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写提纲

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编写提纲

前言

简述项目基本情况、评价项目委托方及评价要求、评价工作过程等。

【说明】

项目基本情况主要是指项目建设背景、项目性质(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开采方式和采矿方法。

评价要求是指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对安全预评价及报告编制的相关要求。

评价工作过程是指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接受委托、资料收集、现场考察、报告编制和内部审核过程等情况。

1. 评价目的与依据

1.1评价对象和范围

描述评价项目名称,根据建设项目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和有关法律法规等明确安全预评价范围。安全预评价范围一般从空间范围或生产系统组成进行说明,应说明不包括哪些方面(一般不包括选矿厂〈供配电除外〉、地面炸药库、危险化学品等)。

【说明】

评价报告中的建设项目名称一般应与立项文件中的名称一致,立项文件是指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部门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的文件(复制件)。

评价范围的主要依据是可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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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的空间范围是指可研报告确定的开采范围,一般通过矿区范围拐点坐标或矿体勘探线和开采深度标高范围进行界定。

评价范围不包括选矿厂,但总降变电所设在选矿厂的,应对总降变电所的供电电源可靠性及供电能力进行评价;评价范围不包括危险化学品,但井下炸药库、油库应在评价范围内。

1.2评价目的和内容

结合评价对象的特点,简述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的目的和主要内容。

【说明】

安全预评价应对可研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的安全可靠性进行论证,其主要目的是:根据可研报告等技术资料,辨识与分析评价对象投产运行后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诱发因素,评价可研报告中危险有害因素预防与控制措施的可靠性,以及与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提出消除危险和危害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为编制初步设计安全专篇提供参考,使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由事后处置变为事先预测和预防,以实现评价对象的本质安全。

安全预评价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是辨识建设项目投产运行后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并分析其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诱发因素、可能性及严重程度。

二是评价可研报告中危险有害因素预防和控制措施的可靠性,以及与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符合性。

三是提出消除未受控危险有害因素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四是安全预评价结论。

1.3评价依据

1.3.1法律法规

列出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应遵循的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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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说明】

在引用法律法规时应注意:一是应为最新版本,保证最新发布的法律法规得到及时落实;二是应具有针对性和完整性,报告中引用到的应全部列出,没有引用到的不应列出;三是要书写完整、规范,不得使用简略方式,应完整标注法律法规名称、发布机构、发布时间、编号;四是要根据评价项目的需要优先选择最适用的法律法规;五是顺序上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先后列出,同一类别的按照发布时间先后列出。

1.3.2标准规范

列出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应遵循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有关规范。

【说明】

在引用标准规范时应注意:一是应为最新版本,保证最新发布的标准规范得到及时落实,严禁引用废止的标准规范;二是应具有针对性和完整性,报告中引用到的应全部列出,没有引用到的不应列出;三是要书写完整、规范、统一,应标注标准规范编号;四是顺序上按强制性国标(GB)、推荐性国标(GB/T)、国家标准指导性技术文件(GB/Z)、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先后列出;五是当只有地方标准时应执行地方标准,当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时,执行标准从严。

1.3.3建设项目合法证明文件

列出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所依据的合法证明文件(包括发文单位、日期和文件号等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2)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委托书(任务书、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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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建设项目技术资料

列出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所依据的有关技术资料(包括文件名称、编制单位和日期等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建设项目可研报告;

(2)建设项目地质勘察报告。

【说明】

安全预评价所依据的技术性资料要真实可靠、完整,应有相关单位公章及有关人员签字。开发利用方案不能代替可研报告作为安全预评价依据的技术资料;对无可研报告的小型建设项目,代可研的初步设计可作为安全预评价的技术资料。

1.3.5其他评价依据

列出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所依据的其他有关文件。

【说明】

其他有关文件是指相关专题研究(试验)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等。

1.4评价程序

简要介绍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工作的主要步骤和内容。

【说明】

简要介绍实际开展安全预评价工作的主要步骤和内容,应包含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等环节。预评价工作的主要步骤和内容应符合《安全预评价导则》(AQ 8002)的要求。

2. 建设项目概述

2.1建设单位概况

简要介绍建设单位历史沿革、经济类型、隶属关系等基本情况,建设项目背景及立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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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介绍建设项目行政区划、地理位置及交通、矿区周边环境等。

【说明】

建设项目背景及立项情况主要包括项目由来、立项申请和批准、地质勘探、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情况。

周边环境主要是指项目周边的矿山(包括闭坑矿山)、尾矿库、地表水体、公路、铁路、居民区、风景区、重要工农业设施、名胜古迹以及其他需要保护的对象等。一般应给出其与本项目的位置关系、距离及其他参数,诸如矿山和尾矿库等应给出规模、居民区应给出居民数量等参数。位于露天爆破警戒线、地下开采岩石移动线范围内和排土场下游等危险区域内的居民、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等应重点介绍。

2.2自然环境概况

简要介绍区域地形地貌、气候(降雨量、风向、主导风向、气温、冻土深度、最高洪水位或山洪特征等)、地震烈度等。

【说明】

气候应说明气候类型,并结合地域情况,突出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特征,如沿海区域的台风、北部区域的低温、南部区域的降雨等。

降雨量应介绍最大降雨量及平均降雨量,主导风向应介绍全年主导风向、不同季节主导风向和最小风频,气温应介绍最高温度、最低温度和平均温度。

2.3地质概况

2.3.1矿区地质概况

简要介绍矿区在大地构造中的位置、出露地层、脉岩和区域构造等区域地质情况,以及矿区地层、地质构造和岩石等矿区地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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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矿区地层一般从其年代、出露位置、岩性、走向、倾向、倾角、产状和厚度等方面进行介绍;矿区地质构造一般从褶皱、断裂及其分布、产状和规模等方面进行介绍。

2.3.2矿床地质特征

简要介绍矿体特征、矿石特征、夹石(层)分布规律及岩性特征、顶底板围岩等。

【说明】

介绍矿体特征时,应说明矿体的主要产状参数,如分布位置、走向、倾向、倾角、厚度、埋深等参数。

介绍矿石特征时,应说明矿石类型、结构、构造、矿物成分、化学成分等基本内容,还需重点说明是否自然发火、遇水是否膨胀脱落、是否有放射性、是否含有有毒有害气体等特征。

介绍夹石(层)分布规律及岩性特征时,应说明夹石(层)类型、分布位置、厚度及其组成等。

介绍顶底板围岩时,应说明岩性、产状和分布范围。

2.3.3水文地质概况

简要介绍区域水文地质,矿区水文地质类型、条件及其特征,矿坑涌水量预测等。

【说明】

介绍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及特征时,应说明含水层和隔水层岩性、产状,以及含水层的富水性、顶底板隔水层的稳定性,地表水的汇水面积、水位、流量、历史上出现的最高洪水水位、洪峰流量及淹没范围,地下水补给、排泄条件,构造破碎带、岩溶、裂隙和断层等的分布及其特征,地表水系、老隆水、地下水体及相互联系等。

介绍矿坑涌水量时,应说明涌水量预测依据和方法,以及正常涌水量、最大涌水量等预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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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最后应介绍矿区水文地质类型及其定型依据。

2.3.4工程地质概况

简要介绍矿区工程地质岩组、岩体结构特征、工程地质特征、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可能出现的工程地质问题等。

【说明】

工程地质岩组特征主要包括:工程地质岩组组成、分布、物理力学性质等。

岩体结构特征主要包括:结构面产状及延展情况、物理力学性质等。 介绍工程地质特征时,应包说明层、褶皱、节理、裂隙、破碎带等构造;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程度介绍应包括岩溶、采空区、山体滑坡、坍塌、泥石流、湿陷性黄土等可能形成灾害的工程地质条件。

本节最后应介绍工程地质类型。

2.4建设方案概况

简要介绍矿山建设项目可研报告中建设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矿山开采现状(改、扩建项目)

简要说明原有设计情况,开采现状、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利旧工程、与原系统的相互关系和影响,现有辅助设施等。

【说明】

开采现状、特点介绍主要内容如下:地下矿山包括原开拓系统及井巷工程布置情况、采矿方法、开采中段、开采标高、通风方式、提升运输方式、防排水设施设置、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采空区等内容;露天矿山包括原开拓运输方式,台阶数量、高度、坡面角,开采标高、开采深度,安全和清扫平台设置情况,采场边坡稳定性,防排水,运输道路等内容。

利旧工程是指本项目中继续利用的原有系统(工程),介绍时应予以明确,并说明基本情况及安全状况。对于废弃系统(工程),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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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时应说明其关闭情况及采取的处理措施。

介绍与原系统的相互关系和影响时,应详细说明原系统中与本项目发生相互影响的部分,如采空区、露天采坑、边坡、排土场等。

2.4.2建设规模及工作制度

简要介绍地质报告提交储量及范围、设计可采储量、矿山生产规模、服务年限、产品方案、工作制度等。

2.4.3总图运输

简要介绍矿区总体布置、总平面布置和内外部运输等。

【说明】

介绍总体布置时,应列出矿区组成,并说明各主要工业场地、设施的位置及相互关系,各场址的方位和标高;内外部运输应说明矿岩内外部运输方式(公路、铁路、胶带、联合)、运输道路布置及参数(路面宽度、最小平曲线半径、最大纵坡等)。

2.4.4开采范围

简要介绍开采对象、开采范围、矿区开采顺序。联合开采时,简述露天、地下的界限和相互关系等。

【说明】

开采范围一般综合考虑两个方面进行界定:一是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和开采深度标高进行界定,二是由矿体勘探线和开采深度标高进行界定。

介绍开采顺序时,若同一矿区有两个以上矿段或同一矿段有几个矿带、矿体,应说明首期开采地段,以及开采的总顺序;分期开采的,应说明分期开采范围、时间和空间关系。

介绍联合开采时,应说明露天、地下开采的开采界线(开采标高和平面范围),相互最小距离、安全(隔离)矿柱位置及尺寸等;由露天转地下开采的,应说明露天转地下过渡开采的工艺方法、时间关系、空间关系和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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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开拓运输

地下矿山简要介绍岩体移动范围、开拓运输方式、主要开拓工程、中段布置、提升和运输设备设施等。

露天矿山简要介绍开拓运输方式,露天采场各台阶与采矿工业场地、受矿仓、排土场等的联系,运输设备、设施等。

【说明】

介绍地下矿山开拓运输系统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介绍主要开拓工程时,应说明其布置及与矿体的位置关系(上、下盘,中央或端部)、断面形状和尺寸、数量、功能等。

(2)介绍中段布置时,应说明中段高度、中段布置水平、中段数量、功能等。

(3)介绍提升和运输设备设施时,应说明提升和运输方式、提升和运输设备规格型号、数量、提升高度、安全系数、运输线路布置、运输道路技术参数等。

(4)应说明安全出口的设置情况,包括全矿、各水平、各采区(盘区、矿块)的安全出口的设置与数量。

(5)对于采用平硐开拓、平硐溜井开拓、半连续运输开拓等特殊开拓形式的,应详细说明其工艺特征。

介绍露天矿山开拓运输系统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露天采场各台阶与采矿工业场地、受矿仓、排土场等的联系主要是指采场内部各台阶之间及采场内部与外部的联系通道,一般应说明出入沟位置、数量、标高。

(2)介绍运输设备设施时,应明确运输设备规格型号、数量、运输线路布置、运输道路技术参数等。

2.4.6采矿工艺

地下矿山简要介绍选用的采矿方法及采场结构参数、回采工艺和采空区处理等。对于采用充填采矿方法的矿山,应简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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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填材料、充填料制备及输送、充填系统计量和控制等。

露天矿山简要介绍露天采场境界方案、台阶参数、采剥方法和采剥工艺等。

【说明】

介绍地下矿山采矿工艺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采场结构参数应说明矿块、矿房、矿柱的布置、尺寸等。

(2)回采工艺应说明回采顺序、采准切割工程、凿岩和落矿工艺及参数等。

(3)介绍采空区处理时,应说明采空区处理方式、顺序等。

(4)应对凿岩爆破进行说明,主要包括凿岩设备规格型号、炮孔检查及处理、二次破碎处理、爆破器材种类及其运输等。

(5)对于介绍使用充填采矿方法的矿山,应说明充填站的选址、个数,充填设备设施规格型号,充填材料等。

介绍露天矿山采矿工艺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介绍露天采场境界时,应说明露天开采顶、底部标高,最终边坡角,采场上下口尺寸,封闭圈标高等。

(2)介绍台阶参数时,应说明最终边坡的台阶高度、台阶坡面角、并段高度及安全、清扫和运输平台宽度,工作帮的坡面角、最小工作平台宽度、同时开采的台阶数、最小工作线长度等参数。

(3)介绍采剥工艺时,应说明穿孔、爆破和铲装作业及相关参数,有关设备的规格型号等。

2.4.7通风防尘

地下矿山简要介绍通风方式、风量和风压计算、风流风量控制措施、局部通风和主要通风防尘的装置及设施等。

露天矿山简要介绍尘毒污染控制工程技术措施,胶带运输斜井和平硐溜井等井巷工程的通风防尘装置及设施等。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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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地下矿山通风防尘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通风方式是指矿井进风井和回风井布置方式,有中央式、对角式和混合式三种。介绍通风方式时,应说明矿井通风系统的通风线路,以及井下炸药库、充电硐室、溜破系统的独立回风情况。

(2)介绍风流风量控制措施时,应说明风门、风桥、风窗、挡风墙和空气幕的位置、数量和技术参数。

(3)介绍局部通风机和主要通风机时,应说明其位置和规格型号。

露天矿山尘毒污染控制工程技术措施主要是指湿式凿岩、洒水降尘、密闭、除尘系统等。

2.4.8矿山电气

简要介绍供电电源、用电负荷、供电方案、总降压变电所及配电站、电气设备等。

【说明】

介绍供电电源时,应说明供电电源回路数、是否为独立电源,以及地区拟供电的变电所及电网情况,如距离、方位等。

介绍用电负荷时,应说明项目总用电负荷和一级负荷用电数值。 电气设备是指主要电气设备。

2.4.9防排水与防灭火

地下矿山简要介绍矿井涌水量、防排水方案、排水设备设施和突水预防措施,井下消防供水系统和具有自燃倾向性矿山防灭火工程技术措施等。

露天矿山简要介绍防排水设计标准、涌水量及允许淹没条件、防排水方案和排水设备设施,采场消防供水系统等。

【说明】

介绍地下矿山防排水方案和排水设备设施时,应说明地面防治水设施(如截洪沟、防水堤坝等)、井下排水系统及排水能力、水泵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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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及水仓设置情况等。

介绍突水预防措施时,应说明设置防水门、采取超前探水或疏干等防治水措施。

2.4.10排土场

简要介绍建设项目出坑岩石量、排土场选址、排土工艺、排土场堆置要素、防洪排水设施等。

【说明】

介绍排土场选址时,应说明排土场(包括临时排土场)地形、地貌、覆盖层等工程勘查成果。

介绍排土工艺时,应说明服务年限、安全防护距离、排土顺序(顺排、逆排),排土设备设施的布置、规格型号等。

介绍排土场堆置要素时,应说明排土场容积、阶段数量、阶段高度、总堆置高度、安全平台宽度、总边坡角等。

介绍防洪排水设施时,应说明截洪沟、截洪坝等位置、参数等。

2.4.11压风及供水系统

简要介绍压风设备及辅助设施,供水系统及设备等。

【说明】

介绍压风设备时,应说明压风系统形式,压风设备的气压、风量等参数,以及相关的安全装置和压风管路等。

介绍供水系统时,应说明水源、供水设备和供水管路数量及尺寸。

2.4.12公用辅助设施及土建工程

简要介绍给排水,自动化仪表、通信,机、汽、电修设施,热工及暖风,土建工程等。

【说明】

介绍给排水时,应说明给水水源,取水、贮水方式,用水量、排水量数值,输水管线的布置。

介绍自动化仪表、通信时,应说明自动化仪表、通信设备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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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方式等。

机、汽、电修设施主要介绍车间数量、组成、主要工作。 热工及暖风主要介绍供热方式和供热范围。

土建工程主要介绍抗震设防标准、防火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等内容。

2.4.13其他

简要介绍企业生产组织及劳动定员、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等建设项目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说明】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相关内容在此节进行简单介绍。

3.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分析

3.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根据矿山地质资料、可研报告采用的建设方案和周边环境等,对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确定主要存在场所或部位,对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危险特性、可能产生的后果予以分析。

地下矿山重点辨识与分析冒顶片帮、透水、中毒窒息、放炮、火药爆炸、高处坠落和火灾等危险、有害因素。

露天矿山重点辨识与分析坍塌、放炮、火药爆炸、车辆伤害和高处坠落等危险、有害因素。

【说明】

危险因素分类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中的20类,有害因素分类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的10类。危险和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采用直观经验法(对照经验法、类别方法)和系统安全分析方法。

危险和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应与项目自身的特点相结合,主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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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地下矿山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要点:

(1)冒顶片帮:可根据矿区工程地质条件,从井巷工程位置、矿体及围岩稳定性、开采深度、采矿方法、支护措施等方面对引起冒顶片帮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

(2)透水:可根据矿区水文地质条件,从地表水体与地下工程的水力联系,地下水特征、采矿方法、工程位置、排水设施能力、水灾避险措施等方面对引起透水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

(3)中毒窒息:可根据采矿方法、掘进工艺、通风方式、采装方式等对引起中毒窒息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应重点分析矿井总通风系统和局部通风效果不良诱发中毒窒息的可能性。

(4)放炮:从爆破作业过程对引起放炮事故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

(5)高处坠落:重点分析高差较大场所(如竖井、天井、溜井等)发生高处坠落的可能性。

(6)火灾:重点分析各主要硐室(变电硐室、机修硐室、水泵房、炸药库等)及电缆等起火的诱发因素,其中,具有自燃倾向性矿山,应对引起内因火灾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

露天矿山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要点:

(1)坍塌:从露天采场、排土场的主要结构参数和边坡稳定情况等方面对引起坍塌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

(2)放炮:从爆破警戒范围、爆破作业过程对引起放炮事故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

(3)车辆伤害:从运输道路参数、运输车辆自身特征等方面对引起车辆伤害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

(4)高处坠落:从露天采场、排土场的边坡和台阶高度及是否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等方面对引起高处坠落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

3.2重大危险源辨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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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对建设项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对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危险特性、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分析。

【说明】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危险源辨识主要参照《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进行辨识,其中炸药库仅对井下炸药库进行辨识,地面炸药库不进行辨识。

4. 评价单元划分及评价方法选择

4.1评价单元划分

简述划分评价单元的依据和原则,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评价单元划分原则确定评价单元。一般宜根据矿山生产系统和工艺过程划分为总平面布置、地下矿山开拓、提升和运输、采掘(剥)、通风防尘、矿山电气、防排水与防灭火、排土场和其他等评价单元。

【说明】

评价单元一般按矿山生产系统和工艺过程进行划分,特殊情况下可根据矿山自身特点和评价需要对评价单元进行调整。

4.2评价方法选择

简述评价方法选择的依据和原则,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评价方法选择原则确定评价方法,并分别介绍所选用的评价方法。一般宜选用但不局限于以下方法进行定性、定量分析评价:

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法、专家评议法、类比分析法、事故树分析法等定性评价方法;稳定性计算、防排水能力计算、通风系统能力计算等定量评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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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法、专家评议法、类比分析法、事故树分析法等是安全预评价常用的评价方法,建议优先选用。此外,可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特点,选择适合项目的其他评价方法。对同一评价单元可采用多种评价方法进行评价,但应相互印证。

5. 定性定量评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相关规定,借鉴同类矿山事故经验教训,针对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对每一单元应用所选用的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定量分析评价。主要针对建设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和预测可能发生事故后果和危险等级;分析评价建设方案的安全法规符合性及其合理性。对每一单元进行评价总结。

【说明】

各单元评价总结时,应根据评价结果,明确可研报告中危险有害因素预防与控制措施的可靠性,提出未受控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以及消除未受控危险有害因素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5.1总平面布置单元

根据建设项目建设方案,以及区域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气候条件、周边人文地理环境、地下开采岩石移动塌陷范围、露天开采爆破影响范围等,对采矿工业场地(主、副井工业场地)、辅助工业场地(风井、充填井等工业场地)、相关建筑物和设施等总体位置选择、相互关系及影响进行安全分析与评价。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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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平面布置单元应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价:

(1)场(厂)址选择。评价建设项目所在区域自然灾害(如暴雨、高温、冻雨、雷电、森林火灾等)、地质环境灾害(如滑坡、泥石流、崩塌、岩溶等)和周边环境(如污风、尘毒、尾矿库、排土场,或是采空区等原有工程)对建设项目的影响,以及可研报告采取的预防与控制措施的可靠性。

(2)总平面布置。评价建设项目各功能区、建构筑物和设施的相对位置布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如工业场地中各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进风井口、回风井口和排土场等污风源的上下风向和距离,露天矿山爆破影响范围和地下矿山岩石移动塌陷范围内是否有建构筑物,空压机站与变电所的布置位置等。

5.2地下矿山开拓单元

主要从地质条件、安全出口,以及竖井、斜井、平硐、主要斜坡道、主溜井、井底车场、井下炸药库等开拓工程等方面进行安全分析与评价。重点应针对冒顶片帮和高处坠落等进行安全评价。

【说明】

地下矿山开拓单元应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价:

(1)评价安全出口的数量、相互间距和竖井梯子间等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评价开拓工程的位置是否合理、井巷工程的断面尺寸是否满足行人和行车要求、井下炸药库的位置选择及容量等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

(2)从地质条件,开拓工程的位置、深度、断面及支护措施,人行道或躲避硐室的设置、安全防护措施等方面对引起冒顶片帮和高处坠落危害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评价可研报告提出的预防与控制冒顶片帮、高处坠落危害措施的可靠性,提出未受控的危险有害因素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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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以及消除未受控危险有害因素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5.3提升和运输单元

地下矿山主要从提升和运输系统设备、设施及安全保护装置,提升和运输信号系统,提升和运输作业过程及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安全检测检验,井下人车及运送人员等方面进行安全分析与评价。重点应针对车辆伤害和高处坠落进行安全评价。

露天矿山主要从开拓运输方式,矿山运输线路、设备设施及安全装置,矿山运输作业过程及作业环境等方面进行安全分析与评价。重点应针对车辆伤害进行安全评价。

【说明】

地下矿山提升和运输单元应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价:

(1)评价提升系统主要评价钢丝绳安全系数、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

(2)评价运输系统主要评价运输线路参数、运输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

(3)分析评价提升系统能力、提升运输方式的安全可靠性。

(4)从提升系统和运输系统的设备、设施、安全保护装置和设施等方面对引起高处坠落和车辆伤害危害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评价可研报告提出的预防与控制高处坠落、车辆伤害危害措施的可靠性,提出未受控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以及消除未受控危险有害因素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露天矿山提升和运输单元应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价:

(1)评价运输道路的主要技术参数(道路宽度、最小平曲线半径、最大纵坡、限制坡长及缓和坡段长度等)的安全可靠性。

(2)从运输方式、运输道路的主要技术参数、安全保护装置和设施等方面对引起车辆伤害危害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评价可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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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的预防与控制车辆伤害危害措施的可靠性,提出未受控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以及消除未受控危险有害因素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5.4采掘(剥)单元

地下矿山主要从采掘作业场所及环境,采掘方法、设备及作业过程,井巷支护、顶板管理和采空区处理等方面进行安全分析与评价。如果采用充填采矿方法,需从矿山充填系统、充填材料、充填工艺、充填情况检查及观测等方面进行安全分析与评价。重点应针对冒顶片帮、透水、放炮和火药爆炸等进行安全评价。

露天矿山主要从地质条件、采场境界及作业环境,采掘要素、采剥方法、设备及作业过程,边坡检查与维护管理等方面进行安全分析与评价。重点应针对坍塌、高处坠落、放炮和火药爆炸等进行安全评价。

应对地下矿山采场、巷道围岩、采空区,露天采场边坡进行稳定性分析与评价。

【说明】

地下矿山采掘单元应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价:

(1)评价采矿方法(包括充填工艺)、回采顺序、采场结构参数等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

(2)评价采空区处理方式、顺序等是否合理。

(3)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地下采场、巷道围岩、采空区,采用类比、定性或半定量方法,不能明确判断出其稳定性时,应结合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其稳定性进行定量计算,并对其安全状况进行分析判断,同时应说明计算参数选取、资料来源的依据。

(4)从地质条件、采矿方法和采场结构参数等方面对引起冒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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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帮、透水、放炮等危害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评价可研报告提出的预防与控制上述危害措施的可靠性,提出未受控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以及消除未受控危险有害因素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露天矿山采剥单元应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价:

(1)评价台阶高度、台阶坡面角、平台宽度、最终帮坡角等采场参数,采剥方法及工作台阶高度、坡面角、最小工作平台宽度、最小工作线长度、工作帮坡角等采剥要素参数是否符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

(2)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露天采场边坡,采用类比、定性或半定量方法不能明确判断出其稳定性时,应结合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其稳定性进行定量计算,并对其安全状况进行分析判断,同时应说明计算参数选取、资料来源的依据。

(3)从地质条件、采矿方法和露天采场设计参数、穿孔爆破和铲装设备等方面对引起坍塌、高处坠落、放炮等危害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评价可研报告提出的预防与控制上述危害措施的可靠性,提出未受控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以及消除未受控危险有害因素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5.5通风防尘单元

主要从通风防尘设备、设施,通风效果与质量,特殊作业点通风防尘要求等方面进行安全分析与评价。重点应针对通风系统可靠性及中毒窒息进行安全评价。

应对通风能力进行分析与评价。

【说明】

通风防尘单元应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价:

(1)评价采场、掘进工作面、井下炸药库、机电硐室等处的风量、风速、风压,以及水泵房、中央变电硐室、破碎硐室、井下避灾硐室、溜放矿系统等的通风防尘方式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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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

(2)评价主要通风设备、设施的通风能力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

(3)从通风方式、通风系统布置及采取的通风防尘安全措施等方面对引起中毒窒息危害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评价可研报告提出的预防与控制中毒窒息危害措施的可靠性,提出未受控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以及消除未受控危险有害因素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5.6矿山电气单元

主要从矿山电源及供配电方案、总降压变电所及配电站布置、电气设备装备等方面进行安全分析与评价。重点应针对供电电源可靠性进行安全评价。

【说明】

电气单元应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价:

(1)评价一级负荷的供电电源及配电方案、防雷、接地装置、供配电电压等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

(2)电源可靠性。评价地区电网、供电回路数量、供电能力等方面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

(3)从供配电系统及采取的防护措施等方面对引起触电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评价可研报告提出的预防与控制触电危害措施的可靠性,提出未受控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以及消除未受控危险有害因素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5.7防排水与防灭火单元

5.7.1防排水子单元

地下矿山应结合矿山的水文地质条件和涌水量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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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从地面防治水设施及措施、井下排水系统及排水能力、水泵硐室及水仓、井下防透水措施等方面进行安全分析与评价。重点应针对透水进行安全评价。

露天矿山应结合矿山的地形地貌、气象、水文地质条件和涌水量等基本情况,主要从露天采场的排水系统及排水能力、防洪措施等方面进行安全分析与评价。

应对防排水能力进行分析与评价。

【说明】

地下矿山防排水子单元应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价:

(1)地面防治水系统。评价井口和地面工业场地位置、标高,防治水设施及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

(2)井下排水系统。评价井下水泵房、防水闸门及水仓布置等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分析评价涌水量预测是否合理,并对井下水仓储水能力、水泵排水能力、水管排水能力等进行校核计算。

(3)从水文地质条件、防排水系统及采取的安全措施等方面对引起透水危害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评价可研报告提出的预防与控制透水危害措施的可靠性,提出未受控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以及消除未受控危险有害因素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露天矿山防排水子单元应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价:

(1)评价排水沟、隧洞、调洪坝、截水沟等防排水系统设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

(2)凹陷露天采场应分析评价涌水量预测是否合理,并对水泵、水管等的排水能力进行校核计算。

5.7.2防灭火子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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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从地下矿山井下或露天采场消防供水系统、灭火装置、消防器材配备、火灾信号设置,具有自燃倾向性矿山防灭火工程技术措施等方面进行安全分析与评价。

【说明】

防灭火子单元应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价:

(1)评价消防水池容量、消防水管等设置,主要采(掘)剥和电气设备、建构筑物、易燃易爆场所等消防灭火器材配置和消防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

(2)具有自燃倾向性矿山,应从含硫量、岩性等方面对内因火灾进行分析与评价,并给出其危害程度及应采取的措施。

(3)从自然地质条件和所使用的设备、物料、生产工艺过程及采取的防护措施等方面对引起火灾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评价可研报告提出的预防与控制火灾危害措施的可靠性,提出未受控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以及消除未受控危险有害因素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5.8排土场单元

主要从排土场选址、排土场堆置要素、排土设备设施、排土作业方法及过程、排土场截洪防洪及排水设施、排土场防止泥石流设施、排土场安全防护设施、日常安全监测与检查等方面进行安全分析与评价。重点应针对坍塌和泥石流进行安全评价。

应对排土场进行边坡稳定性分析与评价。

【说明】

排土场单元应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价:

(1)从排土场位置、地基条件等方面,评价排土场选址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

(2)评价阶段高度、总堆置高度、安全平台宽度、总边坡角和车挡等参数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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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的规定。

(3)评价截水沟、排水沟、平台反坡等参数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

(4)对于危险性较大的排土场,采用类比、定性或半定量方法不能明确判断出其稳定性时,应根据排土场工程地质勘察成果和设计参数,对排土场稳定性进行定量计算,评价排土场设计参数及防护措施的安全可靠性,并对计算参数选取、资料来源的依据进行说明。

(5)从排土场的场址、排土性质、排土场堆置要素设计参数、排土作业、地表水和降水情况及截洪防洪及排水设施等方面对引起坍塌和泥石流危害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评价,评价可研报告提出的预防与控制坍塌、泥石流危害措施的可靠性,提出未受控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以及消除未受控危险有害因素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5.9其他单元

主要从安全管理、矿山自然环境因素、矿山压风与供水系统、公用辅助设施及土建工程等方面进行安全分析与评价。

【说明】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内容在此章节进行分析评价,评价可研报告设计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6. 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针对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分析与评价结果,依据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借鉴类似矿山的安全生产经验,分单元提出对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说明】

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既要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规定,又不能照抄规程规范条款。根据各单元评价指出的未受控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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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完善的对策措施建议。

7. 评价结论

简要列出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指出评价对象应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明确应重视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明确评价对象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在采取安全对策措施后,能否得到控制以及受控的程度;给出评价对象从安全生产角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说明】

评价结论应对可研报告中危险有害因素预防与控制措施的可靠性做出明确的结论,语言应精炼。

8. 附件

建设项目建设的合法证明材料(包括建设项目立项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

【说明】

附件不限于建设项目立项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也包括1.3.3、

1.3.4、1.3.5列出的相关材料,必要时可根据项目评价需要进行补充。

9. 附图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预评价报告应附以下图纸,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矿区及周边区域地形图;

(2)总平面布置图;

(3)地下矿山开拓系统纵投影图;

(4)地下矿山典型采矿方法图;

(5)露天开采最终境界平面图;

(6)露天开采剖面图(选有代表性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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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露天开采基建终了平面图;

(8)通风系统图;

(9)排水系统图。

【说明】

附图均来自可研报告和地质勘探报告;附图应规范且须按顺序编

— 26 — 号,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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