年宫”是开展农村未成年人思想

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实施少年儿童社会教育的重要机构,是举行少年儿童文体、科技活动的重要阵地。提高农村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文体科技活动的基地。通过“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的开展,向农村未成年人普及科学技术、劳动技术、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的知识,开阔他们的眼界,发展他们的兴趣爱好;培养他们勤动手、善思考、敢创新的良好习惯,使他们在实践中增长才干。

(四)城乡教育交流的平台。“乡村学校少年宫”不仅是农村未成年人教育的阵地,同时也是城区学校的农村教育基地。“乡村学校少年宫”可以作为城区学生与农村学生互动交流的平台,可以作为城区学生开展实践教育和体验教育的第二课堂。

(五)社会能力培养的实习地。“乡村学校少年官”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主要是通过丰富多彩的实践性、趣味性、教育性、灵活性很强的活动来实现的。在配合学校教育培养未成年人全面发展、适应社会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六)农村文化建设的中心。“乡村学校少年宫”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是乡村文化传播中心和知识信息中心,要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联谊活动、亲子活动;营造新农村文化氛围,以“小手拉大手”等形式,吸引广大农民参与,以点带面,促进乡风文明。

(七)规划教育内容特色体系。科学规划教育的对象、目标、内容、形式、时间,逐步使艺术、体育、科学、实践活动的教育内容的系统化。遵循青少年生理、心理发展的规律,配合学校常规教育活动,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积极探索适合中小学生发展特点的教育方法,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八)统筹学生的项目与时间安排。区分不同层次未成年人的特点,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德育实践活动,并与丰富多彩的兴趣活动和文体活动结合起来,根据学生兴趣、爱好和特点,充分利用学生课余时间,使所有学生人人有项目人人参与活动。

三、组织建设

第六条 建立校乡村少年宫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学校成立专门的领导

班子,校长担任“乡村少年宫”主任,担任副主任,专业老师担任辅导员。一套班子,两套管理,实行主任(校长)负责制。学校制定“乡村少年宫”建设具体规划,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式和方案;充分利用广播、校园网、黑板报、宣传橱窗及班会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氛围;坚持“挖掘学校潜力,树立学校特色”的原则,加大辅导员培训力度,要培养一批具有良好师德和社会教育专业素质经验的人才,担任“乡村少年宫”的专职辅导员,以满足“乡村少年宫”对师资的较高要求;充分利用校外人才资源优势,利用当地的社会教育资源,广纳社会贤才,调动整合社会力量,鼓励支持志愿者、离退休老同志,以及文艺、体育、科技工作者,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提供义务服务;形成校内外结合的活动指导网络;带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拓展“乡村少年宫”活动的空间。

四、乡村少年宫管理及辅导员队伍建设

第七条

乡村少年宫依托中小学,一套班子,两套管理,实行主任(校长)负责制。主任是乡村少年宫的法人代表,是乡村少年宫的负责人,依法对少年宫实施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负责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 坚持“挖掘学校潜力,树立学校特色”的原则,依法自主办学,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

(三)负责组织制定,并执行本单位各种规章制度。

(四)负责聘任、调配辅导员及工作人员的工作。

(五)负责师资培训,努力提高辅导员专业水平和教学水平。

(六)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管理网络,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学校突发事件及时起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

(七)管理和规划单位内各项设施、经费的合理利用。

第八条

乡村少年宫根据工作的需要聘任辅导员,被聘任辅导员以在职专业教师为主,同时主动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根据需要聘请社会各方面热爱中、小学生

校外教育事业,思想作风正派、并具有一定专业特长的教师、专家、学者、干部担任专、兼职教师。

第九条 被聘任辅导员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享受和履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遵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艺术水平,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注重师德建设,将德育贯彻教学的始终,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作到为人师表。

(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遵循教育的规律,结合年度计划,与培训计划相结合,制定本专业的教育教学计划,做到活动有方案,计划有落实。

(三)根据不同专业设置,做好教学大纲和教材教案的准备,把握好普及性原则,逐步形成自己的专业特色,因材施教,保证教学质量,注意育人效果。

(四)搞好业务进修,注重理论学习,提高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努力完成上级部门和本单位布置的科研任务。

(五)协助少年宫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的宣传引导。

第十条 乡村少年宫主动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多渠道、多途径解决师资问题,主要途径有:

(一)加强培训。通过“走出去”或“请进来”的办法提高辅导员专业水平和教学水平。

(二)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师队伍。要按规定配齐、配足、配好艺体、科学等辅导员。充分利用社会艺体教育资源,发挥社会艺体团体的作用。聘请或吸引专业特长突出的教师到学校担任校外辅导员。

五、活动形式和内容

第十一条 乡村少年宫活动的形式主要有训练、演讲、展览、联欢、参观、考察、演出、比赛、游戏、游艺、夏(冬)令营等。

第十二条 乡村少年宫活动内容主要有:

(一)思想品德教育活动。结合国内外大事、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古今中外名人故事、新时期各行各业英雄模范人物的事迹,通过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宣传教育活动,对青少年进行政治、

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

(二)科技实践活动。通过科普知识传授、发明创造、科技制作、科学实验、技能培训等活动,培养青少年爱科学学科学的兴趣,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求实协作的科学态度,为青少年成长奠定良好的科学素质基础。

(三)文化艺术活动。通过文学欣赏、文艺联欢、音乐、书法等活动,培养青少年正确的审美观念和审美能力,陶冶情操,提高文化艺术素养。

(四)体育活动。通过参加田径、球类、棋艺等多种多样的体育活动项目,培养青少年勇敢坚强的意志、活泼开朗的性格和健康的体魄。

(五)生活劳动与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生活劳动和社会实践基地,通过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社会实践锻炼,对青少年进行热爱劳动、尊重劳动人民的教育和生活劳动技能培训,培养自立、自强的品格和艰苦奋斗的精神,提高交往、合作和服务的社会能力。

六、督导评估与表彰奖励

第十三条

学校把“乡村少年宫”建设列入学校工作计划,制定具体的贯彻实施意见、方案及乡村少年宫章程,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加强督促检查。

第十四条 建立“乡村少年宫”建设的激励机制。对乡村少年宫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乡村少年宫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表彰。

八、经费保障

第十五条 乡村少年宫属县政府设立的青少年社会文化教育场所,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单位,其工作经费列入学校预算。

第十六条 乡村少年宫的基本建设投入,依托学校列入学校整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附则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 本细则解释权在乡村学校少年宫领导小组。

 

第二篇:乡村学校少年宫章程

乡村学校少年宫章程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的规范化管理,提高乡村学校少年宫的整体办学水平,规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遵循青少年生理、心理发展的规律和学校教育工作的规律,整合现有农村中小学及社会教育资源,配合学校常规教育活动适合农村青少年特点,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农村未成年人实际,以素质教育为重点,注重道德教育、养成教育、体验教育和实践教育。

第三条

乡村学校少年宫是以农村青少年学生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公益性校内教育文化辅助机构,要面向全体,为农村孩子提供更好的素质教育活动场所,让农村孩子也能享受到城里孩子同样的优质教育教育资源,乡村学校少年宫要成为农村未成年人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的重要阵地、校内业余文化活动的主要场所、全面健康成长的摇篮。

二、目标和任务

第四条

乡村学校少年宫总体目标:以贴近和服务广大未成年人为宗旨,以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核心,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德育实践基地为龙头,以乡村学校少年宫为主阵地,逐步构

建课内与课外结合、校内与校外配合、家长放心、青少年喜欢、独具我校特色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体系。

第五条 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目标和功能:

(一) 为广大农村未成年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活动场所和教育资源,培养他们的兴趣和爱好,满足他们的课外活动需求,实现快乐学习、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促使“乡村学校少年宫”成为孩子喜欢的活动场所,家长放心的教育阵地、村民满意的文化中心,推动我校素质教育再上新台阶。

(二)思想道德教育的阵地。“乡村学校少年宫”是开展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实施青少年社会教育的重要机构,是举行青少年文体、科技活动的重要阵地。提高农村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文体活动的基地。通过“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的开展,向农村未成年人普及艺术、体育等方面的知识,开阔他们的眼界,发展他们的兴趣爱好;培养他们勤动手、善思考、敢创新的良好习惯,使他们在实践中增长才干。

(四)城乡教育交流的平台。“乡村学校少年宫”不仅是农村未成年人教育的阵地,同时也是城区学校的农村教育基地。“乡村学校少年宫”可以作为城区学生与农村学生互动交流的平台,可以作为城区学生开展实践教育和体验教育的第二课堂。

(五)社会能力培养的实习地。“乡村学校少年官”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主要是通过丰富多彩的实践性、趣味性、教育性、灵活性很强的活动来实现的。在配合学校教育培养未成年人全面发展、适应社会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六)农村文化建设的中心。“乡村学校少年宫”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是乡村文化传播中心和知识信息中心,要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联谊活动、亲子活动;营造新农村文化氛围,以“小手拉大手”等形式,吸引广大农民参与,以点带面,促进乡风文明。

(七)规划教育内容特色体系。科学规划教育的对象、目标、内容、形式、时间,逐步使艺术、体育、科学、实践活动的教育内容的系统化。遵循青少年生理、心理发展的规律,配合学校常规教育活动,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积极探索适合中小学生发展特点的教育方法,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八)统筹学生的项目与时间安排。区分不同层次未成年人的特点,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德育实践活动,并与丰富多彩的兴趣活动和文体活动结合起来,根据学生兴趣、爱好和特点,充分利用学生课余时间,使所有学生人人有项目人人参与活动。

三、组织建设

第六条 建立校乡村学校少年宫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学校成立专门的领导班子,校长担任“乡村学校少年宫”主任,担任副主任,

专业老师担任辅导员。一套班子,两套管理,实行主任(校长)负责制。学校制定“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具体规划,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式和方案;充分利用广播、校园网、黑板报、宣传橱窗及班会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氛围;坚持“挖掘学校潜力,树立学校特色”的原则,加大辅导员培训力度,要培养一批具有良好师德和社会教育专业素质经验的人才,担任“乡村学校少年宫”的专职辅导员,以满足“乡村学校少年宫”对师资的较高要求;充分利用校外人才资源优势,利用当地的社会教育资源,广纳社会贤才,调动整合社会力量,鼓励支持志愿者、离退休老同志,以及文艺、体育、科技工作者,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提供义务服务;形成校内外结合的活动指导网络;带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拓展“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的空间。

四、乡村学校少年宫管理及辅导员队伍建设

第七条

乡村学校少年宫依托中小学,一套班子,两套管理,实行主任(校长)负责制。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负责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 坚持“挖掘学校潜力,树立学校特色”的原则,依法自主办学,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

(三)负责组织制定,并执行本单位各种规章制度。

(四)负责聘任、调配辅导员及工作人员的工作。

(五)负责师资培训,努力提高辅导员专业水平和教学水平。

(六)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管理网络,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学校突发事件及时起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

(七)管理和规划单位内各项设施、经费的合理利用。

第八条

乡村学校少年宫根据工作的需要聘任辅导员,被聘任辅导员以在职专业教师为主,同时主动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根据需要聘请社会各方面热爱中、小学生校外教育事业,思想作风正派、并具有一定专业特长的教师、专家、学者、干部担任专、兼职教师。

第九条 被聘任辅导员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享受和履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遵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艺术水平,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注重师德建设,将德育贯彻教学的始终,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作到为人师表。

(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遵循教育的规律,结合年度计划,与培训计划相结合,制定本专业的教育教学计划,做到活动有方案,计划有落实。

(三)根据不同专业设置,做好教学大纲和教材教案的准备,把握好普及性原则,逐步形成自己的专业特色,因材施教,保证教学质量,注意育人效果。

(四)搞好业务进修,注重理论学习,提高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努力完成上级部门和本单位布置的科研任务。

(五)协助少年宫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的宣传引导。

第十条 乡村学校少年宫主动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多渠道、多途径解决师资问题,主要途径有:

(一)加强培训。通过“走出去”或“请进来”的办法提高辅导员专业水平和教学水平。

(二)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师队伍。要按规定配齐、配足、配好艺体、科学等辅导员。充分利用社会艺体教育资源,发挥社会艺体团体的作用。聘请或吸引专业特长突出的教师到学校担任校外辅导员。

五、活动形式和内容

第十一条 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的形式主要有训练、演讲、展览、联欢、参观、考察、演出、比赛、游戏、游艺、夏(冬)令营等。根据现状逐步开展。

第十二条 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内容主要有:

(一)思想品德教育活动。结合国内外大事、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古今中外名人故事、新时期各行各业英雄模范人物的事迹,通过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宣传教育活动,对青少年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

(二)科技实践活动。通过科普知识传授、发明创造、科技制作、科学实验、技能培训等活动,培养青少年爱科学学科学的兴趣,勇于

创新的科学精神,求实协作的科学态度,为青少年成长奠定良好的科学素质基础。

(三)文化艺术活动。通过文学欣赏、文艺联欢、音乐、书法等活动,培养青少年正确的审美观念和审美能力,陶冶情操,提高文化艺术素养。

(四)体育活动。通过参加田径、球类、棋艺等多种多样的体育活动项目,培养青少年勇敢坚强的意志、活泼开朗的性格和健康的体魄。

(五)生活劳动与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生活劳动和社会实践基地,通过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社会实践锻炼,对青少年进行热爱劳动、尊重劳动人民的教育和生活劳动技能培训,培养自立、自强的品格和艰苦奋斗的精神,提高交往、合作和服务的社会能力。

六、督导评估与表彰奖励

第十三条

学校把“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列入学校工作计划,制定具体的贯彻实施意见、方案及乡村学校少年宫章程,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加强督促检查。

第十四条 建立“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的激励机制。对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乡村学校少年宫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表彰。

八、经费保障

第十五条 乡村学校少年宫属县政府设立的青少年社会文化教育场所,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单位,其工作经费列入学校预算。

第十六条 乡村学校少年宫的基本建设投入,依托学校列入学校整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附则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 本细则解释权在秀林镇中学乡村学校少年宫领导小组。

秀林镇中学

2013.9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