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X X X

2012春 行政管理本科 0961001205900(学号)

我国城市低保制度实施中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分析

一、研究理由

当前,我国城市低保对象中明显分成两大类群体:一是老人、儿童、残病等不能自食其力的人员群体;二是处在劳动年龄阶段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员群体,这个群体占低保对象总数的比例大,而且低龄化、吃低保持续时间较长。近年来,城市低保“福利依赖”现象逐步显现,在操作层面上,如何促使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退保,也成为低保动态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从发展型社会政策的理论出发,两类群体是否有劳动能力的差异,决定了低保政策目标的不同设计,对无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来说,低保目标是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保障基本生活水平仅仅是过渡性目标,根本性目标是促使他们“重新回到劳动力市场,成为自食其力的公民。救助的目的是让他们将来不需要救助”。以上问题的出现并越来越突出,这就要求我们要进一步研究城市低保工作,找出问题,加以完善,把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送到需要帮助的手中。

二、研究目的意义

城市低保完整的应该叫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城市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差额救助的新型社会救济制度,是我国社会救助的基础,也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后一道“安全网”。城市低保工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存权的一项重要政策,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城市低保工作大大缓解了因贫困引起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确保了国企改革、产业结构调整等一系列重大举措的顺利进行,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但是,与现实的要求和新形势发展的需要相比,城市低保工作仍有许多问题和需要改进之处,应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目前,我市城市低保工作在实施中已经暴露出许多问题,社会反响很大。如:有车辆、住房;有遗产、馈赠;有经济实体等人员仍然在吃低保。

三、城市低保研究现状

1、国内学者韩克庆、刘喜堂就城市低保应保率和对象识别瞄准率认为: 把每一调查户的人均收入与当地最低保障线进行比较,筛选收入小于当地最低保障线的人口,这些人属于保障对象,称为应保人口。应保人 口占调查总人口比例,称为应保率。经测算,35个大中城市应保率为8.13%。从分地区看, 东北、西南地区应保率较高,而华北、华东、西北、华南地区应保率则较低;按照调查收入指标衡量, 35个大中城市中,有8 .13%的人收入小于最低保障线,其中,得到了救济的人有2.65%,另外5.48%未得到救济。 这说明,最低保障政策覆盖面仅占应保人群的约1/3,而其余2/3被遗漏。这一结论未考虑调查收入偏差以及保障线偏低所造成的影响。实际得到低保救济的人员比例为3.91%,其中,有2.65%人员收入小于保障线,属于救济范围,是有效的瞄准对象;而另外1.26%

的人员收入高于保障线,不应予以保障,属于无效的瞄准对象。由此估计,低保对象识别瞄准率为 67.6%。经测算,在35个大中城市已发放的低保金中,有76.22%发给了收入小于保障线的 人员 ,其余23.78%则发给了收入高于保障线的人员。

2、国内社会工作者王晓丽、李富喜就城市低保工作程序研究分析认为:

(1)要确保城市低保公开、公正、透明,民政部门必须实施“三榜”公示制度。一是让居民区的信息员参与,广泛接受民主监督,对低保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评议和表决,保证申请人资格认定的准确性,尊重民众的知情权,将低保申办工作办成阳光工程。二是通过提高低保工作透明度,有效杜绝人情保、关系保,防止在低保审批过程中发生弄虚作假、骗保现象。三是有疑问的居民向参加集体评议的成员反映情况,有效地缓解了低保对象、社区低保专干、民政工作人员与居民之间的矛盾。实行低保集体评议制度有效解决了“谁有关系、谁家在民政局有熟人”就能享受低保待遇这个长期困扰低保工作的难题。评议无异议后,同时按要求张榜公示。张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民政局;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要针对低保工作中曾经出现的问题,民政部门明确责任错保追责。一是明确分工,定岗定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建立微机管理制度,专人操作,资料更改必须由微机管理员操作;三是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对档案进行分类管理,专人保管,专职专责,强化资料档案的保密工作。政策公开、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既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也是阳光低保、诚信低保、公平低保的基本保证。

(3)对在低保工作中要实行动态管理进出规范。城市低保办理过程中不少难点问题在考验着低保工作人员的耐心和责任心,比如收入界定难、调查难。一方面是从事低保工作人员少,保障对象多,很难及时对申请低保家庭进行细致的调查;另一方面,在调查过程中,邻居因种种心理不愿讲真话、不配合,甚至有的单位以种种理由推托,不愿出具相关证明或出具假证明,使工作人员难以准确掌握情况。针对这些问题,每年要专门集中一段时间展开拉网式普查,从一个社区、一栋楼宇、一个家庭开始调查、核实。同时为增加低保工作透明度,在各办事处、社区设置低保公示栏,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和享受低保标准,每季度新增、退出、调标的低保对象情况随时公示。

(4)明确有下列11种情况的对象不得享受低保:家有柜式空调、数码照相机、摄像机等非生活必需品;子女出国留学,或到普通高中就读“调节计划生”、“三限生”,子女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就读民办学校;有买卖股票等有价证券投资行为的;因赌博、吸毒、嫖娼行为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且未改正上述行为的;非因拆迁购买商品房或现已有住房而又自建私房的;家有小汽车或其它非经营性机动车辆的(残疾人代步车除外);有高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馈赠、礼金支出的;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或拒绝核查的;存款数量无法确定、隐性收入无法核实时,其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当事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具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1年内2次介绍就业而拒不就业的;经其它市、区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认为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

3、国内学者唐钧就社区在城市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解决办法认为: 社区在城市低保工作中出现的诸多问题,不仅影响了城市低保的公平、公正,损害了低保对象利益,而且直接影响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随着以基本生活、医疗、教育、住房等救助为主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城市低

保的含金量越来越大,居委会的问题也将日益凸显。解决社区在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1)简化低保操作程序,为居委会“减负”。

一是改变城市低保申请受理程序。将社区受理申请的职责移交街道(乡镇),同时每个社区明确一名低保专干,由街道(乡镇)统一聘用,民政所统一进行业务指导和业绩考评。街道(乡镇)受理城市低保申请后,通知社区低保专干限时入户调查,杜绝社区干部索、拿、卡、要和故意拖延的现象。

二是低保调查“减量保质”。低保对象的补助金额与家庭收入直接相关,因此入户调查尤为重要。对新申请对象,目前要求必须做到三级入户调查,即社区初审调查、街道复审调查、县级审批调查。实际操作中,社区三次调查都要参与,然而后两次调查一般并不能获得更多有价值的信息。

(2)健全工作监督机制,为社区“塑型”。

一是建立事前预防机制。一要出台低保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以政府名义或由民政、监察部门联合出台文件,从制度上保障城市低保工作的正常运转。二要加大制度的宣传力度。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在每个低保工作机构上墙,让低保工作者和低保对象都知道违规的代价,这样既可时刻提醒工作人员,又能警示广大工作对象。三要严把低保对象审核关。严格执行三级评议评审程序,避免不符合条件对象混入低保群体。

二是加强事中监督力度。在事前预防的基础上,对可疑现象立即查实纠正,制止不良现象发生。一要加强工作督查。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定期对社区低保工作进行检查。二要充分发挥张榜公示作用。张榜公示只公布户主姓名,有时对不上号,不利于群众监督,要将户主照片同时公示,以更好地进行监督。三要做好信访工作。群众信访是业务工作的“晴雨表”,要通过信访,发现不良苗头,及时妥善处理,避免造成更大的危害。

三是强化事后责任追究。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力度。对社区的违规行为,由业务指导部门责令整改。如社区搭车收费,除责令退还款项,可采取要求公开道歉、取消年终评先资格等方式进行惩罚;对社区工作人员个人违规行为,由民政、监察部门联合调查处理,可采取辞退、取消专干补贴或奖金、垫付违规发放低保金等形式予以处罚;对低保对象出现的违规行为,如造假骗保的,应立即停发其低保金,并追回冒领款项,情节恶劣的,处冒领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3)建立素质提升机制,为社区“强身”。

一是拓宽社区居委会进人渠道。随着各种政府职能进社区,社区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对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要改社区干部来源的单一渠道为多元渠道,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从企业下岗管理人员中招聘、引导大学毕业生基层锻炼等方式拓宽社区工作人员来源渠道,提升其整体素质。

二是建立专干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由于城市低保政策性强,且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社区低保专干必须吃透政策,才能做好社区低保工作。首先,新上岗的低保专干,必须接受民政部门的上岗前培训,熟悉低保政策和工作程序后发给上岗证。其次,建立定期培训制度,针对新的工作任务或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开展培训,不断提高社区低保专干的业务能力。

三是建立工作考评和激励机制。要建立健全街道对社区低保工作的年度考核制度,在百分制基础上加减分,对出现延时调查、关系保、人情保、骗保冒领以及越级上访等现象的相应减分,对动态管理、档案管理和介绍低保对象就业出色

的给予加分。考评分数与社区荣誉和低保专干福利待遇挂钩,并对业绩优异者给予额外的物质奖励。

四、研究方法

1、调查法。主要运用问卷调查法以及谈话、问卷、个案研究、测验等科学方式,对低保对象进行有计划的、周密的和系统的了解,并对调查搜集到的大量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比较、归纳,从而为本文提供规律性的知识,

2、文献研究法 。通过调查文献,了解有关低保工作存在问题的历史和现状,帮助确定研究课题。形成关于研究对象的一般印象,有助于观察和访问,得到现实资料的比较资料,有助于了解事物的全貌。

3、个案研究法 。认定研究低保中的某一特定对象,加以调查分析,弄清其特点及其形成过程。分三种基本类型实施研究:个人调查,即对低保对象中的一个人进行调查研究;团体调查,对某社区和街道办进行调查研究;问题调查,即对具体现象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五、论文提纲

一、实施好城市低保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一)实施好城市低保工作必要性

(二)实施好城市低保工作重要意义

二、现阶段城市低保工作实施现状及问题分析

(一)现阶段城市低保工作实施的现状

(二)现阶段城市低保工作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三、强化城市低保工作的对策与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低保政策法规宣传力度。

(二)切实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坚持严格依法办事。

(三)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四)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责任制度,共同做好城市低保工作。

(五)进一步抓好扶持救助低保对象的优惠政策的落实,努力提高低保对象的实际生活水平。

(六)要严查不正之风,保持低保队伍的纯洁性。

(七)改进和完善社区低保工作。

[参考文献]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19xx年9月28日,国务院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予发布,自19xx年10月1日起施行)

2、《陕西省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20xx年1月11日发布,20xx年3月1日实施)

3、《咸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咸阳市人民政府令,20xx年8月7日发布,20xx年9月1日实施)

4、韩克庆 城市低保制度的研究现状、问题与对策 社会科学 2008. 11

5、唐钧 最后的安全网——中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框架 中国社会科学 1998.1:.

6、刘喜堂等 关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几个问题--中国城市低保标准国际研讨会综述 中国民政 2006. 9:.

7、洪大用 中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相关分析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003.10:.

 

第二篇:会计专业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会计专业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会计专业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会计专业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会计专业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会计专业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会计专业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